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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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 作者:rouwenwu

    好在那一老一少总算结束了话题,洪堡教授勉力年轻人在法律的道路上继续努力,随即微笑道:“我先行一步,你们慢聊。”

    目送着老先生缓步走开,锦书轻轻呼出一口气,四顾无人注意,悄悄活动了一下脚踝。

    ——可以称之为悲剧的,一般都会在历史时期内重演。

    尖细鞋跟滑向重心之外时,锦书眼疾手快的扶住桌子,崴了一下之后总算没跌倒。幸运的是她平稳的站住了;不幸的是,她的一只鞋子在电光石火之间也飞出一米开外,众目睽睽之下躺在光滑的大理石地面上。锦书窘的脸颊飞红,正想勉强跳过去,眼前忽然一花。

    为她捡起一只鞋子的,仍旧是那个刚刚熟悉的背影。

    俯身捡起那只玲珑精致的银色高跟鞋时,沈斯晔还没有多想。他所受的教育是必须礼貌而谦恭的对待女性,正要把鞋子还给她,却忽然起了少有的戏谑之心。

    不知为何,他想看她红着脸的模样,宛如初见之时那种强压惊惶。

    把这种冲动解释为自己对她的内在还未全然看清,于是心安理得。未做太多耽搁,他走回锦书身边,半蹲下去,伸手轻轻捉住她纤细的脚腕。女孩子双颊晕红,一时显得颇为狼狈,但并未对他的举动加以拒绝。

    很聪明。这时若是拉拉扯扯,只会引得更多人注意。

    虽然动机不那么单纯,他的动作仍是轻柔而礼貌的,接触到了肌肤,也并不令人感到冒犯。锦书红着脸穿回鞋子,轻声说:“……谢谢你。”

    “呵,不客气。”沈斯晔笑着长身而起。“又不是第一次了,连我也有了经验。”

    锦书咬咬嘴唇,一时难以辨明心里的复杂感受——到底是该感激他的帮助,还是该拿餐盘狠狠敲他的头?清越的目光停驻在她脸上,那人唇角含着一丝笑意:“不过毕竟是有进步,至少这次你没摔下去。”

    虽然并不令人反感,但一句话就把恶劣的本性显露无疑。锦书这样确信着,叹了口气。

    “三哥!”

    宛如天籁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话音未落,一身橘色裙子的嘉音已飘到了他身边,轻快地嚷:“三哥你在吃什……何姐姐?”

    她睁圆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看锦书又看看沈斯晔,目光滴溜溜的一转,立刻谄媚道:“你们忙,我去拿点吃的。”还没拔脚开溜,就被锦书微笑着叫住了。

    嘉音只好一步步挪回来,笑嘻嘻的打招呼说:“何姐姐,好久不见啊。”

    锦书笑笑:“没多久。我听说你们最近好像在排练希腊话剧?”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沈家兄妹飞快的交换了一个眼神。嘉音赶忙眼神亮亮的点头:“我们在排特洛伊战争,我扮演赫拉。你有兴趣参加么?”

    “我有兴趣没时间,真可惜。”锦书失笑,“怎么不是海伦?”

    嘉音幽怨的看了她一眼:“……他们说我太平。”

    锦书啼笑皆非。沈斯晔看她们熟稔的交谈,露出一个有些困惑的笑容,打断了嘉音的话:“你们认识?”

    嘉音拉长声音,斜斜瞄他一眼:“哦,就许你认识她,我就不能认识了?”一壁心里却在后悔。之前皇储的事把她的心智搅得大乱,自然忘却了这一茬。只可惜,平白丢了一个能取笑哥哥的机会……

    沈斯晔与妹妹互相挖苦的习惯成自然,只是无可奈何的笑笑,而锦书依旧是笑而不语,并无异样之色。嘉音暗暗叹了口气,心道送佛上西天,何况她哥哥还有那个把柄捏在她手里,不用一用安知效果如何?当下心念一转,便笑盈盈的拉着锦书说话。

    因为有真·搞事王嘉音在,三个人很快各自端着盘子坐到不引人注意的角落里。嘉音在喋喋不休的介绍她的履历,用词夸张到锦书骇笑:“只是实验室民工而已,没这么高端啦……”

    沈斯晔却颔首赞叹道:“没想到何小姐是医学院的高材生,真是深藏不露。”

    他的笑容在外人眼里光风霁月,看在锦书眼里总觉得带了一丝你知我知的调侃。锦书心知肚明的笑笑,聪明地不肯接他的话头。但那个人似乎对她很有兴趣:“你的德语也非常好,发音很美。在德国住过?”

    “是奥地利。”锦书终究还没厚颜到接受赞美毫无反应的地步,略略低头笑了笑。“其实我也就是口语还好,过奖了。”

    沈斯晔扬眉一笑:“哦?”

