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骄里娇气第1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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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骄里娇气 作者:肉书屋

    氛不同寻常,凤阳扑到软轿窗口,掀开探头往后看。当看到那个站在御驾前,与周围人格格不入的背影时,一双总像盛满了水儿的媚儿眼,精光闪烁。沈天靖像是想到了什么,眼神带出些微惊喜,转过眼珠瞅了一眼凤阳郡主。凤阳抬眼,回视,眸光流转,道不尽的温柔妩媚,欲言又止。无需多言,单是这双眼睛就够了。两人心有灵犀,视线对上,下一秒又各自转开。这情景落入沈天意的眼,看得顾王不由得心中狐疑。

    涂多多心里腻歪轿子外骑马随行的沈天靖,憋在轿子里打算到武陵丛台前死活不出去。可又担心腹黑和神奇姐弟恋出了什么事情,就在她快忍不住时,有人出面了。

    霍耀卿的手搭在沈天骄肩膀,轻轻向下压了一压,而后跨前一步亲昵地托住那少女的胳膊,笑道:“妹妹,你什么时候来的郸城,也不与我提前打声招呼,也好叫我去接你啊!”

    秦王王妃霍耀卿的复杂背景,这些年京城人民都略有耳闻,被广大群众口耳相传的神乎其神。有说她受仙人点化,从一介弱质女流变成神功盖世的侠女,黑白两道通吃;也有说她是不出世得奇才,苍天赐给秦王的王妃,幼时装疯卖傻只为了守住清白身子嫁给命中注定的良人。能被秦王王妃喊声妹妹的,自然也不可能是普通女子了。怪不得可叫奔驰的马匹摔倒,眨眼间变换身形位置。

    被称为“上帝”的少女半眯的眼睛睁开了些,斜睨着霍耀卿颇为不屑地轻笑。霍耀卿却是暗暗心惊,因为无论她如何暗中使力,也不能将少女看似瘦弱的胳膊再抬起半分。还好,上帝似乎心情不错,没有多加为难,随着霍耀卿一同去了她的轿子。

    上帝一去,神奇回魂。沈千娇掉头钻进轿子不出来了。沈天骄看了皇帝的轿子一眼,而后扬声道:“且都打起精神赶路,不然就要错过皇上为大家准备的丛台盛宴了。酉时前务必赶到丛台!”

    众人齐声应和:“是!”

    公告 重大公告

    堂堂今明两天把《骄里娇气》的张杰全部上传哦!

    吼吼大家高兴吧

    正常向番外 正常向番外――涂美人篇(一)

    解释一下为何标“正常向”三字,涂多多篇为正常向,沈天骄篇为半神经向,沈千娇篇……抽风向。

    疯美人之前生事

    涂多多,何许人也?

    不好说,这女人大概就算活到了八十岁,仍旧还是妖精一样的老太太。头顶天下第一美女的光环,脸蛋美艳身材妖娆,菩萨心肠却端的是恶魔手段,混迹在后宫之中,风头无两。

    惹得人不禁要问:

    “美人,你从何处来?”

    诸位且先放下手头事务,搬来小马扎,倒上茶叶水,听司空我一一道来。

    余夕是个妖孽。

    妖孽之所以为妖孽,不是她自己想要妖孽,而是她找不到和她一类的人,所以也就成了妖孽。

    余夕在电影学院表演系是个纯粹的异类。

    余夕长得极美,基本人长成她那样就可以直接与惊心动魄,危险勿近画对等号了。

    在电影学院这种地儿,只要是样貌好,想出名,想成家(表演家、艺术家等等),是很容易的事。

    可余夕不行。

    余夕虽然是电影学院霸占了数年校花榜首位置的人物,却从没接拍到过一个电影、电视,甚至广告。

    起因,就因为一个嘴巴子。

    其实,在余夕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就已经有导演来找过她。让她拍一个电影。

    导演是国内知名导演,有这一代执牛耳者的地位。

    年纪也不算小。

    在外,一向是口碑良好。

    同学们都为余夕的好运感到高兴。当然,也捎带了许多嫉妒。

    一年级就有导演找拍戏。还是刚刚入学三个月地时候,实在是有些天方夜谈的意思。

    尤其是像余夕这样的没有任何背景也没有任何手段地人。

    必须要说一说余夕的出身。

    余夕是一个孤

    自从懂事起就在社会福利院里生活,幸运地是,余夕没有什么先天性的疾病,不要笑。没有先天疾病是很难得的。

    一般能进社会福利院的孩子,都是被父母遗弃,或者是父母双亡,或者是与父母失散并无法找到的。而绝大多数是第一种。

    余夕也是。

    亲生父母,能遗弃自己家地小孩,基本都是出于无奈。

    所以,多半是贫苦人家生了一个患有严重的先天性疾病的孩子,没办法就医,最后不得不抛弃在城市的闹区。期望能有怜悯的人士能筹集到善款医治,再不济也有政府的收容地方接收了照顾,总比呆在家里等着坐困愁城的好。

