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10部分阅读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 作者:rouwenwu
予的尊荣,仍能得到所有人的尊重。
锦书开始还以为嘉音练琴只是出于兴趣,还饶有兴致地陪练;后来才骇然发现,小女孩那种拼命练习的欲望已经强到了半夜睡不着爬起来背谱的程度。不几日,嘉音丰润的娃娃脸就瘦了一圈。
“我觉得你已经完全能考上乐团了,我也参加过,他们要求没那么高。”锦书看着嘉音红肿的指尖,只能徒劳的劝说,“别把自己累坏了……”
嘉音拿热毛巾敷着有些僵的双手,弯眼一笑:“不这样练,我怎么竞争首席的位置?”
说服不了她,锦书只好继续陪着她练习。嘉音基础很好,进度也很快,春假之前就把所有练习曲目练的熟极而流。连带着锦书的琴技也上了一个新台阶,有一度她以为自己如今只能弹神秘园级别的曲子,练了一个月才把学琴十年的底子捡起来。
沈斯晔知道之后,很抱歉。“……真是麻烦你了。”
锦书一笑。她已经习惯了每天在sn上遇到他,而聊天过程一般都非常愉快。沈斯晔耐心的跟她聊,锦书才发现他对音乐的了解不比自己少。她想起嘉音那一长串特长,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就问了一句。
沈斯晔发送了一个苦笑的表情:“我只会大提琴。”
锦书真心的惊讶起来。
“小时候被强迫着学的。”他回复道,“本来应该学钢琴,但我那时候觉得只有女生才弹钢琴;我要是也学,就是娘娘腔,所以宁死不从的学大提琴去了。”
锦书大笑!
“所以你就学大提琴了?”锦书笑的打字的手都在抖,“这个的确不怎么……嗯,娘娘腔。”
沈斯晔回了她一个眨着眼的安闲微笑。
玉兰开花的时候,嘉音打电话过来,邀请锦书去观看乐团本学期的首次会演。
“我有帮你留票哦。”嘉音在电话那边开心道,“这个周末下午六点半,在汉尼森音乐厅。”
“我一定去。”锦书由衷的为她高兴,“到时候让杰瑞去给你献花?”
嘉音在那边大笑,“好啊!”
23音乐会之夜
周末晚上的威尔斯利花枝招展。校园里尽是娉娉婷婷的女生,环肥燕瘦不一而足。杰瑞一路走一路四处张望,大饱了一番眼福。
锦书为了嘉音的首次音乐会,特地盘了头发,又穿了正式的小礼服和高跟鞋,并勒令杰瑞脱了t恤波鞋换上正装。红发的高大少年穿上西装打了领带,只要不说话,居然也有了菁英人士的气质。他抱着一大束花,得意洋洋的对每个路过的女孩子点头微笑,直到锦书受不了了,把他拖走为止。
他们到达的时间刚过六点,位置果然很不错,是第六排中间。杰瑞捧着花坐下,装深沉。锦书则兴致盎然的打量这间建于十九世纪的音乐厅。
六点二十分,乐队成员开始上场。乐队的全体成员都是女生,一色的黑色中袖长裙,她们的袖口都绣着一个校徽。观众们报以热烈掌声。锦书一面拍手一面翘首以待,等乐队各就各位后,身为首席小提琴的嘉音果然从侧门姗姗走上台来。
杰瑞轻微的吸了口气,不可思议的说:“哇哦……”
嘉音一袭及踝红裙,平常都梳成马尾辫的长发今天散在肩头,发梢微鬈,塔夫绸的裙子随着脚步如海水般摇曳,雪肤花貌,人如明玉,原本的少女稚嫩尽化作了洒脱不羁,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只淡淡扫了一眼,台下被看到的的人都不自觉屏住了呼吸。
观众们被炫惑片刻之后,掌声里稍带疑惑,并没有刚才的热烈。皆因前任首席去年夏天才毕业,此后首席之位空悬,如今却由一个一年级女生担任,让她们不免有些怀疑。
锦书和杰瑞当然不管这些。杰瑞用尽了力气鼓掌,鼓完掌才小声嘀咕说:“我知道穿不同的衣服是首席的特权,幸好乐团里都是女生,要不然待会她们是看安妮还是看指挥啊……”
锦书不满的捅了他一下:“嘘!”
