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第 2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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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雷克方程新解 作者:肉书屋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不管怎么样,”为了打破寂静,他说了句蠢话,“你要是不喜欢自己现在的样子,只要吞个魔瓶就成。”

    “什么?把自己弄得奇形怪状——就跟牛津街和第五大道上的那些女人一样,假发,假笑,假的皮肤?青春是年轻人的事儿,汤姆。过去是这样,将来也是这样。要我说,就把出风头的机会让给他们好了,毕竟我们已经风光过了。再说他们这方面的本事比我们强得多。”

    忒儿把酒杯搁在粗糙的桌面上,往后一靠,在摇摇晃晃的椅子上伸了个懒腰。她的头发在肩头闪烁生光,刹那间看上去几乎还是金色,颈部隐没在y影里。“到了我这年纪,汤姆一到了我们这年纪——感觉就像是……回头看比往前看更重要……”

    “所以你才会来这儿?”

    忒儿又小小地伸个懒腰,耸了耸肩膀。她的骨节咯咯作响,喉头松弛的皮肤凝起一道道褶子。映在她眼里的烛光不见了,两眼空d黯淡,胳膊似乎也变得更加细弱。

    汤姆发现自己暗自希望光线再亮些,或者索性再暗些。他想看的是忒儿真实的样子,要不就让夜色把她严严实实地裹起来,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昏暗的烛光里扭曲,变形,仿佛黎明时水塘边的野山羊。也许烛光是另一样该留给年轻人享用的东西吧,就像魔瓶,飞翔,或者爱、忠诚和热情。别再想着什么罗曼史了——在他的,或者他们的这把年纪上,你只需要知道而不是感觉,你要的是那些能够切实把握的东西。

    汤姆偶尔照过几次镜子,知道自己也变了很多;现在的他只是忒儿记忆中那个汤姆·凯利的丑化了的卡通版,就跟上个世纪杰罗德·斯卡夫给里根和撒切尔画的讽刺漫画一样。脸颊上,眼睛里那些破裂了的毛细血管。淤青和肿胀。还有近年来开始出现的该死的老年斑——他的祖母曾称之为坟墓的标志。他的样子就像是刚在酒吧里打过一架,宿醉未醒又患上流感,随后又严重晒伤了皮肤,并且身在一颗更庞大的行星上,抵抗着更为强大的地心引力一样。仔细想来,衰老的过程可不就是这么回事么。

    一场流感,再加上过度的地心引力。

    他从来都不是个善于攀谈的人。年轻时他长着一副天然的面孔,不是十分端正,却也完全没有必要再加以改造——也幸好是这样,因为他既不愿费那个力气,也没有那么多钱——不过他很腼腆,而跟姑娘们说话的时候,这种腼腆往往表现为含糊冷淡的态度。姑娘越可爱,他就越是含糊和冷淡。

    当时在古老的伯明翰,这个一度曾是工业城市的地方,有许多为方便国际交换的留学生相互结识而开设的聚会;有一次聚会散场后,他碰巧和忒儿一道沿着城里的运河散步,结果发现身边的这个女人——当时还是个姑娘——跟别人大不一样。首先,她是个英国人,这让汤姆,一个游历甚少、身处异乡的美国人,感到既熟悉又陌生。她说的每一件事,做的每一个手势,都带有细微不同的色彩,令他觉得奇异而迷人……

    她带他逛遍了通往盖斯街内湾的河道,看平滑的水面漂了一层古老的汽油,闪闪发亮,古老的雾气冉冉升起。之后又顺着纤道去海洋生物中心,在那里,光怪陆离的深海生物恍如出自拉夫克哈夫的恐怖小说,贴着加压水箱的三重玻璃冲他们扮着鬼脸。后来他们穿过伍斯特和伯明翰运河上的铁桥去酒吧喝酒。忒儿端着酒杯娓娓地告诉他,从前某一次世界会议期间有个美国总统曾光临过这个酒吧,就坐在这个位置喝了一品脱苦啤酒,令当地人大为惊讶。

    她的金发光泽亮丽,眼睛是波涛汹涌的深绿色。那天她原本穿了一件羊毛外套,每一走动,衣领便轻轻拂动着秀雅精致的颈子和下颌,看得汤姆直嫉妒起那条衣领来。在酒馆脱掉外套后,露出里头一身暗蓝色无袖裙,紧紧裹着她的臀部和纤巧的胸脯,更勾勒出优美的双腿。自然了,他又嫉妒起了那条裙子。她的唇膏在酒杯边缘印上了一弯红色的新月。

