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姐就是个传说第1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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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就是个传说 作者:肉书屋

    定魏小花就是佛祖化身,哪里肯离去,高念着佛号,道:“佛祖身在何方,小僧便在何处。”只不过根本就没人理会他,除了他那群跟着一起念佛号的从人。

    李志高和魏小花被推到那将领面前,脸色都微微发白,尤其是魏小花,那眼珠子更是轱噜噜乱转,估计正在酝酿一肚子马屁。

    那将领一笑,道:“你们不必害怕,某有话要问你们,只须老实答了,某自放你们离去。但,若有一字不实,某与你们讲情面,某的刀可不认你们。”

    他先还和颜悦色,但讲到后面,却已是气势如虎,尤其是手中的刀,在他话音方落的那一刻,突然一跳,弹出了半个刀身,刀光凛冽,配着那如虎气势,当真是威猛无比。

    魏小花当场吓得脚一软,一肚子马屁全飞了,人也躲到了李志高的身后去。

    不叫的狗

    还是李志高镇定些,只是瞳孔微微缩了一下,然后道:“不知将军想问何事,若要打探魏军军情,恕我不能告知。”

    将领弹了弹刀身,沉声道:“你不怕死吗?”

    李志高挺了挺胸膛,傲然道:“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大丈夫立身处事,当以信义为先,我虽已离魏营,但誓死不言魏营之事。”

    魏小花在背后死命地掐他腰上的软肉,有这么说话的吗?你当你是徐庶呀,身在曹营心在汉,不吭一声还被曹操当宝供着。

    于是李志高刚说完豪言壮语,下一刻脸就拧成了一团,疼啊。

    “原来是个读书人,怪不得风骨傲然。”将领居然还真没有怪罪下来,似乎这个时代,所有的人对所谓的风骨都有一种发自骨子里的喜爱与崇拜,“某不为难你,不问你魏军军情,只问你打听一个人,可行否?”

    李志高想了想,这个问题似乎无什么要紧,便道:“将军宏量,若我知之,必全盘告之。”

    “魏营之中,可有一名百夫长,名叫花木懒的?”将领问了。

    李志高一怔,随即面色怪异起来,魏小花更是好奇,从李志高身后探出半个脑袋,问道:“你找花木懒做什么?”

    李志高一挥手,啪地一声将她拍了回去,魏小花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嘴太快,弄得想否认都不行了,只能怏怏地在李志高耳边低声道:“我不认得这个人呀……”

    显然,人家知道你。李志高在心里暗自腹诽,只觉得魏小花闯祸的本事是一天比一天高,小时候他还能收拾一下烂瘫子,可是现在眼看着似乎有收拾不下来的可能,他便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如此,他跟小时候一样,躲着魏小花走路多好啊,那得少掉他多少麻烦。

    不用说,这将领就是刘寄奴了,其实他撤退的时候,是跟魏小花往反方向跑的,可是为了摆脱魏军的追踪,刘寄奴愣是在草原上绕了一个大圈子,结果跑到最后,他反而跟魏小花撞上了。只不过相隔七八年,他早已经认不清魏小花的模样,更何况因为淋雨,魏小花的头发都打湿了,垂了下来,挡住了额头上的伤痕。衣裳又被风吹干了,已看不出少女身形,只像个瘦弱小兵。从衣着上,他猜出这是两个魏营逃兵。

    刘寄奴问了问题,却见那两个魏营逃兵久久不答,顿时便有些恼了,喝道:“怎么,你们还想试试某的刀口锋利否?”

    魏小花脚又软了,躲在李志高身后,连忙道:“认得认得,花木懒,魏营第一勇士嘛,对吧,二牛哥?”

    李志高呛了一下,咳了几声,才面色怪异道:“是。”

    没错,魏营第一勇士,只不过是别人替她打出来的威风。

    刘寄奴也怔了一下,狐疑道:“真的?”

    魏小花拼命点头:“比珍珠还真,不信你问他。”

    李志高又一次面色怪异地点头。

    刘寄奴比较相信读书人的诚信,顿时开怀大笑:“好,好,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如此巾帼,不知羞煞多少男儿。幸哉,快哉,弟兄们,走!”

