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穿越大唐:绝代村姑第2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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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大唐:绝代村姑 作者:肉书屋

    衣掩嘴娇笑不已。

    (昨天晚上有亲戚过逝,跑了一趟乡村,没能赶回来,连个假也没能跟大家请,真抱歉)

    商界神话

    对于小玉,莫绯衣一时之间,还真是不知如何开口才好,若她能拉下一副主子的面孔与狠心肠来,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偏偏,在她心中,穷人也罢,有钱人也罢,当官的也罢,从没有贵贱之分,是人,都有做人的尊严,至少,她从没有把小玉当成是下人看待,而是当好朋友一般的看待。

    话不知道如何说出口,她只能留个心眼儿,同时提醒唐木,好在唐木以前都是苦行僧般的隐居生活,习惯了什么事都自已动手,不喜欢让人服侍,对于小玉的有意讨好与亲近,他都装傻宛拒。

    小玉倒没感觉出什么异样,唐木本来就是这么的木纳与迟钝,不解风情,你若不跟他明说,打死他都没理解你的暗示与心意。

    莫绯衣本想现在让人回雷洲,把先生与老妈接来长安,但冬天将近,这一去一回,在下大雪之前,绝对是赶不回来了,她不可想先生与老妈在大雪天赶路,想想,这事,还是压到开春之后再说吧。

    在老妈的来信中,雷洲的美容生意,那个好得没法说,总之,天天火爆,日进斗金。换是别人,关闭雷洲的生意,一定心痛得要命,莫绯衣却感觉没什么可惜的,她如今所赚的钱,全家人一辈子都花不完,若不是与王筠玉订下五年的赌约,她才不想想方设法的赚钱呢。

    在外头,都已经风传她的家底,已经快接近王家了,而在商界,那些极有名气的商界大鳄、世族大家,都已一致认为,年青时的王老爷子,都未必有这种魄力与才能,接连创造商界的神话。

    换种说法,就是说,传说中商界神话一般的王老爷,都比不上莫绯衣,总之,莫绯衣的名气,人们已经把她跟王老爷子相提并论。

    对于这种谣传,莫绯衣只是一笑置之,王老爷子也是一笑置之,而王筠玉听了却很不舒服,至少,在她心眼中,爹才是神话一般的存在,绝不容许任何人超越。

    说实话,莫绯衣至今都不知道自已有多少家财,而柳新月与司徒明远曾跟她说过,她的那几样生意,照着现在所赚的,五年想超越王家,有点危险,但也不会差不多,如果是七年,绝对稳超。

    柳新月与司徒明远都是她可共生死共患难的好朋友,他们的话,莫绯衣绝对相信。所以,她一点也不担心会输给王筠玉,只等来年开春,报纸发行,绝对稳压王家。

    把她的男人都干掉

    虽然,莫绯衣感觉王筠玉很可恶,想象着她被自已超越时的那副表情,有时候想着真的很开心,充满报复后的快感,可是想想,也不禁苦笑叹气。

    五年的赌约,只是一时的意气之争,其实,王筠玉的心性也不坏,只是有些刁蛮任性好强,长安方圆百里,她的声誉也挺不错的,至少,没听说她干过什么坏事儿,偶尔还帮助过穷人,当然,前提是她心情好。

    要是是十赦不恶的大恶人,莫绯衣绝对不手软,往死里整,所以,一直以来,她一直行事低调,不想去招惹王筠玉,当然,对于王筠玉的种种挑衅,她会不甘示弱的反击,五年的赌约,她依然看重,因为她不想输给王筠玉。

    长安南城外,十里官道,安禄山端坐高头大马上,眺望着巍峨的长安城,意气风发中隐隐流露一丝的失望。

    在长安城内混迹了近一年,他大送银子拉关系,总算没有让他白费心思,认了杨贵妃作干娘,得到唐玄宗的宠信,连连升官,如今,他可是身兼三镇的节度使大人,封地大得让人眼红。

    总的来说,他收获极丰,让他唯一感觉有些许遗憾的是,没能把大唐最有钱的女人弄上手。

    上一回利用侍妾向莫绯衣讨教美容的机会,他暗中下药,眼看就要得手,不想李瑾楠突然闯进来,害得他前功尽弃,还得演一出苦肉戏掩饰。

    他对李瑾楠恨之入骨又无奈,李林甫深得皇上宠信,权倾朝野,在朝中,他唯一害怕的人只是李林甫一人而已。

    (历料记载,李林甫虽为一代j相,但对各蕃镇拥兵自重的节度使,他都能有效控制住,他死后,换昏庸无能,贪财如命的杨国忠接掌相位,没多久就逼反了安禄山史思明。)

    一次失手,他无时无刻不想着算计,千方百计的想把莫绯衣弄上手,偏偏莫绯衣行事低调,极少出门,一直让他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他是不达目的不罢手的人,自然不会放过莫绯衣,只是,离开封地太久,老呆在长安城里,就算唐玄宗没有怪罪,文武百官也有微言,所以,他不得不回他的封地。

    走之前,他把心腹总管叫到书房叮嘱了一通,监视长安所有动向的同时,派人盯着莫府,严密监视莫绯衣的一举一动,只要发觉哪个男人与她走得近,杀!

