耽美 重生之沉云夺日第5部分阅读
耽美 重生之沉云夺日 作者:肉书屋
婴儿身上,心头跟扎了好几十针一样难受,后来忍不住哭红了鼻子,还是李玲抱着一堆文件奔到医院来,在我耳边叨念:『总裁,不是说七星儿都是天才么!总裁你别哭,姐姐疼哈,这文件咱不批就是了,不对不对,以后批以后批……』
舒媛出院的时候,乖仔还在医院。
过了挺久,我才真正抱了抱儿子。我记得,那时候王筝也在。
王筝的脸色挺沉,我两手抱着儿子,笑得跟傻子似的。不知道是不是欠了王筝几辈子,王筝嘴角一扯,笑得没心没肺,说:『怎么长得跟猴子似的,看样子像你。』
王筝那一句“像我”,就把我乐上了天。
管他猴子猩猩,都是我任祺日的儿子。
女大十八变,我儿子用不着等到十八,就已经生得天怒人怨,小女朋友排排站,刚好能在四百米操场排上两圈。
仔细想想,果然和他亲爹一个样,招摇得很。我那时候不知,还当那是隔代遗传,怎么儿子在我面前是小绵羊,转个弯就是大灰狼……后来乖仔搂着我的脖子,笑得跟蜜糖似的甜,说:『爸爸,你别怕,以后你喜欢哪一个我就娶哪一个,哪一个不孝顺你我就休哪一个。』
儿子从小粘我,就跟狗屁药膏似的。
我记得……
我应该是躺在医院里。意识有些涣散,有种身处梦境的感觉,画面很模糊。
白色的棺木,亮得有些刺眼。
不知道,里头躺了谁。
我记得,我只参加过四个人的葬礼。
第一个是我英年早逝的爸爸,后来是我妈,再来是任老太,最后一个李玲。
我试着走近的时候,棺木已经慢慢地阖上。
碰地一声,发出悲鸣。
起棺的时候,围着的人都让出一条道。我有些茫然地跟着退开。
倏地,有一个身影从人群里冲了出来,整个人撞到了棺木上。跟着有人围了上来,我看得不真切,走近了些。
乖仔懂事之后,只有在我面前才掉几滴眼泪,还得我双手捂着眼,弄得我两手满满的泪,比王筝还爱面子。乖仔抱着棺木,张开手紧紧环着,眼睛肿了一圈,眼神有些呆滞,好几个人上来拉他,儿子就跟着了魔似的,手越环越紧。
舒媛一身丧服,脸色窘迫地拉着乖仔,指甲还刮红了儿子的脸。我和她说了很多次,孩子不听话,一定有道理,不能用打用骂的,总得要好好说……
尤其,乖仔脾气倔,有时候说也说不通。但是,我从来没舍得打他,哪怕说一句重话,我心里也疼。
爸爸,你说我今年生日的时候,给我买狗的,还、还说,带我去海洋公园,我都和同学说了,要拍很多很多的照片给他们看,让他们知道,我有全世界最好的爸爸……
爸爸,你教我的数学我都忘记了,要是我这次考不好怎么办,爸爸,你起来……再教教我好不好?
爸爸,今年的亲子大会,你说过我们还要再像去年那样拿第一的,你这么都不练习怎么行……
眼泪一颗颗滚落,就像是没了魂一样。
爸爸,我不要生日礼物了,我也不要去海洋公园了,考试我也不要第一了,亲子大会我们也不要练习了。
爸爸,这样的话,你不用偷懒了,也不用装睡了。
爸爸……你醒来好不好?
乖仔抿着唇,慢慢地笑了笑,眼泪落得更凶。
他的脸,紧紧地贴着棺木,微笑着轻轻地说:『爸爸,你是不是很冷?……我抱抱你,你就不冷了,就不冷了……』
舒媛突然刮了乖仔一个耳光,几个人拉得狠了,儿子不过丁点大,硬生生让人拉开来。
儿子不叫也不闹,眼泪从来没有停过。
眼睛睁着,就像是很用力地,很用力地——要记住眼前那一刻。
“任小少爷,请问……能感觉到光么?”