    魏小花瞪圆了眼珠子,盯着纵马离去的刘寄奴,吓傻了。

    “他他他他他……难道是……是……”

    “刘家郎!”李志高补全了她说不出来的话。

    魏小花一缩脑袋,不吭声了,过了半晌,她才偷偷摸摸嘀咕一句:“看着也蛮有男人味的嘛……”

    李志高听得清楚,立时脸色铁青,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目送刘寄奴远去之后,魏小花二话不说,拉着李志高就此奔逃。此时她并不知道,魏王发现她和李志高失踪之后,大为震怒,派人四处搜捕,其中一支人马又与刘寄奴相遇,双方大战一场,各有死伤,倒便宜了魏小花和李志高,一路平安无事逃回了中原。

    当然,说逃也不准确,正确的说法是被姚秦派出来迎接鸠摩罗什的使团,一路护送到了秦国境内,目的地直达历史上最著名的城市之一——长安。

    魏小花本来是很不情愿来长安的,她更想回家,看看爹娘,但是鸠摩罗什死活要跟在她后面,而姚秦的使团显然是不可能让这位秦王请自邀请的高僧就这么跑了的,于是尽管在名义上是护送,事实是,她和李志高是一路被押送进长安的。

    “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缝。”

    魏小花如是抱怨,李志高直接翻了白眼儿,这个动作魏小花一路上不知道做了多少回,他也不自觉地学会了,很不客气地回了一句:“福祸无门,唯人自招。”

    言下之意,谁让她嘴巴太快,没事吼一嗓子“佛祖化身”,麻烦惹上身甩不掉了吧。

    魏小花被气得恨不能踢他一脚,什么男人嘛,难道不知道这个时候她最需要的是温言软语体贴安慰吗?

    “李志高,你肯定娶不到老婆。”她毒舌了一回,带着三分恶意。

    李志高斜睨了她一眼,回应道:“你也肯定嫁不了人。”

    魏小花气结,指着他的鼻尖道:“刘寄奴肯定愿意娶我,他说了,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她学着刘寄奴当时的口气,虚荣心那叫一个满足。

    “他也说了,如此巾帼,羞煞多少男儿。”李志高用眼白对着魏小花,故意四下张望,做出找寻的模样,“在哪里,巾帼在哪里?”

    他万分肯定,那刘家郎要是知道魏小花的本性是这幅德性,肯定有多远跑多远。

    “李志高,君子口不出恶言!”魏小花怒极,这个讨厌的男人,就不能让她得意一回吗?

    “君子也不当谎言欺人。”李志高一幅我是老实人的表情。

    自此,这一回的口头交锋魏小花完败,这是她第一次打嘴仗输给别人,这才知道,原来李志高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自从入了魏营以后,那个性是一天比一天讨厌,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被她在额头上画了乌龟也只能怒而不言的臭小子了,果然还是老话说得好,会咬人的狗平时都是不叫的。

    热闹

    “咦,怎么不说了?”鸠摩罗什捧着纸笔过来,“居士与佛祖对答,一言一义皆有奥妙,小僧愿录之成卷,传于后人。”

    魏小花的脸顿时又绿了,抢过鸠摩罗什手里的纸,揉巴揉巴,扔进了臭水沟里。

    “佛祖说了,写在纸上的都是狗屁,记在心里的才是真言,傻和尚你傻就傻吧,知不知道难得糊涂也是一种人生境界,去吧去吧,别老在我眼前晃悠,什么时候把‘难得糊涂’这层人生境界揣摩透了,什么时候你也就成佛了。”

    为了证明“写在纸上的都是狗屁”这句话是至理名言,魏小花还花了一番唇舌将西游记的故事大概讲了一点,只把结局停在了唐僧一行取到了无字真经那里。看,佛祖给取经人的也都是没有字的经书,由此可见,真正的经文不是录在纸上的。

    鸠摩罗什对唐僧跋涉万里只为取经宏法的行为佩服得五体投地,高呼一声“吾辈当如是”,哪里知道,唐僧的原型,要在几百年后才出生呢,就这么被魏小花忽悠着去体会“难得糊涂”的人生境界去了。

    “你啊,只会欺负老实人。”

    李志高在一边为鸠摩罗什说了一句公道话。这一路上他跟鸠摩罗什在一起谈论佛典,倒也大有收获,对鸠摩罗什深感佩服,更知道鸠摩罗什并不是傻,而是痴,痴心于佛学,所以才成就了他的高僧之名。再又想到自己的老师顾先生,亦得益于一个痴字,才有了名士风骨,世人皆敬服。

    魏小花撇撇嘴,不以为然,老实人可不就是被人欺负的嘛,她不忿上回打嘴仗输给了李志高,见李志高整天跟着鸠摩罗什学习佛经,便故意搅和,道:“哪有人像你这样做学问的,先从郑博士学儒,又与顾先生学老庄,现在又跟傻和尚学佛,仔细想想,你可有哪样学精了的?全而不专,废柴也。”

