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商莫菲菲第12部分阅读
奸商莫菲菲 作者:肉书屋
强烈要求下,他们只好不时变换食物,力争一天食物不重复,就这样他们轮流着吃过了小鸟、蛇、山鼠、鱼,真是一路杀生一路走,罪过。
过了一个多月,他们进入了伏牛山山区。沈天启的神色开始严肃起来,叮嘱他们:“前面的路虽然顺顺当当过来了,但是我们不能调以轻心,伏牛山有很多股土匪山贼,要加强注意。从现在起我和大雪走在前面,莫兄和小林子走中间,小雪和端木走后面。”
从他的安排里,莫菲菲揣测他的武功必定不低,才敢一马当前。她走在中间,警惕望着四周,有点期待又有点怕受伤害,他们真的会遇见传说中的土匪吗?
神经紧绷了一个白天,连个人影都没见着,就渐渐放松起来。
直到晚上,还是没遇到什么危险。点了一堆篝火睡觉,三个懂武功的下属轮流守夜,一夜无事。
又走了三天进入山腹,周围都是苍天大树,遮住了炎炎夏日。他们也不用像之前一样起那么早了,只管放马慢慢走。防备的心逐渐松懈下来。就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山贼出现了,攻其不备,这批山贼还不笨。被贼人观察了多久?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
从树林子里一下子冲出三十多个身穿褐衣拿着大刀的大汉,为首的是个四十来岁的独眼龙,手一挥,干脆利落地说:“全宰了,一个不留!”连“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这一千古流传的山贼专用台词都很有个性地省略了。
容不得莫菲菲胡思乱想,他们开始一拥而上。己方四个懂武功的人迅速围住莫菲菲和小林子,抽出武器乒乒乓乓干起来。
沈天启、大雪、小雪拿的是剑,端木拿的是两把小斧头,倒是符合他的脾性。小林子双手抱头抖着问:“少爷,我不会死吧?”
“胡说,死什么。”莫菲菲不慌不忙从包袱里拿出她的莫氏迷|药——“迷死人不偿命”(包装瓶已经被改装成喷雾形式,大家记得否?),再拿出两颗薄荷糖自己一颗小林子一颗含着,然后高举着迷|药像杀虫剂一样朝四周喷去。最先倒下去的是他们这边的人,然后周围的山贼也一个倒了下去。打什么打,浪费力气,这多省事,兵不刃血才是胜利的最高境界。
所有人在地上软绵绵看着莫菲菲,沈天启不敢置信她居然连自己人都一起下手,活活晕不瞑目。没办法,刻不容缓嘛,她一点都不内疚。
莫菲菲拿出4颗糖,喂到他们嘴里,4个人才逐渐有了力气。还没等莫菲菲反应过来,他们不约而同提起武器,给了山贼们一个痛快,全送他们见阎王去了。
莫菲菲望着渐渐汇聚的血水说不出话来,这些人因为自己的缘故而死!她愤怒了:“你们为什么要杀他们,他们分明已经无力还击,几个时辰内不能动弹,我们完全可以从容赶路。”
沈天启淡然说:“如果不是我们够强,今天死的就是我们。他们不死,后面路过的人就要死。对敌人的心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你要牢牢记住。”
难道,你的冷漠就是这样练出来的吗?不,我不能接受,我是一个来自21世纪的公民,习惯了法律的束缚和制约,我们没有权力判人死刑,即使他罪大恶极。看着地上一地的尸体,在看几个觉得理所当然的男人,莫菲菲第一次觉得她和这个社会是如此格格不入。视人命如草莽,她永远做不到。
不再开口说话,莫菲菲开始与其他人冷战。
第四十五章 谁是云先生
更新时间200687 23:42:00字数:0
莫菲菲觉得他们不可理喻,他们也觉得莫菲菲不可理喻。之前曾想象遇见山贼的情景,觉得最多不是我们把他们打跑就是他们把我们洗劫一空。现在才知道自己太天真。有时候,只有死亡才能决定胜负。这个道理是在他们又遇到几次山贼之后,莫菲菲才领悟并且接受的。
莫菲菲依旧不说话,吃饭的时候由小林子把自己那份端到面前。但是她不再阻止他们杀人,只是用手捂住双眼,他们,也尽量用干脆利落的手段解决,给别人一个痛快。
在一个静静的晚上,漫天星空。沈天启幽幽向她说起自己第一次杀人的事:“那一年,我才十岁,随着父亲和一众伙计到南方做生意,不料在半路荒郊被十多个强盗打劫了。商队有二十多个保镖,对付这些贼人自然不在话下。把他们全部活捉之后,父亲就要命令把他们就地全杀了。我年纪还小,天真地乞求父亲放了他们。当时父亲深深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不顾大伙的阻拦,把他们放了。不曾想,一个时辰后那些强盗去而复返,并且带了七八十个同伙。那是一场恶战,护卫保护着父亲和我逃出来,我们去的时候四十人,回的时候只有五人。我知道了父亲当时放人的时候态度这么奇怪,因为他要用血淋淋的教训,给我上一堂活生生的课。我恨自己无用的善良,再懊恼也没用,从此以后,我学会了铁石心肠和一句真言: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莫菲菲震惊了,原来他的成长居然沾满了血腥。或许,成功者的手总要沾血的,自己也应该改变了,不要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有什么办法呢,不是别人死就是自己死,只要是个思想正常的人都会让别人死。想要不死,你只能变得更强,莫菲菲对自己说。
从最初的震惊、抗拒到习惯、接受。看着他们杀人,莫菲菲已经会这样想:我们是替天行道,是为了挽救更多的生命。
难道,死去的就不是生命?为什么有些该死的人死了而更多该死的人却好好的活着?是因为那个该死的人有让要他命的人死的能力吗?我是不是该死?不管该不该死我都不想死,那么,就让要我命的人去死吧!
