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王妃第1部分阅读
千古王妃 作者:rouwen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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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王妃『完结』
作者:聆薇
内容简介
【原创作者社团『未央』出品】:兰锦,在一次旅游中穿越到了古巴比伦时代,遇到了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汉摩拉比。从此,她开始了自己的n次穿越。汉摩拉比,刘骜,宇文邕…如此怪异的事竟一次次的发生在她身上。
这又是为何?
愿得一人心,白手不相离。这是烟萝的期许,亦是她今生无处可逃的宿命。
题纲已改,勿入。
本文的女主名叫兰锦,是某大学考古系的学生。
兰锦的第一次穿越是在系里组织的一次旅行中的发生的。从此之后,兰锦开始了她的n次穿越,并且,每次穿越都给她带来了不同的感受。
以下是小说的提纲,随着情节的推移,可能会有一些小的改动,我会及时通知大家。
第一穿:兰锦因为在叙利亚沙漠中捡到一块黏土版而穿越到了三千七百多年前的巴比伦,此次穿越为实体穿越。接着遇到了古巴比伦时期最伟大的王者,汉摩拉比……
第二穿:汉成帝前任宠妃班氏在失宠后得知了自己后半生的命运,动用了诅咒完成自己最后的心愿。兰锦因为这个原因,回到了西汉王朝,灵魂依附在她的身上,帮她完成了心愿。
第三穿:还没想好是为什么穿越,不过这次同样是一次实体穿越。这一次兰锦穿越到了北朝时期,并且和突厥的公主阿史那长得一模一样。由于阿史那的突然失踪,兰锦替阿什那云嫁到周国。而所嫁的人,竟是大名鼎鼎的周武帝宇文邕……
第四穿:亚历山大,细节未明。
第五穿:北魏孝文帝元宏,细节未明。
第六穿:未明。
第七穿:未明。
结局:关于结局,本人已经想的很透彻了,兰锦是肯定会留在其中的一个王朝中的。但是为了不影响亲们看书的情绪,本人暂时选择密。
关于汉摩拉比
汉穆拉比(?~前1750)
巴比伦第一王朝的第六代国王(前1792~前1750)。又译汉谟拉比。汉穆拉比继承先王遗志,继续为取得幼发拉底河河水的使用权而奋斗。统一了美索不达米亚地区。颁布《汉穆拉比法典》。公元前1792年,汉穆拉比继承其父辛姆巴利特的王位以后,建设和翻修神庙、城墙和公共设施,疏浚沟渠,向各城镇的保护神奉献祭品,最后是进行战争。公元前1787年,汉穆拉比征服已经被拉尔萨王里姆辛占有的伊辛城。1年后,与里姆辛再次交战。公元前1784年将他的军事进攻方向转向西北方和东方。公元前1776~前1768年汉穆拉比构筑北方边界几座城市的防御设施。公元前1764年,与底格里斯东岸的主要国家亚述、埃什南纳和埃兰的三国联军作战。公元前1763年,对拉尔萨王里姆辛发动战争,得到了成功。公元前1761年汉穆拉比与他的长期盟友马里国国王吉姆里利姆发生战争。公元前1757年,第三次挥兵东进。这时他已身患重病,将国务交给儿子萨姆苏伊鲁纳处理,不久死去。汉穆拉比统治期间,所有生活领域都发生了变革。他在生前就把自己神化起来。汉穆拉比的最后一项成就,是把美索不达米亚的历史舞台从南部转移到北部,开创此后1000多年的新局面。
主要历史贡献;汉穆拉比法典
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第6代国王汉穆拉比(约前1792~前1750在位)颁布的法律。本文部分共282条,是古代两河流域及其邻近地区楔形文字法中具有代表性的一部法典,也是世界上迄今完整保存下来的最早的一部法典。法典原文刻在一座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见彩图)。1901年为法国考古队在伊朗古城苏萨遗址发现。石柱上端是汉穆拉比王站在太阳神夏马西面前接受权标的浮雕,下端刻满法典条文。其中有35条已经磨损,但根据在苏萨及其他地方发现的泥板文书上的法典抄本片断,大部分得以补上。石柱现存巴黎罗浮博物馆。