    李志高被噎了一下,转念一想,反觉得她说的颇有道理,于是自个儿反省去了,算是默认让魏小花又扳回一城。

    抵达长安之后,魏小花和李志高就被安排在驿馆里休息,鸠摩罗什也在,秦王亲自来驿馆迎请鸠摩罗什入宫讲法,对魏小花这个“佛祖”却没有在意,世上只见有精研佛法的高僧,谁曾真的见着佛祖了,何况这佛祖还是个少女,秦王甚至还怀疑,鸠摩罗什该不会是对这少女动了什么歪心思,这才借口要跟在这少女身边吧。若真是如此,鸠摩罗什这个和尚倒好控制了,送他几个美女便是。

    可怜鸠摩罗什就这么被秦王扣上一顶花和尚的大帽子还茫然不知,喜滋滋地跟着去了。

    魏小花也是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反正有人供吃供喝还供钱给她花,虽然损失了自由,但是事不由人,她有什么不乐意地,干脆就换了女儿妆束,终于把李志高送的那根铜簪子给插在头上了,算是把迟来的及笄之礼给补完。

    长安自古就是名都胜地,来都来了,自然要好好地游上一游,就在魏小花对李志高提起想出去游玩的建议的时候,李志高若有所思,道:“老师交游甚阔,长安城内亦有知交,前往求助,或许能说动秦王得以脱身。”

    “顾老头那怪脾气,还交流广阔?”魏小花狐疑着,别是仇人满天下吧。

    李志高瞪了她一眼,道:“尊师重道是何意,你可知之?”

    得,又要念经了,魏小花立刻捂住耳朵认错。

    李志高看着她,无可奈何地叹气:“罢了,带你上门求人,只怕反要坏了老师的名声,我独去,你自个儿玩去吧,只有一点,不许再惹祸了。”

    魏小花翻着白眼,这什么话呀,她就这么见不得人吗?好歹她也是魏家一朵小花儿,爹见爹爱,娘见娘乐的。

    不过求人这种事儿,魏小花还真有点不大乐意,她也是有自尊的,不想看别人的脸色,不得不说,这也是穿越者的通病,哪怕再无能,再没本事,骨子里总带着点毫无道理的优越感,似乎做为穿越者,她天生就该比古人聪明似的,尽管事实上她也没哪儿比别人强。

    李志高的提议正合她的下怀,当下连连保证自己肯定不惹祸,就连蹦带跳地跑去逛街了,临走前还拉着李志高的手,道:“二牛哥,这回真是辛苦你了,我知道求人的滋味不好受,但你是男人,要有担当,我是女人,只能在背后给你安慰,放心吧,等你回来,我给你煲一锅心灵鸡汤,保证洗去你一肚子的委屈。”

    李志高:“……”

    好吧,至少魏小花的鸡汤一定是好喝的。他也只能以此当做安慰,指望这个女人能在背后为他出谋划策,似乎只有等下辈子了。

    魏小花上辈子是到过长安的,当然,跟她现在游的这个长安显然是无法划上等号的,眼前的这个长安,远远还不能体现出它做为千古一都的大气辉煌,更不用谈什么深厚的文化底蕴,走路都能捡古董,挖土都能出古墓,这样的评价对现在的长安来说,还太高了。

    破败,狭小,相比于魏小花印象中的长安来说,眼前这个长安只能用这两个字眼来形容,它甚至比洛阳还不如,她似乎听刘野柳提过,因为长年战乱,曾经繁盛的汉都长安被来来去去的军阀祸害得几乎十室九空,自汉以后,长安这座城市已经完全衰败了,虽然现在它又成为了秦国的都城,但是建设永远比破坏要难得多,直到今天,长安也没有办法完全重现被当年汉武之时的繁荣兴盛。

    也许,长安真正要再次繁荣起来并且超越曾经的辉煌,只有等到几百年后唐朝建立了吧。在长安的大街上溜达了一圈,魏小花逛得有些无趣,这地方既没有洛阳的人文之气,又没有想像中那么繁盛昌盛,实在没有什么可逛的,如果它现在不是秦国的都城,只怕还会更破败。要说唯一跟洛阳有点像的,就是佛教气息挺浓郁,这可能跟秦王崇佛有关,街上经常能看到有和尚在讲经说法,一圈人围在那里听。要是没有鸠摩罗什的话,魏小花大概也会去凑个热闹,可惜她被这个傻和尚叫了一路的“佛祖”,实在是被叫怕了,现在看到和尚就想躲远点,哪里还有去凑热闹的兴趣。

    “快,快去东街口,有人打架……”

    正在魏小花觉得无趣准备回驿馆的时候,突然有人在街口大叫,这叫声一出,只见呼啦一阵,满街的人就全都跑去东街看热闹了。

    魏小花目瞪口呆怔了半晌,怎么这里的人这么爱看热闹?全都冲过去,也不怕别人打架自己遭池鱼之殃?

