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绝色 倾城第13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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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色 倾城 作者:肉书屋

    这个颇有背景的公子哥,抱着游戏人间的态度,不依靠家庭势力,就获得了几乎可以与他比肩的地位,这不得不让一向谨慎的阮劭南对他心生忌惮。

    “落川,我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有亲人。我们认识这么久,我一直拿你当亲弟弟看。你心里如果对我有不满的地方,只管说出来。是我不对的,我向你赔礼就是了。也免得让外人趁机借题发挥,离间了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

    阮劭南这样一说,凌落川倒无话可说了。说到底,他能埋怨他什么呢?陆家的事,整个计划,从头到尾,他都是眼睁睁看着的,包括最后对她痛下杀手。

    正如未曦说的,那么多血淋淋的事故在他眼前发生,他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那些杀人无形的伎俩,那些冷血无情的手段,那些血流成河的后果,他都“忍了”,偏偏到了这会儿才“不忍”?未免矫情得可笑了。

    又想到自己跟阮劭南多年的兄弟情分,此刻又是生意上的全作伙伴,这当中有千丝万缕的利益纠葛,他是个聪明人,当然明白阮劭南这番话的另一层含义。他更是个出色的商人,商人都懂得权衡利弊轻重。

    说到底,他终究是个利益至上的实用主义者,断不会为了一个尚且摸不着边际的女人,就得罪了这样一个可怕的人物,没必要,也不值得。

    再想,阮劭南这么聪明的人,想必也猜到了七八分,索性不如敞开了说,大家清清楚楚,好过彼此心存芥蒂。〖墨斋小说:〗

    于是轻笑一声,说道:“你多心了,我只是有些事情没弄明白。想问你,却又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阮劭南有些好奇,“你想问什么?”

    凌落川略略沉吟了一下,有些黯然地问:“你当初……是怎么做到的?”

    “什么?”阮劭南不解其意。

    凌落川看着自己的手表,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六天十八小时三十二分钟。”

    阮劭南一头雾水,更不明白了。

    “我已经有六天十八小时三十二分钟没见到她。感觉就像戒毒一样,天天看着手表过日子。我真不明白,你怎么能忍得住?”

    阮劭南扬唇一笑,说道:“原来是这档子事。你这样一个人,竟然还有这么糊涂的时候,倒也奇了。想她,就直接去找她。抱着一个像她的女人翻云覆雨,你就不想了吗?”

    凌落川干脆把手表从腕上一褪,顺手扔出了窗外,“她那个脾气,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平时看着低眉顺目的,一旦逼急了,是个敢拼命的主儿。这种事情,总要你情我愿才有情趣。难道让人家一个女孩子在你床上血流飘杵?就算得了,又有什么意思?倒不如买个充气娃娃回家抱着,还省些力气。”

    阮劭南忍不住摇头,讥诮道:“怎么事情到了你这里,就变得这么血腥?”

    凌落川迎风冷笑,“你倒是不血腥,只是杀人不见血罢了。”

    阮劭南看着前方的路况,似笑非笑地问他:“看过黑市拳赛吗?”

    凌落川一下就想到了池陌,面上却没露出来,只说:“怎么岔到这儿来了?”

    “只是忽然想起来,我曾经在柬埔寨看过当地的黑市拳赛。一块泥地,四周用几米高的铁丝网拦起来,锁好门。通上高压电。人只要一碰上,只要几秒钟就被烤焦。进场的都是一些被父母卖到那里的孩子,小的不过十二三岁,大的也不过十五六岁。个个骨瘦如柴,可一旦打起来,用‘野兽’两个字都没法形容,手段残忍得你想都想不到。他们根本不把自己当人,也不把别人当人,生命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碗稀粥或是一个馒头。“

    凌落川静静听着,直觉后面才是重点。

    果然,阮劭南接着说道:“为了活下去,他们没得选择。同样,在这个杀人无形的名利场上,我们也没得选。所以,我向来只用最有效的方法,达到最好的效果。不管她是谁,只要她身上有我想要的东西,我就只问她要。只看结果,不惮过程,这就是我的原则。”

    凌落川轻笑一声,玩味道:“好个只问她要。我倒想知道,如果人家铁了心不遂你的意,你怎么要?”

    阮劭南笑了笑,意味深长地说:“黑市拳,不是只有三不管的地方才有。我的意思,你明白的。”

    凌落川看了阮劭南一眼,原来,他什么都知道。只是,口口声声说不在乎的人,直到今天,依然那么关注她的一举一动,这又说明了什么?