    余夕虽然是被遗弃的。却不是因为疾病,昌平区社会福利院是在院门口拣到余夕的。连脐带都没剪断。浑身皱巴巴地,显然是刚出生没多久的样子。

    包着一块北方常见的半旧大红碎花布。打了个包袱地样子,要不是余夕在院长出门的时候那一声哭,多半当成|人家丢掉地废旧包裹,随着垃圾再躺上那么一两天,“死”是一定地了。用余夕自己话将,就是去面见伟大领袖毛主席了。

    包袱里什么都没有,倒是包袱皮上绣了一个字。

    “徐”

    也不知道是娘姓徐还是爹姓徐。

    院长是个当年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医护兵,从部队上下来之后,转业到了地方,干脆干起了福利,有着慈眉善目地模样,也有着刚烈如火的军营气息。

    一拍桌子:“都嫌她是个累赘,他们是少了一个宝贝!就姓余,徐家少人了!多去一半,叫夕,就叫余夕!徐家少了一个人,少了一半的家!”

    余夕就这样在昌平区社会福利院呆了下来。

    这一年,是1988年。

    就在1988年的这个春天,余夕开始了她的人生历程。

    要说余夕,还真是个异数。

    先不说她是个没病没灾被爹妈抛弃的城市女娃,也不说她是个天生的大美人坯子,单说说她那股子妖孽劲

    福利院的院长叫郝建萍,是193年出生的,抗美援朝那会儿,凭着一股子热血劲,在1951年刚满18岁那年跟着百万军队投身了那个雄赳赳气昂昂的战场,救过人,也杀过人。

    一个大姑娘家,杀过人,即使是在战场上,杀的是敌人,是侵略者,也多少还是让人胆寒。

    郝院长脾气不好,尽管长的慈眉善目,可脾气一点都不慈眉善目,甚至有些狰狞。

    可对待余夕是个例外。

    绝不单单是余夕长的漂亮的缘故,在她还没长开的时候,就已经深得老院长的青睐了。

    为了这个余夕,郝院长本该在余夕来到福利院的那年办理退休的,可郝院长楞是只交接了院长职务,依旧天天来上这没有待遇的班,亲手照料,把屎把尿地拉扯。

    都说人和人之间是讲缘分的,缘分到了,就没道理,郝院长就是这样被余夕这个妖孽给迷惑了眼,弄得好好的退休干部生活变成了一出生动活泼的婴儿幼儿少年……成长大戏。

    郝院长对余夕的疼爱超越了一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余夕是在她办理退休手续当天拣到的缘故。

    余夕很聪明,在福利院里长大,没有一个人能逃出她的美色攻势和马屁攻势,即便是在她才三两岁的时候。她也能用她那轻飘飘的一眼先电晕你,再来上那么一个飞扑和口水弹让你投降,投降地没道理。

    余夕就这样在福利院舒舒服服地呆到了十三岁。

    十三岁。到了可以上中学的年纪,余夕又不同于其他残疾、智障之类的小孩。必须去接受正规地学校学习,不能就这样呆在福利院里让那些保幼阿姨教教看图说话之类的“极其简单”(余夕语)地知识。

    郝院长已经退休十三年了,虽然日子过的清贫,但也去自己的儿女那里盘剥了一些小余夕的生活费、学杂费出来,怎么着也不能亏了这个“老闺女”不是?

    忘了说了。郝院长在余夕6岁的时候,终于顶不住这个小妖孽地攻势,正式认了她做闺女,惹得老人家的亲生儿女喋喋不休。没爱心?你去弄一个比你小上30岁的小丫头片子当妹妹试试!你要能舒坦那才叫怪呢!