    想是这么想,她自己也难掩好奇,抱着这么多人一起凑热闹,总不至于自己会是最倒霉的那一个的想法,于是屁颠颠地跟在一群人的屁股后面看热闹去了。

    故人

    打架的地点在一个十字街口,原来是两辆马车面对面地碰上了,大概双方身份相当,后面跟着的随人也差不多,不存在势大势小的问题,于是谁也不肯让路,非得要对方让自己先过,争执不下的结果就是打了起来。

    偏偏这打也不是跟街头小混混打群架一样,一窝蜂地就冲在一处,你一砖头我一菜刀地打,而是跟两军对垒双方各派出阵中强将出来单挑差不多,很是讲究风度,所以才有这么多人跑来看热闹,不然谁闲着没事,跑来看混混打群架呀。

    正巧街口还有个茶水铺子,原本这个时间没有什么客人,因着这一出,空空的铺子里立时就全满了座,伙计手忙脚乱地烧水送茶,还不忘伸长脖子看外面的人单挑。可见喝茶看戏地习惯,自古有之。

    魏小花来得赶巧,茶水铺子里还剩最后一个座儿,偏她前面正有一个人进了铺子,眼见要赶不上座儿只能站着看热闹了,她急中生智,大叫一声“刚烧的水,前面的客倌让让,小心烫着”,前面那人吃了一惊,连忙让开,于是她瞅着空仗着身量小,一矮身从那人身边窜了过去,抢入了座儿。

    被抢了座儿的那人哭笑不得,但见她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模样儿也怪清秀的,抢了座儿也不羞,只双手握在胸前拜了几拜表示歉意,眼眸流转间还透着几分俏皮,也只能叹了一口气,就这么认了。他总不能跟一个小姑娘计较吧,闹起来,他就不是来看热闹的了,反而要变成被人看热闹。

    魏小花见那人果然不与她计较,便放下心来,伸长脖子往外看去。这时场中已经打过两场了,似乎双方各胜了一场,于是这第三场就分外重要,赢的人可以先过路,输的人就得让开路,可谓是里子面子都得输干净了。

    第三场的人选迟迟没有选出来,双方各自商量了一阵,一致决定,要请外援,于是便有一人出来喝道:“对面的陈家蛮子听着,我家最强的高手不在这儿,且等我派了人喊他来,再与你打。”

    被称为陈家蛮子的一方也毫不示弱,派了人出来回道:“诸家的秃子听着,我家最强的高手也不在这儿,且等我派人请了来,与你再战。”

    魏小花卟哧一声就笑抽了,她看到那被称为诸家秃子的人,果然秃了一个鬓角,虽然用一顶方帽掩着,但是明显没能全掩住,仔细瞧还是能瞧得出来的。

    那诸家秃子显然最忌讳被人喊秃子,跳着脚大喊道:“秃子怎么了,大王新迎入宫的鸠摩罗什大师,比我还秃,有本事你骂他秃子去呀。”

    这下子魏小花笑得几乎滑到桌子底下去了,可怜的傻和尚,真是无辜之极,好端端地躺着也中招。

    那陈家蛮子听得狂笑不已,道:“你若剃光了头上那几根鸟毛,脑门儿也烫几个戒疤,我陈阿蛮就尊你一声诸大师,如何?”

    诸家秃子气急败坏,骂道:“蛮子就是蛮子,别以为穿了衣裳就能装人样儿,滚回你的深山老林里去当猴大王吧……”

    魏小花这回听出来了,看来这陈家蛮子不是汉人,也不是羌人,估计祖上就是某个汉化了的少数民族,虽然现在已经有了汉姓,穿了汉衣,但是在一般人眼中,他们还是蛮子。

    就在双方对骂得声嘶力竭的时候,两个外援几乎同时赶到了,一个是从屋顶上跳下来的,没办法,四面的路口全部被看热闹的人挡住了,根本就走不进来,只能翻墙爬屋顶,然后跳进打架现场。另一个却是飞马疾驰,见人不停,竟一拉马缰高喝一声“起”,那马四蹄腾空,在半空中横跃了将近二十米远,一下子跳进了场中。

    这个出场实在太帅了,围观群众顿时爆出一声“好”,掌声四起,群情激昂。魏小花更是拼命鼓掌,帅,太帅了,原来电视里面飞马跃涧也是有现实依据的,不是凭空捏造。

    鼓掌鼓了半天,魏小花忽然觉得有些不对,那骑马的小帅哥怎么越看越眼熟,再仔细打量几眼,耶,可不就是那个倒霉的刘勃勃嘛,换了一身银白盔甲,帅气得跟个白马王似的,怪不得她刚才没立刻认出来,高头儿长高了,嘴唇上方还有一抹青茸茸的绒毛,小家伙也开始向着男人发育起来了,不再是记忆中的那个单薄孤僻的少年模样,只有眼神还没变,如受伤的狼一般,令人不寒而栗。

    看着看着,她又咧开嘴笑了起来,小家伙还活着,真好。

    刘勃勃是那个陈家蛮子一方的外援,有着这一层关系,魏小花又是个典型的帮亲不帮理的性格,于是她毫不犹豫地站在了陈家蛮子一方,拿着筷子狠命地敲茶碗,恨不能敲出一曲命运交响乐来。

    “加油,刘勃勃加油!”