    阮劭南接着说:“这个世界,有钱能使鬼推磨。而他们又正是缺钱的当口,只要找人对他说,如果愿意打假拳,就能得到比打赢了还高出十倍的报酬,你说他会不会答应?一旦上了擂台,要生要死,还不是你一句话?而这边,只要将人带到你的地盘上,把现场直播放给她看就是了。看到那人在擂台上血花飞溅的样子,你要什么她不给你?”

    凌落川摇头轻笑,“那可不一定。倘若人家把心一横,是生是死凭你去,索性她陪着就是了。最后弄得红消香断,玉碎花缺的,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阮劭南悠然长叹,“如果真是如此,也只有放开手,让她去死了。留不住的女人,你再想也没用。从此断了念想,不用再为了一个女人朝思暮想、魂不守舍的,你也就踏实了。”

    凌落川转过脸,迎着熹微的霞光,看着目不斜视,面不改色,与他侃侃而谈的阮劭南,他不知道,眼前这个人说的这番话,究竟是真,还是玩笑。

    就算是玩笑,已经让人不寒而栗。倘若是真意,那他的心思之密,城府之深,性情之冷,手段之毒,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凌落川不由得一叹,“你太狠了,求爱也弄得像报仇一样。人家一个弱质纤纤的女孩子,用不着往死路上逼吧。”

    阮劭南轻笑一声,“谁说爱她了?我只是在跟你讨论,如何兵不血刃得到一个自己想要的女人。你觉得她是弱女子,我的观点跟你恰好相反。记得在易天顶楼那次,人被我按在那里,血流了一地,还敢直着脖子一个劲地嘴硬。要不是后来你提醒我,这或许是她绝地反击的一个苦肉计,我都差点被她骗了。一个为了达到目的,连自己都敢豁出去的人,放眼天下,能有几个?这样的人往往看着温柔和顺,楚楚可怜,可只要给她一个合适的机会,只怕她比谁都狠。”

    说话间,天已经亮透了。城市的楼宇间,是绯红的朝霞和一碧如洗的天空。

    凌落川没再说什么,隔着几尺晨曦无声遥望,眼前是迷宫般的城市,狭窄的天空,冷漠的人群……于是幻想着,如果天上有一双俯瞰的眼睛,城市的景象应该如同嵌在木框中的画布,经历千年,经久不变。同样的繁华,同样的人群,同样的勾心斗角、欲壑难平。

    他很累,已经懒得去研判阮劭南说这些话的真正目的。但是不可否认,他揭开了一个疮疤,一个长久以来自己不愿面对的隐疾。

    他跟阮劭南是一样的。在未曦心里,早就大笔一挥,将他们划做了同类,同样的冷血自私,同样的让人“恶心”。所以,她有多恨阮劭南,就有多恨自己。

    那就意味着,他之于她,要么放手,要么毁灭,只是无法枯木逢春,花好月圆。

    原来人生最悲哀的,不是有命无运,而是当你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幡然醒悟的时候,却发现一切早已覆水难收,尘埃落定。

    任你望断天涯,再没有回头的可能……

    “或许有一天,我们都会发现……”凌落川靠在座椅上,在暖暖的和风中闭上眼睛,半梦半醒地说,“我们处心积虑得到的一切,其实根本就不重要。而我们最想要的东西,却永远都得不到。”

    阮劭南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很轻的颤抖,轻得连他自己都不曾知晓。他转过脸,看了看已经酣然睡去的凌落川。

    他忽然想起来,半年前那个星光暗淡、秋叶飘落的夜晚,那个人也是这样,在他车上毫无防备地睡着了。他就那样静静地看着她,如同看着另一个世界的另一种生命。一种……他一无所知,束手无策的生命。

    那一刻,他便知道,在他心里蜂拥而出的感情不是仇恨,而且兴奋。一种从没有过的,无法诉诸语言的新鲜和猎奇。

    他又转过脸,看了凌落川一眼,心想,这两个人还真有共同点。

    阮劭南对着倒后镜轻笑,此刻倒有些羡慕他们。他自从成年后,就没这样大胆地在别人面前睡着过。

    绝不将自己的身家性命交付在另一个人手上,这也是他的原则。

    他知道,自己今天说的这些话,已经在这个好友心里划下了一道不深不浅的痕迹,就像他知道,那天晚上他打的那通电话,必然会对某个人造成致命的打击一样。

    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过错,套子是他下的,可是上不上钩在他们。他不是凌落川,没有那么多的后悔、愧疚、失落、伤感。他是一个绝对的利己主义者,利落地把世界分成壁垒分明的两类:他要的东西,他不要的东西。

    阮劭南迎着火焰般的朝霞,略动唇角,淡淡地微笑。

    那是未曦最恐惧的微笑,好像一个高高在上的掠食者,用势在必得却又轻蔑无比的眼神,打量着自己的猎物。

    然后带着微笑,从容不迫地走过来,了结她的性命。

    第三十九章 “英雄”救美

    “每一个世界都有自己的魔鬼,只要留在自己的世界,你就知道谁是魔鬼。可是,一旦你越过了边界,你就不知道谁是天使,谁是魔鬼。不过,没关系。倘若世界用不公正的方式审判你,你也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审判这个世界。”