    可让余夕认郝院长做奶奶……余夕能答应么?小嘴一瘪,不哭,只是眨巴眼睛,眨巴上那么两秒,眼泪就很顺当地“吧嗒吧嗒”往下掉,也不抽噎。就是眼泪挂在眼角,晶莹剔透,好看极了。两个小手拽住衣服的角,捏的紧紧的。让大家这么看上两圈。

    于是。都很没节气地投降了。

    当郝大妈,哦。现在该称为郝奶奶了,当郝奶奶家的老大,也就是陈为领着余夕来到北京市昌平区一中报名读初一的时候,昌平一中的人万万没有想到,这只妖孽竟然将他们地学习生活硬生生地搅成了一锅粥,烂得一塌糊涂的粥。昌平一中的老师们也没有想到,这个看上去美丽可爱地女孩竟然将一中的所有适龄雄性地心楞是弄乱了五年。

    五年?问我为什么五年?丫在高二地时候就提前报考了电影学院走了。

    当余夕这只妖孽流露出想提前高考的时候,所有老地老师和女的老师,都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立马全力以赴地安排帮余夕这个不但占据了校花榜首还占据了学习成绩榜首的家伙补课,不但补文化课,还补艺术、音乐课,甚至应考心理课,总之,一句话:惟恐其一个大意不慎,没考上继续用春天般温柔的手段摧残一众适龄雄性;而所有适龄雄性在知道余夕要提前高考的时候都“唉”了一长声。

    余夕的五年中学生涯不可谓不精彩,精彩到让人拍案叫绝。

    第一年,余夕成功地将原来雄霸一中的冷面君王王忆山从冷冷的喜玛拉雅山巅拽了下来。

    王忆山,名字很文艺,丫有个算是高干的家庭,父亲是军区某部的少将,母亲是个解放军文艺团的演员,据说他父母当年的爱情轰轰烈烈,是当时普罗大众的崇拜对象和羡慕鸳侣。

    可这做儿子的,尽管有一个极其文艺婉约的名字,却一直都很冷淡沉默,用当时最流行的形容词,就是酷!

    但凡家里有点钱,又有点背景的小孩,往往就是学生们簇拥追捧的人物,在学校一向吃的开。更何况这王忆山也确实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家教严格,学习很好,除了对待老师、同学冷淡些,也没什么毛病,更没有一些所谓高干子弟的那些个臭毛病,因此老大地位早就稳不可撼,人称冷面君

    可余夕却去撼了。

    蚍蜉撼大树,虽然蚍蜉不知道她撼的是什么,却去撼了。

    意外的是,大树竟然在蚍蜉那么一用力的时候,居然轰然倒下,砸碎了所有人的眼镜。

    余夕就是那只蚍蜉,王忆山就是那棵大树。

    余夕在进校后的三个月,就把王忆山撼动了。从此,昌平一中少了一个冷面君王,多了一个裙下之臣。

    王忆山少了一段美好的岁月,余夕多了一个耍弄的对象。

    其实也不能说余夕耍弄,而是,就凭一个只会装酷的小孩,根本搞不定一个从福利院里出来的孤儿的百般变化,每天光是应付余夕的追求者就已经焦头烂额,还得应付余夕这个妖孽,王忆山不被耍成陀螺才怪。

    作为一个孤儿,余夕太早明白了人性,太早懂得了自我。

    一句话:不在一个成熟度上!幸而王忆山也是心甘情愿被利用,满足一下作为男子汉大丈夫?的虚荣心,可谓是各取所需。

    正常向番外 正常向番外――涂美人篇(二)

    王忆山的一失足,终成了他的千古恨。

    失足这种事不是人自己想失足的,就像一个坑,当你明明知道那里是个又臭又黑还有半坑子恶心腥臭的水的窨井时,你是绝对不会施施然走将进去的,多是你走路看风景或者是装酷耍帅只看天气,于是乎,一失足,“扑通”进了窨井。

    王忆山就是这样,在昌平一中这条阳光大道走的顺顺当当的,可就突然出现了这么一个窨井(把余夕比做窨井实在是有些污蔑了她的美貌和妖孽),可王忆山偏偏就栽进了这个无底的深渊,将他高中三年的生活抹上了自从出生以来的第一道黑。

    余夕并没有去招惹王忆山,相反,认真算起来应该是王忆山去招惹的余夕,准确地说是王忆山的小跟班所谓的冷面天王驾下二君子之一陈之君先招惹的余夕。

    余夕的美,在十三岁的时候虽然还没有达到惊心动魄的地步,却也已经显现出其颠倒众生的能耐。

    这不,刚一进校,就惹得在高中部的陈之君天天往初一三班跑,非但抛却了当初信誓旦旦“一切均以老大王忆山马首是瞻”的诺言,更是天天在课上课前课后等等一切时间内在老大王忆山的耳朵边上进行轰炸,地毯式的疲劳轰炸。

    轰炸的一开始是倾国倾城弹,总体概括是三句话:余夕是本校建校以来最最妖孽最最美貌的女子;余夕是人这一辈子能所见的最最值得追求最最值得拥有的女子;余夕的美貌可以让人忽略其他所有地一切条件,比如她的孤儿出身。

    王忆山是个冷面的家伙,对于“左膀右臂”中地左膀陈之君的话当然是保持一贯地“切”做派。

    美女?当我没见过是么?老子的娘就是!稀罕!