    这时刘勃勃已经和诸家秃子一方的外□起手来,不知他从哪里学来的蒙古摔跤,脚下一拌便将对手狠狠摔了出来,人群中立时暴出一片喝彩声。女孩子的声音又尖又细,夹杂在无数地喝彩声中,分外明显,却让刘勃勃略略分了一下神,便被对手抓住机会,一脚踢在胸口,连退了七八步才稳住身体。

    “好!”

    人群中又暴出一片喝彩声,气得魏小花跳脚大骂墙头草,在她看来,刚才给刘勃勃喝彩的人,就不应该再给对方喝彩,不过别人哪有她这样的帮亲不帮理的性格,只看哪个打得好,自然就给哪边喝彩。

    “刘兄弟,对手厉害,莫分神。”陈家蛮子大声喝道。

    刘勃勃揉了揉胸口,疼痛让他骨子里的如狼一般的血性涌了上来,眼神一收,不再理会刚才听到的那个直呼自己名字的女声,狠狠盯着自己的对手,如寒夜饿狼盯着等待许久的猎物。

    那对手本有些欺他年幼,但被他的眼神一盯,竟背心突地一凉,觉察到了危险,顿时更加谨慎,拔出挂在腰中的刀,开始在场中慢慢绕着圈子,只等刘勃勃露出破绽,便一击制敌。

    刘勃勃赶来得急,并没有携带武器,那陈家蛮子便解下自己腰中的一柄长剑,凌空扔了过去,高喝道:“刘兄弟,这把百炼精钢剑,助你胜敌。”

    魏小花看到刘勃勃接过长剑,一把拔了出来,阳光下明晃晃的剑身反射着寒光,极为刺目,她顿时脸色大变,动刀动剑可不好啊,一不留神就会有死伤,这时候她再也没有了刚才看热闹的心情,惊呼一声:“刘勃勃,你要小心呀。”

    刘勃勃听到了她的喊声,但这一次他没有回头,而是低喝一声,先发制人,一剑向对手扫去。

    眼看就要刀剑相交,人群外突然响起一声佛号。

    又一个和尚

    “阿弥佗佛……”

    这佛号声如清乐一般,自天空荡漾而来,似乎钟鼓鸣于耳际,又似天音直入人心,人群攸地一静,就连即将相交在一处的刀剑也顿了一顿,便在这一顿之间,杀气全消,刘勃勃收剑后退,那对手也执刀而回。人群里不自觉地让出一条道来,便见一个和尚缓步而来,神态悠闲,似闲庭漫步,又似行于云端,目光于每个一个人的面上扫过,只见慈悲无限。

    魏小花看傻了眼,她总算是真正见到一个有高僧气质的和尚了,那个鸠摩罗什不算,尽管在秦王面前他也是一副高僧相,但是只要一开口喊出“佛祖”两个字,高僧立刻就变成了傻僧,让她实在没办法把那个傻和尚跟高僧划上对等号。

    可是这个和尚大不一般,穿了一身白色的僧袍,那是真正的白呀,一点尘土都不沾的,纯净得像天边的白云一样,魏小花虽然很喜欢白色,但她平日是绝对不敢穿白色衣衫的,随便走几步路,也没碰上什么东西,白色上总要沾点灰尘啥的,再美丽的颜色,沾上了尘土,哪怕只有一点点,也会使美丽失色。

    眼前这个和尚能做到纤尘不染,已经是不容易了,更难得的是他的眼神,慈悲,太慈悲了,慈悲到你在他的眼睛里除了这两个字便再也看不到别的,如果要形容一个人的眼神深遂如海的话,那么这个和尚的眼神就是用慈悲化成的海,只需被他这么瞧上一眼,好像心灵也跟着变得纯净了几分似的,怪不得连刘勃勃这样狼一般的性子,也不由自主地收剑后退。

    妈呀,难道这个和尚才是真正的佛祖化身?魏小花又想歪了,她想像不出,除了佛祖化身之外,还有哪个和尚能做到一出场就鸦雀无声,化戾气为柔和。虽然鸠摩罗什当初在草原上那一声佛号就把远在几里之外的从人们全部召集过来的威力也不下于白衣和尚的这一声佛号,但是他后来的表现太傻了,以至于完全抹杀了他那一声佛号的威力。