这部法典的颁布,是汉穆拉比统治时期重大活动之一。法典是在两河流域较早制定的一些奴隶制法(如《苏美尔法典》、《俾拉拉马法典》和《利皮特-伊斯塔法典》)的基础上编纂的,保持着两河流域成文法典的传统和风格。但在内容和编纂技术上都比过去有所提高,反映了该地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汉穆拉比法典》在古巴比伦王国长期有效,对两河流域后来的一些成文法,如《亚述法典》等有很大影响。
关于汉成帝刘骜
汉成帝刘骜(公元前51年—公元前7年),是西汉第12位皇帝,公元前33年—公元前7年在位,死后谥号“孝成皇帝”,葬于延陵,庙号统宗。
在中国古代昏君的排行榜上,汉成帝是“赫赫有名”的。历史上对他的定评是“湛于酒色”。他自甘堕落,迷恋酒色,荒滛无道,不理朝政,最后竟死在“温柔乡”中。
成帝刘骜生于汉宣帝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属蛇。他是汉元帝刘奭做太子时与王政君生的儿子。“骜”这个名字是他爷爷汉宣帝给起的,意思是希望他做刘汉王朝的千里马,结果却连猪狗都不如。由于成帝昏庸失政,“赵氏乱内,外家擅朝”,便留下了王莽篡汉的祸根。
公元前51年,汉成帝刘骜出生。
公元前33年,刘骜即位。
公元前28年,出现世界上最早的太阳黑子的记载。此外,还出现了我国古代最详细的哈雷彗星观察记载。
公元前31年,汉成帝下诏减天下赋钱。
公元前13年,汉成帝下令禁奢靡。
公元前8年,汉成帝设三公,三公制度开始实行。
后宫妃嫔:
许皇后,皇太子妃
赵皇后——赵飞燕,原名赵宜主,原封美人,晋封皇后,无出。
赵昭仪——赵合德,无出。
班婕妤,原封少使,晋封婕妤,生一皇子,暴毙。
卫婕妤——李平,原为宫人,后封婕妤,赐姓卫氏。
许美人,(皇后侄女),生有一子,被杀。
曹宫人——曹伟能,生有一子下落不明,被毒害。
关于北周武帝宇文邕
北周武帝宇文邕(543—578),汉化鲜卑人,小字弥罗突,公元560—578年在位。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人。宇文泰第四子。曾用年号:保定(561565);天和(566—572三月);建德(572年三月578年三月);宣政(578年三月十二)。谥号:高宗;庙号:高祖;安葬地:孝陵。
生平:
武成二年(560),权臣宇文护毒死明帝宇文毓,护立时为大司空、鲁国公的宇文邕为帝。仍掌朝政。天和七年(572),宇文邕诛杀宇文护,始亲自处理国务。
建德二年,宇文邕确决三教先后,以儒为先,道次之,佛教最后。次年禁佛、道二教,沙门、道士并还俗,为历史上三武灭佛之一。使寺院占有的大量人口开始向
国家纳税服役。
建德四年,他独与齐王宇文宪等少数人策划,力排众议,决定伐齐并亲自统军围攻金墉城(今河南洛阳),因病还师。次年又率大军伐齐,几路并进,攻克平阳(今山西临汾)。围晋阳(今山西太原西南)时军事失利,自己仅得免。其后听从宇文忻“死中求生,败中取胜”的建议,终于攻克晋阳。六年,入邺,灭北齐。从此拥有了黄河流域和长江上游。为后来隋的统一奠定了基础。
宇文邕生活俭朴,诸事希求超越古人,对宇文护及北齐所修过于华丽的宫殿一律焚毁,对下严酷少恩,但果断明决,耐劳苦,征伐时躬亲行阵,得士卒死力。
齐境有北魏所俘河西人世为厮役的杂户,周境有从东魏及南朝梁江陵俘虏的良人没为奴婢,他都豁免为良人。突厥强盛,目北齐、北周为在南两儿。宇文邕不得不娶突厥公主为后,灭齐之后,宣政元年(578)宇文邕率军分五道伐突厥,未成行而病死。其长子宇文赟即位。不久赟让位于子宇文阐。又两三年,杨坚逼阐禅让,篡周,建立隋朝。
评价:
宇文邕是我国历史是一位少数民族杰出的英才之主,历史看似要赋予他机会,却最终没有给予他时间。
现在,我们都认为是隋文帝杨坚完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二个大一统,宇文邕这个名字,别人对他都是那么的陌生。我们不应该忘记是他灭了北齐,使整个北方成为一体,完成了局部的统一,那时候的南陈政权已经岌岌可危,他完成全国统一的愿望就在眼前的时候。不幸英年早逝,年仅35岁,留给后人的只能是遗憾。后继者的无能、残暴注定了大周政权不能完成历史的使命,也暂时推迟了中国统一进程。