我试图睁了睁眼,只能看到一些模糊的影像,然后似乎由有微光照了照,我觉得有些头晕。
我还没回神,就听见王筝那上了火的声音:“你这个庸医到底行不行,照了老半天还是同样的一句话——”
虽然说这家医院是王筝他家的,原来王筝年纪小小就有了奴役下属的劣根性,难怪李玲那时候成天往总裁室钻,嚎着让我给她加薪。
我叹了口气,唤道:“王筝……”隐约能瞧见王筝的影子,不是很清晰,我的手挪了挪,正好碰着了他的手。王筝这会儿没像之前,跟占到病毒似地抽回手,反而扣得死紧,估计面部极其扭曲,我的手让他扭得发疼。
一只手悄悄在我眼前晃了晃,我撇了撇嘴,伸手一拍,就听见老何低叫一声。
“小何,你再闹我……”
我只觉得胸口一疼,好像是有人用力撞了上来,鼻间是熟悉的发香味,我后背让他抓得挺疼,估计还留下了抓痕。
果然,人老了。
美人投怀送抱,总是有那么一点……心惊胆跳。
有些不太真切,跟梦似的。王筝的头枕在我的肩膀,很是用力地吸气,弄得我有些痒,我只好跟哄他儿子一样地哄他,抬手轻轻抚了抚他的发丝,顺顺毛。
心里有些怅然。
上一世,我让人绑架,侥幸活着,还接管了任氏。王筝越大越妖,脸色一沉起来,比咒怨还惊悚。那时候,我只有在醒来的时候,瞧见王筝一眼。我也还记得,任三爷出事的时候,王筝比谁都着急,在医院陪了几天。
说实在的,那时候我心里挺吃味。
早知道的,王筝看三叔的眼神挺不一样。打小,就是那个样子。
这一世,我瞧得明白。
三叔对王筝,其实也不一样。
小时候,王筝也有闯祸的时候,连带着我遭祸。任老太对他的期望甚高,罚得重是常有的事,每次到紧要关头的时候,任三爷会从房中走出,轻声说——小筝他们也知道错了,不要罚得过了。
任老太谁的话都不见得入耳,来来去去,只要任三爷动一动唇,任老太从来没有不应的时候。
三叔从来不让人动他的画架。这是我稍大一些,才知道的事情。
那件破事,也挺久的了。
我果然很小心眼。
任老太让我亲自去唤三叔下楼开席,我在任家待了十几年,极少进到那房间,也许是小时候的阴影,也许是我不喜欢那里的气息……敲了许久的门,没人应声。我就怕任三爷又睡了去,那时候景叔告假,我可想不到法子唤他起来。
好在,房里一个人也没有。
只有散落一地的画纸。
有一张恰好在门边,只是笔稿,有些凌乱,只能大概看得出个轮廓,像是个少年。
后来,我回头的时候,才发现他站在回廊上。走廊的灯是微暗透黄的,可他的肤色太浅,脸上呈现病态的白,眼睛是上挑的丹凤眼,发丝已经及肩,就像精致的人偶。他看着我,握着扶手,那薄唇慢慢地吐出——出、去。
出、去。
上一世,我想不通;这一世,我想,或许,三叔画中的人……
其实,他之后也用不着恨我,对我做那样的事,千方百计地逼我入死地。
王筝压根没喜欢过我。
“小少爷,出院手续已经办好了。”
我的眼睛已经能视物,就是有一些时候会恍恍神,画面全部交错在一起。这段时间,王筝盯得比医生还紧,除了禁口,每天固定逼我看色卡,修养了好一些时候,视力估计堪比20。
景叔亲自给我办了手续,老何跟见了大长官似的拘谨。
我耳根有些清净,不由得问了一声,“王筝今天没来?”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恨不得,甩自己一个巴掌。
好奇心,也会杀死一只猫。
景叔看了我一眼,我只觉得寒意上升,只听见那机械一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今晚是任氏股东常年宴,老夫人在纽西兰,把事儿交给三爷办了。”
意思是,王筝孔雀是去帮忙了。
我点了点头,见色忘友这档事是男人的通病,我向来大气。
景叔又说:“三爷抽不了身,吩咐我亲自来照看小少爷,还说,让小少爷不要介意。”
……怎么?你说我妒忌?