    忒儿当时学的是文学,这门学科本身就够生僻的了,她偏还选了未来幻想小说作为专门的研究领域。这类小说曾经流行过几十年,最终都在真实的、往往是令人难以置信的“现在”面前销声匿迹了。汤姆十几岁时对这类小说相当着迷,那天晚上他几乎把自己平素的沉默寡言抛到了九霄云外,一径向她推荐她从未听说过的约翰·华莱,又劝她别看海因莱因的后期作品,还把自己特别喜爱的几个作家一一列了出来,基本上都是黄金时代的那一批(是的,是的,她知道这个名词),例如西马克,凡·沃格特,温德姆和谢克里之类。还有拉弗蒂,科尔多韦那·史密斯……

    最后,在酒吧的顶楼,他俩坐在美国总统可能坐过的那张餐桌旁,一起纵目远眺由古老的汽油机驱动的大艇慢悠悠地驶过运河,缓缓没入薄雾中。与此同时,忒儿设法让汤姆忘了他的科幻小说,哄着他一点一点地谈起了自己。后来他才明白过来,她已经对这个流派的小说开始厌倦了。他还发现忒儿已经攻读过半打课程,每一门最后都让她腻烦。她非常聪明,无论学什么都极其颖悟,而且每换一任导师总能让他们不顾档案上的历历铁证,深信她这回终于发现了中世纪历史,或者古典文学,又或经济学,才是自己真正的兴趣所在。她对语言极有天赋——以汤姆的标准,那种天赋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倘若换个年代,她肯定能凭这个找份体面的工作;甚至在她穿着蓝裙子坐在伯明翰那家酒馆里的当儿,他都能在脑中描绘出她坐在那个不知名的美国总统身侧,向他耳边轻声说话的场面。可惜当时已经可以让一个智力正常的人在几天内学会任何一门新语言了。深部疗法。生物反馈。纳米强化。少年时代他在积满灰尘的模拟书中流连忘返时一直梦想着的各种技术,在真实的世界里正以惊人的高速发展起来。

    然而忒儿,蜻蜓点水般地从一种热情转向另一种热情,从一朵花飞到另一朵花,吸啜掉它的花蜜后,又再度展翅飞往别处。对人也是一样。忒儿对每个她遇到的——至少是感兴趣的人——都投以那种不可思议的专注,理解和吸纳着一切。

    第七章

    甚至此刻在这座星光照耀的法国大山上,在他的木屋外,他们时隔多年重又坐在一起的时候,她依然在这样做。残破的桌子对面,浸在流泻的烛光中的这个变了又没变的忒儿,正在像读一本书似的研读他,每一个字,每一个手势:那股专注劲儿让他大感吃不消,看来就算是这瓶好酒也无法帮他安然度过这个夜晚了。她探究着当年那股其势汹汹的世界潮流——早先他像方舟里的诺亚一样,怀着几乎毫发无损的希望,被这股潮流裹挟到这里,可是潮水随后就退去了,只留他搁浅在岸上苦苦等待,又干又渴。

    “你在想什么?”

    他耸耸肩。不过这一次,实话并不那么难以出口。“你带我去的那家酒吧,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

    “你是说那家麦芽酒吧?”

    即使到现在,忒儿依然聪慧而敏锐。她当然是记得的。

    “当时你喋喋不休地说着科幻小说。”她又补充道。

    “真的?我想是那样吧……”

    “那天早些时候我已经呆坐着听了一上午关于那玩意儿的讲座,实在是受够了——不管是哪种小说。我意识到我需要的是奇妙然而真实的东西。”

    “这要求可不低呀……”当时的忒儿是多么可爱呵。那件蓝色的外套,还有喝酒时嘴唇压在玻璃酒杯上的线条。那对眼波流动的碧睛。奇妙,然而真实。不过正如今早遇见的那对情侣:她究竟看上了他哪一点?

    “那时你告诉我,你打算证明宇宙中确实存在着其他智慧生命,汤姆。就这么简单一句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听上去真是棒极了。那是你的梦想,而你却完全是一副实事求是的口气……”

    汤姆握着酒杯的手紧了紧,把剩余的酒一饮而尽。他的梦想。他感觉到下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马上就要跟着来了。

    “那么,有什么收获吗?”忒儿开始问了,“你发现你的绿色小矮人没有,汤姆?我觉得这事你早该让我知道才对。还记得当初你是怎么发誓一定会告诉我的吧?至少也得在你那个可怜的老网站上贴几条新闻呀。”她咯咯笑了起来,嗓音已经变了,口齿也有些含糊。汤姆记得忒儿喝半杯葡萄酒就会醉。她一点儿酒量也没有,喝什么都醉。“对不起,汤姆。那是你的生活,不是吗。我又懂个什么鬼了?你有一点我以前一直都很喜欢:你总能用非常实际的方式做梦。当时就爱你这一点……”

    爱?她是这么说的吗?或者这只是雷达上的一个杂乱的信号,一个漂移不定的光斑?