宇文邕是宇文泰第四子,宇文邕从小就得到宇文泰的喜爱,常对别人说“成吾志者,此儿也。”宇文泰死后大权很快落到宇文护手中宇文护先后恃杀二帝。560年宇文邕即位,称武帝。即位之初地位极为不稳,宇文护掌握实权。宇文邕只有忍耐。宇文邕为了表明自己对宇文护的信任,面对杀兄之仇装做无所谓的样子,对宇文护不做任何提防,处处按照宇文护的意思去做。有一次陈崇和宇文邕去原州,他执意要回去,别人都不明白意思。陈崇却装聪明对身边众人说今年晋公不利,晋公当死。武帝听说后,当着中大臣的面把他痛骂一顿,当天夜里陈崇就被宇文护逼迫自杀了,可见武帝的韬光养晦。
武帝等待了13年。公元572年宇文护从同州回到长安,武帝和他一起去见太后,武帝说太后最近经常喝酒希望宇文护能读《酒诰》给太后听,让他戒酒。宇文护不知道是计,就答应了。当他正在读的时候,武帝猛击他头部,在宦官何泉和卫公的帮助下杀死了宇文护,掌握了实权。
为了增加收入扩充军队武帝强制还俗灭佛,
从西魏到北周地建立,由于战事不断,很多壮丁都死于战乱中,中的的人越来越少。自然灾害也不断侵袭。农民们被迫要饭。那些寺院里的和尚、僧侣,他们不但不当兵,不纳税,不赈济灾民,反而趁机吞并农民土地。这些不劳而获得寄生虫,使农民的生活更加困苦,也严重威胁着北周政权。武帝觉得改革政治、取消佛教势在必行。
一位叫卫元嵩的和尚到了武帝面前述说了灭佛立道的建议。武帝很是高兴,命卫元嵩还俗,并给予了很高的职位,但卫元嵩并没有要。
不久又因为一次农民起义,让他下定决心,取消佛教。
公元574年,武帝开始寻找灭佛借口,他便召集文武百官、和尚、道士等,共同讨论佛、道,二教的优劣。并最终找到灭佛借口。
曾有一位大胆的僧人问武帝说:“佛是救世主,施恩布道,陛下取消佛教,不怕受罚么?”周武帝说:“只要百姓幸福,国家兴亡,我宁可受尽苦难。”
这是何等的胸襟。
使北周的的国力大大增强,公元577年武帝兵灭北齐。
武帝能和将士同甘共苦,身先士卒,在其传记中常见“登城搏战”之类的用词。他勤与政事,生活简朴,后宫佳丽仅有10余人。
可惜的是他那“平突厥,定江南”的计划最终没有实现。只能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历史没有给予他时间。
子女
武帝生七男。
宣帝赟
汉王赞
秦王贽
曹王允
道王充
蔡王兑
荆王元
宇文邕年表
公元543年,宇文泰第四子宇文邕出生。
公元560年,宇文邕即位,是为周武帝。
公元563年,宇文邕派兵讨伐北齐,不幸失败。
公元572年,宇文邕杀掉权臣宇文护,开始亲政。
公元575年,宇文邕第二次伐齐,连夺北齐30余座城池。
公元577年,宇文邕第三次对北齐用兵,攻下齐都邺城。
公元578年,在出征讨伐突厥的路上,宇文邕一病不起,回到洛阳后当天死去。
关于亚历山大
1 亚历山大大帝(前356前323),古代马其顿国王,世界古代史上著名的军事家和政治家。欧洲历史上最伟大的军事天才,马其顿帝国最负盛名的缔造者。他足智多谋,雄才伟略,骁勇善战,在统治马其顿王国的短短13年中,以其雄才大略,东征西伐,领军驰骋欧亚非三大陆。先是确立了在全希腊的统治地位,后又灭亡了波斯帝国。在横跨欧、亚、非的辽阔土地上,建立起一个西起希腊、马其顿,东到印度河流域上游,南临尼罗河第一瀑布,北至中亚的药杀水(今锡尔河)的以巴比伦为首都的庞大帝国。创下了前无古人的辉煌业绩,促进了东西方文化的交流和经济的发展,使古希腊的文明发扬远播,对人类社会的进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公元前336年夏,亚历山大之父、古代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在女儿的婚礼上突然遇刺身亡,刚满20岁的亚历山大继承了王位。被腓力二世所征服的希腊各城邦国和色雷斯、伊利里亚等地的一些部落纷纷乘机叛乱或宣布独立。年轻统帅亚历山大首先率军进至巴尔干半岛北部,征服了背叛自己的伊利里亚诸部落,把色雷斯人击退至多瑙河滨。此时,过去曾与马其顿作对的底比斯人谣传亚历山大阵亡,乘机掀起了反马其顿的轩然大波。亚历山大知道,底比斯是希腊诸城邦中有名的大城邦,如不把这次暴乱平息下去,其后果将不堪设想。于是他决定杀一儆百,当机立断,火速挥师南下,以闪电般的速度出敌意外的出现在底比斯城下。底比斯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无不惊慌失措。底比斯城被攻陷,变成了一堆瓦砾,全部居民都被变卖为奴,只有过去和腓力二世或亚历山大友好或赞助过马其顿的少数人除外。