啊哈,这笑话挺时髦,不适合我。
我在医院待了将近两个月,收了不少礼,全堆一块儿了,刚好能运一卡车。
老何一一点清了,谁让任家向来做足面子,之后该是还要让人回电道声谢。再说,知道我入院的人不多,多是王任两家的旁支,自家人的面子,更是不能拂了。
老何突然想起什么,笑着说:“小少爷,您看我差点把这事儿给忘了。”老何手里忙着,嘴却没停:“就是小少爷您眼睛拆封的前一天,不知道谁在门口放了一个果篮,也没署名,真奇怪。”
我思忖片刻,这才想起,那天突然听到门板打开的声音,却没人说话。当天把这当灵异故事给王筝说了,王筝那反应跟听了冷笑话差不多。
只见老何笑了笑,“那果篮我也实在不敢乱收了,就给了那些护士,您说也真怪的,其中一个小护士说是一个染了一头金发的帅小子拿来的,说是您的朋友。”
我顿了顿。
“我就说奇怪,少爷您哪来那种朋友,不要是扯上了什么奇怪的人,这么搁着也就忘了。”
手中的书,慢慢滑落。
我几乎从椅子上跳起来,拉住老何的手,急急问:“小何你说谁、谁送来的?”
第十回(下)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十回(下)
上一世,我老犯一种病。
在王筝眼里,我的毛病不只这么一个,可就这一个是最严重的。其实,自从我掴了王筝一个耳光,基本上他再没有和我说什么话,一般都是公事上的交流。多数时候,他只需要报告,而并不是取得我的同意。
在股东大会上他逼着我签字的时候,他的右手紧紧覆在我的手上,在我耳边轻声地说——我不适合做这一些。其实,王筝是个左撇子。我的指尖在颤抖,王筝的左手揽在我的腰上,慢慢地、牢牢地,抓着我的手,在那份转让书上,一笔一笔写下我的名字。
等他放开的时候,我就像是脱力一样,跌坐回椅子上。
后来的事有些模糊,只依稀记得,王筝那张精致得过分的脸慢慢凑近我。头皮被扯得生疼,领子被拉扯着,就连呼吸也困难起来。
王筝双手压住我的脖子,眼神就跟瞧见杀父仇人一样,看得我胸口比喉咙还疼。
『任祺日!你凭什么置身事外!你以为是谁害我变成这种样子!』
『你就是这种窝囊模样!任祺日,你以为你什么都不争,就清高了么?我要你看看,任家就是因为出了你这自命清高的废物,才有今天这个局面!』
『任祺日!他这么对你,你回来连个反应都没有——你以为这世上就你干净了?看见你这假仁假义的嘴脸,我就觉得恶心!』
仔细想来,王筝说的也没错。我这人毛病太多,最要命的这一条就是窝囊。任氏出了事,我除了眼睁睁地看着手中的股份流出,就是回到家逗儿子。
李玲还在的时候,常在王筝阴着脸甩门步出的之后,捏着我的肩膀说:『总裁,我说你那不是窝囊,整一个字解释——懒。本姑娘我没见过比你更懒的人,连跟人家争都懒的,这世上还真找不到谁比你更认命,过了就过了,这样下去总经理到底要有多少次的更年期啊……』
我总想,认命其实没什么不好。
认命当上老总,才能多拨些款项,支持饥饿三十,还能把住宅后边都辟了,种了一大片的波斯菊园,收集一整套的巴尔扎克钢琴辑——虽然拨的是我的私房钱,园子也没时间去浇几次花,钢琴辑放着长霉生菇。
认命娶了舒媛,才能有了乖仔,把从来没有机会去过的迪斯尼乐园都玩了一遍,还和儿子一起玩了两人三脚,过过做老子的瘾——虽然到后来才知道儿子不是我亲生的。
认命签了转让书,才能保下任氏上下六千人的饭碗,避免国家失业率飙升——虽然我一转身,任氏原来的员工都欢天喜地地庆祝新董事长上位。
可能是就连上帝也看不过我上一世太懒太窝囊太听话太认命,才又让我再活过一次多折腾一回,我总归还能长点智慧。
芯姐上次临走的时候,留下了电话和联络地址,没想到这时候却用上了。
只不过,车上除了老何,又多了两个西装笔挺的保镖。老何有些坐立不安,可能是景叔的脸色太沉。从医院调车出来的时候,景叔难得没拦着我。