    况且,作为一个高干子弟,王忆山很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和将来的择偶可能。玩玩可以,不能当真,可真要去玩玩。他王某人又不屑,为一个女娃子不顾脸面去追求着玩。他王忆山做不出来。

    还有这么多可以娱乐的事没做呢,何苦去犯那个愁!

    可王忆山对于陈之君倾国倾城弹轰炸地冷淡没有维持多久,陈之君又开始了可怜兮兮弹的轰炸,每天就在王忆山的耳朵边上哀求老大,内容也不外乎那么一点:余夕太难搞定了。请求老大出马帮忙!

    要说陈之君这人,别的本事没有,哄女孩子的本事那叫一个炉火纯青。

    从小学六年级开始,身边就没断过花花草草,始终都有那么三五成群的女孩围绕在身边,女朋友换了一茬又一茬,真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野火是他老子,一个政府某区某局的副局大人。一旦他儿子搞得过火了,他这个做老子的就会出来烧他儿子一把火,能老实三天。三天后陈之君的春风就又来了。

    王忆山有句形容陈之君地话很刻薄:你小子每天都提着一大箩筐的箭去四处乱射一通,到了你丫秋天的时候。总是空手而归。注定是个孤老终身地货色!

    这叫广种薄收!

    王忆山并不打算搭理陈之君例行的每日发马蚤,春天来了么?到时候给吹上一点西北风。丫就自然把温度降下来了。

    可陈之君地热情这次维持了太久,居然都一个多月了,还在天天余夕余夕地念叨。

    过了国庆没多少天,陈之君居然回来和王忆山摊牌。

    “这辈子,我非余夕不娶!老大,你要忍心看着我打光棍就不用管我了!从此,我也就不认你这老大了,我认余夕做老大去!”一甩手里从余夕那里顺来地书,陈之君气吼吼地嚷嚷。

    王忆山扭了头,没打算搭理他,这小子,天天念那余夕余夕,都已经让他烦死了,以至于昨天晚上做乖宝宝陪老妈看《霸王别姬》的时候,居然一激动蹿出一句:“虞姬,虞姬,真是个祸害!”

    弄得老妈很莫名其妙地看着他:这小子怎么这时候才到对异性排斥地阶段?不是一般男生都是在初中时期才会有这个阶段的么?都高一了,照理该是另外一个阶段才是……不会是不正常了吧?

    结果,晚上睡觉前,老爹就到房间来嘘寒问暖了一阵,从生理卫生讲到生理反应,再讲到异xg爱慕等等,最后还拐弯抹角旁敲侧击地问了一下是否每天有那啥的反应,有没有心里有好感的异性。

    靠!这叫什么事么!!!

    一想到这些污七八糟的事,王忆山就来火,都是那个叫余夕的给闹的!好好的名字不取,取什么和虞姬差不多的名字,还非弄个神魂颠倒成天不知所谓的家伙天天到自己耳边来轰炸,真不是个省油的灯!

    哎,还别说,王忆山对于余夕的这一认知简直就是太对了,入木三分!

    就还真不是个省油的灯!在陈之君给王忆山下了最后通牒三天后,王忆山还是决定去会会余夕,去看看这个刚刚从福利院里出来读书的初一黄毛丫头究竟有什么本事,能把自己那百花丛中过的左膀同学陈之君给迷成这样!

