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商莫菲菲第11部分阅读
奸商莫菲菲 作者:肉书屋
州刺绣大师燕娘之手!而燕娘在绣完这一批肚兜之后就因病去世了。可以说这批肚兜即使不是空前,也是绝后!今天恰逢恒隆商场开张,我们忍痛拿出珍藏进行拍卖,价高者得!无论是自己穿还是送人,要买的趁快啊,晚了就没有了!”
看她那口沫横飞的样子,就差没说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了。
难怪那么多人拼命挤,莫菲菲四下打量,大多数是男人,并且是中年男人。肯定是买来送人的,至于是送小老婆还是外面相好的就不得而知了。
“说了那么老半天,你倒是说多少钱呀1”有人等不及了问道。
那店主看人也来得差不多了,里面不乏身穿锦衣的富人,出口开价:“我说了价高者得,底价二百两!”
“二百两,宰人啊,就是全部是金子做的也不要那么贵啊!”
“能不能便宜点?”
店主无动于衷,根本不拿正眼看那些嫌贵的人。
有一部分忘而兴叹的人退了出去,另一批人又拥了进来。新拥进来的人一看就比退出去的人阔绰,要知道,有钱人心宽体胖,又不运动,怎么挤得过寻常百姓?在外面就听得清清楚楚,二百两算什么,最重要是心爱的小红小翠们高兴呀!她一高兴,我就,嘿嘿嘿……莫菲菲分明看见了一个大叔脸上yy的表情。
“二百一十两。”马上就有人喊价。
“二百二十两。”
“二百五十两。”
“好,伙计,拿一件给那边出二百五十两的大人。”老板发话了。
那个嘴边长了颗长毛痣的老男人一把抓过肚兜,兴奋的跑了出去。肯定是去献宝了。
众人受了刺激,频频加价,转眼间就卖出了十几件,价格也抬到了四百两。那个刘尚书也抢购了一件,压根就没看到一直窝在旁边的莫菲菲。嘿,小样,你不知道皇上正站在外面看着吧?这下你在皇上心目中要被重新审视了,哈哈哈。莫菲菲幸灾乐祸,谁叫你们刚才都对我不屑一顾,活该。
不过,这肚兜手感还真好啊,莫菲菲摸来摸去爱不释手,可比现代的内衣精致多了。要不,自己买一件回去收藏?说服了自己,莫菲菲也喊了一嘴:“四百五十两!”
老板娘给抛了个媚眼,暧昧的挑了一件给莫菲菲,估计是想不到他小小年纪居然就有相好的可送吧。
耳边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剩下的一千两一件,我全包了。”
好熟悉,抬起头。晕哦,皇上什么时候挤了进来?
剩下还有十件左右,一千两一件就是一万两!花一万两买十件内衣,皇上还真是阔绰啊。不过也不奇怪,天下还有谁有他女人多,估计十件都不够送呢!想着莫菲菲忽然又有点愤怒,你这不是明目张胆拿我们纳税人的钱来讨好自己老婆吗!人权沦丧啊,原来纳税人是从古代起就开始没有知情权的。
众人见都卖完了,只好失望散去。店主显然很想留住这个大金主,不住介绍其他货品,不过都没引起皇上的兴趣。
肚兜包好让侍卫拿着,继续让莫菲菲陪着逛。他悄悄在莫菲菲耳边说:“没想到你这个商场还是满有趣的。”
第四十一章 妙手发明
更新时间200682 22:42:00字数:0
皇上边走边指指点点,兴趣昂然。趁莫菲菲不备忽然问了一句:“浩凡今年几岁了?”
嘎?皇上的问题总是那么特别。猜不透是随口问问还是另有深意,只好老老实实回答:“回皇上,刚过十五。”
“成年了,有心仪的姑娘吧,是哪家闺秀?”