    未曦在笔记本的背面,写上了这样一句话,然后抬起头,继续看着阶梯教室的大屏幕。

    教授推了推眼镜,指着屏幕上一幅色彩艳丽的壁画,“这就是米开朗基罗,花了六年的时间,为西斯廷礼拜堂创作的传世巨作——《最后的审判》。因为是从赞美诗《最后的审判日》和但丁的《地狱篇》中汲取的灵感,故此而得名……”

    有学生举手提问:“教授,我听说米开朗基罗当年创作这幅壁画的时候,画上的四百多人都是光溜溜的。怎么这幅壁画上,每个人腰上都围了一条像‘尿不湿’的兜裆布?难道这位大师是怕他们在上帝面前吓得小便失禁,所以才加上去了?”

    集体愣了一秒,接着哄堂大笑,老教授摇头叹气,“孩子,那叫腰布。你没有知识,也该有点常识;没有常识,也该有点见识;没有见识,起码该懂得掩饰。当年这幅巨作揭幕的时候,引来了不少争议,一些人认为亵渎了神灵。所以在米开朗基罗刚去世不久,教皇就下令给所有捰体人物画上腰布或衣饰。而那些受命的画家们,也因此被后人谑称为‘内裤制造商’。”

    大家恍然大悟,教授接着说:“这幅壁画的中心主题是人生的戏剧,也就是说,人注定要不断背离上帝,罪孽深重,但终将得到拯救……”

    下课铃声响了,教授布置好作业,就抱着一沓厚厚的资料走了。

    未曦将笔记收好,正要放进背包里,冷不防被一双巧手抽走。抬头一看,原来是周晓凡。

    只见她满脸堆笑,“美女,笔记借我,大恩大德,小女子没齿难忘。”

    未曦见她眼圈红红的,就知道周小姐刚才又去会周公去了。于是叹了口气,掏出小本子写道:“就快考试了,你还这么混着?这个吴教授可是有名的千人斩,你就不怕被他当掉?”

    周晓凡冲她做了个鬼脸,将笔记放进自己包里,笑道:“知道你是好学生,只顾着用功,那么好的男朋友都晒在一边。我可不行,我们那位一天看不到我,就浑身不自在。”

    周晓凡口中的“好男友”指的是凌落川,为了这个,未曦跟她解释过很多次。可她就是不信,到了最后,未曦也懒得再说了。

    倒是周晓凡,最近认识了一个家境颇为富贵的少爷,据她自己说,那人品性淳厚,绝对不是膏梁纨绔之流。两个人也很投缘,不过认识了一个月,便山盟海誓,火热缠绵,打得难分难解了。

    未曦是在名利圈里经历过摔打的人,素知凡是有点身份背景的“王孙公子”,都喜欢招惹一两个影艺名校的漂亮女学生充门面,权把自己当作秦淮烟花地的才子恩客,自命多情高雅,风流无尽。

    可她没见过周晓凡的男朋友,不好妄下定论,也没法深劝。于是在纸上写道:“你心里要有个计量,他是有家底的人,以后总有着落。你现在这么通宵达旦地陪着他玩,他倒无所谓,你要是把学业耽误了,就划不来了。”

    谁知,周晓凡却是个没成算的傻姑娘,只一味地乐天,“耽误了又能怎么样?没听说过吗?女人做得好,不如嫁得好。我好不容易遇见一个有房有车、有型有款的四有‘新人’,还不趁机把他抓牢了?只要能嫁给他,那以后我还愁什么,乐得当少奶奶,又清闲,又省心。”

    未曦听后只是叹气,心想哪有这么容易?现在的男人越来越狡猾了,不愿多走一步,不愿多说一句,算的是得失,怕的是承担。你估算着他,他也估算着你。没有哪个聪明的男人,愿意娶一个只想当寄生虫的女人做老婆,越是摸清了你的心思,越是从心底瞧不起你。退一步说,就算他愿意让你依附着他,可每天看着别人的眉眼高低日子,岂是那么容易的?