莫菲菲知道那个善良的少女离她远去了,她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又有谁会像以前一样呢,人总是会变的,否认是因为不敢正视。
她不再怄气,在一个适当的时候,自己开口说了话。他们一点都没有诧异,因为他们知道,她迟早会想通。想通了,她就长大了。在现代的时候,所经历的最肮脏的事就是钱权交易,见过的尸体是火葬厂里化过妆的,苍白、平静。要在这个社会立足,观念不得不改变。
在几次交战中,他们共杀了近一百人。沈天启的武功居然是意想不到的高,莫菲菲猜大雪小雪加起来都不是他的对手。无论如何莫菲菲死守着心底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亲手杀人。
穿过大山,贼子也少了。做坏事,自然会选择见不得光的地方,脸皮厚的人除外。由此可见那群贼也不是坏得彻底。为什么有人要去做贼?因为没有饭吃,没有衣穿,没有房子住。什么都没有了,杀个人算什么?出来才知道,我朝并不如京城里表现的那么歌舞升平,坐在庙堂之上的人,可会想到?莫菲菲想起那个温和而睿智的男人,他的心里是不是装着天下呢?
路边的树越来越少,黄土越来越多。经过五十三天的跋涉,他们终于风尘仆仆到达郓州。
郓州是与西吴国接壤的小城,人口近五万。自古这就是西域到达中原的必经之路,来往的客商很多。最初只是一个驿站,有人留下做生意,慢慢形成一个小镇,更多人被吸引到这里,小镇规模扩大,变成一座城市,朝廷也派了官员进行管理。管理也没用,由于太过偏远,官兵很少,城四周都是看不见边际的黄土,又没有城墙,于是经常有马贼马蚤扰。
“当马贼来马蚤扰的时候反应快的商家、百姓就赶紧关门,在路上躲闪不及的客商就会被洗劫一空,如果不反抗大致不会有性命之忧。他们抢完路上的人就走,也不多逗留,更不会打家劫舍,为啥?因为隔三岔五就要来,把鸡都杀死了哪里来的蛋?马贼走远之后,官兵们才会打开紧闭的衙门,冲出来假装追赶一阵,自然追不到。”
以上是莫菲菲他们吃饭时饭馆的店伙计说的。
“看几位客官是外地来的吧?得小心。如果听到有夹杂着铃铛的马蹄声,就赶紧躲,那是马贼来了。实在躲不过千万别反抗,当是花钱消灾吧。”
他们笑着谢过伙计的好意。吃完饭,沈天启和端木说要去拜访熟人,大家晚上在客栈碰头。于是莫菲菲和小林子、大雪小雪四人准备去城里逛逛。
说是城,其实规模与中原的小镇差不多。朝廷法令颁布后,对这里的交易有什么影响呢?莫菲菲要去寻找答案。
街上非常热闹,道路两旁是一些小摊子。莫菲菲凑过去慢慢看,粗糙的瓷器、丝织品、一些玛瑙、珍珠首饰,就是这些人撑起了郓州的经济?她皱眉,很多是邻国进来的稀罕物没错,但是这么一点点,根本不成气候。随便问了个小贩:“我想买几百斤茶叶,你这有不?”
“客官您不是说笑吗,我们小本生意哪有大量存货,您要多的话,就去榷场,大商贩都在那。”
“榷场?怎么走?”