嘉音似乎并不在意稍稍迟疑的掌声。她对台下观众浅浅一躬,随即举起琴带着乐队调音。
此时台下灯光已经调暗,显得舞台上格外明亮,嘉音的红裙子在灯光下直似能烈烈燃烧起来。锦书举起相机,为嘉音拍了几张照片。似乎是有所感应,嘉音回过头,清澄目光落到锦书和杰瑞的位置,对着他们轻轻一笑,俏皮的眨了眨右眼。杰瑞大激动,举起花束使劲摇晃试图再次引起嘉音注意,但这时她已经回过头去迎接指挥上场了。
台下一片哗然,因为指挥居然是个男人。
在这样崇尚女性独立自由的学校,是绝对不能容忍男人凌驾于女性之上的,因此大部分是女生的观众里起了轻微的马蚤动,但还是依礼节给予几下稀落的掌声。指挥与首席点头示意,随即转过身面对观众欠身一礼,大家才看清他是个高大帅气的白人男生,非议声也就稍稍低了些。自尊心莫名奇妙的受了打击,杰瑞不满道:“什么嘛……吃饭和看男人是人类的天性,玛丽说的果然没错。是吧劳拉?”
锦书一哂。“对你来说大概不是。”
事实是新任的指挥和首席显然都不负众望。红裙子的首席小提琴指法娴熟流畅,黑发随着身体的摇晃滑落到耳边,她只是随意一甩,潇洒而率性。而指挥则既优雅又有激|情,把内敛的才华用极有张力的形式表现出来,锦书能看出他受卡拉扬影响的痕迹。
本次公演上半场是第七交响曲,下半场是皇帝协奏曲,都是锦书很喜欢的曲目。指挥和乐团配合的非常好,既有激|情也不乏技巧,把音乐处理的极其丰满华丽。最后那段反复重复的旋律热烈明快,听众仿佛都能随着音乐盘旋飞升起来。
最后一个音符戛然而止时,台下静默一瞬,才爆发了暴风雨似的掌声。
锦书看见,嘉音不太明显的松了口气,随即笑靥如花。
中场休息是二十分钟。观众们纷纷起身去盥洗室。锦书看看时间,决定到后台去看望一下嘉音。杰瑞当然也要跟着去,于是把花束委托邻座女生看管,两人一径溜进了后台。
锦书童年时也在这种新古典主义的音乐厅演奏过,很熟悉这种建筑的内部结构,领着杰瑞很快就找到了休息室。因为他们俩都衣冠楚楚,并没有受到阻拦。嘉音看见他们,很兴奋的扑过来又说又笑,她的脸颊都激动的一片绯红。
下半场的钢琴演奏者是个非裔女生。她表情淡漠沉着,指下旋律却雍容大气到极致,而且并不用看谱。锦书边听边惭愧,觉得嘉音对自己实在过于溢美了。
第五钢琴协奏曲又名皇帝钢琴协奏曲,本就是贝多芬作品里最著名的一首,旋律丰满悠扬,难度也十分之高。有几段极快的和弦,锦书当年也是练了好久才练熟,因此深知来之不易,对那个非裔女生于是格外佩服。果然一曲终了之时,获得的掌声比上半场只多不少。指挥率领全体乐队成员微笑着鞠躬,又与钢协和首席特地握手致意。台下欢呼热烈,兰迪不得不反复谢幕。锦书捅捅正在拍手的杰瑞:“快去送花!”
杰瑞立刻抱着花跳上了舞台,把一大束百合风信子送到嘉音手上,又装模作样的送上一个吻手礼。嘉音没见过杰瑞这么正经的样子,忍俊不禁,台下只当他们是情侣,欢呼起哄更热烈了。等到指挥过去亲吻自己担任横笛手的女朋友时,霎时掀起了一个小高/潮。
走在散场的人群里,嘉音裹着大衣,依旧兴奋不已。这是她第一次完全凭借自己的能力,获得如此多的瞩目和欢呼。波士顿三月尚有春寒,但她仍然快乐的双颊滚烫。锦书和杰瑞都为她高兴,杰瑞甚至提议去喝一杯,被锦书严词拒绝,理由是嘉音还是未成年人,饮酒违法。嘉音郁闷不已:“其实再过一年我就成年了……”
杰瑞很不给面子的大笑,说身为未成年人的嘉音都没有完全的责任能力,只适合去麦当劳喝奶昔,酒吧是给他这样的“大人”开的,引得嘉音怒而追打。杰瑞跳来跳去的躲闪,嘉音拿琴砸他的头,砸了一下才觉得心疼,连忙打开琴盒在路灯下检查,所幸并没事。杰瑞摸着头委屈道:“按照牛顿第三定律,我的头和你的琴受力相等,你都不关心我……”
嘉音翻了个白眼,把琴背回背上:“你的头只有二十年历史,我的琴可有二百多年呢!”她深深吸了口气,正打算邀请锦书今晚住在自家别墅,就看到穿一身裘皮大衣的俞颖笑容可掬的款款走了过来。
嘉音的表情立马一僵,不动声色的向前迎了一步,把锦书挡在身后。
“公主!”俞颖走近,行了个浅浅的屈膝礼,笑意盈盈。“刚才的演出我看了,非常精彩!……”
嘉音淡淡的一笑:“谢谢。”
“她是谁?”在刚才俞颖行礼的时候,锦书就拖着杰瑞避到了一边。杰瑞瞧着嘉音脸上淡淡的不耐和应酬的微笑,有些摸不着头脑。他虽然在学习中文,可目前只学到“你吃了吗”的寒暄程度。
锦书耸耸肩,悄声说:“大概是……有求于安妮的人吧。”
嘉音和俞颖交谈使用的是汉语,尽管是颇为标准的帝都口音,杰瑞还是不明所以。果然俞颖向嘉音表示祝贺之后,就问嘉音是怎么加入乐团的,并表示自己也会弹钢琴,可以友情参加演出。
可你不是在史密斯上学么?嘉音皱皱眉,刚想开口打消她这个念头,转念一想便改了主意,微笑着说:“我是参加的乐团公开招募,每学期会举办一次,虽然我们主要对本校学生招募,但也接受校外成员。如果你的琴弹得够好,她们会同意你加入的。”
俞颖急急的问:“谁负责新成员的录取呢?”