    锦书一滞,随即垂下目光淡淡道:“我父亲以前在奥地利工作,我在维也纳上了初中。高中来美国,德语就没再继续学下去。”

    沈斯晔礼貌的点点头,稍一沉吟后慎重的问:“那不知你和上一任驻美大使是……”

    锦书无声的叹了口气。“……那是家父。”

    难怪。如此,一切疑惑都能得以解释。

    “我国际法入门读物就是令尊执教燕京时主编的教材,这么说我也算他半个弟子。”眼镜片光芒一闪,沈斯晔释然的微笑起来,“失敬失敬,没想到原来是小师妹。”

    锦书莞尔一笑,父亲的学生多了去,是以并不在意。嘉音却险些没被果汁呛到。

    她哥哥虽然随和,可何曾这样努力地跟人套过近乎?果然是其中内情不足为外人道么?

    沈斯晔没再说下去,目光里有点若有所思,然而恬静清澈的光芒并不让她感到冒犯。嘉音把荔枝核握在手里,慧黠的黑眼睛在她哥哥和锦书身上打着转,“在转鬼心眼”的模样昭然若揭。他们长相固然颇有几分相似,气质却大异其趣。

    若说兄长是沉静的湖泊,那么妹妹就是灵动晶莹的涧底清溪。锦书在心底暗暗品评着,不免对这兄妹俩产生一丝好奇。

    远处似乎有人招呼他,沈斯晔回望一眼便皱起眉头。歉意的对锦书微一欠身,他匆匆起身走开。嘉音向她哥哥走去的方向扫了一眼,低低的抱怨道:“怎么又是……”她把后半句咽了下去,喝了好大一口果汁。

    轻轻松了口气,锦书看着沈斯晔消瘦挺拔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心底松弛的同时不知为何有点怅然。收回无谓的心思,又吃了几个荔枝,她对沈嘉音笑笑:“我去拿点饮料。”

    9今夕何夕

    锦书穿过花团锦簇的人群走到饮料机旁,才发现居然只剩黑咖啡了。她从没有喝清咖啡的习惯,怕晚上失眠,不免有些踌躇。

    “怎么又没水了……”

    锦书听见熟悉的清朗声音抱怨。她下意识的回过头,果然看到沈斯晔端着个杯子,眉宇间带着点淡淡的倦怠,穿花渡柳的一路信步而来。

    仿佛魔法时钟的时针与分针轻轻相合,他们目光相触的刹那,背景音乐忽然停止了播放,大厅在一瞬间陷入诡异的安静。时间在那一刻似乎停止了。喧哗不入耳,世界的背景都变成了灰色。两人隔着人群目光相对,不知为何都有点无措。

    这种她从未体验过的、如春天第一朵花拂过脸颊的感受,到底是什么?

    好在这尴尬只持续了几秒。音乐重新响起,沈斯晔轻咳一声,镇定的踱步过来。“我就说他们准备不充分……算了。你喝不喝酒?”

    锦书叹气,举了举空空如也的杯子。“我可以喝一点红酒,但我还要开车回去。后天有课,不比你是请假出来的。”

    “那这样吧,”沈斯晔走到她身边,偏头看了她一眼,眸光明动,笑意宛然。“你来喝酒,我喝咖啡,然后我开你的车送你回去?——不客气。”

    锦书盯着眼前潇洒自若的男人,简直恨不得自带x光机,看看他的脑回路到底是什么构造?一会沉稳一会轻浮,还时不时挑战一番她的下限!沈斯晔接了半杯咖啡,然后毫不迟疑的加了整整三大勺糖。抬头看到锦书的眼神,便有点孩子气的露齿一笑,解释道:“我怕苦。”

    “……不,我只想问你有没有龋齿。”

    “以前没换||乳|牙的时候生过蛀牙,后来被我妈妈狠狠教训了一顿,才注意刷牙了。”沈斯晔冲她笑笑,顺手又拎起牛奶壶向杯子里倒了半杯牛奶。

    锦书无奈的抚额,喃喃的说:“那我还是喝牛奶算了。”

    “那是配咖啡的清牛奶,是凉的,而且腻的很。”沈斯晔伸手拦住她,眼里的光芒是认真或是戏谑,她一时却难以分辨。“真不考虑一下我刚才的建议?虽说只是举手之劳,但你也不必为此拒绝。”

    锦书倒退一步,客气道:“真的,不用了。”这时候一秘刚好经过,大概听明白了两人的对话,忍着笑道:“那个……何小姐今晚可以住以前的大使官邸,我们还没收拾那处住宅,里边还保持着原貌。”

    “阁下。”沈斯晔默然回头,“我觉得您更好的建议应该是给咖啡机加水,而不是建议她今晚上住在华盛顿。”

    一秘摊手道:“是,下官马上就去办,反正加水也不是什么麻烦事儿。”他笑着走开。沈斯晔无奈的揉了揉眉心,只好亡羊补牢:“既然你不需要开车,一起喝杯酒如何?”

