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第3部分阅读
迷途 作者:rouwenwu
没多久,就有下人领我们去戏台右侧的女宾席。贺寿的人一拨一拨的,当然不能都挤在主屋里。我们三人和另一位命妇及其侄女一席,桌上早背有各式水果点心,坐定后便有人奉上茶来。舅妈与那位夫人显然是认识的,一坐下就聊了起来。
男宾席设在戏台左侧,跟女宾楼一样,都是靠戏台那边向外倾斜,两席中间在戏台正前方成“人”字交叉。坐在我们的位置上,可以看到对面男宾席上人影绰绰。恍惚间,听到舅妈向同席的那位夫人问道:“你认不认得那边和佟大人说话的两位爷是谁?像都是黄带子的。”
那位夫人轻声回道:“哦,左边年长的那个是裕亲王世子,右边的应该是万岁爷的十四阿哥。我也只见过一回,这么远看不真切,想这身形年纪应该就是。”
我抬头望去,果然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可不正是尹十四兄吗!原来他们兄弟是皇子啊。我倒不觉得怎么样(早猜这两人不简单了),要是告诉李浩不知道他会如何吃惊呢!正想着,却见到十四也向这边看来,这么多人,又隔那么远,他应该认不出我。认出来又如何,还怕他跑到女宾席来胡闹吗?
宾主坐定后,戏便开演了。第一折是贵妃醉酒,我看那旦角扮相美丽非常,倒也老实坐住了。第二折是锣钹“叮叮乓乓”吵得要命的打戏,我心里本来就烦,便看不下去,于是借口方便溜了出去。
摆脱了恭谨异常的王府下人,一个人偷偷地逛进园子里喘口气,沿途暗记景物标志,免得到时找不到归席的路。前面是一座桥廊,架在小小的池塘上,显得十分优美别致。我慢慢地踱上去,走到正中的位置便站住了,靠着绿色的廊柱看对面的桃林。
“看什么呢?”一个声音忽然在身后响起,惊得我混身一颤。
十四笑着转到我前面,说:“怎么,不认识我了?”
认识你真是不幸!我今天心情不好,怕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还是不要跟他纠缠的好。耐着性子后退两步说:“原来是尹十四爷啊?自然是认得的。”
“那你躲那么远干什么?李浩怎么样?”他说着又走近一些。
我再退一点和他拉开距离,应付地说:“他在家里一切都好,有劳您挂心。”
“真不像你会说的话啊!”他挑了挑眉又说,“几个月不见,你倒是有些女孩儿样了。”
我在心里冷哼,却只淡漠地看着他,没说话。
十四今天穿的是银红如意云纹夹袍,腰间束着明黄的绸带。怪了,怎么觉得那黄刺眼得很。以前就算见到有女孩穿得像个柠檬也没觉有这么让人难受的。
他抓住我手上的美人图纨扇道:“真不适合你。”扇子是出门时红月儿塞到我手里的,好象是因为我空着手的时候有太多不淑女的举动。
我用力抽回,不料却被他进一步抓住我的手腕,他的另一只手扣住我的下巴,下一秒温热的吻就印了上来,蜻蜓点水般刷过我的唇。
“啪”,是纨扇柄被我折断的声音。
第一次,我原谅他年少冲动,但不表示他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这种举动。
我不怒反笑,眯着眼看他。他却不知这笑代表着什么。
就在他疑惑我怎么这种反应,盯着我发呆的时候,我用力推了他一把。桥廊的护栏本来就矮,我又算准了力道和方向,他当即就翻下栏杆,“扑通”一声掉进池塘。
池塘很浅,只是初春的天气,水冷得要命。十四站在齐胸深的水里,脸色惨白难看。我依旧笑着,半身趴在栏杆上,问:“凉快吗?”
“十四弟!”
“十四弟。”
有两人在附近听到动劲赶了过来,似乎是他的兄长。我敛了笑容起身走人,临走扔下断成两截的扇子,说了句,“你说的对,真不适合我。”
刚下桥就碰见十三,我只在和他擦身而过时微微颔首。
那边,台上的表演仍在继续。我若无其事地归座,头微有些痛,但仍神色如常,一直撑到散席。
终于回到家里,丫鬟们帮我卸妆梳洗。我呆呆地看着镜中的人,五官的轮廓已经差不多是我十几岁时的模样,眉宇间却仍留有一点点李涵的影子,她到底是谁?是我?对,当然是我,却不再是高凌。
在原来的世界里,我拥有一切,亲人、学识、金钱、理想还有未来。也曾经以为,这世上没有什么我想要而得不到的。傲慢的,自以为是的活了二十七年,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失去所有。如果要我作为李涵活着,我宁愿不要保有高凌的记忆,单纯的做这个时代的李家小姐应该也是幸福的吧。
“小姐,你的手好烫!”红月儿握着我右手大叫。
我想站起来,却发现身体异常的沉重,头昏昏沉沉的,全靠红月儿和小丫鬟茜云搀扶,我才能站稳。我扯动嘴角笑了一下:“没事儿,睡一会儿就好了。”
她们赶紧扶我躺下,帮我盖上被子。我全身火一样烫,却觉得热气都往外散着,盖上两层锦被还冷得发抖,不停地冒着冷汗。只听见红月儿对茜云急道:“快去请夫人叫郎中来,就说小姐病得厉害,快去!”