亚历山大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底比斯的毁灭,确实起到了杀一儆百的作用。希腊诸城邦望风归顺,纷纷表示臣服。随后雅典也表示臣服,并恳求宽恕。没过多久,各邦国又统一在亚历山大的领导之下,承认亚历山大为最高统帅。于是,亚历山大可以无后顾之忧的大展宏图,组织对东方的远征了。
公元前333年秋,亚历山大又在伊苏斯城附近以其著名的“马其顿方阵”击败了不甘心初战失败的大流士三世。公元前331年春,亚历山大率步兵4万和骑兵7千向美索不达米亚进军,在尼尼微附近的高加米拉展开了与波斯的最后一场大规模的决定性战斗。
公元前323年,亚历山大在巴比伦发高烧身亡。亚历山大去世前深明人生的虚空,自己奋战十余年,战无不胜,但却胜不了死亡,并命部下在其死后将自己的棺材两侧留上孔将其两只手伸出,以示后人,他虽一生奋战终仍两手空空离去。
关于北魏孝文帝元宏
拓跋宏(后改姓元)(467499)
北魏孝文帝是一位卓越的少数民族的政治家和改革家。
他崇尚中国文化,实行汉化,禁胡服﹑胡语,改变度量衡,推广教育,改变姓氏并禁止归葬,提高了鲜卑人的文化水准。是西北方各民族陆续进入中原后民族融合的一次总结,对中国起了重要的作用。
庙号:高祖。亦称为魏孝文帝。
出生地:平城(今山西大同北)
民族:鲜卑族
信仰:佛教
特长:诗赋
传世佳句:
白日光天无不曜,江左一隅独未照。
历史评价
大力推行汉化政策,促进了民族大融合。
功绩:
迁都洛阳
改革汉化
三长制
年谱:
公元467年,拓跋弘长子拓跋宏出生于平越。
公元469年,年仅两岁的拓跋宏被立为太子。
公元471年,拓跋宏袭皇帝位。
公元476年,拓跋弘被冯太后毒死。
公元484年,拓跋宏下令实施“俸禄制”。
公元485年,颁布“均田令”。
公元490年,太皇太后冯氏死。谥号文明。帝始亲政。
公元491年,魏更定律令,命李冲议定轻重,孝文帝执笔书之。
公元493年,下令迁都洛阳。
公元494年,下令鲜卑族改穿汉服,一年后下令改说汉话。同年,龙门石窟开始建造。
公元495年,拓跋宏将鲜卑族的复姓改为单姓。自己改名元宏。
公元497499年,元宏多次南征南齐,岁取得胜利,但最后还是么有没掉南齐。
公元499年,病逝于南征路上。葬于北邙长陵。太子恪即位,是为世祖宣武帝。
楔子一梦胭萝(修改)
传说,有一种扇子,名为胭萝。
有情人常会相送胭萝扇。胭萝,胭萝。遇情,生胭。
凡世的人皆逃不过情这一场胭萝。
掌管胭萝扇的人,乃是天上的仙女,名为胭萝。每逢有人生情,她便执笔于扇上,画一场胭萝。
千百年过去了,胭萝也被世间的爱情所感染。
“娘娘,胭萝只想和凡人一样,拥有一世的爱情。”胭萝跪在王母身旁,天边的云锦映照出她决绝的容颜。
她已思虑好,不管要付出什么代价,她都不会改变自己的决定。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王母无可奈何的轻叹一声,“那好,本宫就予你七次机会,你可要把握好了。”
胭萝经过六道轮回,化身为人,忘掉了前世的一切。
从此,胭萝扇绝迹于世。
沙漠中的意外
一行人正缓缓地走在叙利亚沙漠上。虽说是叙利亚沙漠,却早已进入了伊拉克的国界。
“导师,能不能休息一下?”最后面的兰锦一边发出哀嚎,一边以自顾自的停了下来。其实,她根本不奢望前面那些人会停下来等她,因为,那群人都是为这次考古之旅而发了狂的。
而兰锦,只是一个很爱看野史,古典,还有穿越小说的人。两年前因为这些爱好,一不小心选了考古这个专业。两个月前,又因为对两河流域文明的向往,被导师骗到了这鸟不生蛋的沙漠里。
她真的很佩服这位导师,坐着飞机直飞巴格达就好了嘛。而这位“可亲”的导师,却拖着一大堆学生,先到了叙利亚的安曼,却又不去埃及。接着从安曼,再带他们绕到了这片沙漠。南辕北辙,兰锦敢肯定,他们的导师是个不折不扣的路痴!