    锦书向酒水区看了一眼,注意到了酒瓶身上的1982字样,犹豫了一下,理智终究不敌好奇心:“……好。”

    沈斯晔领着锦书走到酒水区,他愉快的赶走了要过来服务的男侍者,亲自为锦书斟了大半杯,红酒在璀璨的水晶杯里辗转,仿佛一块柔韧的果冻。锦书低头看看,有点迟疑。她并不习惯喝酒,对自己的酒量没有太大信心。

    “等一等。”锦书在百忙之中强调说,“我大概喝不了太多!”

    “没关系,你自便就好。”他微笑着对她举起杯子,看上去心情颇好。“为了我们的重逢。”

    “好吧……干杯。”

    水晶杯喀的一声轻响,酒液在灯下漾起诱人的红波。锦书浅浅抿了一小口,一瞬间的苦涩酸辣让她蹙起眉来,幸好那酒没有辜负它声名在外,咽下去时已经是混着紫罗兰和橡木清香的醇永,直沁肺腑。锦书从丹田里直舒出一口气。“好酒!”

    沈斯晔握着杯子轻轻晃动,嘴角上浮起微笑,抬起明亮的眸子看着她。“其实你若不怕凉可以放块冰,那样香味会更集中。”

    “我其实对酒了解很少,我只会用医用酒精。”锦书又喝了一口,越喝越觉得醇美,一时竟有些贪杯。“说‘好酒’大概是出于某种习惯,像武侠小说里,看到一把剑不也一定要说‘好剑!’么?”

    沈斯晔怔了怔,大笑起来,颊上显出两个浅浅的酒窝。侧首问她:“再来一杯如何?”

    “还是算了,我的酒精耐受度大概不高。”胃部已经全然温暖起来,让她捡回一点理智,试图婉拒,“我很少喝酒,这一杯已经——”

    水晶灯粲然明光下,他固执的对她举着杯子,目光里有几分孩子气的执着。锦书怔了怔,心里似乎有些异样。本来可以拒绝他,不知为何却没有。

    锦书默然地为自己斟满杯子,不料刚放下酒瓶,桌对面忽地一声娇斥:“喂,这不是给工作人员喝的!”

    说话之人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子,骄傲高贵的脸微微扬着,脊背挺得笔直,墨蓝色丝绸晚礼服在璀璨灯下流光溢彩,是个颇为出色的美人。她瞥了一眼身穿套装的锦书,嘴角微扬:“一杯酒就是平民们一个月的工资呢,要不是苏伯父赞助,哪能一杯接一杯?”轻轻挽起缀着柔软流苏的开司米披肩,她露出完美的微笑,笑盈盈的目光在沈斯晔脸上一扫:“就算是找只小猫打发时间,至少也要维持品味吧?”

    沈斯晔的脸色沉了下去。

    “卢小姐,她是我的朋友。”他克制着不悦的神色,淡淡道:“请礼貌一些。”

    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奇迹,卢小姐骤然睁大精心描画的眼睛,愕然的看向锦书。锦书垂着睫毛神色淡然,气场淡定的让她气馁。又羡又妒地,卢小姐掩嘴轻笑:“朋友?只怕是一心攀高枝儿往上倒贴——”

    沈斯晔锵的搁下酒杯,紧盯着卢小姐,一字一句的道:“伯爵小姐,慎记请勿以己度人。”

    他素来为人友善温和,能说出这种程度的话已经是怒极了。卢小姐俏脸上顿时一阵红一阵白,杏眼里漫起水光,勉强笑道:“是晴宜失礼了。”言罢勉强屈了屈膝,狠狠地剜了锦书一眼,用手绢遮着脸跑了开去。

    丝毫没有看那娇柔背影的打算,沈斯晔轻幅度的甩甩头,像是要把负面情绪赶走。“……没想到发生这种事情,真对不起。”

    听出他话里的歉意,锦书淡淡说:“只怕我不去就山,山会来就我。”她一直生活在单纯的环境里,还没见过这样针对自己的人,就是再迟钝也能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如同看待异世界来客对地球文明的指手画脚一般,倒不会多么生气,她只是觉得荒谬。

    沈斯晔听出了她的弦外之音,只好叹了口气,咽下没出口的一句解释。

    何锦书毕竟还是个家教良好的好孩子,觉得自己一直装死毕竟不太好,又吃了点水果,便仰头问沈斯晔:“沈先生有没有去过忻都?”

    那人正剥荔枝,闻言手指一顿,那枚莹润的荔枝就咕碌碌滚到了盘子里。“去是去过的。”扶了一下眼镜,他微微眯起眼,笑道,“不过也是多年前的事了。”

    “气候没变就没关系。”锦书颇为可惜的瞄了一眼那个荔枝,“那里夏天有多热?”