“这条路一直走,到了第二个路口左转就看到了。”
他们马上兴冲冲(准确说只有莫菲菲一人兴冲冲)朝他指点的地方走去。榷场应该是类似交易市场的东西吧?
走了十五分钟,来到一个四周用石头砌成的矮墙圈起的地方,顶棚悬下来两个大字:“榷场。”里面商家和刚看到的果然不是一个级别,货品有用木板车装着,有用大箱子装着。琳琅满目,有瓷器、丝绸、纺织品、茶叶、糖、书画、珊瑚、玛瑙、珍珠、胡椒、香料、琉璃、人参、药材、酒等。看得出来一部分人是中原来的客商,一部分人是外国客商。
现在大宗交易全部要在榷场进行,同类物品由官府进行核价,避免了哄抬价格受骗上当的现象。成交后双方都要给管理榷场的机构交一定的交易税。公平、公证、公开。榷场四周也派了大量官兵把守,避免马贼来抢劫。
莫菲菲转悠到一个卖葡萄酒的外国商人面前,打算先买两瓶葡萄酒喝喝。整天喝白酒,腻了,想换红酒。
那商人鄙视对莫菲菲说:“两瓶,到外面去买。我这里一桶起卖。一桶一千两银子。”嫌我没钱是不是?她示意小林子拿出一千两银票,今个儿老娘就拿红酒洗脚了!
那商人果然见钱眼开,口气马上不一样:“您刚才买的是10年份的,我还有20年的,要不要?”(红酒和白酒不一样,不是年代越久就越好,而是要看好年份,本文纯属瞎编请勿较真)
“你有50年的我就要,不过,看样子你也没有。”莫菲菲随口开玩笑。
没想到那商人却当了真,悄悄对莫菲菲说:“50年份以上我们当然有,不过照例在没进榷场前就全部卖给云先生了,你想喝,找他商量一下或许可以让点给你。”
莫菲菲大吃一惊,又转了几圈,装出一个大商人的样子,还让大雪把银票拿出来到处现,所有人都知道了他有钱,不是看着好玩的。但当莫菲菲一提出要的货比他们现在摆出来的多几倍的时候,他们纷纷摇头,说没有那么多货,他愿意花钱的话,可以去找云先生。所有人最好的货在没进榷场前都集中到云先生那里了。
云先生是谁?
第四十六章 葡萄酒与扑秋
更新时间200688 22:21:00字数:0
怀着疑问回到下榻的客栈等待沈天启,他见多识广,或许知道那位神秘的云先生是谁。
边陲小城的设施果然落后,莫菲菲嫌恶地盯着看起来怎么也擦不干净的桌子,透过弯曲的裂缝甚至可以瞧见桌底大雪的臭脚!不禁怀念远在京城的如家客栈里用上好花梨木打造的桌椅和身穿统一工作服彬彬有礼的伙计。难怪那么多人削尖了脑袋往大城市里跑,城里的花花世界即使享受不到,远远看着也心旷神怡。
花重金买来的那桶葡萄酒被放置在旁边的另一张桌子上。小林子问:“少爷,难道我们要扛着这桶酒回去?”
难怪他有一问,他们骑马来,如果也骑马回的话,这桶上百斤重的酒根本无法带走。
“当然不,酒买回来自然要喝完才是。”莫菲菲吩咐伙计拿几个玻璃杯来,伙计倒也识得什么是玻璃,却还是抱歉跟她说小店没有,不过门口几个外国人或许有卖。旁边几个人还在雾沙沙什么是玻璃,莫菲菲一时跟他们解释不清,吩咐大雪去外面客商中问问有没有玻璃杯卖,有的话不管多贵都买回来。
“为什么要玻璃杯,用普通的酒杯不行么?”小林子不理解了。
“葡萄酒重在色、香、味,它的颜色非常耀人,喝的时候最好盛在玻璃杯里,一边喝一边欣赏才是最大的享受。”
“不明白……”
从来没有见过葡萄酒的人,怎么会明白“葡萄美酒夜光杯”是一副怎样的情形!