“兰锦,快跟上来。”前面的同学担忧地望向兰锦,她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不是中国,更不是什么繁华的城市,这里是沙漠!沙漠!她知不知道在沙漠里掉队意味着什么?
“你们先走吧,我一会儿追上来。”兰锦有气无力的回应着前方的同学。所有人都在替兰锦担心,如果她真的就这样掉队了,恐怕到时候连她的连一根骨头都找不到。导师也无奈的看了一眼兰锦,丢下了一句“等会儿要快等上来”,带着一大批人又风风火火的向前面走了。
兰锦带着几许疲倦的蹲下身,拨弄着脚下的黄沙。前方的一行人离她越来越远,她却仍在兴趣盎然的玩着细沙。咦?这是什么?金黄的沙中好像混杂这什么坚硬的东西。兰锦的好奇心犹如冲破河堤的洪水,开始无止境的泛滥起来。将沙慢慢地清开,露出了一块比许筱的手稍小一些的方形板状物。
兰锦将她托起,在手里把玩着。左看看,右看看,眼里焕发出了抢银行般的光彩。兰锦确定,这是一块黏土版,而且年代很久远,很可能是新巴比伦时期的…不,应该比那个还早很多。
不过,这块黏土版的年代到底有多久远,兰锦也说不清楚。高兴之余,兰锦想到了导师,也许该去问问导师。对,就去问导师。兰锦猛地起身,可还没站稳,一阵眩晕便向她袭来。
在兰锦跌落之际,她手中的黏土版掉落到黄沙之上。映入兰锦眼中的,是一行甲骨文。黏土版上用甲骨文书写着:我、爱、你!
祭司神殿征战弓箭是谁的从前
喜欢在人潮中你只属於我的那画面
经过苏美女神身边
我以女神之名许愿
思念像底格里斯河般的漫延
仿佛是一段沉封已久的往事,向兰锦袭来,让兰锦无法睁开越来越沉重的眼。心口,也开始隐隐作痛。
一阵风刮过沙漠,先前兰锦倒下的地方已经没有了她的身影。只剩下那块镌刻着“我爱你”的黏土版静静的躺在翻涌的流沙上。
命运之门也从此开启。
冲撞王驾的女人
兰锦恢复意识后,发现自己站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这条街并不是一般的宽敞,然而,街上的行人却只在街道两边,自然的为中间留下了一条道路。人们互相推挤着,踮着脚张望着,却没人敢往街道的中间迈进一步。
突然,兰锦眼前的人全部跪了下来。正处于发懵状态的兰锦不知被谁推了一把,硬生生的摔了出去,极为狼狈的跌落在街道中间。
兰锦精致的五官痛得纠结在一起,天杀的,是谁那么没素质!兰锦抬眸,脸上痛苦纠结的表情不断地变换着,最终变为了惊讶。天啊!这是一个怎样的男子。深邃的眼眸泛着暗紫色的幽光,高挺的鼻梁,两片薄唇镶嵌在一张坚毅的脸上。银色的长发倾斜下来,还有几缕贴着耳际。
绝美的男子犹如天神一般降临在自己面前,还有他骑着一匹马,他会不会是自己的白马王子?虽然,那匹马黑了点。
男子同样打量着跌坐在街道上的女子。她脸上的表情很多,从她如瓷般白的肌肤和一头黑发不难看出,她并非是本国人,甚至也不是亚述、埃什南纳和埃兰中任何一个国家的人。
男子觉得,把这个冲撞了自己的女人带回王宫当宠物养,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想到这里,他挽起了一抹笑,让在场的每一个女人都可以为之倾倒。其中,也包括兰锦。
“女人,收起你垂涎的目光!”低沉而好听的嗓音,命令的语气。兰锦顿时发现,刚才看着眼前的人失神了很久,是应该收起自己过分贪婪的目光了。
周围的人也被他们的王的话语吓得抽气声连连,小声的议论起来。
甲:这个女人冲撞了王驾。
乙:她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丙唉叹着:这个可怜的异国女人!