“回皇上,小人年纪尚小,未曾想过儿女之事。”(我是多么滴纯洁啊)
“不许欺君,刚才你买什么朕可是看得真切。”
原来皇上说的是她买肚兜的事啊。感情是见莫菲菲先买了,他才当着她的面也落落大方购买,肯定已把莫菲菲看成同道中人。
莫菲菲总不能告诉他她是买来送自己的吧?只好狡辩:“小人是买来送给妹妹的。”
皇上听了,终于不再深究这个问题,眼角却闪过一丝孤疑。莫菲菲吐了一口气,觉得陪伴皇上逛街真是一件大苦差啊。
转到二楼,发现人气明显比一楼旺很多。如果说一楼是名品专卖店的话,二楼就是平价商城。吃的穿的用的玩的无一不有,很多人都在淘刚过季的冬天衣物。莫菲菲带着皇上向角落里一家不起眼的店而去,那里,是她最想探的地方。这里是她的忘年交——机关暗器高手“鬼神通”万灵的门市店。
自客栈一别之后他们偶有书信来往,莫菲菲也经常提供一些所谓“异想天开”的概念给他,对他的发明大有帮助。一来二去他们就成了颇谈得来的朋友。这次商场开业莫菲菲想着总得找点特别的东西来卖呀,和万灵一商量,他慷慨把平时闲得无聊做的小玩意贡献了出来,说是失败作品,算是对莫菲菲的友情赞助(据派去他府里搬货的伙计回来说,他似乎把莫菲菲帮他清理垃圾的行为反而看成了天大的便宜)。
看来他那里的失败作品堆了几屋。哪怕稍微有点瑕疵,在具有科学家严谨精神的大师眼里都是不容许的。但是他当作垃圾的东西,搞不好世人当成是宝呢,那些著名书法家随手涂鸦的废纸拿出去还不都是按张卖。
今天老万驻场一天,亲自教营业员各种物什的使用方法。过了今天他还要赶回去忙他的研究,所以莫菲菲得趁着他在的时候去。最近琐事缠身,他那些宝贝自搬回来莫菲菲都没瞧过呢。
走进装修古朴的“奇巧堂”,就看到琳琅满目的东西摆满了货柜。莫菲菲初略扫了一眼,发现大部分像是玩具,这其中,很多还是根据莫菲菲的提示做出来的,自然很熟悉。但也有一些莫菲菲也看不出有何用途的“四不像”。
老万正在向客人顾客解释一排小木偶的奇妙之处。那几个小木偶都穿着可爱的小衣服,面貌栩栩如生,光是这工艺就是上好的艺术品了,难道还另有玄机?
只见老万在每个木偶的背上拧了一下,木偶犹如有了生命,都动了起来。悠扬的音乐从它们手上的乐器中传出,琴、萧、笛、琵琶。莫菲菲原以为只是装饰用的道具原来居然能正常演奏,还如此动听。
那客人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马上掏出钱说要买回去给女儿。老万做成了一桩生意,才发现莫菲菲的到来,赶忙过来招呼。
“小莫你来啦,看看我这里的玩意,不错吧。”
莫菲菲点头,说:“老哥做的东西自然超赞。刚才那些个小人,我就很喜欢,还有没有,我也买套回去送给子芹。”
他左右张望,四下没别的客人,皇上也度到旁边去摆弄一个看起来像魔方的玩具去了。就悄悄附在莫菲菲耳边说:“你喜欢我改天再给你做一套,那套是次品。”“哪里次了?我刚才明明注意到小人身上没有丝毫瑕疵,连衣服都找不出一个线头。”“恩,外表没有问题,但是它们弹的那首《春归》,你注意到没有,中间穿黑衣服弹古琴的小人偶第二节有个地方足足高了两个音,败笔啊!”说完一副j商的嘴脸:“嘿嘿,幸亏刚才那个人没发现。”
莫菲菲大大的汗,别说她这种不懂音律的,就是懂得的,不是极仔细听谁会注意到这样的小细节。立刻对他肃然起敬,只有做事一丝不苟的人才能成为如此出众的大师吧!
“对了,那边和你一起来的人是谁呀,我看着觉得不像一般人。”老家伙果然眼光毒辣。
“别管他是谁,总之是我的贵客,你这里有什么好东西都拿出来吧。他高兴了,对我有不少好处呢。”莫菲菲想借老万的手讨好一下皇上,资源不用白不用。
“既然你发话了,我自然要拿出宝贝。就让我来向他特别推荐我比较满意的几个小发明。”老万说着就向皇上走了过去。
“这位客官,既然您是小莫亲自带来的,我自然不能怠慢了。请随小儿来,我要介绍我们店里最好的宝贝。”皇上和莫菲菲忙跟在他身后。
“先来看我这张老板椅。”嘿,和现代上班族坐的办公椅非常之像,不用说,莫菲菲曾经向老万描述过。
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椅子是木制的,这个年代还没橡胶塑料之类的原料。坐垫和椅背被厚厚的兽皮包裹着,百分百纯天然真皮豪华老板椅呀!