嘉音挑挑眉,把琴拿在手里倒提着:“乐团团长、常任指挥和我。三个人投票多数决。”
俞颖当下大喜,拜托她在投票的时候请一定多加关照。嘉音只虚应着。俞颖又与她寒暄几句,看到安静的等在一边的锦书跟杰瑞,不由皱起眉头:“他们是你的助理和保镖么?怎么我们说话也不避开。”
嘉音顿时怒了。她刚想出口反驳,看见锦书轻轻的摇头示意,才咽了一口气,但语气还是很冷:“俞小姐,他们是我最好的朋友。”
俞颖不以为然的挑挑纤细的眉。
“这两位都是哈佛大学的学生。”她看着俞颖脸色一变,“劳拉是在读的研究生。”
俞颖有一点尴尬,却以为他们不懂汉语,因此并没有道歉的意思,只跟他们打了个招呼。锦书站在阴影里,又很巧妙的在自己的英语里带上了一点德语口音,因此俞颖并没注意这是自己的同胞。她再次对嘉音表达了祝贺,表示了自己加入乐团的愿望,以及对沈斯晔的委婉问候之后,终于姗姗离去了。
嘉音很尴尬。她看见从灯下走出的似笑非笑的锦书,连忙道歉。“没关系,”锦书轻笑,“这与你没关系。”
嘉音这才放了心,嘀咕道:“我就是不喜欢她那种纡尊降贵,真是的……”
而且她为什么愿意跑到另一个城市来,只为了参加一个学生音乐社团?想到这里,嘉音微微垂下睫毛,掩住了眸中的一丝冷。
锦书耸耸肩,微笑着没有说什么。能与嘉音相识的,想必也是出身国内的大贵族家庭,对他们这些“平民”说话,纡尊降贵倒也不奇怪。还好嘉音并不与她一样。尽管接受了最好的教育,她的生活环境与成长经历却完全与所谓的“贵族世界”绝缘。沈斯晔兄妹都没有令她反感的高傲睥睨,她猜想这是她能毫无障碍接受他们成为朋友的原因。
“其实我忘了告诉她,”嘉音忽地狡黠一笑,“当着全乐团演奏之后的投票,我作为介绍人是要回避的哦。”
锦书哑然失笑。她刚才与俞小姐握手的时候,就感觉到了那双手的轻软柔若无骨,指尖细腻柔滑,绝不是常练琴的手。她练琴二十年,手指虽然还纤细挺拔没有走形,可也决不是西方骑士故事里总是赞美的那种“五岁孩童似的小手”了。
“安妮,”锦书感叹说,“你也变得很狡猾了。”
嘉音j笑。“谢谢,近墨者黑。”
锦书笑得弯了腰。她们刚才的对话用的仍然是汉语,杰瑞茫然不知所以,完全不知道刚才一来一去的机锋,看见锦书乐不可支,好奇道:“劳拉你笑什么?”
锦书笑着摇头。
锦书与嘉音告别,杰瑞开车载着她走了。嘉音目送他们离去,才想起来应该挽留他们留宿的,不由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头。
司机在停车场那边等她。嘉音并不想在学校里显山露水,连注册学籍都用的是英文名字,知道她身份的人除了校长等几个人寥寥无几,保镖等人向来也只是远远跟着。刚才俞颖那个与环境格格不入的屈膝礼,却引得不少路人侧目,让嘉音不由得有些郁闷。好在今天的演出大获成功,嘉音拂走那些不快的情绪,仍然觉得心情极好。
这时候燕京大概是上午九点半,只可惜伦敦正是半夜,不好给哥哥打电话报喜的。嘉音背着琴盒,在玉兰花林下翩然而行,只觉得自己插一双翅膀就能飘起来。
这种好心情,甚至在听到背后一声娇吼:“沈嘉音!”的时候,都没有减少。
嘉音笑眯眯的回过头,后面一个跟自己个头差不多的女孩子正朝着她跑过来。她一站定,就含着眼泪指责说:“你不就是想羞辱我才这样做的?我和我妈妈哪里对不起你了,让你这样对我?要不是你跟我抢,我怎么会选不上?”