这些话无一例外的都进了许筱的耳朵里,特别是“王驾”二字,对于生在现代长在现代的兰锦来说,是一个多么陌生的词条。但是,兰锦听得清清楚楚,绝对没有错。
她开始打量起街道两旁的人,他们的穿着,体态,语言,和自己完全不一样。而自己,穿着一套休闲服,顶着一头黑发和这些人在一起,很明显,怎么看她都是个异类。
兰锦的头脑里蹦出了两字:穿越!自己居然从那片沙漠中穿越到了这个莫名的时代。
“把这个女人带回王宫。”低沉的嗓音再一次,这个声音的主人应该就是两旁的百姓所说的王了。兰锦再一次打量着如同天神般的男子,绞尽脑汁搜索着,到底哪个国王会长的如此这般?
亚历山大?不像!拉美西斯?也不像!图坦卡蒙?绝对不是,也千万不能是!
在兰锦胡思乱想之际,女奴已走向兰锦,“请姑娘跟王回宫。”虽然带着“请”字,语气中确是抑制不住的轻蔑。兰锦自嘲的笑了笑,在这个不知名的时空里,就连女奴都瞧不起自己。
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
被气走的汉摩拉比
兰锦一踏进宫门就发现那个被称为王的男人早就不知道去哪儿啦,她被女奴带到一座不知名的宫殿里。宫殿内是极尽奢华的,宫殿两侧的墙上均刻有栩栩如生的图画,兰锦真的不得不赞叹一下千年前古人了精湛的工艺了。
兰锦被女奴带着在宫殿里绕了很大一阵子才到了一个水气缭绕的房间,房间的中间是一个大得雷人的浴池。近看,一汪碧波被黑色的玄武岩围着,就连浴池的底部也是用整块的玄武岩铺成。这让兰锦想起柳宗元《小石潭记》中写道的“全石以为底”。妈妈呀,她今天总算见识到了。
更重要的是,兰锦就快敌不住这一汪碧波的诱惑了。毕竟,在沙漠中行走了那么多天,全身都沾满了酸臭至极的汗液,恶心死了。看了看紧跟在自己身后的女奴,兰锦只好安慰自己,反正大家都是女的。
不再想身后站着的人,兰锦把衣服三下五除二的脱光,进入到一汪碧波当中。一旁的薰香传来恬淡的香气,和着绕指纤柔的水气,让疲倦的她昏昏欲睡。这个时代的人还真是不赖,就连熏香都制的那么好,比现代的香奈儿香水好到哪里去了都不知道。
可是,自己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呢?表面上一脸惬意的兰锦内心腾升起了一抹迷惑。仔细回想起发生的事来,迷点就越来越多。
第一,
自己在沙漠中捡到了一块年代久远的黏土版。可为什么,自己在晕倒的时候却看见黏土版上用甲骨文刻着“我爱你”呢?按理说,这块黏土版上的文字应该是巴比伦人所用的楔形文字,可上面却偏偏刻着中国的甲骨文。
第二,
这些人和自己是不同种族的,并且是很可能是千年前的古人。他们说的语言不是自己熟知的,但为什么自己却听得懂呢?
这一切对于兰锦来说都太奇怪了,特别是晕倒是那种熟悉的感觉,诡异得让兰锦喘不过气来。
“恩…请问你们的王叫什么名字?”兰锦很清楚这是一个对王“大不敬”的问题,可是心里这么想,不经意间就说了出来。然而,话刚一出口,兰锦就被自己吓到了。她不但听得懂这里的语言,甚至还会说!
“汉摩拉比!”兰锦感觉肩上一凉,便有低沉的男声传来,其中还夹杂着不悦的气息。
汉摩拉比的双手摩挲着眼前人的香肩,如玉般白的透明的肌肤,触手温润的感觉。这个女人,还真是与众不同呢!
听到男声的兰锦被吓了一跳,蓦地转身,对着汉摩拉比大叫“色狼!”
身后,入眼的俊颜不就是大街上那个所谓的王吗?可是,即便他是王又怎么样?他就可以趁别人不注意偷看别人洗澡吗?还把爪子放到别人的肩上。
色狼?什么词?汉摩拉比对这个从没听说过的词兴趣盎然,可是他知道这一定不是个什么好词!
她见男子没有要走的意思,才想起自己刚才的“色狼”二字对于这个古人可能是太陌生了,大概是他听不懂吧!兰锦想了想,尽量想出一些不太新颖的词汇。思量了很久,才咬牙切齿的说了一番还算是恭敬的话语。
“王,请您马上离开!”生在现代的兰锦本来就没有什么等级观念,可现在却要对着别人低声下气的说话,愤恨啊!!!