    余夕其实没做什么。

    武艺的最高境界叫做“无招胜有招”,余夕也在拜读了金大侠的全部小说之后深深地领悟了这一江湖最高武学境界的最高真谛,应用在与人交往的时候,也是“无招胜有招”。

    至少是人不觉得她有招,她的招都在她心里边出,体现在行为上,也就是那么轻描淡写的一个微笑和一个侧脸之类的简单行为。

    王忆山出现在初中部,可以用轰动来形容。

    这个冷面君王有着一向高企的人气,也就是说粉丝众多,尤其是小女生、小箩莉,更是他王忆山长裤下的不二之臣。

    没办法,人长的好,学习也好,家境好,难得的是人的脾性也好,从来就没有过任何的负面消息,天生的偶像。

    王忆山到的时候,余夕她们班上正在搞文娱汇演,借了初中部的小多功能演示厅,正在进行新学期的学生节目表演。

    可容纳300人的小多功能演示厅里挤满了初中部的学生,还有一些高年纪的同学也在前前后后的过道上、窗户边或站或趴挤着看。

    10月的天气,昌平已经颇有些凉意,可也架不住这样的热闹,王忆山到处,女同学自然是尖叫一声,让开一小条细缝,男同学基本就是白上一眼,把缝挤得更严实些:怎么能白放一个竞争对手进来!“这初一三班在搞什么表演?居然把所有初中部的人都吸引过来了,还有那么多高中部的人……”一个在人山人海外使劲了半天也只能看见一片后脑勺的家伙忍不住抱怨。

    “听说是她们班有一个天仙,是个妲己般的人物,长得可美,今天有两个节目是她的,大家都来看了。”自然有好事者回答。

    “是不是那个叫虞姬的女生?难怪,光听名字就够祸害的。”吃不着葡萄的典型心理。

    “不是虞姬,好象是余夕。祸害还不至于,听说连王忆山都看上她了,刚才有人看见他也来了!”

    “王忆山不是不喜欢这种人多的场合吗?他居然也来了?看来咱都没指望了,就看看得了。”

    对话夹杂在嘈杂的哄哄声中,却奇怪地清晰传入王忆山的耳朵,多少更加激怒了王忆山掩藏在冷面之下的脾气。

    这个余夕,还没见上面呢,就已经把他给绕进去了!

    转身想回去,另外再找个合适的机会来,却是这种人潮之中,你要往前挤固然很困难,你要往外拥却更加不可能,所有人都在往里面用力挤,你一个人用力,哪能扛得了这么多合力?没辙,还是前方才有出路!

    王忆山占了盛名之下的便宜,比旁人轻松许多地挤到了前排,也很轻易地接受了一个两眼冒着红心的根本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小姑娘的让座,看校服应该是初二的学生。

    第四排,还好,位置不前不后,正好。

    王忆山也没客气,坐了,任由那个让座的女生站在旁边流着口水发花痴。

    正常向番外 正常向番外――涂美人篇(三)

    台上,正在表演的是关于歌剧《卡门》的节目,经典的大戏,却只是个独舞,王忆山嗤笑了一声。

    小舞台的背景配合歌剧投影着第一幕,换班的士兵到来时,一群孩子在前面模仿着士兵的步伐开路,孩子们在轻快的2/4拍子,d调上,唱着笛鼓进行曲《我们和士兵在一起》。之后,台上的卡门配合正在唱起的哈涅拉著名咏叹调《爱情就象一只不驯服的鸟》,开始独舞。

    连续向下滑行乐句的不断反复,调性游移于同名大小调间,以及旋律始终在中低音区的八度内徘徊等特征,歌剧在表现了卡门热情奔放、魅力诱人的形象的同时,台上那个富有张力的女孩正以她的舞步阐释着她所理解的卡门。

    一个最多十三四岁的小孩,带了一个遮了大半脸的面具,跳着拉丁舞步,穿着繁复花色的大红底舞群,忽进忽退、动作有力、节奏分明地赢来一片掌声和欢呼。

    背景和音乐忽然变调,《西班牙塞吉第亚舞曲》开始切换响起,鲜明活泼的节奏、热情而又带有几分野气的旋律,卡门泼辣的性格在音乐声中配合着表演者变换了的舞步得以展现。

    王忆山略略有些吃惊,把两个调子切了揉成一个节目,确实少见,也确实胆大,两个调子,两个风情,表达的是卡门的两个特质,却又是同一个人,是相近的性情,差异不大,如果把握不好。不是将两个特质表演成相去万里就是将两个特质表演成了一个。

    一个初一的学生!

    王忆山准备好了的嗤笑一直放在喉间。却没有用上。

    卡门没有给王忆山机会,卡门是所有男人心中不可压抑的一种向往,这样热情奔放、魅力诱人并且野气泼辣地女人。是一种召唤心灵的魔咒。

    直到演员谢幕,王忆山也没有缓过那种冲击的劲。那声嗤笑早就吞到胃地哪个角落去了。

    见过演卡门的,没见过这么演卡门地。“余夕!余夕!”