    女人,越是弱势,越要靠自己。只有自尊自重,别人才会觉得你可爱可敬。这本是极简单的道理,可社会越进步,价值观就越混乱。

    男人有钱就自命不凡,女人也各有其价,道德廉耻江河日下,人们见惯不怪,渐渐地约定成俗,竟认为世间的事本该如此。于是,连周晓凡这样憨实厚道的姑娘,都惦记着嫁个有钱人,自以为一辈子高枕无忧,衣食无虑。

    两个人走出教室,周晓凡一路唧唧喳喳,说个不停。她是一个热心肠的人,以前就跟未曦很好,现在又心疼她半年前被人“抢劫”,虽然死里逃生,却落下一个口不能言的残疾,于是越加关心她。两个人在学校常常同进同出,几乎是形影不离。

    走出校门的时候,正好看到周晓凡的男朋友坐在一辆轿车里等她。

    这人未曦是第一次见,名贵西装包裹下,长得倒还体面,只是眼神让人生厌,尤其是他在看着你的时候。

    “晓凡,不给我介绍介绍这位美女?”男人将手搭在女友肩上,笑容满面地说。

    “未曦,这是我朋友,薛凯……”

    还没等周晓凡介绍完,男人就抢白说:“原来你就是陆未曦,晓凡经常提到你。说你又聪明,又漂亮,是你们系有名的才女。今天一看,真是闻名不如见面。”

    未曦面上婉转地笑着,心里却在说:你地是见面不如闻名。这人一看就是轻浮浪荡之辈,晓凡怎么就是没看出来呢?

    “相邀不如偶遇,今天就让我做一次东道,咱们找个安静的地方,吃饭饮茶怎么样?”

    周晓凡自然乐不可支,未曦本不想去,可薛凯执意相邀。未曦不忍心扫了晓凡的兴,也只得硬着头皮,跟着去了。

    薛凯带她们去了城内最豪华的“蟠龙天府”,未曦算是见识过一些场面的人,可这个地方,也是头一次来。据说,城里有名望的人物,最喜欢在这里聚餐。奢侈豪华,排场气势,自不在话下。

    她心下不禁有些纳罕,三个人吃饭而已,用得着这么隆重吗?

    他们进了包间,看到里面竟热热闹闹地坐着一屋子的人,有男有女,均是二三十岁的年纪。男的西装革履,女的风流婉转,竟都是气派非凡的人物。

    周晓凡疑惑地看着男友,薛凯笑了笑,搂着她安慰道:“不用怕,都是我的朋友。大家约好带着各自的女朋友,凑在一块儿聚聚而已。”

    既然是薛凯的朋友,那自然都是一些世家子弟,周晓凡哪里见识过这等场面,早就吓得软了半边,又听男友在耳边说:“看重你,才带你来。你可以大方点,别让我没面子。”

    她马上乖乖点头,拉着未曦欣然就座。临座一个长相可爱的女孩子热络地跟她们搭讪,一边说话,一边给她们斟上满满的红酒。

    薛凯向席间的各色人物介绍过她们,大家彼此寒暄过,男士就一个接一个地向她们敬酒。

    周晓凡马上说:“她有哮喘,不能喝的,我替她吧。”

    此话一出,所有的酒锋都指向了她。可怜的晓凡,一个还没出校门的女孩子,哪里是他们的对手,推不掉,又得敢得罪人。不过几个回合,就被这些人灌得面红耳赤,招架不住了。

    薛凯这时却不管了,跷着二郎腿,跟邻座一个身材火暴的女孩挨脸贴耳、有说有笑。其他的男男女女也是马放南山,勾肩搭背地调笑起来。

    未曦早就觉出不对来,看这些人的声色形迹,行事做派,不像朋友聚会,倒像是堂会。她在桌子底下狠拉周晓凡的衣角,可这个傻丫头一门心思讨好薛凯,忙于应付,就是不搭理她。

    未曦假装要去厕所,刚站起来,就被薛凯按住了。

    “美女,卫生间这包厢里就有,不用到外面去。”薛凯指了指包厢侧边的一个门。

    未曦笑了笑,拿起自己的包走过去,进去后就将门外锁。然后打开自己的包,从里面掏出手机,想找人求救。

    可手机在这里面,竟然没有信号。未曦心里有点慌,待在里面拿着手机来回转圈。

    咚咚咚,有人在外面敲门,声音甜美,“陆小姐,你没事吧,要不要我进去看看你?薛少爷的女朋友好像喝多了,正闹着找你呢。”

    未曦担心晓凡,朋友一场,不能把她一个人扔在外面。于是定了定神,打开水龙头洗了一下手,就转身打开门。

    那女孩子热情地拉着她回到席上,她给倒了一杯果汁,笑吟吟地说:“陆小姐,不能喝酒,就喝点果汁吧。”

    未曦留意到她倒的那瓶是开了封的,心里知道这些“二世祖”仗着老子有几个臭钱,大多是无法无天的人物,惯玩“糖衣炮弹”,在饮料里加料的把戏。

    又看那女孩子让得紧,就端起来喝了一口,却没咽下去,只含在嘴里,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假装擦嘴悄悄吐在了餐巾上。