过了半个时辰大雪才回来,幸不辱命捧着几个玻璃杯。他猛灌了几杯茶水才说话:“问了好多家才找到,最后只剩下六个,我全买了。”
几个人的眼光都聚焦在玻璃杯上。小雪好奇敲了敲,玻璃杯发出清脆的声音,“原来玻璃杯就是透明的杯子,世界上居然有这样的杯子。”小林子喃喃自语。
莫菲菲叫伙计去把杯子洗净,拿来一个酒勺,盛了五杯出来。鲜红的液体在晶莹剔透的杯子中流转,举起来对着亮光,折射出诱人的光芒。轻轻摇荡,闻一闻,满鼻馨香,含一小口在嘴里翻滚,柔滑、丰满、醇厚、浓郁……美好的感觉袭击着她的味蕾。莫菲菲仿佛又坐在自己现代家里的真皮沙发上,一本书,一杯酒,一盏灯,一个人。久违的熟悉感扑面而来。
正要沉醉得不能自拔的时候,旁边传来刹风景的声音。
小林子:“这酒好像血哦,少爷你怎么喝得下去。恶心。”莫菲菲差点一口酒喷出来。
大雪抱着视死如归的神情小心翼翼抿了一口,下结论:“这酒怎么这么酸,不会是变质了吧?”
小雪则用喝白酒的豪爽一口气干完了,抹抹嘴:“有点酸,有点涩,又有点甜,恩,像没成熟的杏子!”说完为自己终于找到一个贴近的形容词兴高采烈。
莫菲菲的头上挂满黑线,夏虫不可语冰,跟这群人真没什么好说的。她一个人慢慢品着酒,享受起一种“独孤求败”似的孤寂。
小雪突然厉声叱喝:“你是谁,想干什么!”
莫菲菲抬头一看,乖乖,帅哥!还是个超级无敌的外国大帅哥!
只见他身高1米85左右,金发碧眼,高耸的鼻子,阳刚的下巴,好长、好长、好长的腿,穿着一件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洗过的长袍,斜挎的布包涨鼓鼓的,不知道放着什么宝贝。莫菲菲盯向他胸前,没有挂着十字架,那说明不是传教士。此刻这个外国人正耸着鼻子凑近放着葡萄酒的木桶使劲嗅呀嗅,眼光还不时垂涎地扫过小林子没动过的那杯酒。一个酒徒。莫菲菲笑起来,下意识脱口而出:“hi,wouldyouliketohaveadrk(要不要来一杯?)?”
那人仿若见到亲人般眼前一亮,一屁股坐到小林子旁边,拿起一个空杯子,连声说:“噢,当然,谢谢~”端的是一口不甚标准的汉语,堪堪可以辨别得出他说的是什么。
看来是个中国通,莫菲菲立刻换了汉语和他交谈。
小林子不停往旁边挪呀挪,都快掉到凳子下面去了,外国人体味重,古代外国人更重,难怪小林子乍一闻不习惯。
那外国人不以为杵,自己给自己盛了一杯酒开始和莫菲菲聊起来。
原来他叫古拉格≈ap;8226;扑秋,来自欧洲一个小国,今年28岁。他的父亲是一位商人,祖父是一位学者。他自小跟着祖父饱读诗书,并学会了几种语言,对神秘而富裕的东方有着无限的憧憬。跟着父亲经商几年后,打算到东方游历,学更高深的知识,带回家乡没有的先进的技术。
“你双亲健在,居然会让你到那么远的地方来,他们不担心么?”习惯了父母在不远游的小林子显然不能理解西方人的冒险精神。
“不”,扑秋说着不动声色干完一杯酒,自然而然又去倒了一杯。除了莫菲菲没人觉得葡萄酒好喝,因此他们也没有丝毫制止的意思。“我的父母为我自豪,他们鼓励我出门长见识。”有什么样的父母就有什么样的孩子,父母的个性往往能影响孩子的一生,如果所有父母都如此开明,那个民族就一定不会被湮没。
他们一边喝一边聊,其余几个人正无所事事间,沈天启走了进来。
小林子双手乱挥:“沈公子,我们在这边。”
伙计给他们换了张大桌子。沈天启落座,奇怪他们怎么和个外国人在一起,还没来得及问,小林子就很殷勤倒了两杯葡萄酒递到他和端木面前。这小家伙是要看沈天启丢丑吧。
沈天启自然接过,品了一口,赞道:“波斯出产的上好葡萄酒,美!”
端木则是和小雪一样,闻到酒味一饮而尽,然后吐舌头:“什么怪味,真难喝!”
沈天启:“……”
小林子好歹看到有人和他们一样不识货,心理终于平衡了。莫菲菲对沈天启的敬佩多又了一分,好象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什么事能难倒他呢。
莫菲菲把他和扑秋相互介绍之后,迫不及待问起在心底盘旋了很久的问题:“沈兄,你知不知道云先生是谁?”