    有人开始大声叫嚷起哄。喊那么一两嗓的时候还听的出是在喊余夕,到后来全场喊的时候,王忆山就只听得出是“虞姬”了。

    “虞姬……哼,我还霸王呢!”冷冷地在肚子里哼上那么一句。却是没有人能知道这么万众疯狂的时候居然还有雄性适龄青年保持了镇定。

    不能怪王忆山,因为他不知道那个卡门就是余夕,当然,就算他知道,他也最多就是吃上一惊,而已。16k小说网

    接着又演了几个无趣地节目,王忆山始终没有找到他要找的余夕,或者说,他以为自己没看出来哪个是余夕。

    能把陈之君迷成那样。王忆山相信自己能一眼就看出来哪个是余夕。

    一直等到表演的尾声,王忆山有些坐不住了,人还在继续增多。把整个小多功能演示厅挤得像个蒸笼,抬手看看表。该回家吃饭了。要不老妈又该在爹面前那么装上一相,给自己招上一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刚刚站起身。王忆山又做下了。

    原因很简单,人群又开始后浪推前浪,一波一波的高喊:“余夕!余夕!余夕!……”

    估计是余夕要出场了,都已经等了那么久,王忆山没理由现在逆大势而回家,顺势而为方才是明智之人。

    余夕的造型很清新,居然是黛玉葬花的节目。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释处,

    手把花锄出绣闺,忍踏落花来复去。

    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

    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

    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

    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闷杀葬花人,

    独倚花锄泪暗洒,洒上空枝见血痕。

    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

    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

    怪奴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

    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

    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

    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

    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一曲终了,全场竟一片寂静,花落人亡两不知!怎样的一种感叹身世遭遇的哀伤,又杂了寄人篱下对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愤懑,和在幻想自由幸福而不可得时,所表现出来地那种不愿受辱被污、不甘低头屈服的孤傲不阿的性格。

    寄人篱下?!余夕是个孤儿……”陈之君地话适时地回响在王忆山耳边。

    寄人篱下……

    台上的余夕薄施粉黛,清新淡雅地妆容,纤瘦地身量,如此地惹人怜,惹人爱。惹人牵挂,绝代风华!

    王忆山被镇住了!

    王忆山的顺势而为

    难怪陈之君能陷进去!明了。

    “卡门也是她?”从初一三班地文娱汇演回来以后,王忆山不再嘲笑陈之君的幼稚行为。那余夕确实有足够的魅力迷倒人,可不代表他王忆山就能接受风格差异这么巨大地两个节目都是她余夕一个人演的。一个才十三岁地小黄毛丫头!

    “确实是她!老大,你不会也看上她了吧?你要是和我抢,那你太不够意思了,虽然我也知道你比我更配的上她……”“得了,我什么时候说过要跟你抢她?我不是答应你帮你追她么!”不耐烦地将陈苍蝇拍到一边。王忆山已经预感到这个余夕将在昌平一中掀起滔天巨浪。

    接下来的日子很有意思。

    恩,应该说是很热闹。

    首先是整个学校掀起了余夕热,天天的话题就是那个孤儿余夕,自然有一帮子“热心肠”的关怀人士去给余夕送这送那,奇怪地是,全部都被退回了。

    用余夕回答他们的话是:“我余夕虽然不清高,可我也要自己的尊严,不受嗟来之食。”

    接着,又开始风传王忆山疯狂追求余夕的谣言。证据就是王忆山为了看余夕的节目,去出席从来不去的汇演,并且在之后频频携左膀右臂出现在初中部。甚至有一次竟然弄来一辆军牌越野车想接余夕出去玩。

    听说这些,王忆山只能扔出一句:“一群白痴!”

    可谣言并不会止于非智者。这昌平一中先是被余夕将大家都煽动得热血沸腾。接着去怀疑王忆山的行为也很正常。

    最后,余夕在一次大庭广众之下给王忆山来了那么一段唱作俱佳的演出。弄得王忆山真正地成了千古恨。

    王忆山帮陈之君约了几次余夕,余夕都没有答应,美其名曰:学业为重情为轻。

    平日里素面朝天的余夕又有着与舞台上地卡门、黛玉完全不同的风情,纯净而清爽,不笑时是清新的风,笑地时候是灿烂的光,婉约地时候是清照,豪放地时候是木兰,总之,百变就是了。梅艳芳不过如此。

    王忆山栽了。

    被余夕这个妖孽推进了一个漩涡,可这个漩涡的中心虽然是余夕,却连余夕地边边毛毛都没碰上。

    每天,学校内都盛传着王忆山如何如何之对佳人倾倒的各种版本各种剧目的谣言。

    甚至还惊动了王忆山他爹。

    王忆山他爹是被老师请来学校的。老师的控诉是:自从王忆山“迷上”余夕之后,居然口出恶言,对同学进行辱骂,并进行人身攻击,开始对同学、老师傲慢无礼……等等如此,控诉了整整一个早上。

    按说,像王忆山这样的学生是老师的宠爱对象,可王忆山他爹管教严格,并不允许宠爱,因此,从一个优秀学生的典范“堕落”到这个地步,实在让人痛心疾首!