这件事我会如实向三爷报告。
小少爷,为了保证您的人身安全,请您多带两个人。
景叔说话和做事一样,一板一眼,很少有商量的余地,瞪直眼的时候,还隐隐带着一股血气。
“小少爷,为了三爷,请您保重您自己。”
我扬了扬嘴角,这冷笑话挺好笑的。
老何还没给任氏工作的时候,曾在报馆打工送报,路认得广。车子驶进上回程辰带我来过的旧区,前边是有些年代的商店街,后边就是住宅区。再后一点就是上次遇事的地方,多是地下娱乐场所,还有窑窟。一直到之后政府提出改建计划,这地方才拆除重建。
这事儿我记得清楚。
十多年后,杜亦捷名下的地产建筑公司和任氏的合作案,其中最大的工程,就在这一区。
再深入一些,车子就驶不进去。我记得这里小径弯道挺多,手里的门号写着b楼五零二,只是单看这几座旧公寓,一时间也分不清楚。老何拿着手帕直擦汗,估计景叔那包涵威胁的交代起了一点作用。老何盯我盯得死紧,就连那两个保镖也紧紧跟着。等我们找到b楼的时候,已经将近一个小时。
老何和那两个保镖原来也想跟着我上去,可哪里有人上门拜访还带着三尊门神的,有时候,任氏小少爷的名号,就是拿来唬自己人的。
特别管用。呵呵。
只不过,上了楼才发现更不好找。多半是没了门牌,要不就前方十号,走到后边又多出了三号。可能是旧楼,卫生工作并不是很好,走廊和楼梯口堆满了垃圾废物,一路走来,喧闹声不少,环境堪称糟糕。
我对了对门号,确定是五零二,才呼了口气。眼睛睁得太久,又有些发疼,我也不敢抬手去揉,估计现在有些发红。
我深吸一口气,敲了敲门。
过了好一会儿,才突然听见一声“来了”,不是芯姐的声音。门霍地一声打开,一个男孩儿站在门边,上身只着了件背心,下身穿了件短裤,就到大腿处,脖子痕迹点点,以我的心智年龄而言,那痕迹……着实、着实不陌生……
哈里路亚。
我、我……吓得不轻。
那男孩儿上下打量我,年岁看起来还挺轻,却对着我露齿一笑,“小弟弟,生得挺可爱的,找谁呀?”那男孩儿说着话,眼神飘忽,唇色挺红,脸蛋是属于中性的那一型,我只觉得眼前一晃一晃。他笑了笑,手正要搭到我的肩上,突然另一只手窜了出来,把那男孩儿整个人扯开,我只听见一声尖叫,就瞧见那一张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脸盘。
头发染回了墨色,耳环也拿了下来,看起来倒像个斯文人。
“杜、杜哥!很痛耶!”
杜亦捷没看着他,脸色微白,说了一声:“滚。”
屋子里收拾的挺干净,就是有些空,角落放了几个箱子,像是要搬家一样。杜亦捷从厨房里出来,手里拿着一杯白水,递给了我,嘴角扯了扯,说:“收拾的差不多了,只有剩下白开水。”
杜亦捷找了张椅子,伸手擦了擦,对我说:“坐吧。”
我稍稍环顾四周,杜亦捷扯了扯嘴角,笑得挺帅气,“我姐上个星期才结婚,去我姐夫那儿住了。”我一顿,说:“啊,哦!恭、恭喜。”
杜亦捷噗哧一笑,“你跟我说恭喜做什么,不过这婚礼办得挺赶,没几个人知道……”杜亦捷顿了顿,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半晌,说:“其实也委屈她,一生只有那么一次,说什么一定要在我去香港前办了。”
我手中的杯子差点滑落在地。
杜亦捷问:“你吃过饭没有?”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杜亦捷又说:“就当给我践行,陪我吃顿饭。”
估计,上一世所有人都想不到,东南亚的地下龙头,不止出得了厅堂,也入得了厨房。我那时候没回神,愣愣地看着他走进了厨房,期间还问我——
“小祺,你吃不吃辣?”
“你喜欢咸一些还是甜一些?”
“小祺你会吃苦瓜么?”