    这边的周晓凡已经醉得软在椅子上,面若桃花,醉眼蒙胧,只有作揖求饶的份。可那些人哪里肯放过好,依旧往死里灌。薛凯却搂着一个美女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呵呵地乐。

    未曦心里顿时冷了半截,什么男女朋友,这个畜生不过是闲极无聊,就拿傻乎乎的晓凡逗弄取乐。如今纯情的戏码玩厌了,就把人骗到这里,交给这群狐朋狗友当粉头消遣。

    可光生气没用,现在的问题是,她怎么才能带着这个傻丫头全身而退。正在左思右想,无计可施的时候,邻座一双禄山之爪,竟放在了她的肩头。

    “美女,别这么拘谨。来,陪我喝一杯。”男人说着就将一张酒气冲天的脸贴了过来。

    未曦用手一挡,满满一杯鲜红的果汁,有一半洒在了男人高贵的西装裤上。这人马上变了脸,狼狈地擦着裆上的水渍,嘴里高声嚷着:“洒了我一裤子,你怎么回事啊?”

    旁边有人打趣,“这么凶干什么?别吓坏了小妹妹。”说完递了个眼色。

    那人马上心领神会,涎着脸,又凑了上来,搂着未曦不依不饶,非要她将杯子里的酒喝尽了赔罪。

    未曦推搡了几次,对方不但不住手,竟然捏住她的下巴强灌她。就在这时候,只听砰的一声巨响,包间的门被人一脚踹开。

    首座上的人腾地站起来,正要发作,见到来人。却顿时呆住了。接着,满屋子的人都是一副张口结舌的样子,没有人提醒,集体齐刷刷地站了起来。

    只除了两个人,一个醉得人事不知,一个吓得惊惶未定。

    首座上的人早就换了另一副面孔,满脸堆笑地说:“凌叔,原来您在这儿。”

    凌落川看了未曦一眼,身后随行的人马上会意,拉开了她旁边的椅子。他翩然落座,也不说话,掏出香烟衔在嘴上,马上有人殷勤地奉上火机,给他点好。

    一时烟雾缭绕,凌落川靠在椅子上慢慢吸着,也不理旁人,也不理未曦,也不让众人坐下。一屋子衣着光鲜、珠光宝气的红男绿女,站在那里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一声都不敢言语。

    平时只听说过摆谱,未曦今天才算是真正见识到了。心想,这凌落川比阮劭南还要小几岁,不到而立之年,怎么就给这些人做起长辈来了?

    难道真是山高高不过太阳?光有钱有势还不行,须得有个令人望其项背的身份背景,才能处处压人一头?

    一根香烟燃至半截,凌落川转过脸,看到未曦杯子里的果汁还剩下一半,就悠悠地端起来,正要喝下去。

    有人怕出事,马上喊:“凌叔……”

    凌落川立刻明白了,将杯子放在一边,一又狭长的丹凤眼,笑得越加灿烂。接着长臂一伸,就将身边的人搂进怀里,笑着问:“小宝贝,怎么来这儿,也不跟我说一声?”

    此话一出,薛凯吓得差点坐在地上。

    未曦看着他,知道这人是面上一盆火,背后一把刀,眼里不揉沙子的主儿,笑得越开心,整人的手段就越厉害。她不敢跟他牵扯太多,可现在,他却是她跟晓凡唯一的救命稻草,逢场自然要作戏,她哪有不懂的道理?

    于是,对着男人莞尔一笑,已经足够了。刚才拉着她灌酒的人,感觉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哆嗦得厉害。

    一看两人这样情景,首座的人马上奉承道:“原来陆小姐是凌叔的朋友,凌叔真是好眼力,也只有陆小姐这样标致端庄、气质非凡的姑娘,才配得起凌叔这等高贵的……”

    谁知道凌落川听了这话,反倒把脸沉了,冷笑着,“我还没问你,你倒是先给我点起鸳鸯谱来了。让我的人陪你们喝酒,呵,好大的面子。你们底下那点腌臜事,当我不知道?”

    这些“二世祖”,平时吆五喝六,不可一世,到底也不过是些没见大世面的“绣花枕头”。遇到真正厉害的主儿,嘴里竟然一句响亮话都没有。一屋子人冷汗淋淋,立在那里噤若寒蝉,除了周晓凡的鼾声,竟没半点动静。

    随行的人叫侍应换了新的杯子,倒上饮料。凌落川却没了兴趣,又放在一边,转过脸看着怀里的人问:“那杯子里的饮料,你喝了吗?”

    未曦摇了摇头,在纸上写道:“被我泼了。”

    凌落川这才放心,转过脸,眯着一双凌厉的丹凤眼,将一干人逡巡了一遍,旋即笑道:“你们也不用怕,我只问两件事。你们说清楚了,今天就罢了。要是说不清楚,那也就不必说了,我只跟你们老子说话!”