嘉音靠着路灯,但笑不语。姚宝如被她这种态度激怒了,跺脚道:“你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有个公主的头衔么?我还不稀罕呢!”
嘉音笑意加深,余光看到自己的保镖已经走了过来,才微笑着缓缓说:
“对不起,你是哪位?”
姚宝如的脸刷的红了。她气得浑身发抖,一把抓住嘉音的风衣领子,刚想朝她脸上大吼“装什么糊涂”,自己忽然被一双铁钳一样的手拖了开来。
“什么人?!”
保镖毫不留情面的拖开姚宝如。嘉音安静的倚栏而立,没有制止的意思。姚宝如大怒,拼命挣扎着大哭大闹:“你们都欺负我——有什么了不起——”
嘉音示意保镖松手。姚宝如看看敌众我寡,恨恨的说:“沈嘉音你等着,看我不去找爹地给我报仇!”
嘉音挑挑眉:“悉听尊便。”
姚宝如一跺脚,哭着跑走了。嘉音不再看那娇柔的踉跄背影,转身走向停车场。
被宠坏的小孩。
“真对不起,你爹地,也是我父亲。”
24北国之春
姚宝如的确去找皇帝哭诉了。皇帝最宠爱他的宝贝女儿,听了她一番添油加醋的控诉,未免心中不悦。但念及嘉音年幼体弱,心又软了,因此只打电话警戒远在伦敦的次子,主题是嘉音年纪小不懂事,身为兄长应该多管教她云云。
沈斯晔早就知道此事的来龙去脉,不动声色的恭谨听完,就挂了电话。当了三个月皇储,他现在练得涵养越来越好。
但还是打电话去问候嘉音。嘉音听了只是一哂。
“她没有被录取跟我有什么关系。”嘉音坐在别墅窗台上,眺望着远处教堂高高的塔楼,曼声说,“即使没有我,也会有别人跟她竞争。她想玩乐团不过是一时起意,自己失败了反倒把过错推到别人身上,实在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
沈斯晔微笑:“嘉嘉,你好像很高兴。”
“是呀!”嘉音从窗台上跳下来,回到沙发上窝着,把脚搭在茶几边缘上,“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过。”
沈斯晔笑:“为什么?”
“也许是找到了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方法?”嘉音咯咯笑,“总之这让我觉得大家喜欢我不只是因为我的身份,当然也有小出一口气啦。我考乐团之前就知道她也在申请,现在可不是一石双鸟么?”
沈斯晔紧握着话筒,放心的吁了口气:“你开心就好。”心底却漫起一丝苦笑。
他知道的远比嘉音要多。而那个女孩子——或说,他的异母妹妹,其实与嘉音颇有相似之处,不管是容貌还是爱好性格,她们几乎像是一面镜子的两面。像这次,嘉音既然对参加乐团有极大兴趣,那么姚宝如也想着志在必得,实在并不意外。
嘉音不肯正视自己与最讨厌的人相似这一事实,她憋着一口气想做得更好。但在他看来,她们实在很像。连几乎是不约而同地选择出国念书都是如此相似,尽管最后的选择结果雷同。这一点颇为微妙,或许其间夹杂了别人的意志,好让两位皇族少女的形象和经历看上去尽量靠拢。但这对他而言实在并不重要,他需要顾及的只是妹妹而已。
沈斯晔不以为意地一哂,起身去开电脑。又到与锦书聊天的时间了,这段时间他总是特地留空。锦书的生活非常规律。她每天早上八点半到实验室,干活到十二点四十,然后边吃饭边浏览网络直到一点半。沈斯晔便趁这一小时难得的时光与她聊天。
忙于毕业论文前期准备的锦书偶或向他抱怨实验的复杂,他便安慰她大家都是一样崩溃。沈斯晔近期一直被公务缠扰,他的论文直到现在还如一团乱麻。两个同病相怜的人在齐心协力的吐槽时间里,几乎成了无话不可以谈的好朋友。大概是精神波相当一致,聊天非常愉快,不过令他少许遗憾的是,讨论话题往往未免过于理性。