    安禄山心中有他的盘算,只要莫绯衣不嫁人,他就有办法连人带钱都弄上手,所以,他不能让莫绯衣嫁人,凡是莫绯衣看上的男人,就不择手段的把那个男人干掉。

    烧烤

    转眼间,又是北风呼号,雪花飘舞,天地一片银白。

    这冰天雪地的,也不知司徒明远哪来的兴趣,叫上了柳新月与莫绯衣去他家烧烤,而莫绯衣见李瑾楠一副闷闷不乐的表情,便顺手带上他。

    司徒明远的府第,莫绯衣去过好几次,自然熟路,她与李瑾楠、小玉、唐木进去时,司徒府第的门子连忙领着众人到后院的花园。

    司徒明远的后花园,可比自家的花园大了几倍,司徒本来就是长安的大家族之一,宅府宽大,族中弟子众多,那也是很正常不过的事。

    难得司徒明远有心,在大凉亭四周架起数块琉璃屏风遮风挡雪,里边摆放数盆烧得通红的炭火,人在里边,感觉温暖如春,穿着裘皮大衣都感觉热。

    司徒家族的几个族弟妹兴趣勃勃的烤着肉串,虽然备有凉茶,但烧烤太热,莫绯衣仅吃了二三串,倒是小玉与唐木半点不客气,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对于莫绯衣这个贴身保镖,柳新月与司徒明远都颇感好奇,二人从莫绯衣的语行举止与眼神,感觉唐木的身份,似乎不是普通保镖那么简单,不过莫绯衣没有公开说明,二人心神领会,也不说出口,对唐木的态度,非常的客气,弄得唐木都有些不好意思。

    李瑾楠许是受热闹的气氛感染,很快又恢复那活泼好动的天性,加入其中,与众从嘻嘻哈哈的闹成一团。

    看着司徒明远与柳新月站在一块,情投意合,却偏又不结合,彼此都受到折磨,莫绯衣记起司徒明远的承诺,但想要询问,偏柳新月在场,不便说出口。

    这事儿,她一直想问,也一直拖了好久,她记起的时候,偏是自已太忙,没有时间,空闲的时候,却又忙记了。

    看到司徒明远投来的眼色,莫绯衣微微一怔,难道他有什么事想跟新月姐姐说,却又不便说出口,求自已帮忙?

    司徒明远披上大衣出去,莫绯衣找了个借口,披上自已的裘皮大衣,跟了出去。

    司徒明远回头微微一笑,放慢脚步,二人并肩同行。

    莫绯衣笑眯眯道:“司徒大哥,有什么事儿,小妹一定帮忙,嘻嘻。”

    书房相见

    司徒明远面颊微红,随即叹了口气,也不解释,低声道:“随我来。”

    莫绯衣跟着他直入内院,心中却大感迷惑,怎么弄得这么神神秘秘的?难不成还见不得光?

    其实,司徒明远与柳新月的关系,在长安城内,都已是没有公开的秘密了,二人郎情妾意,灵犀相通,却为什么不结合,则是不得而知的秘密了。

    莫绯衣颇有些纳闷的跟着他来到书房门前,司徒明远停步,对她微微一笑,下巴朝着书房一扬,示意她进去,然后负手离开。

    玩什么东东?开得这么神神秘秘的?她跟着司徒明远一路进来,这书房的附近,都散布不少司徒家的族人与家丁,让她有种如临大敌的感觉。

    惴惴不安的推开房门,莫绯衣不禁一怔。

    书房内,一个穿着普通大衣的男人背对着门负手站立,似乎正在浏览书架上的书,听到开门的吱呀声,倏的转过身来。

    “大哥!”莫绯衣看清他的容貌,不禁惊喜的呼叫一声,她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太子李亨。

    “妹子,没想到吧?呵呵”李亨微笑着大步上前,握住她的手,“来,让大哥好好看看,嗯,又变得更漂亮了。”

    好久不见,李亨越发清瘦,也变得越发的成熟稳重,莫绯衣低声问道:“大哥,你怎么会在这里?”