    “就榄城而言,大暑季节至少有100华氏度,雨季时降水能到280毫米。”他沉吟片刻,准确的报出一组数据。“冬天也就算了,那里夏天的状况相当糟糕。如果你准备去那里旅行,那么我非常不推荐选择榄城为目的地。”说到最后,他的语气已经是从未有过的认真。

    “我是去那里实习,夏天比较便于取样。”锦书笑着一叹,却丝毫没有被吓住的意思。“网上的内容都不详细,给我说下你的经验好不好?”

    端秀沉静的面具出现了细微裂痕。沈斯晔皱起眉头。“——实习?”

    锦书觉得他的态度有点奇怪,还是以不变应万变地点点头:“去燕京大学的榄城实验室。我们院和燕大医学院有合作项目,每年交换学生实习。”想起往事,锦书莞尔道:“他们的负责人顾衡飞院士上次来我们学校,还是我做的汉语翻译呢。老先生高血糖高血压什么的一样不缺还想吃蛋糕,害得我们大半夜的去买降压药。”然后她很没有自觉地塞了一块蛋黄酥进嘴,全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当。

    沈斯晔微微闭了下眼,脸上似乎隐约闪过一丝苦笑。

    “我在陆军服役时,曾在忻都空军基地驻留四个月。”

    沉默了一会儿,他忽地开始讲不相干的话题。语气亦极平淡,却听得锦书睁大了眼睛。

    “你参过军?”

    “七、八年前的事了。”沈斯晔一笑,“那时候我刚高中毕业,服完两年兵役才去了英国。”

    不动声色地点头表示自己在聆听,锦书将半个无核枇杷塞进嘴,直觉他决不只是想告诉她过去的经历。关于这一点,她已有过教训。

    “我曾经在祁连山一带的沙漠里迷路两天,也在十一月掉进过青海湖,感冒后差点转肺炎死掉。还有一次,我驾驶的战斗机在空中时发动机突然失灵,害我只能跳伞逃生。”如是平淡流畅地说着,仿佛言语中提及的那个人并非自己。青年墨玉般的眼眸里映着难言的光。

    “但这些,都不如在忻都那次凶险。”沈斯晔将一枚水晶般的樱桃从蛋糕上拔起来,忽然对她笑得如南风拂面、春山花开:“你吃不吃?”

    “……不了,谢谢。”

    “榄城曾经有一次大停电,通信系统全部瘫痪。”把樱桃丢进嘴,心情像是被柔美酸甜的果实所感动,他的语气也变得轻快许多。“问题是那时我们在进行野外生存训练。我们感染了恶性疟疾,但完全无法归队,驻地也找不到我们。”

    “若非停电很快结束,那次我大概难逃一劫。据说险些引发了肝衰竭。”

    并未刻意使用详细的言辞,但看锦书的表情就知道,她深知那种状况的凶险。

    “驻地出动了直升机,把我连夜送到榄城最先进的医院,才把命捡了回来。”

    沈斯晔看向因不忍而微微蹙起眉头的女孩子,心里反倒一松。“那次痊愈之后,我就被调到了国内部队。没多久,就出国了。”

    将杯中红酒一饮而尽,他的笑容懒懒散散:“我认为我的身体素质大概不会比你还差。现在还想去忻都么?其实有人说我跟军队八字不合,不过我可是坚定的无神论者。”

    闲闲把玩手里的水晶杯,他志在必得地等待着。

    “正因为这样,所以我才要去那里。”

    沉默了片刻,眼前的女孩子抬起头,乌眸直视他的眼睛,清晰地给出自己的答案。

    沈斯晔一时怔住。

    就算他疑心自己幻听,然而那双明净眼睛里清澈地光彩,却明确地告诉他“不,你没有。”

    “我知道从非疫区来的人就算服用了预防药物,也不能完全保证安全。”刻意选择了非专业术语好让他听懂,女孩子的表情格外认真。“你应该也吃过药,虽然没什么效果,可是药就那么几种,除了疟疾还有流感霍乱,病毒也会变异,还会有抗药性……如果连研究人员都不去了,以后怎么办?今年忻都大区流感的死亡率——”

    锦书及时把更专业的内容咽了回去。其实她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出口。

    你被传染了有飞机送你去急救,那么,别的普通人呢?并无苛求他的意思。绝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她也是。

    小时候,父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若我们不以维护良法为己任,则恶法终将波及每个人。那时候她太小,还不太理解其中的深意;十几年后的今天,她希望至少能做些什么。不止是为了那些甫一出生便被剥夺生命或父母的婴儿,她承认自己是心软,看不得生离死别,尤其看不得父母子女天人相隔。哪怕数据只降低一点点也好。

    一瞬间,那人一动不动,只是凝眸看着她。

    开始锦书并不觉得异样,坦然自若地吃着樱桃。半天没听到他说话,才抬头看了一眼,玩笑道:“ore questions?”