沈天启看着莫菲菲,想不到她会问这个问题。斟酌了一会才告诉她:“云先生,是边陲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说他是这里的土皇帝也不为过。几年以前他就开始真正掌握边境的贸易。南来北往的大客商最值钱的商品必须与他交易,他给什么价钱别人休想还价。曾听说有商人联合反抗,结果全部被杀死挂在城口大树上示众了几天。好在他给的钱还不至于低得离谱,至少能保本,所以商人们渐渐就习惯了。四成商品低价卖给他,剩下六成还能卖个好价钱,总比尸骨无存好。给他变相上贡后,在这里交易也将得到保护,甚至马贼都不敢抢已经上供的商人(他们抢的基本是街上的小贩和行人)。官府好象是受了上头指示,一直对他客客气气。”
“他从来没有以真面目示人,有些人说是男人,有的说是女人,有的说是老人,有的人说是青年,莫衷一是。我们沈家情报还算强,也没有探出他的真实身份,只知道他是一个危险人物,凡招惹过他的人,全部不得好死。上次我来郓州的时候因为生意小,没被他看上眼,所以没有打交道的机会。对了你为什么会问起他?”
莫菲菲说起今天在榷场的事,表明只是好奇而已,他才放下心来。
第四十七章 古代八卦党
更新时间200689 23:11:00字数:0
扑秋原本一直在旁边闷头喝酒,等莫菲菲们说完后,忽然语出惊人:“我见过云先生!”
然后他就发现,他们几个迅速把头凑到他跟前,身后也“呼啦”围上了一大帮人,全是刚才在客栈里闲聊、喝酒的客人。扑秋的长相原本就非常惹眼,进来时已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看他和莫菲菲他们说笑,其实很多人都在支棱着耳朵听他到底说什么。谁不好奇啊,外国人是天天都可以看到的么?都想看个细,然后回去向熟人吹嘘。
扑秋显然有点傻眼,不习惯被众人如此围观,反而说不出话来了。莫菲菲他们还没急,周围的人倒先急了。
一个小商贩样的中年人催促道:“你这个外国佬倒是快说啊,云先生到底长什么样,是不是高大威武的大汉?哎呀真是急死人了!”一副恨不得自己来说的架势。
扑秋尚要开口说话,旁边有人不乐意了:“胡说,云先生分明是一个手拿鹅毛扇的儒雅男人,智慧堪比诸葛孔明!”
“呸!你知道什么。我媳妇的远房表哥的姑父说他见过云先生,是一个长着山羊胡子的六十岁老头子。”
“你们都别和我吵,我这绝对是内幕消息,有个在衙门当差的朋友告诉我的,其实云先生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她是为了行走方便,才掩人耳目起了‘云先生’这个外号。”
“你胡说!”
“你骗人!”
“如果我说的不是真的就天打雷劈!”
他们几个悄悄抹了一把额上的汗,确如刚才沈天启说的,这个云先生身份还真是神秘,坊间传言就有那么多个版本。没想到古代人也具备这么强的娱乐性,一个个都有掌握明星独家隐私内幕的笃定。有人的地方,就有八卦。之前想办份报纸的模糊念头越来越清晰,或许可为之。
眼看就要喧宾夺主了,莫菲菲重重咳了一声,指着扑秋说:“大家安静!我们听他怎么说!说完大家再讨论好不好?相聚就是有缘,店小二,拿杯子来,我请大家一起喝新买的波斯葡萄酒。站着多累,大家还是回座吧。我让他说话大声点,保证所有人都可以听得到!”
众人一听有免费酒喝,还是难得一见贵得要死的波斯美酒,马上全部坐了回去。伙计给大家换上干净杯子,没有玻璃杯只好拿普通酒杯代替,可惜了她的酒。反正也喝不了那么多,干脆大方点算了。
众人端着杯子小心翼翼喝着,有人皱眉有人新奇,但是都没有发出声音,生怕错失了一个字。
扑秋在众人瞩目中开始娓娓道来:“那是去年冬天,正是一月下旬,北风呼呼刮着,还下着大雪,我觉得很冷、很冷、很冷……”怒,有人脱下臭鞋子砸到他头上:“再说废话老子剁了你!”
扑秋委屈的眨着大眼睛,不明白自己哪里错了。祖父说时间、地点、人物是写作三大要素,先说时间有什么不对?
不过看着周围愤怒的群众,他也不敢辩解,只好快速进入主题:“那还是在西吴国境内,我的盘缠只剩下一点,故而没去客栈投宿,只能找间破庙自己生了堆火取暖,打算当晚就住在破庙里。傍晚,雪更大了,四个黑衣人抬着顶轿子停在门口,我听到轿夫低声朝轿里的人问道‘云先生,我们且在这里避避雪吧。’轿子里男人问‘庙中是否有人?’轿夫说只有个外国人,愣头愣脑的。轿子里的人听闻后,就走了出来。”
“轿子里的人就是云先生?”众人摒着气问。
“听那轿夫是这么称呼没错。”
“你和他说过话没?”