    李亨笑道:“我与明远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大哥想看看你,又不便出门,所以,让明远安排了这一次烧烤,呵呵。”

    他听从莫绯衣的劝告,继续低调做人,韬光养晦,从不离府,其间的寂寞与苦闷,可想而知。

    也正因为他足不出户,几乎断绝了与外界的联系,李林甫与杨国忠再是想整他,也找不到一个借口。

    李亨由衷赞道:“妹子,你推行的立体养植,可说是造福了天下的百姓,胜过千秋功业啊!妹子是如何想出来的?快说给大哥听。”

    汗死,这哪是偶想出来的……

    莫绯衣轻咳一声,吞吞吐吐道:“只是……只是胡思乱想罢……”

    反正不可能说明真象,只好胡乱搪塞了,能蒙混过关就行。

    李亨呵呵笑道:“什么胡思乱想,这是奇思妙想,天下间,也只有我妹子能够想得出来,哈哈。”

    他叹息道:“如此功业,父皇该授封奖赏妹子的,只可惜他已经老了,完全变了一个人,只知贪图享乐,任用j臣,听信谗言,唉……”

    只有你有资格

    司徒明远面颊微红,随即叹了口气,也不解释,低声道:“随我来。”

    莫绯衣跟着他直入内院,心中却大感迷惑,怎么弄得这么神神秘秘的?难不成还见不得光?

    其实,司徒明远与柳新月的关系,在长安城内,都已是没有公开的秘密了,二人郎情妾意,灵犀相通,却为什么不结合,则是不得而知的秘密了。

    莫绯衣颇有些纳闷的跟着他来到书房门前,司徒明远停步,对她微微一笑,下巴朝着书房一扬,示意她进去,然后负手离开。

    玩什么东东?开得这么神神秘秘的?她跟着司徒明远一路进来,这书房的附近,都散布不少司徒家的族人与家丁,让她有种如临大敌的感觉。

    惴惴不安的推开房门,莫绯衣不禁一怔。

    书房内,一个穿着普通大衣的男人背对着门负手站立,似乎正在浏览书架上的书,听到开门的吱呀声,倏的转过身来。

    “大哥!”莫绯衣看清他的容貌,不禁惊喜的呼叫一声,她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太子李亨。

    “妹子,没想到吧?呵呵”李亨微笑着大步上前,握住她的手,“来,让大哥好好看看,嗯,又变得更漂亮了。”

    好久不见,李亨越发清瘦,也变得越发的成熟稳重,莫绯衣低声问道:“大哥,你怎么会在这里?”

    李亨笑道:“我与明远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大哥想看看你,又不便出门,所以,让明远安排了这一次烧烤,呵呵。”

    他听从莫绯衣的劝告,继续低调做人,韬光养晦,从不离府,其间的寂寞与苦闷,可想而知。

    也正因为他足不出户,几乎断绝了与外界的联系,李林甫与杨国忠再是想整他,也找不到一个借口。

    李亨由衷赞道:“妹子,你推行的立体养植,可说是造福了天下的百姓,胜过千秋功业啊!妹子是如何想出来的?快说给大哥听。”

    汗死,这哪是偶想出来的……

    莫绯衣轻咳一声,吞吞吐吐道:“只是……只是胡思乱想罢……”

    反正不可能说明真象,只好胡乱搪塞了,能蒙混过关就行。

    李亨呵呵笑道:“什么胡思乱想,这是奇思妙想,天下间,也只有我妹子能够想得出来,哈哈。”

    他叹息道:“如此功业,父皇该授封奖赏妹子的,只可惜他已经老了,完全变了一个人,只知贪图享乐,任用j臣,听信谗言,唉……”

    心情大好

    李亨胃口大开,吃得很开心,脸上的表情,显得极兴奋,甚至激动,一壶好酒,除了倒给莫绯衣一杯,其余的,全倒进自已的肚子的里。

    莫绯衣当然明白他的心情,天天山珍海味的李亨,并不是觉得那几串烧烤非常的好吃,而是受了气氛的感染。

    堂堂的太子殿下,却被当朝宰相李林甫与国舅爷杨国忠联手迫害,偏偏身为皇帝的老子听信谗言,李亨好几次差点被砍了脑袋,不得已躲在府内韬光养晦。

    堂堂太子殿下,未来的一国之君,当到这份上,不能不说,这太悲哀了。莫绯衣唯一的能做的,只是安慰了。

    李亨心情大好,竟在书房内提笔绘画,让莫绯衣端坐着,当他的模特儿。

    估模着一柱香的时间,当模特的莫绯衣坐得脖子都累了,见他突然停笔,面上现出凝重的表情,不禁问道:“大哥怎么啦?”