    似从怔忡里惊醒过来,沈斯晔匆忙地收拾起表情,挑了挑有些僵硬的嘴角。

    锦书觉得自己也许使用了过于严肃的语气,以至于吓到了他。这很正常。“其实没什么,流行病年年都有,但如果不在高发地区就没多大关系,而且你会自带免疫系统,不必担心。”她如此好心的安慰着,没发觉自己的话只起了反效果。

    “我不是害怕这个。”意识到她完全理解错了自己的沉默,沈斯晔的心底第一次升起一番无奈。“虽然我个人确实比较容易倒霉,但也不至于来一场就被传染上。”

    “那么对不起。”锦书于是从善如流地道歉。

    莫名其妙的,似乎陷入了沟通不畅。

    沈斯晔的嘴唇动了几动,终究化作一个苦笑,放弃了解释。照目前的情形来看,他说或不说,其效果都没什么差别。

    “……沈先生。”相对安静了一时,女孩子忽然抬起头恳求地看向她身边唯一方便求助的人,明眸里水光飘忽。“我好像……喝醉了……”

    沈斯晔怔了怔,心里慢慢涌起一股啼笑皆非。之前看她贪杯的架势,还以为她酒量很好。

    些许无奈地摇了摇头,他伸出右臂从她肘后穿过,扶住她的腰。锦书只能勉强维持身体平衡,为了扶稳她,他不得不用了更为亲密的肢体姿势。淡淡的茉莉馨香拂过鼻端,温热的肌肤热度隔着不算厚的布料,准确地从指尖一路传到大脑皮层,提醒着他温香软玉在怀这一事实。

    从众人各异的目光中坦然经过,沈斯晔带着臂弯里醺然的女孩子,走向角落里的沙发。嘉音不知去哪鬼混(吃喝)去了,角落十分安静。他把锦书扶到沙发上坐好,倒了杯冰水给她。锦书轻声道了谢,端着杯子小口小口低头喝着,长长的睫毛垂下,他只看得见她脸上有如桃花晕染的嫣红,醉态安静而可爱。

    眼前的女孩子斯文清秀,气质澄澈柔和,这并不少见。可在他的认知里,这样的女孩大抵是需要细致呵护的折枝花朵,弹琴唱歌换衣服,坐在花丛里吃下午茶,没事和家人闹一番别扭。甚至他小强似的的妹妹,也脱不开这种娇柔大小姐的影子。

    而眼前的姑娘,她的气质更像一株玉兰树。比较贪吃的玉兰树。

    沈斯晔轻轻扶了一下眼镜,几乎没有察觉,自己唇边挂着淡淡的微妙笑意。

    春风似乎拂开了如烟杨柳,在他眼前展开一个隐约的美丽新世界。

    那时候,沈斯晔还过着低调的日子,纵使流言四起,仍然没人认为他真的能接过那顶皇冠,青史留名;

    那时候,何锦书身边的父母亲友、师长同学,所有的人都相信,她一定会成为出色的医生,享誉学界。

    而以后的事情,谁也没能预料到。世事无常,莫过于斯。

    10一夜北风紧

    晚会结束的当晚,沈斯晔跟着嘉音回了威尔斯利镇上的房子,任谁也没惊动。他们回去的很晚,嘉音困得眼睛都睁不开,强撑着草草洗漱。小女孩在梦中喃喃梦呓,很安稳的睡了过去。少女害怕纯粹的黑暗。沈斯晔轻轻关了台灯,只留了一盏地灯的淡黄灯光照亮她床前。

    嘉音睡得很沉,嘴角带着浅浅笑意,似乎在做一个好梦。她的脸陷在柔软的丝绸羽毛枕头里,脸色有点苍白,在昏黄灯下宛如一支单薄的茉莉花枝。只有在梦里,她才不会设防,卸下了或冷淡或天真或伶牙俐齿的各种面具,回归十六岁本来该有的模样。

    无声一叹,沈斯晔走出房间,轻轻掩上门。

    深夜的小镇寂静无声。路灯寂寞的照着无人的街道,深严的高空没有一点儿云雾,天穹下满是星星,星光似乎因为严寒都变成了淡淡的,像是撒在天幕上的冰晶。他站在窗前,想起几小时前的悸动,心情复杂的思索了一会,终究微笑起来。

    希望她在从前的大使官邸做个好梦,第二天不要宿醉头疼。

    第二天早上,嘉音呵欠连天的走下楼梯,她揉着眼睛抱怨:“好困……”

    “起来了?起来了就吃饭,我烤了面包片。自己倒牛奶。”沈斯晔端了盘切好的葡萄柚从开放式厨房出来,纵使系着围裙,仍不减斯文温雅:“记得饭后半小时吃药。药片我放到你包里了。”

    “三哥,你真是新好男人的典范……”嘉音咬着面包,含糊的感慨说,“真贤惠……谁娶了你得多好福气啊,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沈斯晔额角跳了跳,装作没有听到这句话。“今天有课?”