老万让皇上坐下试试。皇上孤疑地坐下来,“恩,很舒服。”
“不仅舒服,您试试旋转一下看。”
皇上紧紧抓住扶手,动了动身子,来了个360度华丽的大转弯。意犹未尽,呼地一下从这边连人带椅滑到了那边。越坐越喜欢,几乎舍不得离开。
老万笑眯眯上前说:“这张椅子还可以根据桌子的高矮随时调节高度。”说完找到一个按扭,按了下去,椅子缓缓上升,停手,即不动。
行啊,莫菲菲向老万投去一个赞赏的眼神,自己描述的他都变成真的了。
老万回莫菲菲一个还没完的眼神,让皇上注意了,又按了一个按扭,椅背突然往后倒了下去。倒了45度左右就停住了,原来还有躺椅功能啊。不止,椅背下还浮出两个圆润的突起,开始左右旋转起来,正好在皇上肩膀的地方打圈圈。按摩椅!
皇上惬意地闭上眼享受了会,高兴说:“这把椅子我买了!还有没有,我想多买几把!”如果皇上等会把他店里全部的东西都买下来,莫菲菲也不会觉得奇怪。这么有趣的东西,就是贵为皇上都没见过。
“您是小莫带来的,我也不好瞒你,这椅子……”老万眼看就要招供出椅子哪里有瑕疵之类的话。莫菲菲赶紧给他打眼色,但他又不明白莫菲菲是什么意思,只好住嘴。
“这椅子怎么了?”
“这椅子,其实是我早就定下的。”莫菲菲抢着说。“不过您能看上它是我们的荣幸,就算是今天小人送您的吧,我回头再叫老万做一把。他这店里的东西都只得一件,卖完了就没有了。”
“那我只好却之不恭。”皇上客气了一下就笑纳了。在他看来,天下什么东西不是他的,他愿意开口,那还是他们的面子呢。
老万又接着介绍别的:“这是可以设定飞行路线的竹蜻蜓,能在天上连续飞一里路,可用来短距离送信。刚才客官一进来看的东西叫魔方,相似的还有这边的孔明琐、七巧板,都属于智力玩具,大人小孩皆可玩。小莫你现在拿的是简易电风扇,你上一下发条,就会自动扇风。问有数字的那个东西?是密码锁,不用钥匙,只要记住几个数字就可以开,我来教你们用……”
虽然在现代这些东西都很常见,但是老万能在千多年前根据莫菲菲的简单描述就大致做出来,着实堪称大师。皇上更是大开眼界,那架势仿佛很想把老万招到宫里去,专为他一人制造东西。
莫菲菲连忙悄悄对皇上说:“皇上,此人手非常灵巧没错,但是脑子有点易于常人,经常做一些莫名其妙的实验,我听说他好几次差点把自己炸死,房子也被自己烧了四次。”
皇上一听只好作罢,可不能把危险带入宫中。莫菲菲好歹保住了这个对自己极为有用的人。不用说,皇上几乎把店里的东西席卷一空,全打包让几个侍卫扛着。
“天色不早,朕也要回去了。今天不虚此行,搞不好以后朕还会悄悄来哟!”皇上向莫菲菲眨了个会意的眼神。
莫菲菲把皇上送走,才把那悬着的心放下,还好没出什么错。
刚才其实都是陪他了,自己都没好好逛,莫菲菲打算自己再去逛一下。先去喝杯茶休息下吧。
在茶座坐定,叫了壶龙井,慢慢品味。
“老板,你在这里呀。”其美人提着大包小包出现在莫菲菲面前,毫不客气地坐下来叫伙计加了个茶杯。
莫菲菲看她颇有收获的样子,随口问道:“你都买了些什么,这么多东西。”
“两条裙子一个包一双鞋子,还买了一支发钗和一对手镯,已经戴起来了,你看好看不?”说完就把头凑过来让莫菲菲看发上的钗子。
已是四月天,她穿着一袭粉白的棉布长裙,里面是鹅黄内衬,笑厣如花,身上散发出淡淡的馨香。连身为女子的她都不由真心实意地赞叹:“好看,和你真是配极了。”
“老板买了什么?我看看。”伸手就去解莫菲菲放在桌上的包袱。莫菲菲阻挡不及,眼睁睁看着她把那肚兜扯了出来。
“玉流苏绝版的肚兜!你怎么会有,我刚才去看的时候已经被抢购光了。”美人倒是识货,两眼蹭蹭发光。
“我……买给妹妹的。”
“骗人,这个尺寸,你妹妹根本穿不下。”啊?莫菲菲这才发现,确实,这是成年女子的尺码。那么说,早之前皇上也看出莫菲菲是说谎了?亏莫菲菲还自以为回答得当。
“妹妹穿不下我就送我娘!”