    李亨放下笔,搓着手叹道:“大哥想着色,又感觉……”

    唐代的人物素描,全是着色,李亨也算得上丹青好手,画中的莫绯衣栩栩如生,他想着色,又恐无法描出莫绯衣那超尘脱俗的飘逸神韵,一时间竟犹豫不决起来。

    莫绯衣走近一看,俏面不禁微红,羞声道:“大哥,你把绯衣给美化了……”

    画中人物,与真实的自已颇为神似,只是显得丰满不少,按大唐的审美观,那是十足的大美女了。

    李亨哈哈一笑,肃然道:“在大哥心中,天下最美的女子,非妹子莫属。”

    他突然重重叹了一口气,眼睛里闪现的流彩一黯,无限宛惜的叹道:“妹子,你……”

    莫绯衣知道他为什么叹气,也知道他对自已不死心,连忙轻咳一声,提醒道:“大哥,是不是该回去了?”

    李亨脸上洋溢的兴奋表情缓缓隐去,又恢复了从前的落寞孤独,他重重叹了口气,“嗯,是该回去了……”

    他突然道:“我再写几个字。”

    说罢,提笔在长卷上疾书,“天之娇女”四个字写得龙飞凤舞,称得上好字,李亨却不满意,随手扔到地上,又在另一长卷上疾书,这一回写的是“无双才女。”

    他抱臂看了一会,摇了摇头,似乎仍觉不满意,大袖一扫,又扫落地上,眼睛盯着绢白的长卷出神。

    说明一下,上一章的重复与这一章是结尾的伏笔,呵呵。

    原委

    李亨走了,在贴身护卫的保护下,带着那卷还未着色的画悄悄离开了司徒府,消失在满天飞舞的雪花中。

    莫绯衣与司徒明远在后门目送他远去,二对视一眼,皆发出一声叹息。

    回到书房,司徒明远看了看莫绯衣收拾好放在桌子的字卷,又叹了口气,扔到火盆上,眨眼便化为灰烬。

    两人走出书房,站在风雪中,莫绯衣幽深深的吸了一口冷气,重新调整心情,低声问道:“司徒大哥,你跟新月姐的事……”

    司徒明远清瘦的脸上露出一抹痛苦与无奈,他叹了口气,低声说到,“唉,这事,说来话长了……”

    他与柳新月打小认识,虽然说不上是青梅竹马,但感情,从朋友一步一步上升到了情侣的关系。

    本来,二人已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偏偏柳家的长辈,出于家族利益的考虑,给她订了一门亲事,男方家是当朝翰林大学士张阁老的大公子张晋。

    长辈之命不可违,柳新月再是能干,也只能无奈的屈从,如果,她与张晋素不相认,只是双方长辈强拉硬配的倒还罢了,偏偏,张晋与柳新月是青梅竹马的好朋友,这就变得有些复杂了。

    张阁老为人正派,与李林甫在朝中对着干,在儿子大婚前一天,皇上突然一道圣旨,张阁老被冠上莫须有的罪名,全家老少被满门抄斩。

    虽然,柳新月还没有正式过门,她也没有以张家媳妇的身份自居,但在临刑前的一刻,张晋对她说了一些话,之后,柳新月整个人都对了,对司徒明远有意疏远,找种种借口拒绝见面,既便是生意上的往来,也难得见上她一面。

    多年之后,直至柳新月成立新月商盟,二人的见面才多了一些,之前,柳新月还扳着脸,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冷冰冰表情,好在,司徒明远理解,持之以恒的不懈追求,那份痴情,终究还是感动了柳新月。

    两人重新交往,感情更胜从前,已到了心有灵犀的地步,只是每每谈到婚嫁,柳新月面上便黯然神伤,以种种借口推托,甚至,让司徒明远另找中意的女子。

    司徒明远仰头望天,任由冰冷的雪花洒落脸上,眼中泪光闪动,长声叹道:“如果,我没有猜错,新月,一定答应了张晋的什么话,她在履行某种诺言……”

    承诺

    “什么……承诺?”莫绯衣叹了口气,司徒大哥的痴情,让人感动,与新月姐姐的爱情,可真是够磨人,但愿,上天有好生之德,让有情人终成眷属。

    司徒明远摇了摇头,长叹一声,“也许……只有等李林甫死了,新月才可能会答应的我的求婚……”

    要等到李林甫死了才有可能?莫绯衣不禁一呆,随即又叹了一口气,好事,总是多磨呀……

    司徒明远笑了笑,柔声道:“没事,我等得起!”

    从他的话中,莫绯衣能听得出他的决心,哪怕等到白发苍苍,牙齿都掉光了,柳新月一天不答应,他就一直等到她答应为止。

    如此痴情与决心,令人叹服不已,莫绯衣不禁羡慕柳新月有如此痴情的好男人,不知唐木是否如司徒明远这般对自已痴情?