第六章病去如抽丝
我应该是病了吧,精神始终徘徊在半梦半醒之间。
好像听到老妈的声音:“高凌,高凌,今年暑假回家来吧。我和你爸好久没见你了。”当时在电话中是怎样回答的?好像正参与一个大的实验项目,等着出数据,于是应付地回答:“知道了,有时间我就回来。”后来,实验倒是完了,可导师去德国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因为我懂那么一点点德语,就带上了我,回国时假期已经结束。最后,还是老妈从上海飞到北京来看我,她在北京住了三天,我甚至没抽出一天的时间陪她出去逛逛。总以为时间多得是,这次见不到,还有下次下下次。现在我想,大概再也没有机会了。
梦中看到的都是破碎的画面。
有时是老爸在办公室一边看报表一边抽烟,见我进去,知道我不喜欢烟味,便掐了烟,又把窗子打开通风,然后笑着拍拍我的头说:“我们家大小姐回来啦!”
有时是在敏晖哥哥堆满资料的卧室,小心翼翼地贴着墙根走,却还是踢到了一个架子,于是山一样的纸张如瀑布般倾泄到我脚下。
忽然画面一闪,变成了王小桃拥挤杂乱的狗窝,水池里浸着数只没洗过的碗,据剩余的残渣来看,她几天来都是靠方便面过活。我皱眉道:“又吃这个?你已经干瘪得像根牙签,还想成木乃伊吗?”王小桃吐吐舌头做个鬼脸,却不敢反驳我。还是陆颖上来揽住我的肩,笑着说:“你呀,说话永远那么刻薄!”我挑了挑眉道:“刻薄?我从来都实事求是,你看看她,前平后平面色发黄一副难民相!”她们两个对视一眼,开始低头闷笑。有什么好笑的,当我说的是谁啊!我盯着王小桃说:“不行,明天我就给你找个阿姨,起码帮你一天做两顿饭,顺便给你收拾收拾屋子。”
……
朦胧中,感觉有只温柔的手轻抚着我的脸颊,艰难地睁开眼,见到却是舅妈郭氏垂泪的脸。
“您怎么哭了?我不要紧的。”这样简单的一句话,我却好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去说,而发出的声音是如此之小,以至于我怀疑除我自己之外,有没有人听到。
舅妈点点头,尽力把抽泣的声音咽下,继而握着我的手说:“涵儿,你会好的……”
我没有力气说话,只能向她回以淡淡的笑,然而,意识又开始逐渐模糊。
我时睡时醒,烧好像是退了,但身体仍然轻飘飘的,也吃不下任何东西。
似乎听到舅舅的声音:“陈大人,如何?”