    老爹一怒之下,回去抽了一顿皮带。

    原本也不至于抽,可王忆山咬死了不承认和余夕有什么暧昧之心,惹得在老师那里听了一堆确凿消息的老爹愤怒地不顾老妈的劝阻,第一次抽了这个为了一个小“狐狸精”顶撞老子满口胡言的小子。

    王忆山这顿挨的确实冤。

    老师那里的所谓种种品行,全是王忆山这个乖孩子陪陈之君努力追求余夕旁观时惹下的债,谁叫你面子大呢?谁相信你王忆山会陪一伙伴去追女孩子?

    并且,人余夕若有若无的那些个眼神,可基本都不在人陈之君身上,一半是在风景,一半的一半在周围的路人,还有一半的一半,就在你王忆山身上了。

    中国三十九块了……2008,妖孽的一年!

    正常向番外 正常向番外――涂美人篇(四)

    妖孽!挨了顿打的王忆山最终下了这个再正确不过的结论。

    王忆山自从懂事起就没挨过打!为了这个妖孽,为了这个自己根本没意思的妖孽,居然就挨了打!!!太让人受不了了。

    接下来的日子很有趣,王忆山开始躲避和余夕有任何接触的可能,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可余夕并没有让他躲得了。不用余夕本人,光流言就够王忆山受的。

    当王忆山最终忍无可忍去找余夕“算帐”时,余夕轻飘飘的一句:“他们说什么关我什么事?你怎么也这么幼稚,计较这些?我还没找他们算毁坏我名誉呢,你倒来找我!”

    王忆山内伤了,被噎得内伤了。

    不过王忆山也从此多了一个不是兄弟的兄弟余夕这个女人不简单,不是女孩了,王忆山绝对不敢再用小他几岁的眼光看她,王忆山奉行他老爹的那句:打不过的敌人就要将他(她)拉拢到自己阵营里来。

    王忆山干脆把余夕带到家里见了父母,直接说了他们的意思:独生子女,多个伴,况且是个孤儿,自己家也可以多照应些。

    对于这个什么方面都算完美的儿子第一次显现出爱心,老爹老妈一开始当然不信,使用了跟踪(跟在后面送他们上学)、监听(趴在门外听他们对话)、调查(到学校找同学老师了解情况)……等等手段之后,终于在王忆山迎来高二生涯的时候放心了他们的这段奇异的兄妹缘分。

    王忆山的梦魇才刚刚开始。

    尽管将余夕这个妖孽拉拢到了自己地在阵营,王忆山还是悲哀地发现,原来这个行为才是最严重的错误!

    接踵迩来的,是附近各个学校闻名而来地各种各样的追求者。出尽百宝,也耍尽花样。

    文耍也有,武耍也有。

    应战地当然得是王忆山这个倒霉的和余夕站在同一战线的可怜“大哥”。

    王忆山不仅学会了打架。还学会了斗殴,(两词是一个意思?不。不同,打架是单挑,斗殴是群揍)。

    王忆山还学会了骗人,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地直接说:“余夕是我王忆山的女人!”

    也可以装痴卖傻地将余夕藏在不远的角落说:“余夕已经回家了。1 6k,电脑站,.”

    更可以在打完架之后回去跟父母撒娇哭诉这个可恶地妹妹给他带来的厄运,虽然每次都被余夕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成功地策反他爹妈。再给他招来一顿斥责。

    用老爹的话讲:“你既然认她是妹,你这个做老大的不护着她谁护?你让她受了那么大的惊吓还好意思回家来说?(以下省略语重心长的思想教育两万字)。”

    总之,王忆山自从余夕出现之后就彻底和冷面君王这个完美形象的代表无缘了,高中三年,不是在上课、睡觉、吃饭的时间,基本都花在了为余夕去打架、装门面(充当挡箭牌)、撑场子(表演时吆喝一帮人去捧场)等等原先认为极其无聊地事。