    两人走到花园内,都不约而同的停止,司徒明远笑道:“想这么多干嘛,人开心就好,平时大家都忙,难得一聚,就高高兴兴闹一回吧,呵呵。”

    莫绯衣点点头,把烦恼事都抛之脑后,与司徒明远进了凉亭里,李瑾楠拿着一串烤翅跑过来,硬塞进她手里,笑嘻嘻道:“哎,绯衣妹妹,你刚才跑哪去了?快乘热吃,冷了不好吃了。”

    “嗯。”莫绯衣开开心心的啃起鸡翅,其实,她本来就没有什么心结,只是想到太子李亨的孤独寂寞,司徒明远与柳新月两情相悦,却偏又受此磨难,只是一时感觉心里头沉甸甸的。

    柳新月与司徒明远站在角落,低声说着话儿,两人面上,都是含着淡淡的笑容,眸子里温情脉脉,确是一对天设地照的情侣。

    莫绯衣不由得望向唐木,唐木也正好望过来,两人目光接触,皆露出会心的笑容。

    什么情到浓时情转薄,屁话,情到浓时,灵犀相通,两人只是对视一眼,都能感受到彼此的脉脉温情,这便是爱,让人纵是粉身碎骨也不后悔的爱!

    在众人热热闹闹开开心心的烧烤之际,相府的书房内,李林甫正端着茶杯,在听杨国忠说话,越听杨国忠所说,他的眉头越皱越紧,到最后都皱成了川字。

    贪得无厌

    “相爷,您觉得呢?”杨国忠说完话,端起茶杯,轻呷了一口香茶,一脸笑眯眯的表情。

    李林甫皱着眉头,叹道:“杨国舅,这人呐,要懂得知足,也要懂得感激,这么一大摊子的买卖,虽说咱们只拿二成,但已经赚得一塌糊涂,绯衣小姐已经够仁义,你还不知足?”

    这家伙真是太贪财,之前说好他们两人各分二成,莫绯衣独拿三成,另外二成留作莫氏的慈善事业,剩下的一成,除扣除各种费用之处,再分高力士几亭。

    足鞠彩票,一个月一期,一期的总收入高达百万两银子,拿二成,也能分到近十万两,一个月赚十万两银子,就是受贿都没这么多,至少,李林甫已经很知足了。

    况且,每一次上台抽奖,台下千万百姓鼓掌欢呼,对他过去的形象大有改变,在心里,他非常的感激莫绯衣,为此,他还特地拨出一些银子给莫绯衣的慈善机构,让她把自已的名字也挂上,努力的改变自已的形象。

    偏偏杨国忠人心不足蛇吞象,竟然眼红莫绯衣独拿三成,还截留两成作为慈善事业,周济贫民,这让他心里头感觉有些不舒服。

    本来以为,李林甫会支持他,没想到,反倒被李林甫教训了一轮,他干笑道:“其实我也是……也是……哈哈,拿两成来办什么慈善事业,实在是……浪费了……”

    李林甫语重心长道:“杨国舅啊,这摊赚得让人眼红的大买卖,人家大可不必通过咱们……”

    杨国忠毕竟是国舅爷,也颇受唐玄宗的宠信,他再是横,也得给杨国忠几分面子,换是别人,早被他骂得狗血喷头了。

    他心里头很气恼,大骂杨国忠贪得无厌,这桩赚钱的大生意,莫绯衣大可自个做,后台又不是没有,人家拿出五成分你,你也该知足了,况且,人家真正赚的只有三成,二成当是慈善款全拿去周济贫困的百姓了。

    这家伙,贪婪得让人很无语,李林甫也懒得跟他解释,反正,在他有生之年,这事,绝对不同意。

    他的话,杨国忠却不以为然,只是撇了撇嘴,他认为,莫绯衣如果不搭上他们三大巨头,单干的话,绝对开不下去,这只能说,莫绯衣够精明而已。

    被人跟踪

    送走杨国忠,李林甫负手在书房内转了几圈,突道:“来人,去给我把莫绯衣小姐请来。”

    有下人在外头应喏一声,匆匆离去,李林甫捋着长须沉思,他觉得,还是有必要提醒莫绯衣一下,让她小心杨国忠这个贪得无厌的家伙。

    他倒不是人老了心软,而是觉得,万一有一天,自已走了,宝贝小女儿与莫绯衣走得这么近,还爱上了她,万一杨国忠贪财贪晕了头,下阴手整人,没准会连累到女儿,所以,最好还是提醒一下莫绯衣。

    莫绯衣刚从司徒府回来,还没进自家的大门,相府的下人后脚就赶到,她只得陪着李瑾楠去相府。

    听了李林甫的忠告,莫绯衣不禁叹了口气,杨国忠这家伙,真是贪得让人无语,难怪安禄山会被他逼反……

    她没想到李林甫会这么好心,这也许是因为李瑾楠的原因吧?