“有儿子给娘送内衣的么?”其美人鄙夷地看着莫菲菲。莫菲菲张口结舌,对啊,这成何体统。
“刚才买的时候没想那么多,那,我扔掉算了。”莫菲菲艰难地说,又不能告诉她自己买回去自己穿的。
“真是浪费,老板扔了不如送我吧,我可喜欢得紧。要不,卖给我,钱从我薪水里扣。”楚楚可怜地看着莫菲菲,又开始作戏了。
明知道自己不好意思要她的钱,“罢了罢了送你吧~反正我也没用。”
“谢谢老板!”那神态恨不得亲莫菲菲一口以表感激。
莫菲菲的珍藏,就这样被她的特别助理其美人给夺走了,限量版内衣啊,555~~~
第四十二章 向西,银子的方向
更新时间200683 22:58:00字数:0
回到家中洗了个澡冲去一身臭汗。商场总算顺利开张了,莫菲菲浑身轻松。应该想想下一步怎么走,离全国首富的目标还远着呢。今天的营业额不知道怎样,打烊后再去看看。今天见到皇上倒是在意料之外,不过看情形他对自己颇有好感,或许这棵大树可以靠一靠。马上投入新的生意不现实,因为现在她可是一个大“负翁”,背负了一身的债,完全没有新的资本。客栈完全不用担心,已经走上了轨道,商场还有待观察,不过自己有信心。
胡思乱想间下人过来敲门请她用餐,才发现已经日落西山。差点忘了,今天还有场庆功宴呢,赶紧更衣匆匆赶往客栈。
只是个小范围的庆功宴,也就莫菲菲、小王爷、公主、其美人、钱雷几个高层参加而已,私人聚会的性质较多。
找了一间空房,关上门,莫菲菲举杯敬大家,在如家客栈里,莫菲菲就是主人。
公主今天一直没找到机会和莫菲菲说话,好不容易向皇上告了假来参加他们的聚会,因为有小王爷的护卫,皇上也放心。
公主一口饮尽那杯陈年的女儿红,被呛得咳起来,看样子从未喝过那么烈的酒。美人连忙走过去,轻拍她后背,及时递上一杯茶。公主连喝了几口,才缓过劲来,咂舌:“这酒好厉害呢。”
小王爷碍于众人在场没有上前表示什么,眼里却写满了心疼。
莫菲菲急忙招呼大家坐下,慢慢吃菜,也不劝酒了,反正都是自家人,谁想喝谁自己喝,不用客气。
钱雷做为莫菲菲的新得力助手初来乍到,以前并未见过小王爷和公主,刚开始还有些拘束,在其美人八面玲珑的招呼下,渐渐放松了心情。
“公主,你今天买了什么东西没?”莫菲菲问到。
“我和夏贵妃逛得可开心了,我买了好多漂亮的首饰,还买了一个精致的剑穗,已经送给堂兄了。”小王爷听完露出幸福的笑。
“对了,也买了东西给你哦。”公主说道从身上掏出一个类似戒指的东西递给莫菲菲。莫菲菲好奇地拿起来套在自己手指上,大,一个手指都套不进。
“哈哈哈~”公主大笑,“这是给嘎嘎的脚环啦。”
“公主有没有给我的礼物呀?”其美人不耻下问。
“没有哦,其姐姐,人家,人家跟你不熟嘛!”真是坦白得可爱。
莫菲菲也有东西要给公主,今天从老万那顺手牵过来的小玩具:一座制造精美的木屋。只要按后面的按扭,里面的小人就会动起来把全部的窗打开,再按,就会把窗关上。
公主惊喜接过去摆弄起来。
小王爷马上把脸沉下去,使劲地瞪着莫菲菲。莫菲菲也瞪回去,谁怕谁呀!