一个陌生的男声长叹一声:“唉,我再开一方,但也只尽人事。剩下的,就看这孩子的造化了。”
我已经这样严重了呢!应该是吧,我感觉身后仿佛打开了另一条路,但好像不是我回家的方向啊!——那一头什么也没有,虚无空旷。
我明白了,就算李涵死去,我也只会回到那个什么也没有的地方。
要结束这一切吗?不做李涵也不做高凌,熄灭这身体最后的生命之火,那便真正安静了呢。但,我不甘心!如果就这样归于沉寂,那高凌和李涵的一生又算是什么呢?老天的一个玩笑吗?不,不要!我要活下去的,因为活着就意味着‘可能’。
“唧唧啾啾”是鸟儿鸣叫的声音。
“嗯。”我醒过来,见到满室灿烂的阳光。挣扎着想爬起来,但四肢却不听使唤。
趴在床边的红月儿被我惊醒了:“小姐,你、你醒啦!”语气满是欢悦。
我说:“是啊,总是会醒过来的。”我听自己的声音,好像还有点气若游丝的感觉。但红月儿却惊喜异常地看着我,也许是我好久没能说话了吧。
我握住红月儿的手腕,感觉那温润的肌肤下面是一个真实生命的脉动。这个女孩双眼熬得通红,却只是关切地盯着我,而我以前,却只把她当作游戏中的角色而已。她是真实的吧,就如同爹、李浩、舅舅、舅妈、庆均、庆培,当然还有我一样。
“小姐?”她微侧着头询问。
我轻轻地笑开了,说:“我想吃东西。”
现下已经是四月,我终究因这场大病误了选期。对我来说也算是件好事,可也有人不那么想。舅妈郭氏就曾对着我叹气:“若论人才我们家婵雪还不及你……唉,这也是命啊!”大表妹魏婵雪初选被留了牌子,只是她年纪太小,今年刚及十三虚岁,所以须等着下次复选。
我笑着安慰她道:“就当选不上好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若真是选不上还好些,这下倒给吊住了。三年之后,你就逾岁了,不知怎算才好!”郭氏忧心地说。她的意思我明白,像我这种因故没参加阅选的,不能自行婚嫁,而三年之后的下届我就十七了(过了十六就算逾岁),按规定可不再参加。这就意味着,在这三年之间我不能出嫁,而三年之后是否可以不参选也不知道。
郭氏见我神色凝重,还以为我也开始担心自己嫁不出去,于是拍拍我的手背道:“你也别担心,过些日子让你爹呈报户部,指不定就能批了免选。”
我根本就不为这事担心,向她笑笑也不说什么了。
我的身体开始一点一点好起来,但精神仍旧不好,每天大部分时间还是卧床休息。一个多月病下来,我发现自己瘦得厉害,两颊完全削了下去,眼窝深陷,眼睛显得格外的大,脸色则有些苍白泛着黄气。这鬼样子简直比王小桃还要糟糕!这些天我吃得下,睡得香,气色倒是渐渐好起来了。
这天我吃了午饭后,躺在床上看书,没看几页就睡着了。朦朦胧胧间,总觉得有人在看我,睡得很不塌实,辗转了两下居然就醒了。一睁眼却见到了最意想不到的人——尹十三,不,应该叫皇十三子正坐在我床塌前的凳子上。他见我醒了,有些歉然的笑道:“吵着你了?她们说你在看书我才进来的,不想你却睡着了。”
这家伙怎么进来的?好歹这也是我姑娘家的闺房,他怎么说进来就进来了,外面的人都做什么吃的!但我是不好得罪他的,于是笑说:“没事,刚才看着书就眯着了。你怎么来了呀?”
“来看看你。没想到你病得这么重……”他顿了顿又道,“十四弟不敢来,怕再吓着你。”
我失笑道:“并不关他的事,你叫他别担心。”那小子一定以为我生病是他害的。
“难道不是因为那天的事……”
“不,不是。只是巧合而已。”我打断他,否定他的猜测。
十三看着我的眼睛,似乎在确定我所说的话的真实性,我坦然迎视他的目光。最后,他仿佛是相信了,垂下眼叹息道:“你啊!那天也忒卤莽了!”
这点我承认,十四身份尊贵,看样子他应该是没事,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不仅是我,恐怕我身边的人也得跟着倒霉。那天我完全没考虑后果,现在想想的确不太理性,可如果再来一次,我也不敢保证自己可以克制住火气上来时的冲动。于是我也叹气道:“唉,应该不会有下次了。”只要别人不来招惹我,我是不会主动去惹麻烦上身的。
十三又笑着问:“你是今年待选的秀女吧?”