    “嗯。今天上历史学导论,读恩斯特的《历史、历史学和史学史》,下午有我选修的音乐课。”嘉音把柔嫩的柚子肉倒进手边的小碗,撒进一点砂糖,然后推给沈斯晔,“给你,我不爱吃柚子。”

    沈斯晔扬眉微笑,接过来不客气地一口吃了。嘉音咽下最后一点牛奶,忙忙的起身穿外套。“午饭你自己想办法啊,我中午在学校吃。”

    沈斯晔淡定的抹着黄油,点头表示知道了。只听大门砰的一响,嘉音已经不告而别。

    沈斯晔此来就是为了躲避记者,当然不会主动出门招惹。他悠闲自在地看了一天书,又开电脑收看国内新闻,听着外边大风刮的呼呼作响,越来越觉得这所房子的舒适。

    嘉音直到傍晚才回来。沈斯晔正在起居室看书,听见门响,抬起头来微笑:“这么晚?”

    “音乐教师突发奇想,让我们组队练习维瓦尔第的四季。”嘉音踢掉靴子,没好气的说,“练了一下午,春都没练完……而且有个拉琴的女生老是跟我作对,害得我重复了好多遍才通过。耽误别人时间什么的最讨厌了!”

    沈斯晔不在意的笑笑,这种事情他见的多了,早就能一笑而过。“快去洗手,吃饭了。”

    嘉音果然把不快丢到脑后,欢呼一声冲进厨房,肉酱意面和蜜汁烤翅已经摆在了餐桌上。等她洗完手回来,桌上又多了一道虾仁芦笋浓汤。尽管菜色简单,嘉音看着这一桌美食,眼泪都快下来了:“我中午……就吃了一个三明治……”

    沈斯晔擦干手在嘉音对面坐下,不忘嘱咐她:“先喝汤。”

    嘉音只好丢下鸡翅,拿起勺子。她从小就有胃寒之症,沈斯晔也已习惯了十几年如一日的照顾她、时时警告她不许偷吃不易消化之物。房间里温度很高,空调调到二十度。沈斯晔半卷起衬衣的袖子,额上有一点细汗。嘉音啃了一个鸡翅就嚷着热,上楼脱了毛衣才回来,桃花般粉扑扑的面颊甚是可爱。

    “哥哥……你会一直在这里?”

    嘉音吃到半饱,看看端坐对面的哥哥,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沈斯晔正叼着鸡翅,百忙之中差点掉到身上,手忙脚乱的点头说:“等这阵风头过去吧。我回去不是添乱么。”

    嘉音很开心,因为这意味着她以后每天都能吃上合胃口的饭,而且也不至于自己孤零零一个人食欲全无。她心情舒畅,胃口比平日里大了三分之一有余,吃完了直嚷着胃胀,趴在沙发上哼哼唧唧。沈斯晔无奈,只好又给她找助消化的药片。嘉音要手机,沈斯晔便上楼去给她拿来。音箱里放着轻缓的音乐。嘉音安静的躺在沙发上,看着兄长为她忙这忙那。

    没有疯狂的娱记和好奇的人群,没有进退有度尊卑有序的繁琐礼仪,只有家人在一起。在离燕京几万公里之遥的太平洋对岸,在这样朴实无华的房间里,却最有“家”的温暖。

    不是不感到讽刺和荒谬,但她不愿去想,也不想去想。眼前岁月静好,足够了。

    沈斯晔终于里外忙完,长出一口气坐下,端着咖啡慢慢啜饮。嘉音收起方才有点飘忽的心思,仰起脸问他:“你最近见没见过大哥?”

    “我去哪见他?他在国内。”沈斯晔笑笑,夹了两块方糖丢进杯子。“大概还在斗智斗勇吧,怎么了?”

    嘉音摇摇头。她望着刻着卷草的天花板出了一回神,又转过脸若有所思的盯着沈斯晔看。她哥哥被她看得诧异不已,半天嘉音才慢慢的说:“……我在想,如果真是最坏的结果,你怎么办。”

    沈斯晔耸耸肩,换了个舒服的坐姿,没形象的架起二郎腿。“你所谓的最坏是?”