我呆坐着一小时,就听着厨房里时不时有锅铲敲动的声音,再来就是阵阵飘香味儿,原来被吓得挺胀,看着小桌上摆着三道家乡菜,也不禁有些怀念起来。
上一世我接管任氏后,就让老何一家住了进来,芳嫂有通常会做些福州家乡菜给我尝尝。后来娶了舒媛,舒媛从小在美国长大,吃不惯中国菜,才又请了厨子,等工作开始忙的时候,回家的时间晚,也很少再尝芳嫂的手艺。
杜亦捷流了一身薄汗,见我动筷急急尝了几口,脸上挂着笑,说:“我还怕你吃不惯,以前见你还挺营养的,现在跟难民似的。”我有些脸红地一咳,这旧事不提也罢,还在我现在终于摆脱球型外貌,挨一次打,比去减肥中心还有效,值了。
说不上顶好吃,就是对胃,转眼就吃了不少。杜亦捷扔了芯姐结婚相册给我,让我别妨碍他洗碗。芯姐的丈夫看过去一表人才,像是做学问的,照片拍了三套,芯姐生得挺标志,笑得时候,尤其好看。照片里的笑容,和第一次见到的时候有些差距,挺好。
“我姐夫是做律师的,姓许,那场官司也是他给摆平的。”杜亦捷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在我旁边,指着照片里的新郎官,说话的时候挨近我,身上……有股清香味儿。我捏了捏鼻子,听他说起那事儿,心里有些怅然,眼睛也微微犯疼。
“小祺。”眉角突然一暖,杜亦捷的手覆了上来,我脸上做了去疤手术,那时候技术还没这么好,还有点印能瞧得出来,左眼做了手术,看起来和平常没两样,就是比较容易受感染,用眼的时间一长,就会发红。
“你的眼睛……”
我吸了吸鼻子,摆了摆手,说:“都好了,对面那只麻雀有几只脚我都看得出来。”杜亦捷闻言一笑,手一转,和在学校的时候一样,揉了揉我的脑袋。
我用杜亦捷的手机拨给了老何,原来想让他们先回去,只是景叔威力过盛,几个人坚持在楼下等我,我不好让他们等晚了。
我坐在玄关处穿鞋的时候,后边突然传来一股暖意,一双手慢慢覆了上来,环住我的腰。
他在我耳边,就像是怕吓着我一样,很轻地说:“我是……同性恋。”虽然很难以置信,他的手的确在颤抖。
我点了点头。
上一世,杜亦捷纵横黑白两道,没听说过他有什么红粉知己,早前代表任氏出席过几次电影发布会,虽然没碰见杜亦捷,不过当时所有人心照不宣,那时候挺红的一个男明星,就是让杜亦捷捧的。
这种事情很平常,只要不像我,让人在社会媒体面前曝光,基本上是没什么人会去特意苛责,再加上,杜亦捷那时候的势力,应该没有一家媒体行业,愿意冒这种危险。
我说:“你什么时候去香港?”
突然想起了乖仔,“我……给你送机。”
杜亦捷的手劲很大,环紧我的腰的时候,基本上我是连动都动不得。
他说:“小祺,你以后会走哪一行?”