美人看着他们眼中电波窜来窜去,连忙打圆场:“老板就是心细,我也要礼物~”
莫菲菲转瞪她:“你还好意思开口,今天送你的礼物还不够大啊!”限量版内衣,一想还会心痛。
美人脸一红,呵呵笑:“是,我的礼物可比公主的好多了。”
小王爷一听脸上神色才稍微缓和。钱雷也凑热闹:“老板我最近好辛苦,都没见你有什么奖励。”
“你还想要奖励,自己去商场里挑,挑中了从工资里扣。给你打八折,别说老板对你不够好!”钱雷嗫嗫说不出话来,谁叫他挑老板心情不好的时候说话~
一顿饭吃得不尽欢,小王爷对公主的重视莫菲菲看在眼里,莫菲菲并不想与他为敌,但是一看他把公主捧在手里怕化了,别人(仅限异性)一对公主好恨不得灭那人全家的样子心里就气,于是时不时想和他对着干。
三个月过去,商场从最初的磨和期逐渐走上正轨,莫菲菲也放下心来。在这期间几经谈判,我朝与西吴国的经济合作条约终于尘埃落定。与西吴国接壤的城市郓州,被正式设为两国的自由贸易区。此令一颁全国的商贩都往西走,郓州,那个遥远的城市,可以预见到肯定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莫菲菲也蠢蠢欲动,因为她嗅到从西而来的风,充满了银子的味道。
路途遥远,想要邀个伙伴一起远行,莫菲菲一下子就想到了沈天启。
想找沈天启一起去的理由如下,一、他是个嗅觉灵敏且敢于实践的商人,对于这个商机一定不会错过,莫菲菲估计就是自己不去找他,他也会西行;二、他们算是谈得来的朋友,他阅历丰富,而莫菲菲则是初生小鸟第一次出远门,有他陪伴旅途不会寂寞;三、怎么说他沈家财大势大,路上有个拦路抢劫什么的也先抢他不是?四、莫菲菲还欠着他五十万两呢,对待债主有两招:要么就躲得远远的让他想不起你,自然想不起你欠的债,要么就贴得紧紧的让他推不开你,不好意思开口向你讨债。莫菲菲选择第二种。
第二天天还没亮,莫菲菲决定趁他没出门前去拜访。不要以为古代人的生活很悠闲,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那是普通老百姓。无论什么年代都有比别人更忙碌的人,其中有一种是碌碌无为,瞎忙,有一种是事业有成,真忙。成功的企业家,一定曾比别人付出过更多的努力,你以为他在花天酒地的时候,他其实在办公室里挑灯夜战。沈天启作为沈家钱庄名义上的接班人,实际上的掌权者,肩上的责任更重。莫菲菲敢笃定他肯定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
凌晨三点多,两个黑影缩在沈家大门外蹲墙角,正是莫菲菲和跟班小林子。
小林子非常之不满意莫菲菲半夜把他从被窝里揪起来到这里吹冷风:“少爷,我们来这么早干吗,白天再正儿八经来拜会不行么,搞得像贼一样。”
虽然已是七月天,但凌晨的风吹在只着薄衣的他们身上,确实冷飕飕的。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
莫菲菲一边嚼着临走前小林子从厨房找出的已放了一夜的桂花糕,一边紧盯着沈家大门,对小林子的话置若罔闻。
白天?白天就不知道他在哪里了,谁知道他会不会去外省巡视分店?莫菲菲一刻也不想等。
就着挂在门口的灯笼,可以看清沈家大门宽三米有余,门前两座威严的石狮怒视着前方,左右延伸几百米的道路都是上好的青石铺就,与门下石阶如出一辙,大约是沈家造房的时候一起铺的。从这个小小细节,就看得出沈家的财大气粗。
过了半小时(注:菲菲在心里自己估算的时候,还是习惯性用现代的计量单位,在与别人交谈时才会用古代单位)左右,他家大门“吱呀”打开,一个门童模样的人牵了两匹高头大马出来。莫菲菲定睛一看,后面的人不就是沈天启!旁边一个三旬左右精干的男人跟着,肩膀上背两个包袱,一副要出远门的样子。
沈天启对那小童交代了几句,翻身上马,一抖缰绳就要出发。
莫菲菲连忙从暗处奔出来,大叫:“沈兄,等等!”
“莫兄?”待看清来人后他大吃一惊,“莫兄为何一大早守在我家门外?莫非有什么要事相商?”
“确有要事,请沈兄下马一谈。”
沈天启下得马来,对旁边那人吩咐道:“端木,你去叫人开门,我和莫兄到屋里说话。”
那个被唤做端木的人显然有点不情愿,恼怒地瞪了莫菲菲一眼,只好又去叫门。
还是刚才那个门童,开了一条门缝,看到是端木,诧异问:“还没走,是不是少爷拉下东西了?”
端木没好气回答:“不是,刚要走有人在门口拦下少爷,你先把门打开,把马牵进去。”
门童应了声,急忙出来牵马,莫菲菲唤过小林子,在沈天启的带领下走进了他家。
此时天已微亮,再加上廊下灯笼烛火未熄,宅内景色倒是一览无余。
进门就是一个很大的庭院,郁郁葱葱的大树看起来年份不小,蜿蜒的长廊通往左右两侧的偏房,也不知道有多少间。莫菲菲跟着沈天启走了一进又一进,直跨过了六道门槛,他才请莫菲菲落座,看起来是一个偏厅。这就是传说中的深宅大院啊!莫菲菲们家和他家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待小厮奉上茶水,莫菲菲饮了几口后,他才耐心道:“莫兄有何事请直说。”
莫菲菲暖了暖身子,问:“沈兄可知朝廷法令立郓州为与西吴国的贸易区?”