完全荡漾不起来的理性。
嘉音并未把皇帝的话当作一回事,照旧每周去与乐队排练。四月底又有一次公演,嘉音仍然担当首席,只是指挥换成了位三年级女生。这次公演打开了嘉音首席生涯的新局面,因为那天有一位著名的音乐批评家也去听了音乐会,回来就以谨慎的口吻写了一篇赞美文章。此后乐团演出的售票情况变得更加好了。
嘉音乐在其中。母亲很赞同她的行动,祖母虽然没明确的公开表示赞成,但从姚宝如此后再也没有来找过她的麻烦一事,也隐约可见太后态度的端倪。
沈斯晔对妹妹变得更开朗的事实十分乐见其成,当然更加支持。皇帝在那次冲动之后似乎有所冷静,态度温和了些,他一概坦然受之。转天收到了锦书发来的现场照片,顿觉双喜临门。若非自己也忙于学业,否则一定是要来看演出的。
只不过因为忙于排练,嘉音不得不减少了去锦书那里蹭饭的次数。等到四月公演终于结束,她松下一口气去锦书她们公寓时,才讶然发现,锦书居然在打包收拾行李。
“我哥哥要结婚了。”锦书拉上她蓝牙行李箱的拉链,起身急了些,顿时一阵头晕目眩,不得不扶了扶墙才站稳。嘉音连忙扶着锦书坐到沙发上。“导师还派我去英国替他参加一个年会。”
嘉音的眼睛顿时闪闪发光。锦书当做没看见。“在牛津。”
晚上沈斯晔在sn上问她:“有没有时间来剑桥玩?”
锦书叼着面包,边给主办方写确认信边回复他:“只怕很悬。”
沈斯晔只好说:“那好吧。不过这个季节欧洲都有雨,你要记得带伞。”
锦书心里一暖,笑着回复:“知道了啦。”
※※※※※※※
锦书拖着箱子走下波音飞机的舷梯时,慕尼黑的天上正在下着蒙蒙细雨。她抽出为伦敦之行特意准备的雨伞,得意之余,想想后天的婚礼,心里未免有些担心。
好在婚礼举行的那个早上,天气就放晴了。野花开的也更为明艳,风里带着一点湿意。大气能见度极好,风清云朗,从她的卧室窗口,甚至能清晰的看见远处一碧如洗的连绵峰峦,景致几可入画。
因为新娘家信奉新教,婚礼便在本地教堂举行。婚礼之后,亲友们会到新郎家的花园里举办露天午餐会。她爸爸已到海牙任职,这次回来便住在当地的酒店里,没有如新年时住在儿子家。锦书从昨天就开始手忙脚乱,幸好堂姐何凌波也千里迢迢的赶来,一来就接手了婚礼大总管的职位,否则她自己真是应付不来。
早上七点。何凌波穿一身精干的云蓝色定制套装,坐在起居室半人高的的酒柜上,翻着手里的册子,和锦书做最后的核对。
“车队。”
“已经联系好了,等我们通知就可以出发。”
“戒指。”
“在哥哥那里。”
“记得到时候把戒指盒给女方那边的孩子拿着。”
“……好的。”锦书赶紧拿出便签本记下。
“餐具,桌椅,阳伞。”
“都摆好了,在花园里。”
“自助餐的饭菜水果饮料。”
“在厨房里,昨天就准备好了,需要保持新鲜的几种到时候会有餐馆送过来。”
“要分发的糖果礼物。”
“在二号车里,昨天都已经分成小包装了。”
“礼服。”
“……哥哥在穿。”
“总算差不多了。”何凌波如释重负的合上本子,从酒柜上一跃而下,十二公分的jiy choo高跟鞋稳稳落在地上,看的锦书一阵胆战心惊。莫非她堂姐并不是在华尔街投行工作,而是一位杂技演员?
何凌波注意到了锦书敬畏的眼神,纳闷道:“看什么?”
“……没事。”锦书赶紧转移话题,“我从来没想到婚礼会这么复杂啊。”
何凌波耸耸肩,把本子塞进鳄鱼皮手袋。“阿天这回还是简单的,真要讲究起来,那才能把人烦死。其实要我说,举办的盛大一点也好。”
锦书摇摇头。“我觉得这样就很好,和自己家人在一起,又轻松又自在。有太多不认识的外人参加,要是我就会紧张死了。”
何凌波盯着锦书,半晌才叹着气摇头:“你还小,不明白。”她看着自己尾指上的小钻戒,只是一瞬间的恍惚。“阿天,你穿好了没有?快八点了别磨蹭!”