    陪着李瑾楠聊了会话,看看天色渐晚,莫绯衣起身告辞,登上自家的马车回府,唐木骑马跟随在马车旁。

    他开公的身份是莫绯衣聘请的保镖,主人出行,保镖随行护卫是正常不过的事情。

    莫绯衣掀开车帘,不时与唐木说话,唐木穿着裘皮大衣,腰悬长剑,颇有富家公子的派头。

    缓行间,唐木突然轻噫一声,眼睛里爆现冷厉慑人的寒芒。

    “怎么啦?”莫绯衣不安询问,跟他相处久了,自然了解他的心性,若不是感觉到什么异常,唐木的眼睛绝不会闪现如此慑人的冷芒。

    “有人跟踪。”唐木的眼睛微眯,冷芒越发慑人心魄,坐在车厢里的莫绯衣都能感受到那冷厉的杀机。

    她不由得紧张起来,“是……”

    唐木坚定的摇头,他虽然没有回头,但凭多年的感觉,能够确定有人跟在后边。

    莫绯衣想说什么,他也明白,他所在的那个杀手组织是很庞大,在外地都有不少杀手潜伏,等候着命令,但在他的反击中,所有的资料都被大火焚毁,主事人也被他宰了个精光,断绝了所有与下层杀手的联系,那些杀手也就不足为虑。

    他坚信,跟踪的人,绝对不是那些杀手,而是另有其人。只是,到底是谁跟踪他们?有何目的?

    莫绯衣想起李林甫的忠告,柳眉直皱,难道,是杨国忠这家伙不成?

    给你表现的机会

    唐木坚信自已的感觉没有错误,这大半生,他干的可都是凶险万分的活儿,早锻炼出异于常人的敏锐感觉。

    那种如芒刺背的不舒服感觉,不用回头看,都知道身后有人盯着,只是,在接近莫府时,这种感觉,突然消失了。

    回到府内,他把这事告诉了假宝玉,让他加派人手,严防戒备。

    莫绯衣一直怀疑是杨国忠的人跟踪,却不敢把李林甫提醒她的话告诉给唐木,提心他一怒之下把杨国忠给宰了,闹出乱子来。

    这一夜,莫绯衣在惴惴不安中渡过,几近天明才迷迷糊糊的睡去,她不知唐木半夜爬起来,躺在她的房顶上守了一夜,整个人差点冰僵。

    一整夜,都没有人摸进府来,这让他大感纳闷,跟踪的人,到底有何目的?

    一般没事,莫绯衣极少出门,又一连三夜,唐木一直躺在莫绯衣的房顶上守护,却没有发觉有人摸进府来,但一出门,又有那种被人跟踪的不舒服感觉。

    他自已出门转了大半天,却没有感觉到有人跟踪他,那说明,对方的目标是绯衣,只要试一次,逮住跟踪的人审问,便能知道是什么人欲对绯衣不利,但他不想冒这个险,让绯衣受到伤害,哪怕是半点惊吓,他都不愿意,所以,这事,只能闷在心里。

    一个寒冷的冬天就这么过去了,春暖花开,又迎来了新的一年。

    本来,莫绯衣想让唐木、侯小宝等几个亲自前往雷洲,把先生与老妈接来,但因为有人跟踪一事,唐木断然拒绝,要留在她身边,莫绯衣只好让侯小宝等人赶去雷洲接人。

    叮嘱的事,无须她操心,自有阿当姐亲自交待,侯小宝咧着嘴巴,拼命的点头,他明白,这是小姐给他在老爷老夫人面前表现的机会,表现好了,让二老有了好印象,将来提亲就容易多了。

    如此好机会,侯小宝是聪明人,当然要好好把握,把二老伺候好了,才能把心上人娶回家。

    送别十里,临行前,莫绯衣对着侯小宝提醒道:“小宝,你们一路要小心,可别太刻意了,否则弄巧成拙,可别怪我没提醒哦。”

    阿当姐嗔道:“都记下没?”

    侯小宝拼命的点头,临走的当夜,他可是拼命的跟阿当姐了解二老的性格,他本是想刻意的讨好二老,听了莫绯衣的忠告,不禁吓出一身冷汗。

    活字印刷术

    月初,莫府的一纸招工告示,再一次轰动整个长安城,虽然,告示上所说的采访员是做什么的,没人明白,但前来应聘的年青小伙,把整条大街都挤满了。

    反正莫府下人的待遇,好得让人难以相信,既便只是一个打杂扫地的家丁,待遇都差不多是别府小管事的级别,不管是什么工种活儿,能进莫府干活,绝对跟金科状元一样的风光荣耀。

    可惜,莫府招收的采访员并不多,只收二十个人,而且,要求能懂写几个字,至于字迹,能让人看得懂就行,要求不算高。

    招收了二十个机灵的小伙子,按照莫绯衣的意思,假宝玉对他们进行短期的培训,学习的内容嘛,也就是收集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八卦消息,这个很容易,稍一说明都懂,因此,培训期间,大半是教他们识字,毕竟,这些小伙子们也没上过学堂,大多人只是懂写些日常所用的字而已。