呃,这是个严肃的问题。
我还没想到答案,杜亦捷就说:“小祺,做律师吧,你做律师,以后……我只给你一个人辩护。”
第十一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十一回
杜亦捷怎么说也是个大男孩儿,再过一年也就成年了,跟我这还怎么发育的身板子比起来,实在让人气馁得很。
他从后面搂着我,两个人坐在玄关,刚开始还说些话,后来一句话也不说,双手揽住我的肩,感觉很窝心、很舒服。等到他放开我,也过了好一些时候。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伸手揉了揉我的眼角,轻轻说:“我送你。”
他牵着我的手下楼,说真的,我不太明白男孩儿相处的方式,以前在王筝面前,我就跟小媳妇似的,他往哪儿我跑哪儿。杜亦捷的手比一般同龄的男孩儿宽大,骨节分明,食指指腹和虎口处有着薄茧,和景叔一样——那是只有长年使枪才能落下的。
老何一干人见着我的身影,连忙走了过来。
“哎,小少爷,您不知道,表少爷那电话跟催命似的,真把我给……呃,这位是……”我正要开口给老何介绍,杜亦捷抢先一步说:“我就是他……同学。”
好在杜亦捷穿了一件淡色衬衫,头发也染了回去,他模样生得俊俏,笑起来的时候,会让人有莫名的好感。老何连忙点了点头,友好地打了招呼。
杜亦捷没让我去机场送他,只微笑说:“你知道我这人乱的,别搅和进来,又不是不回来了。”杜亦捷说话的时候,喜欢凑近我的耳边。他低声说话的时候,很有磁性,或许我应该介绍他走多媒体路线,就他那模样和嗓音,估计也能红遍亚洲。
我的身高只刚和杜亦捷的胸膛同高,他说话的时候,会微微倾身,他的身上有着让人安心的气息。我揉了揉耳朵,头晕沉沉的,心里泛起一种模糊的感觉。
“要、要怎么联络你?不让我送机,好歹也留个联络电话。”我开口的时候,声音有些哑。
我跟老何拿了随身携带的纸笔,杜亦捷靠在我的肩上,感觉笔尖动了动,然后再慢慢把纸折成一小张,放在我的手心,然后紧紧覆盖。
我走的时候,杜亦捷还站在楼梯口。我不断回头,只瞧见那英俊的少年冲我笑了笑,眼眶挺红,我觉得我的眼睛也跟着疼了起来。
上车之后,我把手心缓缓摊开。
那张纸被揉成一小团。
我慢慢打开,然后,轻轻揉了揉眼。
只是一张白纸。
我笑了笑。
上面什么也没有。
任氏股东常年宴对任氏而言就跟春节中秋一样,所有任氏的股东都会出席,任家所有在外的旁支多半都会出席,本家除了在我还没出世就嫁到加拿大的二姑和我妈,都会出席这个晚宴。
记忆中,任老太在我升上了高中,才慢慢把手中的权交托到任三爷手中。这一世,有一些东西远远超乎我的记忆范围。现在整个任氏乃至新国的建筑贸易,几乎是任三爷一手遮天的局面,任老太却早早就去纽西兰牧羊养老。
说来,上一世这时候,三叔虽然拥有任氏五分之一的股份,却鲜少过问任氏的运作,顶多是个挂名总经理,公司一年到头指不定都没露过脸。三叔的病是自小带着的,是生存率不高的呼吸管道疾病,却也让他活活折腾了二十几年。
有句话这么说——祸害遗千年。
于是,我觉得,还有另外的九百七十多年够他折腾。
这一世,任三爷一方面积极就医,另一方面将任氏大权慢慢揽入手中,估计现在任老太说一长串的话,也不及任三爷轻轻咳一声有力。
上一世,从我懂事开始就出席常年宴,最后一年的印象最深刻——王筝和那衰人一起站在最上头,相互碰着酒杯,镁光灯闪烁,跟一对璧人似的,看得我胃里的酸水不断冒泡。谁让我前些天还犯贱地走到那衰人的办公大楼,站了一天,最后连他的面也没见着,就让人好声好奇地请了出去。
后来,才知道他们是一伙的。
咳,他们不只是一伙,还、还真有那么一回事……
两个人合着把我往死里整,我还傻傻地以为那人能看在我和他曾经……我、我只希望他拉任氏一把,好歹、好歹也是同样姓任的。结果,在常年宴上没头没脑地冲上去,指着他骂不要脸——啊哈,估计那是我做过最伟大的事情。
其实,真正不要脸的不是他。
是我。
大门一打开,一瞧见那坐在沙发上,脸阴得可跟某包同志媲美的王筝孔雀,我有种掉转回医院挺尸的冲动。
从杜亦捷那儿回来,也就刚好天暗了的时候。王筝作为王家的长孙,这时候还在主宅晾着,跟我重生的玄幻程度有得一拼。
不过,王筝身上的确穿着礼服,手上戴着白色手套,头发也用发蜡固定,一副准备就绪的模样。大门打开的时候,王筝的目光正好瞥了过来,我顿时心一凉,就见他走了过来。黑色燕尾服很合身,再加上王筝身板子高,标准的模特儿身材,脸蛋精致得很,那双唇也是自然红润,现下紧紧抿着。
老何小心翼翼地把门合上,王筝离我五步远打住,语气有些冷:“去哪儿了?现在才回来。”
我对老何说:“小何,替我把东西放上楼去,对,二楼转角左边那间房,麻烦你了。”
以上一世的经验来说,王筝动气的时候,特喜欢拿周围的人开刀,李玲就是最好的例子。
“任祺日我在和你说话,你那是什么态度——!”王筝霍地大步走了上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肘,我暗叹一声,他这不是明知故问么。
“抱歉,去看朋友了,没和你们说一声。”
我抬头看着那脸蛋儿——上一世,我连睡着都在梦里勾勒出那张脸的轮廓,带着傻笑入眠,这一世没好好看,又蒙了将近两个月的眼,仔细瞧瞧,王筝……似乎瘦了点。
“任祺日!你少说这些糊弄我!”我还真不知道王筝少年时候脾气这般冲,原来还以为他那时候是压力大,敢情这暴力因子是打小就养着的。
老何见王筝扭过我的手,赶紧冲了上来,一把挡在我跟前,急急叫道:“表少爷你在做什么!少爷刚病好你别这样拉着!”