    “所以你一定得告诉我,汤姆,事情进行得如何?我可是大老远地来看你哩。你和你的梦,怎样了?”

    蜡烛暗了下来。星光流泻在他身上。葡萄酒还不够劲,他需要的是苦艾酒——可是关于他的梦,从何说起呢?从何处说起?

    “还记得德雷克方程吗?”汤姆问道。

    “是的,我记得,”忒儿说。“我记得德雷克方程。我们认识的第一天,从酒吧出来的路上,你就把德雷克方程的一切都告诉我了……”她侧头凝视着西天闪烁的白羊星座,仿佛在极力回想他们以前共同唱过的一首老歌的歌词。“那么,这个方程式到底进行得如何了?”

    在这一刻之前,汤姆始终有一种不真实感:这个夜晚,忒儿就在身边。摇曳的烛光中,她的样子扭曲着,变幻着,从他记忆中的那个忒儿,变成了眼前笼罩在突突跳动的烛焰下的这个忒儿。不过一说到德雷克方程,汤姆的心就定了下来。这事儿到底进行得怎么样了呢?

    那是个薄雾笼罩的悠长的午后。出了酒吧后,他们沿着运河的纤道漫步,穿过一座座滴着水的隧道和桥梁,走过陈旧的工厂和时髦的住宅,当他们来到位于艾治巴士顿区的另一个大学园区时正值华灯初上。

    路上他跟忒儿谈起一位名叫弗兰克·德雷克的s电天文学家,他克服了假信号和资金问题等种种困难——自上世纪中叶seti还处于萌芽阶段时就已经受到这类问题的困扰了——把整个研究范围缩小到了一系列合乎逻辑的参数上,这几个参数可以用一个方程式来表示,只要计算精确,就可以简单明了地得出一个数字n,代表银河系中试图与人类接触的文明的估计数目。如果n的数值高,就说明宇宙中可能充满了急于同其他文明交谈的智慧生命所发出的讯号。如果最后得出n的数值等于1,那么,不管我们抱着什么意向和目的,我们都只能是宇宙中惟一的生命。德雷克方程式涉及到银河系中恒星的数目以及各种相关概率——有多少恒星拥有可居住的行星,有多少行星上确实孕育着生命,这些生命是否进化成了智慧生物,他们是否想同其他文明交流,以及这种交流是否发生在人类有接听能力的纪元内——目前看来,这些概率是微乎其微的。

    人类曾经尝试着接听这类讯号,至少那些希望并相信德雷克方程式的最后得数n会高达几十,几百乃至几千的人曾这样做过。他们自己利用s电望远镜和分时式大型主机,为了筹集seti经费拼命游说大学负责人、理事或志同道合者。其中有一些,像阿雷西博计划,甚至还主动向太空发出了信息——尽管这类信息本来就会散逸出去,自马可尼首次发送电报以来,所有无线电交流信号就一直在由地球向太空发散着……我们在这里。地球是活着的。然后他们收听着,希望会有一个答复。

    遇到忒儿的那阵子,汤姆依然对德雷克方程抱有一种近乎宗教式的信仰,虽然许多人已经开始怀疑它的可信度,而且经费也越来越难以筹集到了。当他和她在伯明翰另一个大学园区里穿越迷蒙的灯光,从钟塔下走过时,他的电脑正在寝室里兢兢业业地分析从一个seti网站上下载的数据,机子顶上睡着房东太太的爱猫。汤姆十分确信,随着信息处理技术的日益完善以及无线电卫星的接收范围越来越宽,迎来奇妙的第一次接触只是个时问和毅力的问题。

    现在回想起来,当他和忒儿在那个英国的秋天,那个薄雾笼罩的午后一同散步时,德雷克方程式可帮了他的大忙。这也许是有史以来最难以和人攀谈的话题之一,但至少那一次,它还是挺成功的。

    他们搭火车回到市区,在新街下了车。街灯和车灯把夜色照得朦朦胧胧。在回学校的路上,商店和法院再过去一点的地方,忒儿偎向他身边,他顺势搂住了她。第一次接触,弥漫在彼此之间的紧张不安的心情变得那么甜蜜,像带了电一般,他的喉头和腹部涨满了奇妙的疼痛,最后他们停下来在一个潮湿安静的旧地道里接吻,过往车辆在头顶的路面疾驰而过,沙沙地响着,如遥远的海。

    忒儿。她的嘴的味道。他终于能够轻抚她下颌和颈子交界的那个地方了,一整个下午他都渴望着这样做。倚在他幽暗的怀中的忒儿,真实,性感,充满着英国风情,和他是那么的不同。他吻她时,那对波涛汹涌的眼睛合了起来,随后又睁开,闪耀着惊心动魄的率真。从那以后,一切都改变了。