扑秋又抿了一口酒,慢条斯理说:“我看他们都佩带刀器,大雪天居然还在赶路,觉得不是好人,所以假装不懂汉语的样子,只由着他们走进来,没敢上前搭话。”
有人松了口气:“幸亏你没打招呼,听说见过云先生真面目的人没有一个还活着!”
“啊,那我现在说起此事不会被追杀吧?”扑秋一副悬崖勒马的表情,打算为了小命着想还是别说什么小道消息了。
就是人民群众答应,莫菲菲也不会答应,正听得津津有味呢。道道指责的目光射向那个危言耸听的人,恨不得在他身上穿个马蜂窝。那人见状往下矮了一截,嗫嗫说:“我刚才是吓唬你的。”
“是呀,是呀。”众人纷纷点头附和:“他喝醉了,说胡话呢。”起来两个健壮的小伙子上前一人搭一胳膊,把他抬到门外随手一扔。门口传来“啊”的一声,众人置若罔闻,期待地看着扑秋:“别听他胡说,请继续。”
“那从轿子里走出来的男人身穿锦袍,披着厚厚的披风,戴顶白狐皮帽。进来后他把帽子一摘,我才看清他的相貌。”
说到关键处了,鸦雀无声,连吸气的声音都可以听见,所有人的胃口都被吊得足足的。
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他怎么还不说?
眼看又有人要爆发了。好个扑秋,不慌不忙从自己身上那破包里掏出个瓷碗,拿在手中。
众人不解,以为他饿了,有人扯着嗓子喊:“小二,给他来碗饭,两个小菜,算大爷帐上!”
“no,no,”扑秋微笑地摆了摆手,“小人初到贵宝地,眼看就要身无分文露宿街头,与各位相识就是有缘,大家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说完捧着碗游走到每个人面前。
靠!这个外国佬的江湖卖艺腔调倒是学得活灵活现。莫菲菲满头黑线,扑倒在桌上,仿佛看见一只乌鸦嘎,嘎叫着飞过,浑然不觉自己的衣袖已经给那黑桌子来了个大扫除。
听众们纷纷解囊,或多或少丢几个铜板,遇到笑嘻嘻说没钱,打算捧人场的,扑秋就把碗伸在他面前久久不走,直到那个觉悟不够的人在旁人针扎般的目光中,流着汗掏出钱丢到碗里为止。一圈下来居然收获颇丰,莫菲菲示意小林子丢了一锭银子,咱不吃免费的午餐。
扑秋终又坐下来,很为自己的神来之笔洋洋自得,小心翼翼把钱收好,又继续说起来:“那人约莫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身高六尺有余,脸很清瘦。长一双狭长的双眼,眯起来时会迸射出凛冽的寒光,当时他就这么扫了我一眼,我吓得立即不敢抬头多看。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的嘴唇总是往上翘着,好象在笑。但是眼睛里明显没有丝毫笑意,看起来觉得非常诡异。”
众人在脑海里迅速想象一个笑面虎的形象。莫菲菲莫名其妙想到小丑,然后想到以前曾狂爱的动漫《全职猎人》里变态的西索大人。赶紧甩甩头丢掉这个奇怪的念头。
“后来呢?有没有发生什么?”
“然后其中一个轿夫,顺便提一下,他那四个轿夫都面无表情,对他必恭必敬的样子,看起来训练有素,连身高个子都差不多。其中一个从轿子里拿出块绣着百鸟的毯子铺在地上让云先生坐下。还拿出一壶酒温了给他喝。不知道是什么酒,我现在都记得起那香味。”说着还陶醉的使劲朝空气中嗅去,仿佛那壶酒就在跟前。
“之后,大家都没有说话。直到雪小了,云先生又上了轿子匆匆赶路。外面天已全黑了,他们居然无碍。”事情经过就是这样。
“哦~”众人拖长了声音,意犹未尽,还各自陷在幻想中。
从此,有关云先生的传言又多了一个版本,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只有听的人自己去判断了。
听完扑秋的描述,莫菲菲心生向往,好想认识这个神秘的云先生。
第四十八章 见云计划
更新时间2006810 22:34:00字数:0
怎样才能见到他呢?综合所有人的说法莫菲菲可以判断出这个云先生是一个非常低调的人物,即使在当地名声震天,都没几人见过他的真面目。想见他得费点功夫才行。
那边厢所有人还在为扑秋的爆料进行激烈讨论,莫菲菲低声说出自己的想法,问大家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可以见到他。
桌上除了见过云先生真面目的扑秋之外,所有人都对云先生这个人非常好奇,大雪小雪马上陷入沉思拼命想办法。沈天启却皱眉道:“我也对云先生的真实身份好奇,但是有些事可为有些事不能为。他是一个危险人物,我们初来乍到最好不要惹上麻烦。不然我没有把握所有人能全身而退。”
他是出于谨慎,莫菲菲却不以为然:“又不是说要和他做对,只是单纯想会会这个人而已,不然我将被好奇心折磨得寝食难安。我们可以想个安全的方式嘛,有什么办法可以将他引出来,又不会让他对我们的行为起疑?”