    “刀剑无眼,出必伤人,二位施主何不放下刀剑,立地成佛?”白衣和尚走入场中,声音清朗,手中的佛珠在腕间晃动,虽然没有做出特别的举动,但一举一动就是那么地吸引人。

    刘勃勃眼神微微一缩,像是从美梦中惊醒一般,身体蓦然绷紧,冷冷道:“某誓成魔,大师不必费心了。”

    语毕,他一甩手将剑甩给了陈家蛮子,翻身上马,顺着和尚来时人群里让出的那条小道,飞驰而去。

    “哎……等……”

    魏小花一见他说走就走,顿时急了,连忙跳起来向刘勃勃招手,让他等一等,可是一个“等”字才出口,便赫然发现自己已成了人群中的焦点,赶紧讪讪地坐了回去,眼观鼻,鼻观心,假装自己是个木头柱子。

    刘勃勃似乎没有听到一样,头也不回地纵马走了,倒是那白衣和尚的目光在她打了一个转,然后微微一笑,几步走到她的面前,道:“女施主身俱佛性,颇有慧根,可愿入我佛门?”

    魏小花几乎就翻了白眼,这调调跟梦里的那个和尚真像呀,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用说了,肯定就是佛祖化身了。

    于是她轻咳一声,道:“大师,您眼神儿不好,走路小心些,别踩了石头,踩了石头也无所谓,就是不要踩着花花草草,花花草草也是生命,踩着它们多不好,您说是吧?”

    言下之意,大师你看错了,我没有什么慧根佛性,你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去吧,没见有那么多花花草草等着你去滋润呢。

    白衣和尚笑得高深莫测,双掌合什,念了一声“阿弥佗佛”,却并不再言,魏小花如蒙大赦,一低头,从和尚身边窜了出去,逃也似地跑了,却在转出两条街后,耳边突然响起一个清朗的声音。

    “贫僧慧远,女施主身有一劫,非和尚不能化解,慎之慎之。”

    这一招太神了,魏小花当场脸绿无比,是吓的,这和尚如果真是佛祖化身,说出来的话就肯定是真的,完了,她这下子前途莫测了,难道又是来点化她的,非要她出家做尼姑才能化解劫难?

    横冲直撞地跑了一阵,身后突然有人搭住她的肩膀,将她往后一拉,魏小花倒退了几步,尖叫道:“我不出家,我不去做尼姑……”

    “织女!”

    短短两个字,把她从极度不安中解救出来,诧异地回头一望,原来拉住她的人不是那个白衣和尚,而是早已经离去的刘勃勃。

    “原来是你,吓死我了。”魏小花拍拍心口,“我不叫织女,一直没告诉你我的名字,其实我叫魏小花。对了,刚才我喊你,你怎么不理我?”

    “我不知道是你。”刘勃勃的表情挺无辜,望着她的眼神,有点像找到了家的小狼。

    “那现在你又知道了?”魏小花被他的眼神看得心里痒痒的,被依赖的感觉似乎挺不错的嘛。

    “我觉得像你。”刘勃勃的耳根子微微有点发红。

    这话魏小花爱听,笑嘻嘻地放过他,又踮起脚尖比了比身高,然后惊奇道:“你又长高了。”

    刘勃勃胸一挺,道:“我已经成年了。”

    “那是你们鲜卑的算法,按汉人的算法,你还是小孩,以后跟人决斗这种傻事不许再做了,就是忍不住拳头痒痒,也不许动刀动剑,刚才可吓死我了。”

    魏小花算了算,今天自己似乎被吓了好几回了,莫非这长安跟她八字不合,犯冲?

    “我不怕。”刘勃勃握了握拳,昂起下巴,“我是最强的。”

    “强你个头。”魏小花一巴掌拍向他的后脑勺,因为身高的差距,没拍着,只拍到了背,“好不容易从魏王手下找回一条小命,你就珍惜吧,你知道不知道淹死的都是会游水的,战死的都是当兵的。”

    刘勃勃摸摸后脑勺,不吭声了,明知道她不爱听这个,他不说就是,反正遇事的时候,他是宁可战死,也绝不后退半步的。

    魏小花看看天色,已经不早了,想起自己答应要给李志高煲心灵鸡汤的,便道:“我回去了,不跟你聊了,你也早点回去,啥时候空了来找我玩,我就住在驿馆里。”

    刘勃勃皱了皱眉,想说什么,又忍住,只把马牵过来,道:“上马,我送你。”

    魏小花大乐,拍着刘勃勃的背道:“还是你最体贴人,将来一定会讨女孩子的欢心。”