    忒儿对生活有一种强烈的热忱,对一切事物都怀着浓厚的兴趣。她有一部旧车,日本货,样子很不起眼,底框是漏的,车上装了一个破旧的卫星定位系统和胡乱修理过的氢气转换器。汤姆常常得在发动机罩里捣鼓半天才能把车发动起来,然后两人一起出发,开始他们盼望的周末旅行。穿越这个凉爽多雾、充满了爱和生命的国家——英国,这个忽然让汤姆有了融入感的地方。他们去往科茨沃尔德的浅褐色的村庄以南,山区的灰色丘陵以北,然后更远,更远,直到秋天——与美国截然不同的秋天——簌簌摇落一地的黄叶,卷起轻烟似的白云,悄然退场,随后冬季来临。他们连着几个钟头在老旧的机动车道上颠簸,一辆辆新型的交通工具从身边飕然滑过,车上的人不是在开远程电信会议就是在打盹儿。但是汤姆喜欢那种经过努力到达目的地的感觉,喜欢车轮滚动的辘辘声和转向时的离心力,喜欢每隔一两个钟头就和忒儿换手,喜欢一路上绵延起伏、越往北越高大的丘陵,还有下车时映入眼帘的高岗上的积雪和阳光,扑面而来的清洌空气。他们一起登山,山上的小径湮灭已久,只有羊群惊奇地望着这些闯入它们领土的人。他们在坳口背风处歇脚,又热又喘,俯瞰一路走过的广袤世界,所有微小的细节都历历在目。那时忒儿已经不再研究科幻小说,她改选了早期浪漫主义文学,研究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那一派诗人。她会一面攀登斯卡菲尔山,一面用她那可爱的嗓音吟诵《序曲》中的诗句,周围是闪耀的积雪和湖泊,而汤姆则上气不接下气地挣扎着紧跟在她身后。停下来休息时他们又是汗流浃背,又觉得寒气砭骨。这时忒儿坐下来,冲汤姆微微笑着,一件件地脱下她的羊毛外套和gore—tex上衣,然后开始解鞋带。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可思议——冰冷的雪,火热的身体,耳中是她音乐般的呼吸,她的手指伴着风和云影一起掠过l露的脊背,刺激着他的欲望。然而在三九寒冬,这样做也很危险——要是欢爱后不小心睡着了,很有可能会因为暴露在寒气里而冻死的。不过,即便是冻死又如何,这一刻值得他付出一切。他从未如此真切地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

    在坳口里,忒儿蜷作一团依偎着他,冰冷的肌肤紧绷着,两人身体相贴的地方汗气蒸腾。再过一个小时太阳就要下山了,此刻它正穿过海尔维林上空的云层向西沉落,景色之壮美,恐怕就连老华兹华斯复生也会觉得难以形容。他的手指在忒儿硬挺的茹头上流连,那是另一座华兹华斯无法形诸笔墨的可爱山峰。天气是冻彻肺腑的冷,但令他惊奇而愉悦的是,他发觉自己也硬了起来。他把嘴压上忒儿的肩头,唇舌在她耳下那可爱的凹陷处逡巡。她本来就在打着哆嗦,现在他觉出那哆嗦之中又起了另一种颤栗。他的手指抚上她的小腹,一面想起了即将升上夜空的群星,也许还想到了找一所废弃的农庄来共度良宵,想到忒儿的甘美的湿润,想到舔舐那一处的芬芳。她绷紧身子又颤栗了一下,他把这当作鼓励,尽管他很清楚地感觉到外套从肩头滑落了几时,赤l的脊背落上了一片雪花。接着,几乎是突兀地,她退了开去。

    “看那儿,汤姆。看得到吗——那些有颜色的小点儿?”

    汤姆望过去,在夕阳燃烧的最后一道余晖中,他确信自己看到几个人像鸟儿一样在空中盘旋。可能是微型动力伞,但在那样的天气里,引擎的声音会割裂冻结的空气一直传到这里。汤姆隐约记起自己看到过有关的报道,说是近来兴起了一股新的狂热,通过服用魔瓶内的转基因y体来使自己长出翅膀,就像神话或科幻小说中的情节一样。当时人们还认为,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这样做都是极其危险的。