    采访员进行培训中,大量的字模已准备好,拓印的墨漆、纸张都准备好,林有福兴奋的等待着大显身手的一刻。

    张家父子边雕刻字模,也边在兴奋无比的等待着,这事,压抑在心中太长太久了,他们也在期待着迷团尽快开解。

    活字印刷,其实很容易很简单,只是,越是简单容易,却越没有人想到,父子俩雕刻了一辈子的字模,硬是没有想到这么容易的办法,心中只是有种强烈的奇怪感觉,却又好似梦一般,捕捉不到。

    当莫绯衣把一个个字模放进按着纸张大小所做的木框里时,张家父子突然泪流满面,激动得相拥哭泣。

    “活了,字模活了!活儿……”假宝玉激动得泪流满面,浑身颤抖。

    张家爷子突然跪下,就连假宝玉也受了感染,跟着跪下,神态虔诚无比,“小姐,你真是神人!”

    在他们心中,小姐,那是圣洁的,不可亵渎的女神,只有神,才能一再的创造出如此轰动天下的大发明来。

    活字印刷术,直到宋代,才由毕升发明创造,提前了近百年,这技术只要推广开来,极大的加快了印刷的速度,最大限度的降低了版印的成本,书籍的价格也将大大降低,穷人,也能够买得起书了。

    对于历史,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莫绯衣不管了,反正,五年的赌约,她不想输,所以,活字印刷,还得暂时保密,至少,得过了那个赌约,她才会在适当的时候公开活字印刷技术。

    出阁

    听了莫绯衣解释所谓的报纸,假宝玉的眼睛都亮了起来,他可以想象得到,报纸一旦正式发行销售,那个空间利润,大得让你无法想象,总之,莫家的事业,将因此达到无人能超越的巅峰。

    想象着莫家把王家踩在脚下,他这个莫府的总管如何个风光法,忍不住咧着大嘴巴呵呵直傻笑。

    他是聪明人,不等莫绯衣吩咐,就安排人手,加强对张家父子的小工厂进行严密守卫,没有命令,任何人接近,格杀勿论。

    这是最高的商业机密,绝对不能泄露出去,否则,小姐之前为什么要他挑选最可靠的一批人去学习印刷技术?

    所有的事,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与准备中,只等小姐一声令下,所有的人就象一台机器,立时隆隆的运转起来,再然后嘛,就是数银子咯,白花花的刺得你眼睛生痛,数到你手指抽筋,嘴巴都数歪了,嘎嘎嘎。

    在人们还对莫府的采访员疑惑不解,议论纷纷之际,又一则消息,也轰动了整个长安城——相爷的宝贝千金瑾楠小姐三天后出阁。

    李林甫一代j相,权倾朝野,大拍马屁的人有的是,消息一传出,一个个忙着选购精美贵重的礼物,准备前往道贺,一时间,大街一片纷乱热闹,到处是抢购精美贵重礼品的富人们。

    听到这消息,莫绯衣呆了半刻,才喜滋滋的前往相府道贺。

    这一路上,她绞尽脑汁,想着要送什么礼物给李瑾楠,却偏偏想不出来,一般的,太俗了,想送特别的,却又想不出什么特别的礼物来,这倒还真是够头痛的。

    相府外车水马龙,全挤满了人,到处是提前来道贺的官员,一个个大拍李林甫的马屁,到处是阿谀奉承之声,听着让人反胃作呕。

    莫绯衣直入相府,径奔李瑾楠的闺阁,她早是相府的常客,守门的甲士不敢阻拦,客客气气的把她迎入府内。

    一群侍婢正在小心翼翼的服侍李瑾楠试穿新嫁裳,小姐出阁,本是大喜事,只是,小姐的表情,显得一点都不开心,令服侍的侍婢们战战兢兢,唯恐服侍不周,被相爷砍了脑袋。

    见到莫绯衣进来,侍婢们都悄悄松了一口大气,整个长安城,小姐也就只听玉真长公主与绯衣小姐的话,绯衣小姐的及时到来,等于是她们的救星呢。

    “哎,姐姐这是怎么啦?这可是人生一大喜事呢,怎么这副表情呀?”

    要出嫁了

    “好妹妹……”李瑾楠呜咽着,扑入莫绯衣怀中,低声抽泣。

    莫绯衣不知道,李瑾楠爱的人是她,更不知道,李瑾楠为了她,胡乱把自已给嫁了,她轻拍着李瑾楠的背部,笑道:“哎,哭啥,要是想爹,那就经常回来看嘛,有啥好哭的?”