张妈听见动静也从楼上急急跑了下来,远远看倒像是我和王筝打了起来,张妈惊叫一声“小祖宗啊!”一把搂住王筝,叫道:“哎哎!张妈的好少爷,这是怎么了、怎么了,话好好说呗!”奈何他们两人怎么拉,王筝依旧死死扯住我的手肘,偏是不放开,眼看张妈就要叫人进来,我心下一急,低吼一声:“老何,让开!张妈你也别扯着王筝,怎么扯还不是连着我一起扯了!王筝,气够了就上楼!”
老何顿了顿,嘟哝了一声“怎么叫我老何了”,乖乖地往一边儿站去。张妈还挺挣扎,看了看王筝,又瞧了瞧我,拍着王筝气得抖动的肩膀,安抚地说了一声:“有话好好说,别拉拉扯扯的,啊……”
王筝跟着我上了楼,除却紧紧拉住我的手,倒好算安分。
我才刚把门合上,王筝就跟疯了似地把我推到了门板上,脸猛地靠了过来,我一惊,退一步,脚下却一个踉跄,整个人跌了下去。
“任祺日!”
疼疼疼……这地板没事擦这么滑干什么——疼疼疼……
王筝也来不及兴师问罪了,连忙把我扶了起来,放到了软椅上。我疼得眼泪估计也流了出来,王筝慌忙地说了一声:“祺日,你等等,我去叫张妈!张妈!张妈——!”
我、我……欲哭无泪。
这么一折腾,老何打小就看着我,正打算卷下我的裤子,我疼归疼,面子还是要的,双手便死死抓着裤子不放。老何只好赶紧让人拿了药酒,见我那模样,嘴上难得冲着王筝硬气说:“表少爷,您也知道小少爷这骨子跟什么似的,您开心就拉不开心就推,怎么说小少爷也是您哥!”
张妈拿了药酒递了过来,见我痛得厉害,只说:“这……小孩子打打闹闹,表少爷,您也别这般气,再说,小少爷,表少爷从早上忙完了就等着您,您也……”
王筝突然说:“张妈,好了,妳先出去。”说罢,又转而将药酒拿在手里,对老何说:“小何,这事是我不对……你也忙了一天,这边我给祺日擦药,你也下去休息。”老何一顿,跟见了鬼似的。
王筝坐到了床边,垂头看着我,我还来不及反对,张妈和老何就识相地和一干人退了出去。王筝的手已经搭在我的腰上,我赶紧说:“不、不用麻烦,我、我、我自己来……”
我……
哈里路亚。
王筝一把扯下我的裤子,也不让我挣,一只手压着我的肩膀,见我又挣了挣,愠怒道:“怎么!你让小何看就行了,我看就不行了?”
这、这——这能放在一起说么真是!
“任祺日——你再挣我就把你全身都脱了!”
这——流氓!道道地地的流氓!
王筝的手挺凉,滑过我的股骨,一股刺鼻的药酒味儿传来,亏他还能忍着。我别过头去,就当请了俊美童工给我全身按摩得了。王筝是天生的大爷命,从来没伺候过人,好在手下的力道挺轻,要有他拉我的手的那股狠劲儿,我估计直接回医院报道去。
王筝揉了好一些时候,弄得我眼皮挺沉,突然出声:“还疼么?”