“这个我自然知道。”
“你可知这建议是我向皇上提出的?”没办法,只好把这件事抬出来镇住他,让他对自己不容小视,下面才好说话。
沈天启正了正神:“此话可不能乱说。”眼睛里却写满“你有何能耐能对皇上做此建言,说不定连皇上的面都没见过呢”的疑惑。只不过由于涵养好,没直接质疑。
第四十三章 今天就出发
更新时间200685 15:39:00字数:0
商场开张时也邀请了沈天启,但是现场的王公贵族太多,就没及去招呼他。后来又被皇上拉去聊天,回来碰到其美人,发生了一些事,就直接回家了,那天压根就没见到他。不过莫菲菲料他应有到场,于是就把那天和皇上有关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他回想了片刻,显然相信了莫菲菲的话:“没想到那天你陪伴的人居然是皇上。我原就没有小瞧你,却没料到对你还是低估了,你对国家大事竟有如此见地。两国贸易的开展确实有利于经济发展,缓和边境紧张局势。(怎么感觉他说的这句话出自新闻联播?真是汗)你做了件好事。几年前我曾去过郓州,那个地方,是天堂也是地狱。每天都有大量的货品交易,但是价钱、质量参差不齐,交易非常紊乱,还时不时有马贼会来抢掠。运气好换到珍贵的人参、兽皮、珠宝回来就发了财,运气不好指不定连命都丢在那里。”
莫菲菲煞有兴趣问他:“那你是属于运气好的人咯?”
他下意识摸摸脸上的刀疤,低沉地说“那次是发了点小财,但是也丢了十几个伙计的命,得不偿失。”
看来他是个好主子,并非金钱至上。
“那,你有没有想过再去一次?”莫菲菲无意勾起他的伤心往事,但是该问的还是要问的。
他快速恢复正常表情,“机遇总是伴随着危险,但当机遇远远大于危险的时候,我就会无视危险的存在。”
莫菲菲想起马克思《资本论》中说的:“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没想到沈天启早就有这样的觉悟了,古今中外的资本家、商人,逐利的思想都是一样的吧!
莫菲菲也不拐弯抹角了,直接说:“我想去郓州,想邀你同行。”
“……原是此事。实话告诉你,如果你晚来半个时辰,我此刻已经在去郓州的路上了。”
啊?原来他刚才出门,就是想去郓州?好在来得及时,莫菲菲暗自庆幸。
“那你可否等我一个时辰,我回去收拾东西,和你一起去。”
他微笑着答应了。
莫菲菲正要告辞,内堂走出一个妇人,人未到跟前声先到:“天启,你不是该起程了吗,怎又折回来了。哟,这位公子是?”精明的眼睛上下打量着莫菲菲。
“娘”,沈天启恭身而起,“这是孩儿的朋友莫浩凡,是要和孩儿一起去郓州的。”
莫菲菲看去,只见他娘身穿一件缀满青灰色花朵、镶嵌着黑边的大红罗锻,内衬一件平胸浅绿色的花裙子,手摇一把美人扇走了过来,头上金步摇叮当作响。过于盛气凌人,一看就是一个控制欲极强的人。这是莫菲菲对她的第一印象。
“莫公子是哪家的公子啊?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过?”他娘明为关心实则打探家世。
沈天启显然很明白他娘是什么样的人,一句话概括了莫菲菲的身份:“就是前段时间开了如家客栈和恒隆商场的莫公子,他爹是红楼的莫老板。”
“噢!原来是那位莫公子啊。我可是喜欢你们商场得紧,买了不少东西呢。”她的笑容才真正热情起来。
“小侄正要回去收拾行李与沈兄一起出行,就此告别夫人。回头我叫下人拿张商场金卡送给夫人,以后购物可以六折。”