秀女?我宁愿当修女!我闷哼道:“是呀!如果不是这场病,我也许还有机会做你的‘母妃’。”
“咳咳……”十三像是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温文俊秀的脸也涨得通红,难以置信地瞪着我。
这么说好像在占他便宜,于是我连忙说:“开个玩笑,别在意。”
他还是像吞了个苍蝇似的表情,我只得补充道:“你放心好了,这话我不会在别人面前说的。”才算把这个‘事故’给了结了。
十三贵人事忙,没坐多久就走了(也许是被我吓跑了)。
他离开后,我就叫红月儿进来问话。红月儿说,十三来的时候是先见了舅舅,然后才转到我这里。他进来的时候,红月儿正巧去厨房看我的药煎好了没,等她回来,十三已经进了我房里了。
舅舅?搞什么?他怎么不应酬几句帮我挡了架得了。虽然旗人的男女之防没那么严,但也不至于这么随便!难道是看我快嫁不出去,想要推销给十三?算了,想到这些我就头痛,反正是没影的事儿
躺在床上这么长时间,脂肪是少了,个子却见长,穿起以前的衣服显得空空荡荡的。不过既然这个身体朝着高凌的样子发育,多吃一点肯定会补回来的。
暮春的天气,阳光非常的好。我忽然来了兴致,把前些天没看完的《金瓶梅》找出来,坐到院子里的老樟树下面翻看起来。
我以前唯一仔细看过的古典小说就只有《红楼梦》,但现在这个时代,曹雪芹还没出世,《红楼梦》自然是看不到了。《金瓶梅》这部书,大部分描写的是西门庆一家的生活琐事,吃穿玩乐闲话家常,喜欢在细节上着墨这点跟《红楼梦》很像。但按照现代人的阅读习惯,只怕《红楼梦》更容易读,文采也更出众。
《金瓶梅》以‘诲滛’出名,但就我看来那些描写也不怎么激烈。就拿西门庆和李瓶儿偷情的一段来说吧,“灯光影里,鲛绡帐中,一个玉臂忙摇,一个金莲高举。一个莺声呖呖,一个燕语喃喃。好似君瑞遇莺娘,犹若宋玉偷神女。山盟海誓,依稀耳中;蝶恋蜂恣,未能即罢。正是:被翻红浪,灵犀一点透酥胸;帐挽银钩,眉黛两弯垂玉脸。”——全是四字暗喻,古典式床戏就只这样而已。随便翻开一本二十一世纪的通俗小说,里面的情欲描写也绝对比它直白。
正看得起劲呢,茜云禀报说,有人来找我。我问是什么人,她只回答说,是男的,十四五岁年纪。我不用猜也知道是谁,便笑着对茜云说:“让他进来吧。”
茜云答应着下去。我把书撂在石桌上,捧起雨过天青色的茶盏补充点水份。这套茶具是仿宋官窑的样式,我喜欢它的颜色,于是连同另一套白瓷的一起向舅舅讨了来。
刚放下茶盏,就见十四小弟稍显迟疑地跨进院门。
我微笑着向他欠欠身以示问好,他则一直小心翼翼地看着我,走得也是极慢,好半天才蹭到跟前。他一副随时准备逃走的样子让我觉得有些好笑,看我这病焉焉的模样,难道还怕我揍他吗?于是笑问:“十四爷今天是怎么了?我这里就是有豺狼虎豹您也不至于怕成这样!”
他不无担心地看了我一眼,说:“我就怕看你笑。你平时爱理不理的样子还没什么,一笑起来却准没好事!上次就……”他不再说下去,拿眼角的余光偷觑我的反应。
我说:“上次是我对不住你了,没冻着吧?”
“没事儿,就打了两天喷嚏。”十四又怀疑地问:“你真的不生气了?”
我笑答:“哪能一气两个月啊!来,坐吧。”
他似乎放下了一半的心,在我对面的石凳上坐了,然后有些愤然地道:“被推到冰水池子里的明明是我,怎么却是你病成这个样子!”
旁边炉子上煮着的水正好开了,我烫了烫杯子为他斟了一盏茶。
“跟你没干系,我这叫劫数难逃。”不是命中注定霉运当头怎么能被弄这儿来?!
十四急道:“呸,什么‘劫数难逃’!你就不能说点吉利的?”
我向他笑笑,没说什么。他啜了一口茶,轻声嘀咕道:“竟然瘦得跟柴棒似的。”这小子!哪壶不开提哪壶,真想踹他!不过也只是想想,我终究没敢对他这金枝玉叶、龙子凤孙动手动脚。
我看他身边没人跟着,便问:“怎么就你一个?”宫里的人也真放心这些个尊贵无比的皇子们独个儿到处晃?
不料十四却不悦地道:“你怎么老惦着十三哥?他哪有那么多闲功夫,下了早课就被皇阿玛叫去了!”
这哪跟哪啊?我皱眉道:“谁问你哥啦?我问的是你身边怎么没个小厮随从?”
十四的脸色马上好转,笑说:“哪能让他们进院子来!我叫他们都在外面凉快着。”他接着又问起李浩的情况。我对他说,基本上李浩在盛京跟他一般百无聊赖,前两天刚写了信来向我抱怨在府学交不到狐朋狗友。十四问我有没有把他的身份跟李浩说,我回答还没来得及,他就让我千万别告诉李浩。我就说好,答应归答应,做不做还不全看我。
不久,红月儿送了我的下午点心上来。我笑着对十四说:“你不是说我瘦吗?我现在是一天五顿,总是会胖回来的。”
十四看着青花碗里的面食,问道:“这是什么?”