我急忙摇了摇头,快速地拉回我的裤子,王筝蓦地一把抓住我的手。
又怎么了。
我回过头,就见那双黑曜石一般的双眼,阴晴不定,看着我的手,微微泛着红,估计是适才拉得凶狠,还留了几道刮痕。我轻叹一声,扶着床头坐了起来,王筝在医院陪了我一些时候,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揽过我的肩,让我扶着坐好。
只可惜,他这会儿揽着,却没放开,顺势坐在床头,沉声说:“我等了你一个下午……”王筝身上有淡淡的古龙水味儿,“我本来想去接你的,爸那里需要人手,我想说,这样赶紧忙完了,你刚好回来,下午还能空出来陪你……”
我吸了吸鼻子,说:“我又不是重症患者,你要是忙也用不着陪我……你别捏我,疼。”
王筝这小样儿的,怎么说我也是长辈——咳。
“任祺日,你和杜亦捷一个下午都干了什么?我打了十几通的电话,小何都说你在忙,你们忙什么?任祺日你老实说——”
这话怎么听怎么怪。
王筝手颈又大了点:“任祺日,你别再和那些人扯上关系!”
我轻叹一声,拿出哄儿子的手段,轻轻拍了拍王筝的手。事实证明,基因你是神奇的,血缘你是伟大的。
王筝冷哼了一声,靠着我的头,环着我的肩。
“王筝,他要去香港了,我去看看他,和他一起吃饭。”我眼睛又疼了起来,不知怎么的,连心口也有些泛酸。
“你知道的,我朋友不多,就这么几个……”
可能真是累了,有些昏昏欲睡。王筝搂着我,两个人一起躺着。
小时候,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两个人也很常这样,一起躺着睡。
后来,不知怎么地,就生疏了。
王筝挨着我的头,有些赌气地说:“你要他们做什么,有我就够了。”
“你一会儿几点去常年宴,都八点多了……”我真睏了,往他肩窝凑了凑。王筝似乎挺受用,语气也轻了起来,靠着我说:“不去了、我不去了,我陪你睡。”
我笑了笑。
其实,王筝用不着自责。
那天我让阿德他们逮着打一顿,真不是他的责任,他没这义务一天到晚盯着我。
我轻叹一声。
我想,再过一些时候吧。
就跟小时候一样,等时间一长了——
他就会玩腻了。
第十二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十二回
人生中的一些画面,是时间冲淡不了的。往往,消磨的只有那一瞬间的感动。
这句话还是从李玲口中说出来的。
那时候,公司的运作已经渐渐出现了问题,股东之间的矛盾也逐渐扩大。只是,那时候,谁也没把这些事想到王筝身上,或者说,是我潜意识之下,把王筝撇除在这个漩涡之外。
我还记得,那时候李玲逗着女儿,少了女孩儿的青涩,多了一份难以言喻的韵味,还有眼眉淡淡的忧愁。李玲是很可爱的姑娘,生活充斥了梦幻和理想,之后嫁作人妇,眼里依旧能瞧见那一抹坦率和天真。
所以,很容易让人忽略,她密不透风的衣着之下,掩盖的伤。
她的女儿,小名叫豆豆,和乖仔一样,不足月就迫不及待地从她娘肚子里闹了出来。那时候,李玲抱着她,点的是她从来不喝的咖啡,对我说了一句——
总裁,对不起。
泪珠地落在豆豆短小挥动的手臂上,她的双肩从来没有停止过抖动。
总裁……真的、真的很对不起……
那是刚开张的蛋糕馆,李玲辞职前,一直吵着要我陪她来这儿喝下午茶。她还说曾我在,能给她买单,要把馆里的蛋糕全点上一遍,左边拿一个,右边抓一个。
我、我真的没办法,豆豆她爸没了工作,他自尊心很强,他……我不想让他错过这个机会……
不知道是不是空调开得太低,我觉得,就连体内流动的血,都是冰冷的。
总裁……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但是、但是我还是要告诉你,我……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当我走出蛋糕馆的时候,耳边还回绕着李玲的哭声。我拿出手机,指尖还在颤抖,一直到电话那一头传来那一把声音。
我的唇动了动,在他挂电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