“那真是谢谢莫公子了!”他娘没有丝毫不好意思,看出来对初次见面的莫菲菲颇有好感(或许是莫菲菲的卡让她生出的好感)。
他们告辞出来,就往家里赶。
小林子没想到出门一趟事情急转直下,回家就得收拾包袱去那个从来没听过的叫郓州的地方,絮絮叨叨在耳边念:“少爷,你真要去那个地方啊,太突然了,之前都没听你提过,老爷夫人不会答应的。”
“不是我去,而是我们去,你也要去。”莫菲菲纠正。
“啊?”他哭丧着脸,“不去行不行……刚才沈公子说得那地方很可怕,还有马贼。”
“你家少爷都不怕死,你怕什么。你不去谁伺候我,哼!”莫菲菲提醒他身为贴身小厮应尽的责任,跟自己久了在下人眼里这主人当的是越来越没威严。
回到家中飞快收拾好了包袱:几套平日里喜欢的衣物,十万两银票(莫菲菲决定不带那么多钱,到时钱不够就找沈天启借,反正他是开银行的,嘿嘿),“迷死人不偿命”一瓶,薄荷糖一罐,全部卷起来打包成一个包袱。古代没有旅行包运动包之类的,出门就是不方便,以后可以考虑下这方面的生意,莫菲菲想。不怕没有市场,自助游的背包族们(就是那些所谓的江湖侠客以及一切四海为家的人)数量很多。
由于小林子一回来就把莫菲菲要远行的的消息告诉了老爷夫人,等莫菲菲收拾好东西的时候,他们正好匆匆赶来。
莫夫人一把扑到莫菲菲身上:“我的儿啊,你要去哪里!怎么都没跟娘说起过!”唉,刚见识了沈天启的娘又看到自己的娘这样,难道天下的娘都认为儿子做什么事都会告诉她吗?孩子大了总要离开娘的羽翼,但是在娘的眼里,孩子永远长不大吧。
莫老爷则了然地说:“菲儿,爹知道你心里有很多想法要实现,好男儿志在四方(现在莫老爷越来越习惯自己的女儿假扮男子干出一番大事业的事,几乎刻意淡忘莫菲菲是女儿身),你就放心去吧!”嘴里那么说,眼里还是流露出浓浓的不舍。见到外面广阔的天地后,家就不会是唯一依恋的地方了,他是男人,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再无奈也有放手的一天,小鹰总要学会自己飞。
大雪小雪在小林子的催促下也很快收拾好了东西,他们作为莫菲菲的保镖定是要一起同行的。对于突然启程要去远方他们倒没什么怨言,习惯了居无定所,在莫菲菲家停留的时间算是长了,现在听有到外地的机会,高兴都来不及,还管去哪里。不舍的是子芹,她紧紧抱着大雪的胳膊哭得淅沥哗啦,对莫菲菲都没这样。大雪想要挣扎却不忍掰开她的手,连连哄说很快就会回来。两人之间什么时候这么亲昵了,大雪原本不是嫌子芹太粘人吗。妹妹也在不知不觉中长大了吗?莫菲菲这个当姐姐的不禁也有些唏嘘。
莫菲菲拿出一封信,让下人在她走后拿给其美人。信里莫菲菲告诉了她自己的行踪,让她好好打理客栈,自己不在的时间里商场全权委托钱雷管理,她从旁协助。莫菲菲想其美人不会负自己所托的。
小林子到帐房去支了一千两现银,分别由他、大雪、小雪背着。
莫菲菲忽然想起什么,又跑去跟嘎嘎说了几句悄悄话,还是跟公主告个别吧,否则自己不在时她写信给自己,没回信的话,她定会以为自己又出了什么事呢。
聪明的嘎嘎,可爱的嘎嘎,似乎明白了莫菲菲要出门很久,飞过来啄住莫菲菲的衣服,扑棱着翅膀不愿松口。妹妹过来哄了好半天,才把它从莫菲菲身上扯下来。
等他们四人骑着马到沈府门口,沈天启和那个端木已经在等着了,一行六人催马沐浴着初升的太阳向西行去。等待他们的,将是一个什么样的旅途?