何江天应声而出。锦书看着他身上一本正经的燕尾服,扑哧笑起来。
“……别笑,有什么好笑的?”何江天有点尴尬,脸上泛起淡淡红晕,责怪的瞪了锦书一眼。准新郎今天气色非常好,精工制造的黑色礼服越发显得他丰神如玉,俊朗无俦。锦书笑眯眯道:“没笑你,笑你这身衣服。”
“这个领结太紧了。”何江天皱着眉头说,“凌姐,能不能松一松?我怕待会在圣坛上心情一激动,被这东西给当场勒死。”
锦书大笑。何凌波过去帮他调整领结,百忙之中还接了个准新娘家的电话。“唐家通知说他们已经准备好了。”何凌波挂了电话,对在一边无所事事的锦书说,“小锦快去换你的衣服。”
锦书今天的工作是女傧相。主要任务就是帮新娘在必要的时候拿捧花,以及在午餐会的时候招待客人。唐家很体贴,事先问好了锦书的衣服号码,做好了两套礼服送过来。锦书站在镜子前,好不容易穿上那条层叠的白绸蕾丝花边长裙,把头发挽起来套上花饰,又戴上纱质长手套,顿觉自己仿佛一头白雪怪兽。
何凌波对这件衣服的品味不予置评,但对唐家的体贴周到大加赞扬。
“肩宽,腰围,衣服号码刚刚好。”何凌波围着锦书看了一圈,啧啧赞叹。“连你胸部平坦的事实都考虑周全,阿天真是找了个好岳家。”
锦书的脸绿了。
“八点十分。”何凌波看一眼时间,站起身,踌躇满志。“那么,现在开始。”
她打电话叫了车队过来,派车去接酒店里的何家父母和双方从外地赶来的亲友们,又打电话与唐家再次确认。等到轿车开到门口,何凌波掸掸身上莫须有的灰尘:“阿天小锦,跟我上车!”
司机是何江天的一个朋友,今天来友情客串的,看见他这身傻瓜打扮,顿时哈哈大笑乐不可支,被何凌波一个凌厉眼神扫过去,吓得立刻住了嘴。何江天看着前排仍然不断接听电话颐指气使的堂姐,苦笑着跟锦书咬耳朵:“凌姐越来越有女王范儿了。”
锦书深有同感的点头。
举办婚礼的教堂就在隔壁街区。这座教堂还是巴伐利亚王国时期的建筑,门庭高广庄严,玫瑰窗精雕细琢,拱形券顶高耸直入湛蓝云天。锦书的摄影恶癖又发作了,抓着卡片机咔嚓咔嚓拍照,直到何凌波过来拖走她为止。
“说不定茜茜公主也来过这里……”锦书提着沉重繁复的裙摆,亦步亦趋的跟着堂姐,小声嘀咕道。
“谁?”何凌波随即反应过来,“哦,你说的是奥地利的伊丽莎白皇后。”
锦书点头:“是啊多浪漫……”
何凌波不以为然的一笑。“那个傻女人,为了所谓的爱情,背井离乡跑到维也纳去受苦,丈夫又不忠,儿子死的又早,最后自己还死于刺杀,有什么好浪漫的。”
锦书郁闷道:“……凌姐,你真是个无可救药的悲观主义者。”
何凌波扬眉,没有说话。
婚礼在九点钟准时开始。瓦格纳《婚礼进行曲》悠扬舒缓的旋律里,新娘挽着父亲的胳膊一步步走向圣坛,何江天正站在那里等候。两侧座位上的来宾则纷纷起立致意。锦书捧着一束白玫瑰花,跟在新娘和牵面纱的小花童身后,觉得既新鲜又好玩。
新娘唐嫣的婚纱和锦书的礼服是同一套,却比锦书的裙子还要纷繁复杂。她半低着头一步一步小心的走着,螓首微垂,隔着几层白纱仍能看到精致优美的背部曲线,裙摆散开如一朵优雅的马蹄莲,面纱轻盈如雾。
新娘走到了圣坛下。父亲松开她的手,亲吻自己的女儿。何江天在这时快步走下来,唐父郑重的把女儿的手交在他的手里。锦书上前接过唐嫣手里的捧花时,看见唐家爸爸眼里闪着泪光。何江天脸上有淡淡的绯红。他对岳父鞠了一躬,随即牵起新娘的手,走上台阶。
披着红衣的神父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为新婚夫妻祝福。拿着戒指盒子的婴儿被抱上来,小男孩黑亮的眼睛好奇的看着眼前一脸严肃的大人们,看到锦书怀里的鲜花,伸出。众目睽睽之下,锦书无奈,只好从花束中抽出一朵玫瑰,掐去刺递给小宝宝。结果小家伙接过花,居然还拿着纤长花茎去碰锦书的脸,乐的咯咯直笑。
这时候婚礼宣誓开始了。神父对新人依次询问誓约。
不论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贞,直到离开世界。
锦书目不转睛的看着这一过程,都没意识到自己一直屏住了呼吸。她觉得胸中有一种感动的情绪在奔流。她悄悄转头看了一眼,看见自己母亲和唐家妈妈都在擦拭眼角。
午餐会开始的时候,锦书换了一身桃红的套裙,颜色喜庆之极,人面衣服相映红,只是被灿烂阳光一晒就开始熊熊发热。来午餐会的客人除了两边的亲友,还有何江天和唐嫣的同事同学,一时很是热闹。何凌波忙碌的要死,锦书也被她使唤的团团转一头汗,等到餐会过半,才终于捡了个空闲去吃点东西。
何江天这时已经换了身日常的西装,唐嫣也换上了正红色小礼服,容颜娇俏可人,很难想象这样的美人居然是做大型机械设计的。锦书拿了个杯子倒了点橙汁,笑眯眯走过去:“祝哥哥嫂子百年好合!”