“猫耳朵。白面做的,再配上鸡丁、火腿片、香菇、笋、干贝、豌豆一起煮。”我说着尝了一口,总算对味儿了,便对红月儿说,“这次还差不多。就跟李厨娘说,以后就按这个味道做。”
十四说:“好香啊,我也尝尝。”居然就要拿我的调羹。小孩子不讲卫生,我“啪”地拍开他的手,对红月儿吩咐道:“给十四爷再端一份出来。”红月儿含笑答应着下去了。
十四甩甩被我打的右手,嘟囔着说:“小气。”
我又好气又好笑地说:“什么‘小气’!我还吃着药呢,没的把病气过给你。”
红月儿不一会儿就又端了一碗上来。十四舀了一勺,却不急着吃,问道:“这为什么叫猫耳朵?”
我说:“你吃了就知道了。”
“白的雪白,绿的翠绿,这颜色倒真是好看!”十四说着尝了一口,“还挺有嚼劲的。” 他似乎很满意味道,开始一勺接一勺地往嘴里送。他吃得虽快,吃相却很斯文,不愧是‘第一家庭’教养出来的。“到底为什么叫猫耳朵?你还没说呢。”他一边吃一边问。
我笑答:“还没吃出来吗?这点心的做法,需选用出生十天左右的猫崽,剪取耳尖,去毛洗净,加高汤文火炖两个时辰……”
“噗——”十四一口喷了出来。还好我早有准备,才没被他喷得满脸都是。我忍笑对红月儿说:“快,给十四爷擦擦。”
红月儿早就准备了抹嘴擦手用的巾帕,赶忙给十四擦拭,她见他一副想吐吐不出的可怜模样,便说:“爷别急,这猫耳朵是用白面擀成薄片之后推按成的,只是形似而已,不是真的猫耳!”
我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哈哈,你、你竟然……早说过是白面做的了!”
十四被我气得说不出话来。我又笑说:“猪耳既吃得,猫耳怎么不能吃?广东还有人吃鼠崽呢!”他依旧青着一张脸不理我。唉——,我真的不会哄小孩子,权且低声下气地道个歉试试:“生气了?我给你赔不是还不行吗?男子汉大丈夫就这点气量?”
“你真能倒人胃口!”他白了我一眼说,“我走了。”
“啊,不送。”
十四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他一出去,我就趴倒在石桌上,不行了,笑得快要抽筋。这小子还挺可爱的,跟李浩一样有趣。忽然感觉有人扶着我的肩,大概是红月儿。我于是抬头向她道:“我没事。”可见到的却是十四凑近的脸。他怎么去而复返?
正疑惑着,就听他说:“好好在家养着,过些日子等你壮实点,咱们一起骑马去。”
我愣着忘了回答,十四说完就走了。这回是真的走了吧?什么‘壮实’点,好像养猪似的。没想到他还挺有搞笑天分。哎呦,笑到肚子痛了!
爹很快向户部呈报说明了我的情况,户部的回答却是:搁着再说。真叫我见识了什么是官僚!爹也没办法,总不能为了这点小事往上递折子吧?他只好写信安慰我,三年之后我还不老,不愁没人要,如果到时能不参选更好,他会为我好好的找个婆家(大意如此)。很好很好,我原来27年都没把自己嫁出去,当然也不会为了在17岁的时候滞销而发愁(而且古人都算的是虚岁,才16啊)。
第七章最明白是说“不”
来到这个时代五年之后,我才开始思考,如果要永远留在这里,我将怎样继续我的生活。
以前,我没空旅游,没兴趣谈恋爱,没精力经营人际关系,没机会孝顺爸妈,没时间和朋友相聚,甚至连闲书也很少看,全部的心力都放在研究上。国际热核反应堆计划已进入实施阶段,满心以为总有一天我将有机会参与其中(为了这我还开始学了些法语),可到了现在这地步……人总要面对现实。
二十年苦读基本报废,而古代淑女的那一套——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还有女红针线,我是一样不会(废人一个啊)。还好投身在官宦人家,总算吃穿不愁。至于以后,这年代女人的最大功用是生孩子传宗接代,虽然我没生养过,想来应该也能勉强应付。就这样过一辈子啊!有些无聊,但,能够这样一生顺遂,也是难得的幸福吧。况且,我还是抱着一丝希望的,即使多么渺茫,总还有那么一点点可能的吧!