    刘勃勃的耳根子又红了。

    魏小花哪里管他耳根子红不红,四肢并用地爬上马背,兴致勃勃地指着前方,大声道:“弟兄们,向前冲锋。”这是当百夫长当出威风来了,把刘勃勃当成她百人队里的士兵指挥起来。

    刘勃勃怔了一下,没吭声,抓起马缰在前面牵着,慢吞吞地走了起来。

    当猪喂

    “太慢了啊……”魏小花有点不满意。

    刘勃勃又看了她一眼,突然撒腿就跑了起来,那马与他心灵相通,他一加速,马也跟着加速,魏小花感受着风吹在脸上的感觉,开始还觉得挺惬意,但渐渐地发现速度越来越快,她那点烂骑术顿时就不够用了。

    “慢点……慢点……该死的,刘勃勃你怎么能跑得比马还快……”

    这位魏营第一“勇士”此时已经跟死狗一样抱紧马脖子,说什么都不敢松手了。

    刘勃勃这时才笑了起来,得意地甩甩手臂,道:“我就是这样从魏国逃出来的。”

    “你行。”魏小花竖起大拇指,不得不服。

    刘勃勃被夸得满心欢喜,偏偏又要做出不值一提的表情,明明嘴角都往上翘出了一个明显的弧度,可是眼角却死命往下拉着,表情滑稽得可笑。

    魏小花看得大乐,骑在马上一拍刘勃勃,这回总算让她拍到脑袋了,道:“乐就乐吧,憋着做什么,笑要畅快笑,哭要痛快哭,这才是男子汉大丈夫,那什么流血不流泪、打落牙齿和血咽什么的都是屁话,你别学这假惺惺的一套。”

    刘勃勃想了想,然后点头,道:“说得是。”

    然后他便放声大笑起来。

    要说刘勃勃不发狠的时候,也是英俊少年一个,当街这么一笑,还真有点阳光灿烂的味道,极为引人注目。再加上他在长安城内的知名度似乎也挺高的,于是立时便有人喊了一声:“咦,是骁骑将军。”

    于是呼啦啦一群女子围了过来,对着刘勃勃拉拉扯扯,将胡人女子开放豪爽的风气尽显无疑,像刘勃勃这样年轻的将军,往日里又是极冷酷的样子,哪能不招女人爱呢。

    魏小花顿时嘟起了嘴,她把刘勃勃给逗笑了,怎么就让别人的女人摘了桃子呢。刘勃勃也骇了一跳,赶紧把脸孔板了回去,推开几个靠得太近的女子,冷喝一声:“滚。”

    狼的气息一露,那些女子顿时吓得作鸟兽散。

    魏小花愣了一会儿,终于拍着马脖子大笑,道:“你还是板着脸好了,这里的女人,比晋国的女子还豪放呢。”

    想当初她跟着李志高去吴郡的时候,那些女人虽然也调戏过李志高,但手段明显含蓄得多,哪里像秦国这里的女人,差点就把刘勃勃身上的衣服都给扒了。

    刘勃勃一脸不高兴起来,闷不吭声地将她送回了驿馆,直到魏小花的身影消失在门内,他才眼神一沉,跳上马背,纵马挥鞭而去。

    李志高回到驿馆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一大片,魏小花的心灵鸡汤煲了又煲,鸡骨头都快煲烂了,才看到了他。

    “怎么一身酒味?”她把李志高拖回了房里,鼻子闻来闻去。

    李志高确实有几分醉意,呵呵一笑,道:“是喝了点,周世叔盛情难却,我又是代表老师去拜访的,不好推拒。”

    “喝的是花酒吧。”魏小花脸黑黑的,酒味里还夹着脂粉味,都不用仔细闻,稍稍分辨一下就清楚了。

    李志高的几分醉意顿时不翼而飞,连忙坐直身体,目不斜视,道:“周世叔命家中姬妾侍酒。”

    魏小花的声音立刻高了八度:“那你就喝了?”

    “这、这……能不喝吗……”李志高额际有点冒冷汗,“那个……魏小娘子,我口渴,有汤吗?”

    “没有。”魏小花端起汤鸡,怒冲冲地往走,“就是喂猪也不给你喝。”

    李志高:“……”

    为什么突然就生气了呢?坐在那里怔了片刻,他突然福临心至,赶紧追了出去:“魏小娘子……魏小娘子……那个汤……你就当我是猪喂了吧……”

    “噗……”

    魏小花被他逗乐了,手一晃,鸡汤就洒了大半,看得李志高直顿足,高呼“惜哉”,魏小花终于忍不住给了他一个白眼,道:“灶上还有一锅呢,惜什么惜,有本事你全部喝光,我就大仁大量,不生你的气。”

