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清穿之惟有清风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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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一章 误入奇境

    “轰隆隆——”

    沉闷的响声如滚雷般炸响在风华等人的头顶,也打断了众人之间的无谓争执和相互残杀,破碎的石块碎土夹杂着一股莫名的腥臭,震颤着众人的心灵。

    死亡的阴影笼罩在这昏暗狭长的墓室里,腐朽的味道不动声色地弥漫——敢进入这墓室的,无不是胆大包天或者铤而走险之辈,可是面临扑面而来的死亡,就算是做好了随时丧命准备的人,也不免害怕起来。

    “跑啊——”却是风华率先反应过来,低吼一声,转身便跑。

    四面八方都传来崩塌的声音,仿佛遥不可及,又仿佛近在耳边,风华心里已经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只知道沿着来时的路往前跑,跑,跑……

    该死的,要不是那群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盗墓贼,垂涎他们得到的陪葬古物,硬是拦住他们夺宝,他们这支考古队早就安全出墓了,哪用得着给这位无名墓主陪葬?

    “碰——”

    风华一声闷哼,左肩被子弹洞穿,霎时血流如注——td哪个混蛋干的,都集体大逃亡了还有心情举枪杀人?

    鲜血流失的速度让风华眼前阵阵晕眩,脚步不知不觉慢了下来,可她还是拼尽全力往洞口跑——她不敢停下脚步,这墓室崩塌得太快,太诡异,仿佛有种看不见的力量在操纵着一切,她绝对不想莫名其妙地死在这里!

    终于,转了最后一个弯,洞口的光亮蓦然出现在风华眼中,风华心头大喜,捂着左肩踉跄地加快了脚步,可就在这时,她突然感到脚下绊到了什么东西,还来不及反应,便摔倒在地,离洞口不过几步之遥——

    最后的意识里,风华只感到一根巨大的石柱压了下去,她眼前一黑,彻底陷入了黑暗中。

    ~~~~~~~~~~~~~~~~~~~~~~~~~~~~~~~

    朝阳初升,林间的轻雾宛若丝缕白纱,轻盈而朦胧,草地上露珠重重,点缀着粉嫩的野花,透出难以捉摸的清新香气,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泉潺潺地淌过,分外欢快灵动,可惜的是,泉水边浸着的一个狼狈趴伏着的身影,破坏了和谐的画面。

    须臾,那身影动了动,仿佛从久睡中醒来,抬起俊美优雅中透出三分飞扬跋扈气质的面庞,一对狭长猫儿眼,眼尾长而深刻,眼瞳圆而优美,漆黑如宝石般流光溢彩、璀璨摄魄,悬胆鼻,菱唇,别有一种飒爽冷静的风采。

    此刻,猫儿眼正飞快地打量着四周,懵懂的眼神慢慢被惊讶淹没——

    风华以为自己死了,被那么大柱子一压,又经历了古墓崩塌之祸,她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活得了?

    可是,这里是什么地方,难道她被人救了?

    风华一边警惕地观察着四周,一边慢慢从水里爬了出来,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她明明之前在械斗中受了重伤,又被一颗子弹打穿了左肩,可现在,除了一身破破烂烂布满泥土和血污的衣服外,她全身竟然没有任何伤痕,也没有丝毫疼痛的感觉!

    她吃了一惊,跳起来打量自己的身体,越打量越是狐疑,不担没有伤痕,没有内伤,好像连皮肤都变得更光滑了,原本她的皮肤因为常年在五湖四海奔波,风吹日晒之下,健康光滑是有的,却呈现着润泽的象牙黄|色,而现在,这身欺霜赛雪的白嫩肌肤是怎么回事啊啊啊啊——

    一个念头闪电般穿过她的脑海——不是吧?

    她忙反身,透过水面仔细观察一番,试图找出任何一处违和的地方,好半晌才松了口气——呼,还好,左耳垂上那颗红痣都还在,说明这还是她那张脸,她没穿越更没魂穿!

    经过这一番惊魂,风华拾回了镇定,心想既然看不出所以然,她还是走走看看,说不定能有收获呢。

    说动便动,风华捡起岸边那个属于自己的背包,掏出一把装满子弹的手枪,跟着溪流的方向往前走,越走树林越开阔起来,不过是百米的样子,那看似轻薄却怎么都看不透的轻雾居然消失了,眼前豁然开朗——

    她站在一处矮矮的山崖边缘,眺望远方,绿毯似的草地,平整黝黑的土地,精致宛若艺术品的木屋小院,层峦起伏的山峰,半环着明珠一般泛着金色波光的小湖,静谧安然,漂亮得仿佛是一张风景明信片。

    潺潺的泉水从断崖处落下,在下面形成一个半月形笼着白烟的小水潭,水潭的一头,弯弯曲曲地穿过草地,两面环绕着土地,经过木屋前篱笆院墙,最后投入到那秀气的小湖中。

    在浮躁喧嚣的现代,居然还有这种人间仙境!