    汤姆梦想过,也体验过所有这些可能性。

    从小他就热爱《幻想曲》里那些半人半兽的奇异造物,那些长着双翼的美丽的飞马。稍大一些,他又希望至少有那么一次,卡通片里老是和超级英雄作对的绿眼睛怪兽和机器人可以实现他们的邪恶计划。再后来就是古老的《星际旅行》的故事了——越早的越精彩——以及所有其他的系列片,电影里星际飞船的成员们围坐在发着荧光的桌子旁,同电脑生成的外星人和戴着橡皮面具的人们平静地交谈。八岁之前他已看遍银河系诸帝国的兴起和衰亡,还曾钻透冰封的行星,与古代战争遗留下来的依旧灵敏的大型武器较量……当地的图书馆被关闭时,他从一只苹果箱子里淘出好多削价处理的科幻小说,他发现那些盖满灰尘的书在他脑中唤起的画面比好莱坞斥资百万制作出来的效果更为奇幻。他还觉得,他在学校学到的和课外阅读到的那些现实中的科技,距离奇迹只有一步之遥了。只需再有一两次突破,梦想就能成为现实。那真实的未来就高悬在眼前,转动着,令他感到一种几乎足生理上的渴望。星际飞船不久就可以升空,尽管国家宇航局资金短缺。光帆也日益普及,虽说绕着地球转的大多数人造卫星似乎只是在播送虚拟购物和色情节目而已。再来一次量子跃迁式的大突破,人类就能找到穿透时空的那个孔d了。无数个瑰丽的世界,充满着翡翠色的云朵,深红的有知觉的海洋巨大的钻石城,还有行动迟缓的巨兽般的星尘,弥漫开来,覆盖了若干分之一光年的距离——这一切奇景就在那儿,等着人类去发现。那是他遇见忒儿之前很久的事了,当时他还只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常常跟着母亲在巴尔的摩飘着咸味的海港漫步,或者盯着国家水族馆里明亮的水箱,认定里头装着的是奇形怪状的外星生物。晚上他总是开着收音机入睡,波段设在电台和电台之间,从那里传出无线电波海涛般的沙沙声,不断地逸向太空。我们在这里。地球是活着的。汤姆静静地谛听,等待着一个回复。

    在考试和智能测试上,他从没花过多少心思,只要成绩合格能保升级就够了。平时他喜欢涉猎宇宙哲学和星体逻辑学之类冷门,通过化学和生物学来追溯生命的迷径,聆听无线电波,捣鼓电器和机械装置,在电脑和工程学方面也有所长。后来他在新哥伦比亚大学拿了个应用物理学的学位,还断断续续地修完了心理学。也就是在那段时间里,他终于失去了他的童贞——这是第二天早晨女方的评语;就好像是,在所有这些亲昵和盟誓的背后,她其实只不过是赏了他一次脸而已。

    就读研究生期间,他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什么都学一点:宇宙学,数学,计算机,物理,几乎成了科学怪人。他先后为几家纳米技术公司工作过,那些公司当时正在世界证券交易所里翻云覆雨。然而汤姆发现面试中屡屡出现他跟姑娘相处时遇到的同一个问题——这问题依然存在,至少在他清醒的时候——就是说,人们总觉得他的态度含糊而冷淡。不过这也确是事实,他是志不在此——无论这个“此”指的是什么。所以他做了许多拥有高学历的年轻学者都会做的事,他们脑子里容不下其他事,因而宁可躲开麻烦:他去了另一个国家进修研究生课程——恰好就是英国伯明翰的艾斯顿大学——那段时间他几乎可说是定居下来了。他在那里第一次加入了当地的seti计划,当然这是自发组织的,资金少得可怜,但通过一个支持者的奔走,它与拉德纳尔堤天文台挂上了钩,可以利用他们的一段空闲时间使用其无线电接收装置。

    自然,关于seti的一切他早八百年前就已经了如指掌;对于德雷克方程的记忆可以一直追溯到他的童年时代,甚至比知道白雪公主和甲壳虫乐队还早。但他现在终于可以真正地参与其事,正式成为电波接听者中的一员了。他设法说服他的导师相信,他可以就相移数据的筛选方面做一番研究,从而把seti工作和学位论文结合起来。他总算和怀着同样梦想的人走到了一起。一切都是那么的合乎心意:想想吧,当地球这颗与众不同的行星围绕着太阳这平凡的恒星周转时,身处地球之上的汤姆·凯利所能做的一切,以及所有那些可能会发生的奇迹。即使人类已经聆听了五十多年,希望能从其他星球上接收到一个信息,尽管那些政客、官僚、资助团体——甚至是汤姆那个一贯耐心的导师——都在摇头皱眉,他依然确信一切只是个时间的问题。只须再加一把劲,梦想就会实现。

    第八章

    在湖区边缘的肯德尔有一家店,就在那条鹅卵石街道下坡拐弯的地方,几年前还在专卖攀岩和徒步登山装备,还卖一种薄荷蛋糕;那个小镇以这种蛋糕闻名,名声来得也算当之无愧。关于这种蛋糕的味道,忒儿的评论令汤姆至今记忆犹新:就像冻住的牙膏。你还能隐约辨认出以前的店名来——巅峰与丘陵,边上还有一对登山者的照片,上面覆盖着俗艳的橘黄色油漆刷成的新店名——极限湖泊。