初夏的北京城,胡同口一排高大的槐树铺满了绿叶,枝桠探过院墙,在院子里也撒下一片斑驳的暗影。五月的风带着微微的暑气,撩得树叶“沙沙”作响。
静谧的午后,“嘚儿铮——铮”,送冰盏儿的扣击铜碗的声音也渐渐远去。桌上还放着刚才盛酸梅汤和琥珀糕的空碗,冷饮早被我和红月儿吃完,这碗盏却还带着点冰气,上面细细地结了一层水雾珠子。因为嫌外面沿街叫卖的东西脏,府里一般不准买外食。适才听到卖冷食的扣碗声,实在忍不住,便让红月儿偷偷地买了两种回来,两人躲在房里悄悄地吃了。
酸梅汤是酸梅和冰糖煮的,调以玫瑰、木犀、冰水,再撒上一些干桂花,清凉香甜。琥珀糕类似果冻,是用西瓜去籽拧汁,用文火炼熬,至粘稠时倾入碗中,冰镇之后便凝结如琥珀。这样的冷饮在盛京见不到,我还是第一次吃,红月儿当然也是首次尝到。
吃完冷饮,红月儿捧着个绣花箍子一针一线地做她的香囊。我支肘靠在桌沿,静静地看着她穿针引线。红月儿比李涵大一岁,已是婷婷玉立的十五岁少女,她明眸皓齿身段婀娜,无疑是美丽的,更让人觉得舒服的是眉眼之间那一抹温柔。她做绣活的时候神情专注,脸上却始终带着微微的笑,是在想着心上人吗?
当她发现我盯着她看的时候,便轻柔地笑着问:“您看什么呢?”
“我在想,如果我是男人,定要讨了你做老婆。”我调笑道。
她立时窘得满脸通红,把手里的针线绣箍掷回线篮,便上来呵我的痒。我一边闪躲一边笑说:“可惜我这辈子恐怕没这个福气。要不让李浩娶了你吧,不做我‘夫人’做‘弟妹’也凑合了!”
红月儿更恼,手下更是不客气地向我的腰间腋下招呼:“看你还说不说了!”
“哎呦,好月月,好‘弟妹’,饶了我吧!”我被她挠得忍不住“格格”地笑,没想到自己竟然怕痒,以前从没人跟我这样嬉闹的。
她一听我还嘴贱,哪里肯停,我却快被她呵得笑岔气了,赶紧抓住她的手。她一挣,脱出左手来,还是不依不饶地向我进攻。我一扭身,从后面一把抱住她,比蛮力她哪是我对手,挣扎了两下便放弃了。
刚才的运动让我们俩身上都蒸出了一层汗,说实话,这样子抱在一起满热的。我在她红扑扑可爱的嫩脸上亲了一口,便打算放开她。
“呦,真热闹啊!”十四小弟一派闲适悠然地跨进门槛。唉,又是不速之客。
我的地方他想来就来,当这里是他家吗?前两次他来找我,都被我命人找借口挡了回去。并不是我讨厌他,只是以我的立场实在不适合跟他们兄弟有过多的交往。虽然我并不熟悉清史,也大概知道这时期储位之争有多激烈,十四他们太靠近权力中心,我不想牵扯进无趣的政治斗争,即使目前看来没有任何危险的迹象。所以别说是我自己,连李浩我也不想让他跟十四他们交朋友的。
原来想,只要躲他几次,而李浩又不在京里,他们自然会逐渐把我们给淡忘了。但现在看来,十四恐怕还没找到更新鲜有趣的玩伴啊!
我轻轻地放开红月儿,不着痕迹地整整衣襟,向他笑道:“新郎倌怎么有空来?”
前两天刚听舅舅说起宫里连办了两场喜事,先是十三阿哥娶了阿哈占之女,接着是十四阿哥娶了员外郎明德的女儿。虽然都只是侧福晋,好歹也是这两位皇子的“初婚”,办得很是热闹。舅舅大概是认为我和他们熟,才把这消息告诉我。我甫一听很吃惊,明明还是两个孩子,竟然就要做别人的丈夫!后来一想也就释然了,满人都早婚,他们的父亲像他们那么大时儿女都好几个了。如果我不是生了一场莫名的病,大概在年内也嫁作人妇了。这种再正常不过的事,我是要学会适应的。
十四听我这么说微有些窘迫,但随即无所谓地说:“不就那么回事儿。”言下之意是,以前怎么着现在还怎么着。
我倒是忘了他将来还有很多做‘新郎倌’的机会,这个时代的男人在没有正妻之前都还可以自诩单身汉。于是说:“虽然晚了点,还是祝你和侧福晋百年好合,举案齐眉。”忘了说早生贵子。
“谢了。”十四好像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指指红月儿问,“刚才你们在闹什么啊?”