唐嫣脸一红。何江天看着自己老婆风姿如玉,不光是眼珠直连魂魄都快被勾出来。锦书促狭笑道:“哥哥看你都看傻了哦。”
唐嫣红着脸嗔道:“你就开玩笑吧,等你也结婚的时候,还不知妹夫该怎么傻看你呢。”锦书不以为意,依旧笑嘻嘻的摇晃着杯子:“嫂子想的也太长远了~”唐嫣新婚娇羞,不便和锦书计较,只白了她一眼,松开挽着丈夫的手拖住锦书:“走,我去给你介绍我家人。”
锦书就乖巧纯良的微笑着,和唐家长辈们一一打招呼。她把本性伪装的很好,身上还挂着顶级名校的金色光环,唐家人无不很喜欢她。唐夫人亲热地拉着她的手,仔细问过她的年龄学校专业,越看越是喜欢,只恨不得她是自己的女儿。
唐夫人慈爱的看着锦书,拉着她的手啧啧赞叹。“小锦有男朋友了没有?”
锦书差点把一口橙汁喷出来,尴尬道:“……哦呵呵还没有。”
唐夫人便热心的要给她介绍几位青年才俊。锦书讪笑着,应付了几句,找借口溜走了。
25意料之外的重逢
婚礼结束次日,锦书就起程前往英国。
从慕尼黑飞越英吉利海峡,几乎只是听几首歌的时间。飞机很快降落在伦敦机场,锦书坐巴士去剑桥镇,一路看着熟悉而陌生的景色,只觉得沧海桑田。
“小姐是第一次来英国?”胖胖的司机和善的问她。锦书摇摇头,仍然贪婪地浏览着飞驰而过的英格兰风光:“……不,我在这里出生,八岁才离开。”
久违了,真的是久违了。
负责接待参会者的是一位中年绅士。他看了锦书的请柬和约瑟夫教授的介绍函,抬起头微笑着说:“欢迎来到牛津,这是你的房间钥匙,你会与另一位来自瑞士的女士共用同一套房间。”锦书道谢接过。那位绅士又和蔼的提醒她:“这个季节经常下雨,如果出去请记得随身带雨伞。”
锦书回头粲然微笑:“好的,谢谢您。”
这次会议由牛津大学主办,世卫组织和国际红十字会也派员参会。参会的专家学者约两百人,都来自世界各地的研究机构,其中不乏泰斗级人物。约瑟夫教授本来要亲自参加,结果实验室里临时走不开,正巧锦书请假要来欧洲,教授便把这个机会给了她。
锦书自知年幼德薄资历尚浅,诚惶诚恐的推掉了代为宣读参会论文的工作,把导师的论文交给主办方,就准备就此只当一个小透明学生。大学为参会者准备的是空闲的学生宿舍。她很快找到了自己的房间,同住者还没有来,锦书把自己的行李放下,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准备去帝国驻英大使馆办理手续。
她到达大使馆是午后两点。何麓衡以前曾在此工作数年,锦书对这里很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还都是原状,那棵梨树却早已经超过合抱之围。
她父亲几十年公务生涯里唯一一次“以权谋私”,便是这棵树。锦书出生后第一个春天,当时的帝国驻英商务参赞何麓衡大喜过望,在主楼前花园里栽种了一棵来自故园的梨树,以纪念女儿的出生。时隔二十四年,锦书看着这棵茂密浓荫的大树,童年时光顿时浮现起来,让她很是感慨。世事如烟,所幸的是家人都还安好。
办事大厅里人不少,锦书排了半天队。为她办理手续的是一位年轻的文员,锦书把自己的护照递上,那位文员眼睛一亮,抬头问道:“是何小姐?令尊是国际法院法官?”
锦书有点诧异的点头。
“大使之前嘱咐我们,等何小姐过来就告诉她。”
“……是哪位?”