    店里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即便这种下着冻雨的天气,改造人的各类运动无疑还是极有市场的,这家店正是迎合了这股潮流。的确,它这么做无可厚非。如今再没有人会仰望那些白雪皑皑的圆形山顶,或是翻阅旧版的《温赖特》,然后用穿着靴子的脚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登了。

    没有人,除了汤姆和忒儿,会在冰天雪地里驱散惊讶的黑腿的羊群,搜寻那些废弃的农庄,或是在冰冻的隘口做a,甜蜜冰凉的滋味如同冰激凌一般,不过到了后来,吱嘎作响的积雪也委实让他们冻得够呛。对这一切,汤姆感到十分幸福。

    人们的样子全都古古怪怪的。遇到忒儿以前,汤姆除了坐自动电车往返于校园和寝室之间外,几乎没去过别的地方;而遇见她之后,他的眼睛里就只有她一个人了,因此这一回他算是大开眼界,亲眼目睹了以前只在书报上读到过的各种奇景,其实还不止是这样,因为他很少有时间看报。

    面部改造,并不局限于让你变得更英俊或更漂亮的那种细微的调整,而是把你的眉毛变成蓝色的山脊,或是把嘴唇拉阔,变成一团软乎乎的东西,就连萨尔瓦多·达利1看了都会吃惊,更不用说米克·杰格尔2了。

    女人的茹房跟安全气囊似的挂在胸前,要不就是除了玫瑰色的茹头之外别无他物。当然了,这一切都罩在与之相配的衣服底下,衣服上的智能纤维可以根据探查到的信息素来变换透明度,好让她们挑逗地炫耀一番。有个女人,汤姆几乎可以肯定,长着三个茹房,两道r沟。尽管一瞥之下看不太清,但他实在不愿意盯着她仔细打量——她显然正巴望着别人这么做呢。

    让他印象最深刻的是,所有人都是那么的瘦,瘦得像鸟儿,背后还伸出两截短短的羽状附肢。他们不是天使就是魔鬼。这些人,这些神话的造物,原本因为触犯天条而被上帝剪去了羽翼,但现在只要走进店里就可以再为自己买上一副了:耐克、锐步、夏克、微软、本田,应有尽有,只不过价格贵得离谱。它们堆在钢架上,就跟滑雪杖似的。

    【1画家,作品十分怪诞。】

    【2长着一张大嘴的歌手。】

    店员从玻璃柜台后面向他们冲了过来。她长着一头绿发,即便对汤姆来说,那颜色也还算正常,顶多是头发染得异想天开;可走近一看,才发现那根本就不能叫头发,倒像是闪着光泽的帘幕,让汤姆想起了玻璃纸。每次她一碰它它就塞搴作响,而她又时不时地要去摸一摸,好像她还不太相信它就在那儿似的,就像男人刚长胡子那会儿的情形。她和忒儿不久就熟稔地聊起了关于翅膀的事儿:牌子,张力,动力与体重的比率,冷却,兴奋,上升气流,还有什么雏儿——估计说的就是他们这号从没上天飞过的人吧。但是忒儿津津有昧地吸收着这一切,就像她吸收任何一种新鲜刺激的事物一样。

    他从柜台后的镜子里注视她,捕捉到那双波涛汹涌的碧眼中灼灼的光亮,那么热切、惊奇;这个样子的她多美呵。他渴望触摸她耳下那处颈子和下颌交界的地方,那儿因为淋过雨,现在还是湿漉漉的,似乎在邀请他的亲吻,可惜眼下时机不对。还有那双眸子。他爱煞了忒儿濒临高c时凝视他的神情;仅仅是那个眼神就足以令他坠入那两团灿烂的绿色星云,直坠入她的瞳人深处——它的幽暗的核心不断扩散着,如同逐渐成形的两颗恒星。

    “当然了,得先花几个星期,完成基本的身体调整……”

    那店员是在对他说话么?汤姆不知道,也不在乎。他往柜台挨近一点,好隐藏身体因欲望而起的变化,一面研究起肯德尔薄荷蛋糕来。

    这种蛋糕他们倒是还在卖,棕色的是加巧克力的,还有标准的白色方块的,尝起来的确就像冻住的牙膏,就是甜得多。

    一个男人,淡绿色皮肤,细得可怕的胳膊,对汤姆说了声“借光”后挤过他身边,挑了一大块这种蛋糕,然后又挑了一块。

    汤姆觉得,肯德尔薄荷蛋糕在这个新时代照样还能大行其道,这一点还是挺鼓舞人心的。老式的包装纸上印着各种奖章和奖状,纪念过去那段日子里的探险旅行和徒步跋涉,那时人们用他们未经改造的身体来战胜体能上的挑战,原因正如马洛里在珠穆朗玛峰的薄雾中失踪之前所说的,为了证明它们在那里。不过,人们显然需要更多的碳水化合物以便为身体上必要的变化提供能量,而这些变化,就像广告里说的,能让你像鸟儿似的展翅飞翔,或者至少也能像只风筝似的飘来飘去吧。要说还真挺像呢。