    嘉音没好气的移开目光:“你明白。”

    沈斯晔一哂。“兄长不是轻易妥协的人。他的弱点无非就是结婚需要国会批准,先不说民意如何,国会又肯不肯同意,父亲怎么可能答应他们?这么两方角力下来,最好的结果也就是大哥弃位,不然闹得两败俱伤,又有什么意思。”

    虽然心底隐有忧虑,但他仍刻意将语气变得轻松。嘉音一阵默然。沈斯晔静静地搅着咖啡,也没有再说下去。

    他身为第二顺位继承人,与皇储又非一母所出,兼之父母关系近乎破裂,面对的尴尬远比嘉音要多得多。之所以在高中毕业后去服役,之所以出国而非按照皇室惯例就读燕京大学,之所以没有女友,除了自己的选择,亦有收敛锋芒、不与长兄抢风头的因素在内。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的内心远没有外在表现的那样甘于平淡。

    “进则居庙堂之高,退则处江湖之远,其实对你而言,哪种结果都不错。”

    她哥哥只是云淡风轻的付之一笑,把咖啡一饮而尽,并不多加评论。

    “我忽然很好奇,大哥哥的女朋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沈斯晔摇摇头:“我也没见过,不过能让兄长不顾江山,想必有过人之处。”

    嘉音小声嘟哝说:“……而且更漂亮。”

    沈斯晔苦笑着揉了揉眉心。“这话让苏慕容听到,小心他跟你翻脸。”

    事实上,这也是媒体攻击皇储的卖点之一,谁让祁家小姐姿容美艳,苏娴只称得上眉清目秀?虽然他相信长兄并非好色之徒,可这毕竟是不争的客观事实。

    东宫的前未婚妻、悔婚事件的受害人苏娴,就是出身江北高门苏家的大小姐。苏氏一门人才辈出,苏娴姐弟的父亲生前是皇家航天局副局长,官至少将,母亲则是航天研究院最年轻的女研究员,本是神仙眷侣,却同时罹难于十五年前一次失败的火箭发射。苏娴被选为太子妃,本来也有抚恤烈士遗孤的意思,皇储不论人品还是前途都是上上之选,结果却出了这么档子事,闹得三方都尴尬不已。

    苏慕容对他姐姐的感情,与沈斯晔对嘉音的爱护类似,容不得别人对她们一点不好。对柔弱姐妹的回护说是天性,毋如说是因为没有父母的照看。如今苏家正在忻都援建一家现代化的医院,苏慕容边当医生边当监工,叫嚣说要挖一条地道把祁家祖宅炸了,“让他们也知道什么是挖墙脚!”沈斯晔与苏慕容同窗十年,深知他的脾气,如今真是连笑都笑不出来。

    晚饭后嘉音回书房学习,沈斯晔监督着她吃了药,方回到自己房间。他给自家导师同学们发了几封电子邮件,就换到了晚间国内新闻。头条大字标题,“忻禞强挂榱凼展号┎酚刖逋唬延?人受伤”。

    沈斯晔毫不意外的迅速浏览完这条新闻,叹了口气正准备点右上角红叉,蓦地想起何锦书,手就停住了。他慎重的重新看了一遍,心里不由升起担忧。刻意搜索之下,关于忻都的新闻哗啦啦都跳了出来。

    “承天医院二期工程动工,总督出席剪彩”,苏慕容如今正在那里。

    “西北部山区马蚤乱,反政府武装进攻瓦拉穆赫州市政厅”。反政府武装(本地人称游击队)的领导人里,就有祁家的一个年轻人,认真论起来是他大哥的大舅子,还是毕业于燕京大学的物理学博士。祁家近年低调不少,多半是这个原因所致。

    “传家中可能出太子妃,祁律对此保持沉默”,这位是嫂子的叔父,前任忻都商会会长。

    “世卫组织表示,今年雨季忻都地区流行病发病率有所提高”。

    何锦书大概就是为此而去。好在据他所知,年内帝国本土政府对忻都不会有大动作,那么到时候要提醒她注意安全……每一条新闻,与他竟然都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沈斯晔揉揉额头,不想感慨世界真奇妙,只觉得自己又开始隐隐头痛。他起身去找阿司匹林,出门倒热水时嘉音的门缝里还透出灯光。他端着杯子走过窗前不经意一瞥,顿时一怔。

    下雪了。

    玻璃上因寒冷而凝结起冰霜,在路灯下若隐若现的闪烁着。宁静严寒的小镇上,雪片悄无声息的覆满了小镇的道路,白色帷幕仍然不间断的重重飘落。沈斯晔在窗前驻足,看着雪回旋飘舞,心里慢慢泛起难言的欣喜愉悦。

    犹豫瞬间,他飞快的回房间穿上大衣围巾,冲下楼去。

    嘉音揉了揉耳朵,觉得自己一定是幻听了。读了三小时西方物质文明史,她连耳朵都似乎在嗡嗡作响,可窗子上却再次被打得砰一声响,绝非错觉。嘉音迟疑着,楼下已经小声的喊起来:“嘉嘉!嘉嘉!看楼下!”