    站着的人一听这话,哪有不点头的道理?马上乖觉地应和着,“凌叔,您问。我们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瞒您。”

    凌落川一笑,捏着未曦的下巴,在她腮上一亲,方才说道:“第一件,谁把她带来的?第二件……”男人转过脸,利刃一般的目光中,已经没了半点笑意,“杯子里的东西,谁放的?”

    第四十章 才出虎|岤,又入狼窝

    两个人带着周晓凡,被人前呼后拥地走出饭店。凌落川吩咐随行的人,将那个傻丫头送回家,然后把未曦塞进自己的车里。

    未曦从包里拿出一条手绢,在脸上擦了擦,又擦了擦。坐在旁边的凌落川一把揪住她的手,叫道:“我说,小姑奶奶,你够了没有?从出门擦到现在,你不怕擦掉了皮?”

    司机很懂事地关上了黑色的隔窗,凌落川一下愣住,接着一叹,“人家英雄救美,我也英雄救美。人家就抱得美人归,我不过就亲了一下,就被人嫌弃得连自己的司机都不忍目睹了。”长吁短叹,说得好像真的一样。

    未曦忍不住笑了出来,抽回被他握得生疼的手,在小本子上写道:“我看,趁着这里离市区近,你还是在前面把我放下好了。我可不想像上次那样,穿着十二公会的高跟鞋,顶着大太阳,一个人从郊区走到脚都磨掉了皮,弄得血肉模糊才走回去。”

    凌落川简直要对着长空发出无声的哀啸,叹道:“你可真厉害,短短几句话,不但推翻了我所有的功劳,还弄得我愧疚得要死。怎么?跟我说声‘谢谢’,就那么难吗?”

    未曦看了看他,在本子上写道:“谢谢!请让我下车。”

    凌落川恨不得立刻掐死她!不对,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该掐死她!也省得现在零零碎碎地跟着受气。

    他怒极反笑,冷笑道:“我就是不让你下,你怎么着吧?今天我就要看看,谁在背后给你撑腰子,让你跟我这么仗义?知不知道什么叫做无以回报,以身相许?不懂,我教给你。!”

    未曦先是一愣,看着凌落川那张不怀好意的脸,只当自己是刚出狼窝,又进虎|岤了,死命地去拉车门,可这车门早就上了锁,她哪里打得开?她又急又气,干脆整个身子撞过去……

    凌落川哪里想到,不过一句玩笑话就惹得她这么拼命,赶紧将人抱住,又气又笑,“宝贝,别闹了!你就是把自己撞死,这门你也撞不开。”

    谁知未曦听到这话,越加急火攻心,挣得更厉害。

    凌落川心里一急,也忘了生气,一叠声:“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

    未曦听到这句话,一下怔住了。倒也不闹了,只是一门心思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凌落川向她道歉?这个眼高于顶、不可一世的凌大少爷,向她道歉?开玩笑!哪怕是天崩地裂,山洪海啸,世界末日,地球毁灭……他也绝对不会向她认错,她一定是听错了。

    凌落川见她终于老实了,叹了口气,帮她把脸旁的碎发撩到一边,摇头轻笑,“早知道这三个字这么好使,我早说不就完了,也省得你跟我挣命似的。”

    车停在一条小巷巷口,未曦看了看外面,用手语问身边的人:“来这里干什么?”

    凌落川打开车门,将她从车上拉下来,说:“我好好的一顿饭,都被你搅黄了,不给其他福利,总该请我吃顿饭吧。”

    未曦听到这句话,马上撤回手,有些尴尬地比划着,“改天吧,我今天没治了带那么多钱。”

    凌落川乐了,一边把人往里推,一边说:“放心吧,花不了你多少钱。”

    两个人走到小巷深处,才找到一家门面很小的店,黑色木门,青石台阶,原木招牌上写着四个黑漆漆的大字——渝情未了。

    凌落川这种开着上千万跑车,崇尚享受,尊贵又挑剔的公子哥,居然会来这种小地方吃饭,未曦还真没想到。

    走进去,只见一颗参天的梧桐树下,零散地摆着几张漆木圆桌。这样的深巷小店,做的大多是熟客的生意。此时的客人不多,大家都很随意。

    凌落川一看就是常客,对这里门清,单子都不用看就把菜点了。未曦捏着自己的钱包,心里还是惴惴的,生怕自己埋不起单,又被他笑话。

    凌落川自然知道她的心思,也不管她,只低头吹着茶水,自语道:“我今儿从早上就没吃饭,好不容易有人请客,一会儿可以敞开肚子多吃点。”