“呵呵,离开?”男子谑笑着挑了挑眉,紫色的眸里有着无尽的玩味。“你可知,这是本王的浴池?”啥?虾米!他没有和自己开玩笑吧?这里竟然是他的浴池?兰锦感觉一阵阴风吹过头顶,上贼船了!
“汉摩拉比,本小姐不管是谁的浴池。反正现在我在里面,你就得给我出去!”前一秒还乖顺的兰锦变身火药桶,对着池边的男子一阵狂轰滥炸,一席话说得霸道至极。
“你!”汉摩拉比拂袖走人,这个异国女人还真是胆大!
兰锦满意的看到男子的俊脸被自己气成了猪肝色,还匆匆的走了出去。“哈——哈——哈——哈”,她不羁的笑传到了汉摩拉比的耳里。汉摩拉比勾起唇角,这个妖精,总会有她哭的时候的。
深夜,兰锦躺在汉摩拉比“特地”为她准备的床上。说是床,还不如说是地板。不,准确的说,是比地板还冷,比石头还硬,比棺材还小的“床”上。这个汉摩拉比也真是的,明明是他现在自己洗澡的时候跑进来的,自己随便说了几句,他就这样折磨自己。可怜的的睡眠啊,今天恐怕要被这张破床给消磨了。
不过,自己还真的遇到了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了。
从汉摩拉比这个名字不难推断出自己是来到了旧巴比伦时代,并且是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汉摩拉比统治的时代,也就是公元前一千七百多年。这个可恨的汉摩拉比,也就是古巴比伦最有名的王者。他取得了幼发拉底河的水源饮用权,颁布了《汉穆拉比法典》,统一了两河流域。
曾经有一段时间,她是极其崇拜汉摩拉比的,毕竟人家在三千多年前就颁布了那么完善的法典嘛。可是,汉摩拉比心眼也太小心眼了吧!
第二天一大早,兰锦被人从被窝里就给拉了出来。睁开惺忪的双眼,兰锦一脸无辜的看着站在她床边的女人,愣了三秒之后,她才想起来自己已经穿越了。可是,这个人那么早把自己拉起来干什么。失眠了半夜才进入睡眠状态的兰锦对眼前的女人不满十足。
学习“礼仪”
女人也十分不满的瞪了一眼兰锦,“王已经把你交给伊兰拉王妃了,王妃会交你学习王宫里女奴应该有的礼仪。”女奴应该有的礼仪?大概这就是汉摩拉比对于昨天那件事的后期惩罚吧。
梳洗之后,兰锦被女人带到了伊兰拉王妃的宫殿。宫殿内,一个着红衣的高挑女子迎着殿门站着,深陷的眼眸显出一番对于兰锦来说别有韵味的异域风情,小麦色的皮肤带着健康的光泽,高挺的胸部和翘起的臀部是她更加妩媚的撩人。兰锦深吸一口气,这样的女人真是想让人不多看几眼都难,要是到了二十一世纪,准是个好莱坞的大牌明星。
昨日伊兰拉就听说王在回来时带了一个冲撞了王驾女子回来,如果是以前,冲撞王驾的人一定会死。而她,却活了下来,王对这个女子,定是非同寻常。一直深受汉摩拉比宠爱的伊兰拉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失落。然而,在看见那个女奴之后,伊兰拉笑的风情万种。
这个异邦的女子,完全成不了自己任何的威胁。身材不若自己的十分之一,长得瘦小极了,半点女人的韵味都没有。全身还散发着一种近乎病态的白,白得近乎透明。当然,伊兰拉永远都不可能知道,兰锦的身材在二十一世纪被称为骨感,皮肤若凝脂。
兰锦看眼前的大美人盯着自己却没有要开口说话的意思,只好提醒她一下。“王妃准备怎么教兰锦呢?”
“兰锦?你的名字很特别。”伊兰拉大美人挽起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向兰锦抛了过来。兰锦当场石化,有听说过抛媚眼的,有滥俗到丢丝巾的,没想到,这个伊兰拉王妃的笑居然连同性都能被电。“这样吧,既然是学礼仪呢,就要学得透彻点。”
透彻点,怎么个透彻法?难道这位美人是笑里藏刀?“呵呵,王妃…”兰锦的话还没说完,伊兰拉的玉指一点,“你先把这间,还有这间,那间全给本王妃干净了。”不用说了,伊兰拉整个宫殿的卫生都被苦命的自己给揽下了。这好像不是在学礼仪呀,蛇蝎妇人啊!