    李志高在看到那满满一锅的鸡汤后,就不再喊“惜哉”了,他又不是汤罐,就算真是只猪,也喝不光这一锅鸡汤。

    看着双手叉腰盯着他喝汤的魏小花,李志高在心中无奈地叹气,原来还是个妒娘子,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哟。

    李志高这一天的拜访并没有收到什么成效,毕竟他名声不显,只是仗着顾先生的名头,人家才招待他罢了,不过他也不着急,想要脱身也不一两天的事情,其实如果鸠摩罗什肯点头,他们早就可以离开秦国的,不过要说服这个脑子里一根筋的和尚,难度不比他四处求人来得小,所以李志高还是宁可去求人了。

    在李志高来说,求人也不是什么坏事情,一来顾先生所结交之人都是名士,拜访认识一下,互相交谈,也有增长见识的好处,二来这些名士的子侄、弟子中,亦不乏见识卓绝之辈,与之相交,身心皆畅,所以李志高根本就不着急,而且他今日也已经拜请周世伯给自己的老师顾先生送去一封信,想来顾先生收到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来了,到时候有顾先生出面,秦王多少要给点面子放行的吧。

    唯一让李志高有点困扰的就是,自这天起,魏小花给他订了一系列规矩,如不许让女人靠近三步之内,不许接受女人的馈赠,哪怕是走在路上投过来的瓜果也不可以,不许对女人笑,看到女人就要板起脸,不许跟女人说话,哪怕是礼节上的招呼,等等诸如此类,让李志高不禁困惑起来,当年出名的妒妇如谢夫人者,管谢安先生,似乎也没有这么严格吧。

    严格不严格,这是见仁见智的事情,至少在魏小花看来,李志高唇红齿白一副谁见了都能推倒的模样,没有刘勃勃那样凶狠如狼的气质,如果不让他跟女人保持距离,只怕用不了多久,就真的要被秦国的女人给推倒了。

    只可怜了李志高,从此每在宴席上遇到女人,便面有苦色,退避三舍,惹得同行之人好奇探问,他搪塞了几次,最后实在搪塞不过去了,只得如实说了一句“家有母虎”,顿时惹得众人轰堂大笑,自此,魏小花也算是名声在外了。

    母虎来否

    待得知魏小花也是顾先生的弟子后,这些人又都好奇了,能得顾先生这样的奇人青睐,又性如母虎的女人,不能不见,于是一群差不多年纪的少年子弟就逼着李志高将魏小花带出来见一见。需知长安城里胡风甚重,男女礼教上,不似晋国那么严格,开放得很,李志高推辞了几次后实在没办法了,只得应下了,心中却对魏小花不抱什么期望,只希望到时候不要丢人丢大发了才好。

    对于吃喝玩乐,魏小花还是有几分兴趣的,毕竟整天待在驿馆里也没什么事干,忒无趣了,于是李志高一提起,她就爽快答应了。出丑?她怕什么出丑,本来就不是什么才女,她也不装那根蒜,真想欺负人的话,她像对付顾先生那样,抄袭几首诗,就能压得那群人说不出话来了,不过魏小花还不屑这样做,就算是对付顾先生,也不过是开玩笑的意味更多,谁知道顾先生竟然就当真了,弄得像根尾巴一样甩不掉,她可不想重蹈覆辙。

    咱就是去长见识,外加吃喝玩乐的。

    魏小花很准确地给自己定了位,然后高高兴兴地打扮起来,衣裳不用太华丽,合身就好,首饰也不用戴多少,李志高的那样铜簪子就足够,虽然廉价了点,但是镶上那颗大珍珠,立时就把身价提了上去,戴着也不会掉份儿。胭脂水粉,那就算了,她虽然不是天生丽质,但好在年纪还小,皮肤还嫩,随便打点腮红,就是青春活力美少女一枚,比谁都不差。

    李志高看到她打扮好出来,眼有点直,半天才憋出一句:“到了那里,多笑,少说话。”

    魏小花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对她就这么没信心,什么叫分寸,她还懂的。

    出驿馆的时候,刘勃勃竟然就站在大门口,似乎正要进来的样子,一看到魏小花和李志高走出来,小家伙的脸色就沉了下去。

    魏小花却高兴地挥手“嗨”了一声,提着裙角跑上前去,高兴道:“真是赶巧不赶早,我和二牛哥正要去吃喝玩乐,你去不去?白吃白喝不用给钱的哟。”

    这下子轮到李志高翻白眼了,文人雅士的集会,到了她嘴里就是白吃白喝的宴会,什么风雅都没了,唉,天下刹风景者,无出魏家小娘子其右也。

    刘勃勃想了想,道了一声:“去。”

    于是二人行就变成了三人行,李志高看了看刘勃勃,然后风度翩翩地一揖,算是认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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