我笑了笑说:“没什么,我笑她绣给心上人的香囊太丑,她恼我呢!”
“小姐!”红月儿抗议。
“啊,算我说错了。”我轻搂了搂她说,“别生气了,去给十四爷倒杯茶。”
十四笑道:“不用,我怕她把气撒在这茶水上,我可不敢喝。”
红月儿向十四施了礼还是下去了。
十四又对我说:“今天是专程来找你骑马去的,这就走吧。”
你来找我,我就得奉陪?心里难免有些不爽,但眼前这小子霸道得很,别说是不跟他去,就是动作慢点也怕他就要上来拖人。骑马就骑马吧,反正我也好长时间没出去走了,松松筋骨也好。
骄阳似火,饶是我只穿了件薄薄的夏衫还是热得不行。身下的暴雪倒是亢奋,一连奔了快十里地还意犹未尽,我硬是勒住缰绳让它慢下来。翻身跳下马背,牵着它往树阴的地方走。我们一人一马都是汗流浃背,只是暴雪还想再跑,不满地朝我喷气,我拽了拽它的棕毛,痛得它“咴咴”直叫。想反抗吗?等下辈子你变成|人我变成马再说吧!
十四原是跑在我前面的,见我没跟上去,便也折返回来。“怎么不跑了?”他问。
“热死了。”我把暴雪拴在一棵树的树干上,自己找了个最是荫凉迎风的位置坐下。不一会儿,十四也拴好了马,坐到我旁边来。
他撞撞我的胳膊肘说:“刚才我看见你亲红月儿啦!”
“哦?那又怎么了?”
他笑眯眯地盯了我一会,说:“你也亲我一下好不好?”神经病!我挪了挪离他远一点。他却又凑了过来:“那让我亲你一下也行。”
我冷冷地瞪了他一眼,起身走人。“李涵!”他一把拉住我。我盯着他的眼睛,轻声说了句:“放手。”他极不情愿地收回手去,却仍拦在我前面。他问:“是上回我没告诉你我要纳侧福晋,你生气了?”
他到底在想什么啊?!我彻底被搞瞢了。难道是我做了什么让他误解的事?早知这么麻烦就不该和他出来,还以为他以前都只是玩笑,其实是把我看成和李浩一样的。现在去想这个也没用,还是先把眼前的事解决了吧。我尽量让自己平心静气地说:“十四爷,没去祝贺你新婚之喜的确遗憾。下次你娶嫡福晋的时候还请给我一张喜帖,我自然是要去讨杯喜酒喝的。”我顿了顿又说,“等我成亲的时候,当然也不会忘了遣人送张帖子给您。”话说到这份上,我想已经太足够了。
十四静静地看着我,柔声说:“为什么不是我们俩一起发帖子给别人。”
“不可能!”我断然道。
他的眼睛里怒火炽烈:“为什么不?”
“因为我不乐意。”我已经不想跟他夹缠下去,早厘清早好。
他的脸色铁青,眼睛里满是我不熟悉的暴戾之气。我们互不相让地瞪了对方好一会儿,他突然猛地转身就走。往前走了百来步后,又折了回来,是想起马来了吧。
他却走到我跟前,阴沉着脸说:“我送你回去。”
离上次的不欢而散已经半个月,至那之后我就没见过十四。他应该是放弃了吧?像他们这样的天之骄子自尊心强,碰过一次壁之后不可能再来自取其辱。我想我上次做得很对,与其躲躲闪闪不如直接了当地说清楚,让大家都明了彼此的意思,不需要再花费时间猜来猜去,做一些无谓的努力。
我拒绝十四除了想远离政治漩涡之外,还因为我在心理上很难接受他做我的丈夫。嫁人固然是早晚的事,我也从没想过非情之所钟不嫁,但十四实在太小,看到他我就会想起李浩。嫁给他可不只是陪他吃饭聊天,一想到和那稚气未脱的少年有肌肤之亲床第之欢,我就全身恶寒(老牛吃嫩草算是轻的,简直像摧残民族幼苗)。
十四这件事应该算是了结了,但京里毕竟是个是非之地,以我这种完全没有这时代人自觉又冲动偏激的个性,保不定哪天就得罪了什么王公贵戚、格格褔晋之类,还是老老实实回盛京家里待着吧。所以我就写了一封信给老爹,说我在北京住了一年多了,很想念父亲和弟弟,反正选阅已经结束,请他派人来接我回家。虽然现在还没收到回音,想来老爹也不会拒绝这种合理要求。
这天早起,不想在屋里待着,便让小厮套上车出去逛逛。舅舅对我是完全放任,大概是我大部分时候扮得温顺知礼,也可能是他认为我已经无可救药,可怜老爹还想让他管教我。
赶车的小子问我去哪,我想了想说,就去王府井一带转转好了。