    她顿时反应过来,刷的扯开窗帘。就在嘉音向下看的瞬间,一个拳头大的雪球又砸到了玻璃上,留下一大团模糊印迹。沈斯晔带着帽子围巾手套,正站在一人高的雪人旁边冲她招手。那个雪人很简陋,左手挎着个小桶,右手举着一把花铲,鼻子和眼睛都是胡萝卜。嘉音扑哧笑了起来,伸手推窗。

    “——别开!”

    晚了。寒风裹着雪片直扑进来,瞬间把嘉音吹了个透心凉。她打了个喷嚏,吓得赶紧关好窗子。沈斯晔手舞足蹈的比划,嘉音看了半天才明白他要求合影留念,连忙抓起数码相机,镜头紧紧贴着玻璃,按下快门。

    嘉音冲他比了个ok,沈斯晔很得意,结果乐极生悲,一跤滑倒在雪地里。

    乐极生悲的第二个结果是,第二天嘉音发起了低烧。沈斯晔也感冒了,不过他身体底子好,吃了片药就没事,但嘉音是新病旧病交相辉映,不得不请了病假。她还挺高兴的,额上盖着毛巾窝在窗前吟诵“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被她哥哥赏了一个大爆栗。

    沈斯晔的躲避战略进行得很成功。生活好像被静置在了一面玻璃镜子里,他隔着一层玻璃向外看,自己却生活的与世隔绝。嘉音这处住宅仿佛世外桃源一般,让他待得乐不思蜀。

    他很喜欢嘉音抢拍的那张照片。背景是街对面哥特式的小教堂,月光斜斜映在两个雪人身上,琉璃世界白雪清澄。嘉音对这张照片很得意,拿作图软件改了又改,沈斯晔一看差点气得七窍生烟:嘉音把他的头换到了雪人身上。

    ……

    雪后空气清新,屋檐上还盖着厚厚的白雪,可惜街道上都被清扫干净了。沈斯晔堆的雪人还立在原处,嘉音用彩花纸为它剪了一套花环戴着,引得不少小朋友跑来嬉笑拍照。沈斯晔堆完雪人就不再关心它,任由小朋友们拿来各色旗帜插在雪上,见状只是付之一笑。嘉音站在书房里俯瞰雪景,看了半天回头问:“我能不能把你那张照片放在我的facebook里?”

    沈斯晔正在书橱前信手翻阅辞书,随口答应:“记得打马赛克。”

    嘉音坐到电脑前一阵鼓捣,过了几分钟忽然惊呼一声。她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脑,兴奋道:“快来看快来看!”

    沈斯晔就俯身到电脑前,一看之下也荡漾了——嘉音只是随手搜搜,居然真的找到了何锦书的空间。只不过那空间配的照片十分另类,大概是在无菌实验室拍的。何锦书的防护服外还有一层塑料围裙,带着防护镜和面部保护罩,寒光闪闪,威风凛凛,阴气森森。

    “这个……其实就算里面装上别人也看不出来吧?”嘉音小声说。

    沈斯晔嘴角抽搐了一下。

    这个恶趣味的空间的访问量不算高,经常是一个月才有一篇流水账。嘉音善解人意的一一点进友情链接,镇定的发送了申请加为好友的短信,转头就看见了自家哥哥莫测的表情。嘉音察言观色,小心的问:“要不我帮你也申请一个?”

    沈斯晔怏怏的说:“算了。”

    不过还是有了意外发现,何锦书的sn和邮箱都公布在这里。嘉音借故下楼喝水,回来时沈斯晔已经淡定的坐在了她的粉色苹果电脑前,头也不回的说:“刚才她接受了你的好友请求。”

    “她在线?”

    “已经下去了。她说她只是偶尔上线看一眼,恰好遇上。”

    “……你怎么知道的?”

    “sn,”沈斯晔冷静的叙述。“用的你的号,我装作是你。”

    嘉音不由得万分好奇她哥哥到底是用什么样的语气说的话;不过沈斯晔已经删掉了聊天记录,大概事实确如她想象的那样。为防他恼羞成怒,嘉音也没敢追究下去。

    有了这个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发现,沈斯晔一下午心情都很好。一会说要给这所住宅题名“苇园”,取威尔斯利镇之谐音——然后他真的动手研墨,挥笔写了颜体的牌匾;一会说嘉音的英文名其实该取scarlet(斯嘉丽),那么她其实应该叫“沈思嘉”;一会又说要自己煮火锅吃,两人正说得开心,几乎打算列个购物单子驱车去中国城,起居室大门却响了。

    兄妹两个同时望向门口。罗杰正站在半开的门外,神情凝重:

    “殿下,国内急电!”

    嘉音的脸瞬间失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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