“程斐。”
锦书恍然大悟。程斐以前是她父亲的同事,虽然党派立场不同,私人交情却很不错,这次大概是何麓衡打了电话拜托老朋友照顾女儿。锦书对这座楼内部相当熟悉,尽管已经多年不曾踏足。大使馆后面就是官邸,她幼年就生活在这里。沿着朴素的楼梯一路上去,锦书走到那间熟悉的办公室门口,抬手轻轻敲门。
“请进。”
锦书推门而入,笑的纯真可爱:“程阿姨?”
“小锦是你?”程大使本来在伏案工作,看见锦书后非常愉快,“什么时候来的?来坐下吧,喝不喝水?阿姨这里有从国内带来的绿茶!”
锦书对这位程阿姨的印象就是快言快语,多年过去了也没有变。她笑眯眯地坐下,双手接过程阿姨递过来的一杯绿茶:“谢谢阿姨,我今天刚到。”
程阿姨在她身边坐下,细细端详着锦书,感慨万千:“眨眼功夫,都长得这么大了……我记得我跟你爸同事的时候,你才六七岁,天天被你妈妈带着去练钢琴。”
锦书笑:“不过程阿姨还是那么年轻呀。”
“怎么可能?我还担心你第一眼认不出来我,那时候我才三十几岁,现在都是老太婆了。倒是你妈妈,一点都不像五十多岁的人。”
锦书有一点讶异。“您最近见过我妈妈?”
“你爸爸去上任之前,来看过我们这些老朋友。没想到同学里现在过得最自在的是他,我们这些人,还都在泥潭里摸爬滚打……算了不跟你小孩子说这些。你要在这里几天?”程阿姨热心的说,“抽时间去阿姨那里吃顿便饭吧。”
“可能没时间呢。”锦书踌躇道,“而且阿姨您工作那么忙,还是不麻烦您了……”
程大使很坚持,锦书推辞不过只好答应了,又再三道谢。程阿姨又与锦书聊了一会,问她学习怎样,在美国习惯与否;她无意瞥一眼座钟,诧异道:“这都三点了?”
锦书忙道:“阿姨您还有事要忙,我就不耽误您的时间了……”
“没什么大事,”她安抚的拍拍锦书的手。“就是皇储要来大使馆视察,慰问我们这些人。新官上任三把火么,没事。这会他大概还没来,等他来了之后使馆大门可能会暂时封闭,你要有急事,就赶紧先出去吧。”
锦书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
沈斯晔可没说过他要来视察,她也没提过具体哪天到英国,那今天这件事,未免也太巧合了。假如真的是巧合,连锦书这样的纯粹的唯物论者都觉得不可思议,一瞬间甚至觉得难道这就是所谓猿粪?
锦书想了想,觉得还是立刻走为上策。她可不想毁掉自己的平静生活。可是天不遂人愿。她走到大厅,却刚好与迎面而来的沈斯晔迎头碰个正着。
沈斯晔身后跟着一群记者摄像师,因为天气阴沉,旁边还打着灯光。这时工作人员们已经集合过来,还有些正在这里办手续的人也闻声而至,一时大厅里很是热闹。沈斯晔温和的微笑着与使馆工作人员握手。程大使代表使馆全体工作人员向皇帝陛下表示问候,新任皇储则对辛劳工作的外交人员们表达皇帝的敬意。期间闪光灯不断闪耀,还始终有摄像机在旁边运作。
锦书把自己悄悄向人群后藏了一点。
但人算不如天算,沈斯晔与使馆工作人员们寒暄完毕,就有一位外交官建议他也与在场的华侨华人留学生们握手留念。锦书暗暗腹诽,但沈斯晔认真的聆听完,微笑着同意了。顿时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锦书挤在人堆里,无可奈何的看着沈斯晔一路走过来。别人都在努力向前挤,她却恨不得抱头蹲下。身边的年轻女孩子们各个兴奋的脸颊飞红,身边一片欢腾,锦书默默祈祷自己变成小透明,但那人还是顺顺当当的走过来了。
锦书无声的叹了口气,认命的抬起头。目光交汇的瞬间,沈斯晔一直温文从容的眉宇间终于露出一丝惊讶。或许是握手时间长了几秒,摄像师们看出端倪,跟过来拍照。沈斯晔的笑容有意无意地变得格外明朗,锦书出了一身冷汗,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吓的。
幸好沈斯晔最后还是松开了手,但其间闪光灯也早已闪过好几次。
折腾良久,他殿下终于撤离大使馆。程斐率众恭送回来,看见靠在墙上没精打采的锦书,惊道:“小锦怎么了?”
锦书无力的摇头。等到过了几分钟,收到约她吃饭的短信的时候,她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正想着怎么回复拒绝,居然又有电话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