    虽然偶有抱怨,却也乐在其中。

    余夕的表演场

    王忆山终于高考了,考上了清华大学。

    没舍得走远,本来按着王老头子的计划。王忆山这会儿子应该是在大洋彼岸地斯坦福,可王忆山忽然后悔了,先是要求参加高考。理由是:男子汉,临上战场退缩就是孬种。即使不以这一仗定输赢也不能不去打。

    军人就是受不住这种豪情万丈的迷惑。王老头子上当了。

    当王忆山提前拿到清华大学地录取通知书回家来通知老爹“儿子我不走了”地时候,王老头子终于明白了新旧更替的天道。说了一句:“自己地事情自己把握好,今后不要后悔就成了。”

    能不后悔吗?王忆山最后悔的就是认识了余夕这只妖孽!

    如果不是余夕,王忆山也不至于怕留下一个干妹独自在国内承受自己离开后的保护真空,如果不是余夕总是在人前扮出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至于在王忆山一说出即将赴美留学的早八百年大家就知道的计划时,遭到众人的白眼么?

    还什么“你走了余夕怎么办?忍心让她一个人面对这个险恶的世界?”

    靠!余夕的办法多的是,险恶,她不恶别人去别人就该偷笑了!还需要我王忆山的保护?

    王忆山上大学的时候几乎每天往家跑,老妈当然开心了,一直念叨:多了个干闺女之后,儿子也贴心多了,晓得天天陪老妈看电视、逛街、扯皮……

    老爹也觉得:这个儿子懂事多了,知道使用各种手法处理问题,不再是单一的横眉冷对了,晓得通融!

    废话,即便是百炼钢也早就在余夕的“教导”下成了化指柔了。

    王忆山因为余夕整整浪费了五年的时间,五年最好最青春的时光。

    没有时间让他去疯玩、泡妞,也没有时间让他去兼顾别的,仿佛这五年就是被征用了,征用成了余夕的首席事务处理谈判代表。

    直到余夕上了电影学院,王忆山看看余夕也勉强是个成年人了,总算放下一颗被折磨得残破不堪的心,远赴汤姆大叔的国度,飞奔到斯坦福的怀抱去了。什么?你说王忆山和余夕没有暧昧哪来的折磨得残破不堪的心?你试试一天接到十个要求帮忙打架的电话看看,能不能把你的心折磨得粉碎!再不然你一天扮演上三五次不同身份不同年龄的余大美人金主的戏码试试,你要不疯狂,那你绝对是余大美人的亲戚妖孽家族的成员。

    并且,这个数据是余夕初三时期的数据,每年以平方的增加速度在扩展着,王忆山能不被折磨得凄惨么?

    余夕决定提前参加高考简直就是福音!王忆山连感谢主的祈祷都被折磨得忘了做了。

    余夕很轻松地以各种总分第一各种分科第一的成绩一路过关斩将地进入了北京电影学院这个被一众少男少女向往并挤破头也想要挤进去的地方。

    传说中无数银幕美人的成长地,传说中无数业内大导演的聚会场,传说中声色犬马、纸醉金迷的风月所。

    余夕很开心。

    因为余夕知道自己有表演天赋,有天赋不加以利用,对余夕来讲是侮辱。

    王忆山走了,余夕心里很清楚,从此就将少了一个没有目的性的在自己身边保驾护航的异性。

    可余夕也没有办法,虽然对于可利用的资源一定要加以利用是余夕一向的原则、准则,可余夕也是个有极强爱憎心的人,良知不允许她将人利用到极限。

    就像郝奶奶,余夕上了初中之后就尽量申请助学金,考取奖学金,连生活费什么的都尽量自己解决,余夕一直相信,别人给予你的应该是他们力所能及并不影响他们正常生活的帮助,而不能是杀鸡取卵式的掠夺。

    对于王忆山也是。

    如果余夕再自私地霸占了他今后的时间,那么反目成仇恐怕就在不久的将来,余夕懂,所以放手。

    电影学院很有趣。

    尤其是有了像余夕这样的美人。

    经过五年的成长,余夕已经出落出了十八岁大姑娘的样貌,刚一入校就荣登北影第一美女的宝座,脸蛋美艳身材妖娆,看得有一众见惯环肥燕瘦的男同学一个个照样流口水。

    入校刚刚三个月,余夕就已经有几个广告片约找上门来。

    单支广告片酬基本都在八百数千之间,一个没有背景的小丫头片子,不就想着图出名么?现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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