第四十四章 旅程杀人冷战
更新时间200685 21:27:00字数:0
在这次远行之前,莫菲菲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京城十里外的净恩寺,去为生病的娘祈福。初时忙着熟悉京城、熟悉古代的生活习性,后来又忙于生意,基本没有什么闲情去旅游,有了钱的时候,她却没时间,和那句歌词唱得一样。
莫菲菲的出行经验在这六人来说,应该算是最弱的,所以她毫无异议地推举沈天启当成了队长,一切听他安排。
出发的时候是清晨,但是七月中旬的天气,骄阳似火,跑了几个小时已是人困马乏,经过一片小树林,沈天启叫大家停下来说休息一会。
小林子忙拿出丝帕给莫菲菲擦汗,来到古代那么久所有的汗加起来都没这一天流的多。沈天启看出了这里面属莫菲菲最娇气,是个从没出过门的公子哥,所以有意识把树下最大的那片阴凉让了出来。
他那个不知道是奴仆还是下属的端木最看不得莫菲菲这副德性,阴阳怪气地说:“就跑了半天莫公子就受不了,如果连续跑两个月那还了得,我看你们还是去租辆马车舒舒服服赶路吧。”
由此可见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第一印象很重要,第一印象不好,你得费几倍的时间才能扭转别人的看法。莫菲菲也就是今天早上耽误了他们一个时辰而已,至于嘛。
沈天启没说什么,看得出他虽然冷冰,对手下还是很宽厚的,不然下人也不敢对主子的朋友摆出这种态度。
莫菲菲问沈天启往后的路途如何安排,到郓州到底需要多久。
他想了一会儿说:“照这样的速度,我们到郓州估计要50天左右。现在正值盛夏,白天赶路人和马都受不了。我们就每天卯时出发,午时找地方休息,酉时再赶一个时辰,然后找地方住宿。酉时以后天基本黑了,也不好走。”
莫菲菲算了算,按照他说的,一天要走8小时,确实是人和马的极限了,饶是如此也不过只能跑200多公里而已。在现代,这样的距离汽车只需跑2小时。交通问题真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大问题,如果能有辆汽车就好了。不过汽车技术性太强,就是现代我国都没有过硬的汽车品牌,回来要不要去找老万让他研究下自行车?她心里暗想。
莫菲菲表示对他的安排没有疑义,大雪小雪和小林子自然不说什么。这两兄弟一个机灵一个憨厚,但是在不熟悉的人面前不大喜欢说话,小林子则很乖巧,很会看主子脸色,莫菲菲不说话他绝不会没规矩乱说,不像沈天启他们家那个端木。哼,莫家人还是很有教养的。
看来他们是要在这树林里休息到傍晚才能赶路了。“咕……”肚子叫起来,好饿。小雪从包袱里开始往外掏干粮:煎饺、馒头、咸菜、枇杷酥(莫菲菲特意叮嘱的点心)。端木也开始掏:包子、玫瑰牛肉,比他们的还单调。
莫菲菲咬了口点心,平时觉得很好吃的点心现在吃起来一点味道都没有,到了荒郊野外,怎么就吃得和贫农一样了呢?莫菲菲拼命回忆以前看过的小说,每当在树林里歇息吃饭的时候,不是应当去抓个野兔打只野鸡什么的来一场bbq(烧烤)的吗?她左右瞧瞧,大家都开始吃了,没有一个人有想动的意思。
只好主动要求了:“小雪,你去弄只野鸡野兔之类的烤来吃。”
小雪:“我们不是有吃的么?”
“可是我想吃烧烤。”
沈天启从食物中抬起头:“先把带的食物吃了吧……这么热的天再不吃就坏了。你想吃野味以后多的是机会,在去郓州的途中我们有大半晚上要在野外露宿,不是每一次要休息的时候都正好能赶到城镇,再过两个月估计你闻到野鸡味就胃口全无。”
原来如此!看来他们都心里都有数。只有莫菲菲这个乐天派才会把这次出行当成游山玩水,她提醒自己要做好吃苦的准备了。
吃完后每个人都靠着树打盹,直到太阳西下才继续赶路。今天运气好,夜幕降临的时候正好赶到一个小镇,没有露宿郊外。
第二天天刚亮又开始赶路了。如此过了几天,莫菲菲已经对这个旅程烦躁起来。在现代简直不敢想象去一个地方在路上就要消耗掉2个月,古代人有很大一部分生命就是浪费在路上吧。庆幸自己现在年纪小,浪费得起。几个人轮流说自己以前的一些经历、趣事,倒也不至于太寂寞。大家都是性情中人,聊着聊着慢慢亲近起来。尤其是莫菲菲挑了西游记和水浒传这两个长篇故事跟他们说了之后,几个人恨不得能一直走下去,故事永远没有结束才好。那个端木叫端木雄,是沈天启新近从钱庄里提拔出来要重点培养的一个副手,脾气有点火暴,但对主子绝对忠心耿耿,对朋友讲义气。属于和南宫济一个类型的人。他迅速把孙悟空封为了自己的偶像,时不时腆着脸追问莫菲菲后面的故事情节,却经常被她一句“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打发得毫无脾气。她和沈天启也是愈发熟悉起来,两个人有说不完的话题,偷偷得意:这下你不好意思对我追债了吧。
渐向西行,进入了丘陵地带,山越来越多了。因为要抄近路,他们没有从官道走,省了时间,却苦了自己。果然如沈天启说的一样,遇到的城镇越来越少,有时候中午晚餐都是山中野味。除了前几次吃到只有盐,连油都没有更别说辣椒孜然的野鸡野兔感觉很新鲜之外,过几次就不想吃了,这也叫菜,还不如馒头好吃呢。莫菲菲终于明白他们最初的心理了。在她的强?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