他们势单力薄来到人家的地盘,当然不至于傻到上门挑衅。莫菲菲也知道好奇心可以杀死猫的道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个强烈的愿望就是想见到这个人。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过这样的感觉:有时第一次见到一个人,却觉得仿佛已经认识了好久;有时不经意看到一件东西,就非常想据为己有;有时听到一个故事,却莫名其妙要打破沙锅问到底。莫菲菲现在正处于这种状态中。
沈天启看劝说不了他,只能作罢。自上次在山中就随便杀人一事莫菲菲和他们冷战过后,他就下意识对莫菲菲比较忍让,知道他是一个固执的人,如果想去做的事情就一定会去做,除非自己碰壁了才会返回。
作为关心莫菲菲的朋友,明知道前面有危险,他只能有两个选择。一是劝阻他不要朝前走,二是和莫菲菲一起并肩朝前走为他挡住一部分危险。所以,他沉默了几分钟也加入到讨论中来,开始为如何能见上云先生一面出谋划策。
我是不是太任性了呢?莫菲菲心里掠过一丝不安。
小雪一直心无旁骛思考,所以对莫菲菲刚才说过最好要“和平会晤”的话他压根就没听进去,绞尽脑汁想了几分钟后抬起头来兴奋提议:“不如我连夜潜入衙门,抓住那个镇抚使问问。他是这里最大的官,一定知道自己辖区内比他还厉害的云先生家在哪里。”
“问出来后呢?”
“我们再潜入那个云先生家,趁他睡着的时候一拥而入,把刀架在他脖子上,逼他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可以的话顺便把他咔嚓了,为民出害。嘿嘿嘿~”小雪很为自己能有头脑那么灵活的机会感到骄傲与自豪。
莫菲菲脑门挂下几条黑线,头脑简单的人想的方法果然也是简单粗暴,咳!
大雪转过脸去一副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弟弟感到羞愧的神情,奈何当事人一点都没觉察,还在洋洋自得中。
莫菲菲使劲打了一下小雪的头:“你以为衙门是我们家后院,云先生家是公共厕所呀,由得你想去就去想走就走。”
“啥是公共厕所?”所有人都疑问地看着莫菲菲。
莫菲菲心虚的喝了口水,一激动把电影里台词给搬出来了,只好掩饰:“公共厕所就是不属于私人的,所有人都可以用的茅房。这是我一个朋友他们家乡的说法。”
“哦。”众人了然点头。沈天启却有丝怀疑地看着莫菲菲。是的,一路上,莫菲菲表现出了太多令他惊奇的东西,包括时不时冒出的现代词汇,包括能与扑秋用英语交谈。他,到底是什么人,真的是自小在京城长大从未出过远门的一个普通妓院老板的儿子吗?他表现出的商业才能,他的见识,远不是他那个老爹能给予的。在他策划花魁选拔赛之前,莫家的妓院甚至生意岌岌可危呢。
莫菲菲躲避着沈天启的眼光,看来要为自己的种种奇怪言行找一个好的借口才行,沈天启迟早有一天会对自己发问。
小林子也凑热闹:“少爷,不如我们在这城里用布拉几根条幅,上面就写‘京城奇男子莫浩凡欲拜会云先生’,如何?”跟着莫菲菲久了,小林子对主子的广告手腕也熟悉几分,见过以前客栈拉横幅的做法,遂提议如此。
莫菲菲也学大雪那样扭过头去,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小厮而感到羞愧。
沈天启开口了:“云先生不是喜欢截货么。我们可以假装商旅从邻国贩了上等的玛瑙和香料进来。虽然我们的主要目的是来视察郓州的商业环境,但我既然来了也不想空手而归。郓州和西吴都有和我家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商人,这个我可以安排。到时,我们不用找云先生,他也会自动找上门来。”
莫菲菲连连点头,觉得这个办法可行。关键时候,还是沈天启比较值得信赖!