    未曦一听,吓得脸都白了。一抬头,又看到树上贴着店主用明黄宣纸写的店规:巧取不豪夺,谋财不害命。

    未曦知道了,今天是被他骗上贼船了。她说什么来着?宁肯相信世上有鬼,也别相信凌落川那张嘴。

    看着后悔不迭、坐立难安的未曦,凌落川悠哉悠哉地喝着冰糖菊花茶,心里却乐开了花,心道:死丫头,你也有今天。

    凌落川点的是麻辣香锅和炭火烤鱼,很普通的吃食,味道却非常出众。未曦有哮喘,不敢吃太多,也赞不绝口。凌落川倒真是饿极了,吃得口齿留香,辣得红光满面,还直呼过瘾。

    主食上来了,居然是未曦极爱的黑芝麻汤圆。这当然不是专门为她点的,因为每次出来吃饭,凌少爷只点自己爱吃的东西。

    未曦将汤团咬开一个口,小心翼翼地吸着从皮里淌出来的黑芝麻,吃得又香又甜。一转脸,看到凌大少爷手里端着瓷碗,急得跟什么似的,可就是不敢下嘴。就知道,他是刚才辣椒吃多了,这会儿又热又又黏又烫的,只怕没法入口。

    未曦摇摇头,不知怎么就母爱泛滥了起来,只把他当小孩子。于是将他手里的碗接过来,用小勺子一个一个腾到另一个空碗里,这样反复了很多次,看热气散得差不多了,才给他。又看到男人嘴边竟然还沾着一片辣椒,忍不住抿嘴笑起来,拿出自己的手绢让他擦嘴。

    凌落川接过来,擦了几下都没擦掉。未曦看不过去,顺手接过帕子,帮他擦了一下。男人先是愣了愣,接着扭头笑起来。未曦不明白他笑什么,忽然想起自己刚才的举动,一时忘情,似乎随意得有些过了头,脸上一下就熟了起来。她没再看他。低头吃自己的。凌落川也变得特别安静,却是边吃边笑,忽然觉得这里的汤圆比往常更加香甜了。

    两人吃了不少东西,结帐的时候,竟然还不到一百元。未曦掏出钱包赶紧埋了单,这才松了口气。

    一顿饭毕,两个人走出巷子,秋季的夜空是如此的高远,银河泻影,玉宇无尘,在那碧云墨天之上,是一轮顶好的月亮。

    “陪我走走,好不好?”凌落川说。

    未曦低头思忖了一下,点点头。

    这里是老城区,石板路,青灰墙,紫藤花架……都是时光留下的旧印记。此刻,白日的暑气早已退去,夜风阵阵,带着树叶的湿气和花草的淡香,正是风清气爽的好时候,令人心旷神怡。

    两个人并肩走着,司机开着车,远远地跟在后面。未曦用眼角的余光,瞧着身边的男人。这一路走来,他一直沉默不语,仿佛满怀心事,跟以前霸道的样子,倒是大相径庭。

    她正暗自忖度着,忽见街道两旁,伫立着两颗花红似火、交相辉映的凤凰树。

    夜风徐徐,吹过耳畔,风过处落红成阵,锦重重的花瓣如同一场红色的飞雪,在横空的月色下,飘飘洒洒,花飞满天。

    两个人都看得有些痴了,忍不住停下来,看着红色的花雨,幕天席地落下来,落得他们满头满身都是。他们沐浴在落英缤纷的红雨中,如同走在一个凄楚的梦里。

    平时只道花开时繁盛,却不知花落时竟是如此悲伤。

    未曦伸出手,接着那绯红的花瓣,忽然想起池陌描述过的日本的樱花,不知盛开时,是否也是这般“风飘万点红,花落却无声”的凄美?

    又想起小雯生前曾经说过,最想去看北京的长城和日本的樱花,此刻看到落红满地,零落成泥,不由得悲从中来。

    站在一旁的凌落川,看她美景在前,眉宇间却有轻愁,忍不住问她:“你怎么了?”

    未曦摇摇头,在纸上写道:“没什么,忽然想起一个朋友,心里有些难过。”

    凌落川以为她想着池陌,心里就有些不是滋味,于是问:“什么样的朋友?男的女的?”

    “好朋友,女的,半年前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

    凌落川有些好奇,“她去哪儿了?”

    未曦看了看他,在纸上写了两个字:“地狱。”

    凌落川看到那两个黑黪黪的字,一下愣住了。未曦没有理他,一个人向前走去。

    前面就是老城的荷塘,此时正值九月初秋,一塘的红莲开得正好,正是“青荷盖绿水,芙蓉披红鲜”的光景。一眼望去,清水泠泠,雾绕垂柳,挤挤挨挨的荷叶下面,一碧清波倒映着满天的星斗。

    未曦有些累了,顺势坐在岸边的石头上,看着月光下的荷塘。

    凌落川坐在她旁边,对刚才的谈话依旧耿耿于怀,追问道:“她死了?”