    这是个极限运动的世界,想做任何超越体能的事,只须把身体略做改造即可。

    有次他在网上搜索卡尔·萨根的《宇宙》——每逢情绪低落,这本书的功效就相当于一杯热乎乎的麦芽威士忌——浏览各个网络频道时偶然看到一场篮球比赛,一瞬间他还以为眼前是新版的《幻想曲》呢。他停下搜索引擎,目眩神迷地注视那些身高10-12尺的巨人迈着两条细长的腿,晃晃悠悠地跑来跑去,就像新生的小鹿,既笨拙又优雅。这就是未来,是他身处的世界。忒儿力劝他接受这一切,包括整个上天飞翔的主意,她是对的。她还想在费用方面帮助他,但他婉拒了这番好意,尽管价钱确是贵得离谱。大多数时候他生活得很俭朴,银行倒是乐于追加他的学生贷款,好让他余生都用来还债。再说了,他们还没打算整个过程都走一遭。他们只是滑雪练习坡地上蹒跚学步的新手,是躲在窝里簌簌发抖的小j,是马戏团帐篷里立在云梯顶上摇摇欲坠的小飞象,是所谓的“雏儿”。要成为真正的飞人,须得改造心脏和整个循环系统,把骨骼变得轻而薄,耗去多余的筋r,装上新的生长晶体以使骨髓里衍生出蛛网似的碳纤维,还要长一层激流冲浪者用的那种凯夫拉尔合成纤维的皮肤——整个过程伴随着无数健康警告和不承担责任的声明,与此相比,卫生署长关于抽一包骆驼牌香烟的危险警告只不过是个哄小孩的童话故事罢了。总之以上步骤他们一概不取,只买了本田为新手配制的最基础的古典型翅膀魔瓶(“古典”的意思就是平淡乏味,这个连汤姆都明白,广告里说得够多的了)。

    “就这么着吧——至少作为开头是够了。”忒儿一面哼歌,一面甩动着那个装着他们平生第一套魔瓶的精致小包,说出这么一句让汤姆心惊r跳的话来。随后他们出了店门,走进外面铺天盖地的雨幕里去。

    第九章

    时值一月,恶劣的天气已经持续了几个星期,正是那种动荡多变的英国式气候:寒冷、潮湿,海上白浪滔天,陆地风雪肆虐,哗哗欢笑的檐槽,雨横风狂的公周,伯明翰滑溜溜的人行道上,到处是残枝败叶和狗的屎溺。

    忒儿的尼桑又告歇火,这回汤姆是修不好的了,需要的配件大概还得靠哪条慢吞吞的帆船从中国运过来,还不知道那船几时才开哩。

    接下来的几周里他们哪儿也去不了,只能挤在汤姆的蜗居里过活,有时也去忒儿跟人合租的住处,那房子在汉兹沃斯,经年笼罩在拉斯特法里教派的喧闹人声和腾腾烟雾里。但是汤姆喜欢那些教徒,他们吸食老式的麻醉剂,膜拜老式的上帝,总是含糊而不着边际地谈论着那个只存在于迷蒙的梦境中的神话非洲。汤姆自己也吸一点大麻,还喝许多酒。

    有天晚上,在厄丁顿他的住处,他跟忒儿一起躺在床上。那天正好是人类首次登上火星的日子,他们窝在皱巴巴潮乎乎的床单里看着墙上的大屏幕,房东太太的爱猫则睡在嗡嗡作响的电脑上。

    “嘿,我说……”忒儿蠕动着朝他挨近一点,“翻个身。我想看看。我肯定感觉到了点儿什么……”

    “我求之不得。”

    忒儿咯咯地笑了起来。汤姆翻过身,瞪着眼前桃花心木的旧床头板。她把床单从他身上扯开。冰冷的空气。敲着窗棂的雨。

    宇航员正在叽里咕噜地说话,同时脱离母船,开始最后那一段缓慢的滑翔。

    她的手指落在他光l的肩上,随后是脊柱。那儿突然一阵剧痛,仿佛她的指甲是在皮肤上使劲抠挖似的。

    “嘿!!!”