扑秋对他们的“见云行动”没什么兴趣,却对莫菲菲这个他在中原遇到的第一个最对脾气的“小伙子”很有兴趣。
“莫,你们成功见了那云先生之后能不能等我,我想与你结伴一起去京城。”旅行三年间,莫菲菲是他第一个觉得投缘的人。况且一看就知道莫菲菲是有钱人,能与他们一起结伴,对他是非常有利的事。
莫菲菲点头同意,自己也想与他进一步交谈,对于这个年代欧洲处于怎样的发展阶段她可是非常好奇的。
商议完后,他们匆匆吃过饭就各自回房歇息了。第二天,沈天启将按计划行事。
他们是这样安排房间的:莫菲菲和小林子一间,两兄弟一间,沈天启和端木一间。至于扑秋,住不起这么高级的旅店,自己找地方混去了。
前段时间一直露宿荒山野岭,终于碰到了实质性的床。虽然只是硬木板床上简单铺了一条凉席,毯子也呈现出可疑的颜色,但是此刻却感觉比睡家里的柔软大床还要舒适。人就是这样,身边有再美好的东西陪伴,习惯了就会忽视。
小林子很快传来轻轻的呼噜声,莫菲菲也渐渐进入香甜的梦乡。
第四十九章 危险的男人
更新时间2006812 18:36:00字数:0
半夜,忽然觉得有点痛,感觉有人用什么凉凉的东西拍自己的脸。莫菲菲不耐烦地使劲一脚踹过去,“别吵!”转过身继续睡。旁边传来“哎呀”一声,这么真切,不像做梦。莫菲菲又转过来努力睁开眼睛,借着廊外些微灯光,看到有个手握大刀的黑衣人正捂着下身不停弹跳,旁边,另一人正把刀搁在小林子脖子下面。可怜这个小人一点都没有觉察,依然睡得死死的。莫菲菲摸摸自己的脖子,好险,刚才如果乱翻身,自己的头会不会……好后怕。
她正想扯开喉咙大喊,另一黑衣人看出了她的意图,刀又往上提了提:“敢喊,我一刀宰了他。”
莫菲菲赶紧闭口,意识到自己陷入了危险中。那两个死保镖和沈天启是做什么的!睡得像猪,我都快被人杀了他们都没发觉吗?冷静、冷静,莫菲菲强迫自己集中精神,要搞清楚这两个黑衣人意图何在?
“两位大哥,我们的钱都放在桌上的包袱里,你要拿就拿走吧,只要不伤害我们。”
“那点钱我们还看不上眼!”
嫌少啊?“好吧,”,莫菲菲嘟囔着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全给你们。”
无动于衷。
莫菲菲只好不情愿地掀起枕头,又掏出一些。还没反应?又拿过床边鞋子掀开臭臭的鞋垫拎出两张:“没有了。我连保命钱都拿出来了。”
那个被莫菲菲踢了一脚的贼看着她的一系列动作,差点笑出声来,又赶紧恢复凶恶的样子:“我们不是强盗,是云先生的手下,他命我们来接你。”
啊?莫菲菲瞪大了眼睛,这也太出人意料了。当期待已久的事情忽然摆在面前的时候,还真不好马上接受,就如久别重逢,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一样。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自己辛辛苦苦想有什么办法能见到那个传说中的云先生,没想到这么快云先生就用了这个简单粗暴的方法来让自己去见他,事情脱离自己控制的的感觉真不好受。
“我跟你们走,只要别伤害小林子。”起身穿好衣服,把银票按原样放好,忍不住问了一句:“我说,你们真的不会抢我钱吗?”
一人脸上出现了抽筋的表情,莫菲菲只好赶紧闭口。
出去的时候,莫菲菲故意重重摔了一下门,期待隔壁那四人能听见响声。
“别费劲了。我们刚才已经在顺风处燃了渗透性极强的迷|药,现在整间客栈的人都睡得像猪一样。”
“为什么我这么容易就醒了?”
“那是因为弄醒你之前我给你闻了解药。”
不愧是云先生啊,连下迷|药这种下三烂的手法都可以搞得这么大手笔,把整个客栈的人都迷晕了。人家电视里面的宵小放迷|药都是戳破玻璃纸,拿个小竹管往屋里吹,迷倒一个算一个的。难怪沈天启没察觉,确实防不胜防,莫菲菲在心里原谅了他。
出了客栈门,莫菲菲就被一条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