    未曦点点头,不明白凌少爷怎么对这件事这样感兴趣。

    谁知他听后却笑了,说:“那她不一定是在地狱,说不定是在天上。”

    未曦不解地指了指头顶,“天上?”

    “是,地上一个人,天上一颗星。我在一本书上看到,里面说死去的人都会变成天上的星星。因为有人怀念,所以他们没有死去,永远活在了你的心里。”

    未曦笑了笑,在纸上写道:“你不要拿这样的话来哄我,早就过时了。死了的人要是都跑到天上去,哪里装得下?”≮≯

    凌落川见她又笑了,心里高兴,也不计较旁的,只顺着她的话问:“天上不住死人,那应该住什么?”

    未曦笑着写道:“住神仙喽,所以,你千万不要做坏事,抬头三尺有神明,他们在天上看着我们呢。”

    “他们知道一切吗?”

    “或许。”

    凌落川转过脸,看着月光下一池临风盛放的红莲,低声说:“那他们知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

    第四十一章 大凶之命

    未曦回到家里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她看到桌子上放着一张字条,是池陌留给她的。大致意思是他要出门几天,要她照顾好自己,有事多跟如非商量,还给她们留了钱和应急用的电话号码。

    未曦放下字条,忍不住叹了口气,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每次帮魏成豹过办事后,他都会出付出躲些日子,等风头过了才回来。

    他每次出去,她都担心得要命,可是她没有办法。池陌缺钱,整个红灯区的人都知道。魏成豹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每每有危险的事,就交给他。

    有钱人拿钱买命,没钱的人拿钱卖命。越是高贵的人,手上越不沾血,甚至连血腥味都没有。世界有时就是如此的简单,又是如此的不公。

    未曦给自己倒了一杯牛奶,站在阳台上,隔着几尺残阳遥望。朝阳的余晖透过楼宇间的缝隙,映在对楼的玻璃窗上,像一抹鲜红的血迹,这是她唯一能看到的晨曦。

    都说上帝是公平的,可是住在鸽子楼里的人,却连享受的阳光机会也比别人少。

    有人含着金钥匙出生,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清明河山。有人生下来就一无所有,即便把眼睛睁得再大,也是黑暗一片。

    贫穷并不可悲,可悲的是当你努力做好一切的时候,那些根本不需要努力的人,只要一句话,一个手势,甚至动一下眉毛,就能毁掉你的一切。

    “抬头三尺有神明”,这是她几个小时之前对凌落川说的。未曦抬起头,看着城市上空那线狭窄的天空,这么小的缝隙,人就像夹在岩石里的蚂蚁苟且偷生,难怪上帝看不见。

    她将杯子里的牛奶喝干净,回到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梦里一时落红成阵,残芳满地。一时荷香碧痕,月白如练。最后,满眼都是轻舞飞扬,幕天席地的雪花,红色的雪花,冰冷而凄艳,如同血管里迸射而出的殷红血浆。

    山川,河流,树木,世间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一种颜色,鲜红如血。

    三天后,如非问正在阳台画画的未曦:“你跟凌落川说什么了?”

    未曦停下手里的活计,疑惑地看着她,比划着,“什么意思?”

    “圈子里的人都说,他最近迷上一个美院的女学生,已经对外宣称,从此不再踏足任何风月场。还说什么,任凭弱水三千,他只取一瓢饮。大有六宫粉黛尽弃,从此专宠一人的意思。我说,姑奶奶,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你最好跟我解释一下。”

    “他当时说过,我以为是开玩笑的,谁知道他当真了。”

    如非翻了她一个白眼,“姑奶奶,那你到底答应他什么了,让他这么兴奋加高调?”

    未曦只能又把画笔放在一边,解释着,“我没答应他什么。他在荷塘边对我说,他很喜欢我。可是我已经很明白地告诉他,我们不可能。他又问,那做个普通朋友行不行?我说,认识了,就已经是朋友了。就这些……”

    如非一脸狐疑地看着她,问:“真的只有这些?”

    未曦想了想,回道:“还有,他问我恨不恨他。我说,不恨。他问我,为什么不恨。我说,你跟阮劭南是患难之交,跟我只是萍水相逢。你们是合作伙伴,跟我没有半点关系。于公于私,于情于理,你当然会站在他那边。我不会因为自己遭受不幸,就随便迁怒到别人头上。冤有头,债有主,我就算要恨,那个人也不是你。”她又仔细想了想,比划着,“好像就这些,再没有别的了。”

    如非看得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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