    怀中的泪人儿摇头,她柔声安慰道:“别哭了,好好试嫁衣,你看,侍婢们都很害怕呢。”

    侍婢小心翼翼的大红色的嫁裳送过来,莫绯衣替李瑾楠擦拭泪水,然后帮她把嫁衣穿上。

    李林甫虽是大j臣,但对子女异常的溺爱,女儿的终身幸福,他从不干涉,只要是女儿看上的男人,哪怕是乞丐都不会反对,因此,莫绯衣认为,男方,应该是李瑾楠自选的,哭嘛,一半是喜极而泣,一半是紧张与舍不得离开家人罢。

    李瑾楠本来就是美人胚子,穿什么衣裳都好看,试穿嫁衣,只是看看裁剪得合不合身而已。

    莫绯衣左右看了几眼,笑道:“姐姐真漂亮,一定把新郎官给迷死了,嘻嘻。”

    俏面浮起一抹羞赧的红云,李瑾楠螓首低垂,低声道:“妹妹,姐姐出嫁那天,能不能送姐姐到凌城?”

    凌城,大唐国南北交界的一个偏僻的小城市,距离长安很远,往返路程至少有一个月的时间。

    “好啊,妹妹也想看看姐夫长相如何可呢,嘻嘻。”莫绯衣想都不想便一口应承。

    李瑾楠的夫婿是凌城节度使赵鹰扬,据说长得英俊潇洒,文武双全,迷倒了无数怀春少女。

    她倒不是刻意想去看赵鹰扬的长相,而是李瑾楠眸子里的哀求,根本让她无法拒绝,好姐妹一场,人家出嫁了,送一程又何妨?

    侯小宝他们已前往雷洲接先生与先妈,往返最快也要一个多月的时间,从凌城回来,老妈他们还没到长安呢,家里大小的事,都有一个能干的假宝玉撑着,天不会塌下来,报纸的发行,往后推迟一些也不打紧。

    见她答应,李瑾楠破涕为笑,乖乖的坐着,让侍婢给她上妆戴首饰什么。

    新娘子,就是漂亮,看得莫绯衣都不禁羡慕起来。

    晚上还有二更,如果时间够,也许会有三更,看状态了,汗

    大婚

    三天之后,李瑾楠正式出阁的大喜日子,相府内外,人头攒头,黑压压的一大片,都是前来道贺的客人。

    婚礼办得很豪华很隆重,皇上也派了高力士携礼前来道贺。

    总之,相府上下,张灯结彩,敲锣打鼓,一派喜气洋洋。客人喝酒划拳,好不热闹,李林甫更是笑得大嘴都合不拢。

    由于新郎官家远在凌城,故而,临时洞房设在相府内,三日过后,才带着新娘子返家。

    一对新人交拜之后,新娘子由侍婢扶着送入洞房,新郎官则在外边陪着客人喝酒。

    莫绯衣想了二天,也没想出送什么好礼物,只好随大流,封银子送锦被丝布之类,她另外让金匠打了一对精美的金链子,用锦盒包装好,单独送给李瑾楠。

    凤冠霞帔的李瑾楠端坐床沿,看着那对金链子,秀目不禁一红。

    侍婢忙提醒道:“小姐,今天是您大喜的日子……”

    她越说,李瑾楠的泪水越是哗哗的往下流,把脸都弄花了,几个侍婢手足无措,有个侍婢机灵,拔腿就往外跑,很快把莫绯衣请来。

    “哎,瑾楠姐姐,你这是怎么啦?”莫绯衣连忙以秀帕替她擦拭泪水,柔声安慰道:“嫁为人妇,可不能再象从前那般任性了,乖,听话,要补妆了。”

    李瑾楠含泪笑道:“妹妹,替姐姐戴上这条。”

    莫绯衣苦笑,这小妮子,出嫁了还这般任性,她依言替李瑾楠戴上一条自已送她的金链子。

    李瑾楠扶摸着挂在颈上的金链,微笑着把另一条挂在莫绯衣的颈上,“妹妹,这一条,永远不许摘下来哦。”

    莫绯衣怔道:“这是我送给你的,你……”

    李瑾楠脸上露出一抹温柔的笑容,“妹妹送给姐姐,如今,姐姐回送你,答应姐姐,要永远戴着。”

    莫绯衣感觉她的眼神有些怪怪,只是为了哄她补妆,只好点头。

    李瑾楠开心的笑了一笑,低声道:“妹妹,你替姐姐补妆罢。”

    莫绯衣嗔道:“都嫁人了,还这般任性呀?”

    她苦笑着替李瑾楠小心翼翼的补妆,直至感觉满意为止。

    运气好

    第四天,一对新人拜别长辈,在大队士兵的护卫下,浩浩荡荡起程,踏上前往凌城的路途。

    队伍长长的一大串人,除了随队护送的一千骑军,再就是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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