伊兰拉看到兰锦痛苦的表情,故作同情道,“这也是王吩咐下来的事,不干也不行啊。”谁说不干不行,她兰锦就偏不信这套。
“哦,对了,什么时候干完,什么时候去吃饭。”大美人扭着腰肢走出了大殿,留下一句让兰锦希望彻底粉碎的话。
巴比伦的夜空
兰锦完成伊兰拉王妃交代的事后,已是暮色十分。
兰锦拖着疲惫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伊兰拉,而伊兰拉却妖娆的用水袖轻掩朱唇,盈盈笑道,“本王妃说的是什么时候做完什么时候吃饭,可是本王妃并没有说让你在我的宫里吃饭。”
兰锦抽了抽嘴角,前一秒还满脸期待的面色变得阴云密布。这个女人怎么那么狠?自己只是因为冲撞了汉摩拉比才被带到皇宫里来的,又不是冲撞了她,就好像自己跟她八辈祖宗都过不去一个样。
“伊兰拉,你…”当看到伊兰拉那双笑意十足的眸子后,兰锦彻底气竭。这个女人是个疯子,彻彻底底的疯子。“你是不可以直呼本王妃的名字的。”妖媚的嗓音里带着掩饰不住的得意。
好,算你狠!
兰锦出了伊兰拉的宫殿,在王宫里游荡了起来。古巴比伦的王宫很大,而且人很少,走过很长一段路才会偶尔有一两个女奴或者是巡逻的侍卫走过来。按理说,这个王宫里应该有很多奴隶才对,难道他们现在都在侍奉那些变态的王宫贵族们?想到这里,兰锦不禁打了一个寒噤,当奴隶的滋味她今天可是真的在那个大美人那尝试了一次了。
不知不觉中,夜幕已经降临在了三千七百多年前的古巴比伦上空,而兰锦也已经找不到了回原来那座宫殿的路。坐在凉意横生的石砌台阶,兰锦睁大双眼望着天空。本来是为了打发肚子里的饥饿消遣时间的。但是,但她的视线触及那片天空时,她便再也不想看别的东西了。
作为一个现代人,兰锦从来没有仔细观察过什么月亮,星星。甚至,在她有记忆以来,这些东西在她的生命中就是遥远的。每天晚上,只要人们高兴,就可以在灯红酒绿下穿梭,谁会有闲心来看这些呢?然而,古巴比伦的星空很美,摇摇欲坠,离自己近得有种恍惚的感觉。她总算是感受到了童谣里所说的“一闪一闪亮晶晶”了。
“你在干什么?”一个愠怒的声音突兀的插了进来。不用回头,兰锦已经知道这个人是谁了。“看星星。”兰锦头也不回的回答,这个人怎么那么可恶,每次都出现在不该出现的时候。
“看星星?”汉摩拉比的声音稍微温和了些,说道星辰,那是每一个巴比伦人的荣耀。“是啊,这里的星星很美。”
“比你家乡的还要美?”汉摩拉比迫不及待的问。
“我家乡的星星永远不可能那么美。”兰锦说完话后一脸不敢置信的望着汉摩拉比,这个男人今天吃错药了吗?居然会那么温柔的来跟他谈论这些。
“是吗?巴比伦的星辰一定是最美的。”汉摩拉比充满自豪的说道。兰锦感到汉摩拉比还真是不一般的…恋国!二十一世纪污染严重,跟古巴比伦的星星当然没办法比。可他怎么不想想二十一世纪古巴比伦都灰飞烟灭到哪里去了?
“你都看到了些什么?”啊?这个还用问,他不是已经问过了吗?当然是星星了。“星星!”兰锦没好气的回答,她怀疑这个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是不是人格分裂加白痴?
汉摩拉比伸出修长的食指,在兰锦额头上狠狠的敲了一下。“本王知道你一定不会看出什么来的。”什么?看星星不就是看星星,还能看出朵花来不成?
不等兰锦说话,汉摩拉比一双大手便攀上她的腰肢,霸道的搂过兰锦。“你看,那是英仙座,传说…”汉摩拉比的语气中流露着无尽的自豪感,兰锦听得清清楚楚。是啊,拥有这片耀眼的星辰的国度是属于他的国度,他怎么能不为之自豪呢?
但是眼前这个俊美的男子却忽略一点,他是否想过巴比伦的将来呢?他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在他死后,巴比伦会很快被其他国家吞并。?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