王府井大街始建于元代,明朝时,永乐帝为笼络诸王,在东安门外建起十座王府,所以这街就叫‘十王府街’,后来渊于街上的一口水井不知怎么就改叫‘王府井’。以前逛王府井,冲的都是东方广场、新东安、百货大楼等大型商厦,现在看这条街,除了宽阔的街面就只有围墙。还有那口全国闻名的井,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就是普普通通的井罢了。(还是现代的北京政府有创意,用樱红色大理石铺出井台的图案,在井口覆盖一块圆形铸铜浮雕,十条飞龙盘绕着细数王府井历史的文字。)
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冷清的王府井啊!街面没有任何商铺,附近全是八旗贵族的府邸,真成了名副其实的‘王府大街’了。
马车缓缓而行,前方终于出现了不同于围墙和府邸大门的建筑,看那尖尖的屋顶和高悬的十字架就知道,这是一座教堂。这大概就是‘东堂’的前身吧!二十一世纪看到的东堂是用‘庚子赔款’重建的,听说这座教堂被烧毁过好几次,所以现在的和我原来见过的不一样。
我让小子在教堂门口停车,他嘀嘀咕咕地说什么蛮夷的庙奇里古怪之类,我哪里理他,兴冲冲地跑进里面。教堂的大厅空旷无人,正前方的石台上供着耶稣受难雕像(穿着衣服的耶稣啊,新鲜),旁边燃着几枝白色的蜡烛。我跪在圣像前,双手合什闭上眼睛(典型中国人的祈祷方式)。我以前也来教堂,大部分是在思路闭塞的时候,总觉得这里的气氛利于思考,平时是从不会想起上帝的。
我并没有具体地祈求什么,只略微澄净了一下精神便起身。这时才发现旁边多了个人,他很年轻,约二十四五年纪,栗色的卷曲头发,蓝灰色的眼睛,穿着黑色的修士服,正温和地看着我。我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
“姑娘,你很虔诚,上帝会保佑你。”虽然口音有还点怪,但就老外来说这样的汉语已经很不错。
我笑了笑说:“您误会了,我并不是教徒。”
他愣了一下,奇怪地问:“那你为什么在圣像前祈祷?”
“我一度希望神能拯救我的灵魂。”我叹道。
他便开始宣扬上帝的无尚全能,极力说服我入教。他说:“上帝爱所有世人,只要你有信仰,一定会得到救赎。”
我有信仰,却不是对天主和诸神。“上帝的确是博爱的,遗憾的是教会却并不,他们恨不得铲除所有的异教徒。”我于是笑着回答。
他被我堵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表情是愤怒、挫败和失望的综合。不过,在这个国家传教,他应该早受过无数的挫折,要不脸色也不会恢复得这么快,马上又开始对我灌输教义。我无意挑战他的信仰,只是不断地打断他,跟他闲聊。从谈话中我知道,他中文名叫钟可守(咳嗽?),荷兰人,十六岁就来到中国传教。他对于我居然知道荷兰这个地方感到十分惊讶,我就对他说,这都是若干年前一个罗刹国人告诉我的。
他始终是不能忘记自己的使命,不停地劝我要跟随上帝的指引。临走硬塞给我一个金属十字架挂坠和一本《圣经》(还是德文版的,天知道我的德语有多破,又不附送词典)。他说,希望我能每天翻阅,就算看不懂也接近了上帝的精神。哎,就翻翻插图好了。
我跟钟可守告别,答应还会再来(找他聊天),便登上马车回家了。
回到舅舅家,换了件衣服,稍微休息了一下,就到庆培的住处去。今天是他的生日,我无论如何都是要表示一下的。
一进庆培的屋子,就看见他们两兄弟挤在一起,低着头不知道在看什么。见我进来,庆培先喊了声:“涵姐姐。”
我问:“你们干什么呢?”
庆均便把手里的篮子递到我面前,只见里面躺着一只白毛灰斑的小猫,还没睁眼呢,微微地颤抖着,发出“咪呜咪呜”的叫声。他笑着说:“这是下人在东院墙根发现的,估计是被母猫落下了。我看怪可怜的就捡了回来,看哪个妹妹要养。”
“婵雪已经养着一只八哥,怕养了猫吓着她的宝贝,婵霖惧猫狗,我们只好又抱回来啦。”庆培说着期待地看着我。
难道是想我收养这小东西,不要吧,我最不会养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