    “不不不不不……”她按压着那个地方,手指探索着疼痛的源头。那儿鼓起一个明显的肿块。换个时代,长这么个东西会让你一路飞奔到医生那里,满脑子只有一个字眼:癌……

    “我嫉妒了,汤姆。我还以为我会是第一个呢。这心情就跟小时候那会儿拼命想长胸脯一样。”

    “那长出来没有?”

    “当然了……你这厚脸皮的家伙……长了一点儿,反正……”她又挤紧他一点,那么纤细、温暖而又性感。

    他感觉到她的呼吸、她的嘴唇落在背上长出羽根的地方。

    她吻了那儿。“每天早晨我都照镜子,看自己有没有什么不同。我想要感觉到那里的变化……”她的嘴唇贴着他的皮肤喃喃低语。“就像个魔咒,是不是?一心一意地等着魔瓶开始生效。你还没在我身上看出什么变化来吧?”

    “没有。”他转过头去看着忒儿。

    她也面朝下趴着,屏幕上冉冉升起的火星的红光映着她皎沽的肌肤,在她的大腿,臀部,脊背和肩上闪耀。

    “你等这一刻很久了吧?”她说。

    “什么?”

    她的头往屏幕那儿一扬,金发随之摇漾。“人类登上火星呀。”

    他点点头。

    “到他们真正踏上火星还得有好一会儿工夫吧?”

    “总还要几分钟吧,我想。”

    “啊,那可真是个好消息……”忒儿的手顺着他的脊柱滑下去,指节拂过他的臀部,激起一阵战栗。她的手指在那里探索着。“对吗……”

    结果他们错过了登陆车在火星表面着陆、扬起一阵铁锈色尘土的那一刻。

    不过约摸一小时之后,他俩还是开了一瓶astispuante以示庆祝,这时电视里刚播完一长串的广告,有史以来第一个人类成员踏上另一颗行星的表面,并宣布其矿产、能源和奥秘的受益者是本次登陆项目的几家赞助公司。接着另一个人也爬出登陆车,他的衣服上印着许多商标,其中有一个是本田的。

    这使汤姆脑中又闪过他背上长出来的那个肿包,被忒儿提醒之后,他老觉得那儿硌得慌,枕头怎么垫着都不舒服。以后他怎么睡觉啊?做a时又该怎么办?忒儿高踞上方,像只猛禽似的扑打着她的本田牌翅膀,俯下身来攫食他?这主意几乎可以说是不坏,然而毕竟也好不到哪儿去。还有那两个火星宇航员,虽说穿着太空服,可汤姆老瞧着他们别扭。衣服本身倒是没问题一灰白色,甚至还配着那种顶部加长的面罩,让他联想起《200l太空漫游》以及哈尔、戴夫·普尔和库布里克那次奇妙的异星之旅——问题出在他们的体型上:太长太瘦了。更像那些蹩脚的老电影,你有一半儿是在期待着,等他们一回登陆车,就会有什么可怖的非人类的东西从他们身上溜出来,这些东西穿越几光年来到这里的惟一目的就是要大啖人脑……

    汤姆把剩下的asti全倒进自己的杯子里。

    “嘿!”忒儿闹着玩儿地推了他一把,害他洒了一点酒出来。“我怎么办?差不多整瓶酒都让你给喝了……”

    他晃到通往厨房的食品橱去再拿一瓶喝的,顺手摸了摸房东太太的猫,并在键盘上敲人一条调整指令。

    电脑正在搜索天鹅座一带的讯号,但是没有像往常那样设在水坑波段。算是种直觉吧。倒不是说电脑已经发现过什么;即便在那段日子里,他也已经为那一刻设置了各种音响效果。

    可是,他一面拉开冰箱门,打量着里面寥寥几件存货,一面琢磨着,自己究竟是哪里觉得不对劲呢?他正跟一个身无寸缕、做派大胆的美人儿躺在床上,观看人类首次登上火星,而他的电脑则孜孜不倦地在群星中搜索智慧生命的第一个信号。如果这都不是他所梦想的未来,那还能是什么?甚至连忒儿坚持他俩一起尝试的这套飞翔的玩意儿他也适应得不错,不是吗?在许多方面,这种使他背上长出新脊椎的科技给人的深刻印象,远远要超过那些驱使着火星登陆者从太阳系的一颗行星飞往另一颗行星的庞大动力、资金以及与牛顿学说一脉相承的物理理论。

    不久前汤姆偶然在大学餐厅里听到有人议论,说这次载人火星登陆的问题就在于它晚了至少八十年。真的,也许还不止呢。

    本来早在狂热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阿波罗号登月成功之后,国家宇航局就可以直接启动火星计划了。甚至在那时,它所面临的问题也更多地来自资金而不是技术。比起政治,比起攫取公众的注意力,在其他事件登上报纸头条、或者经济衰退和选举卷土重来之前游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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