    风华一边赞叹,一边又觉得不对劲,当下提高警惕,踩着断崖旁嶙峋的山石,轻盈无声地跳了下去,靠近木屋,越近越是觉得诡异,这里怎么这么安静,安静得连水流的声音都格外清晰,好像没有一点人气?

    轻轻推开木屋门,风华提高声音道,“请问里面有人吗?”

    没人回答,安静。

    风华皱眉,攥紧了手枪,探出头,向门内看去——

    里面空荡荡的,几乎什么都没有,只有正中央放着一张书案,书案上放着一卷竹简,和几件零碎的玉片。

    以风华进过无数古今墓|岤的经验分析,这个木屋里绝对没有任何机关,也就是说,没有危险。

    恩,就权当进了一个奇怪的古墓吧。

    风华心里掂量掂量,终究还是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摸出兜里的几粒石子,机警地向里扔,待几颗石子沿着不同的路线滚到了书案边,仍然没有什么变化。

    风华提了一口气,快步走到书案旁,抽出军靴里的匕首,小心翼翼地拨开了竹简,唔,隶书——从右向左看去,越看,脸色越是诡异——

    神马,这居然是被八仙遗弃的一个洞府?

    竹简中明明白白记载了此地的出处——这个洞府,居然是有来历的,合八仙之神力建成,用如今的流行语来说,就是八仙聚会的一处度假别苑,后来八仙都远离凡尘了,这留在人间的各自修炼的洞府自然也随身带走,而这个洞府,由于神力一般,对普通凡人几可以脱胎换骨洗髓易经的灵山灵水灵气灵物,对成仙的他们而言却是鸡肋的存在,可毕竟是一处已经形成气候的洞府,就这么废弃了也可惜,于是八仙决定把它封在一条古朴的八龟玉手链中,留给人间的有缘人,说不定还有大造化呢!

    既然是八仙之力,自然也不止是这么一处干干净净的山水小院,而是每只玉龟里都封了一个空间,第一个便是这山水小院;

    第二个却是一个无限空间的仓库,可以收藏你想收藏的所有东西;

    第三个是一间书室,囊括了从上古仓颉造字以来所有至八仙所在宋朝的所有书籍;

    第四个是宝库,八仙把自己搜集的、将来也用不上的宝贝基本都留在这里了,除了金银珠宝之类的人间财富,还有杂七杂八奇形怪状的玩意,以及半仓库灵气充沛的玉石;

    第五个是一个药田,不止种满了各种珍稀药材,还附带一个收满药材的药库;

    第六个是一个炼丹房,大大小小百十个鼎,最大的那个,房间中央高达五米的巨鼎,令风华望而兴叹;

    第七个是一片真实得不能再真实的迷你海,蔚蓝的海面,海风拂面,岸边铺满金色的细沙,海里除了鲨鱼和龙样样不缺,据说是当初八仙过海时从老龙王那顺来的东海精华;

    第八个,却是这个洞府最精华的所在——五行泉,金木水火土,金泉生灵力,木泉生酒液,水泉寒如冰,火泉暖如春,土泉养万物。

    第二章 改变人生

    这样的宝贝,在网络无处不在的现代,还有个通俗的名字——随身空间。

    风华摩挲着围绕左上臂八个栩栩如生的小龟纹身,心中兴奋有之,茫然也有之。

    根据八仙留下的竹简所言,这个宝贝已经和她灵魂绑定,便是她今生修炼不成,重新经历轮回转世,这个随身洞府也会永远跟着她,而她得到这件宝贝的契机,却是当时流满左臂的鲜血,在她最后昏迷时,下意识抓住了绊倒她的罪魁祸首,于是鲜血被尽情吸收,最后,绑定的宝贝判定主人有生命危险,自发把她挪进了洞府里,在灵泉的浸泡下,养好了一身伤。

    风华按照竹简中记载的方法,把八个空间都踩了一遍,最终一屁股坐在木屋的地板上,她一点都不累,精神异常兴奋,心脏怦怦跳个不停,有一股笃定的情绪涌上心头——她以为都将奉献给历史和考古的人生,从这一刻起,改变了。

    风华仔细感知外面,很好,没人,默念着离开了空间,突然凭空出现在坍塌的墓|岤旁,如果此时有人经过这里,一定会大叫一声——有鬼!!

    空间自发地调整并滋养她受创的身体,所以风华并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少天,但是现在出来借着月色一看,整个墓|岤都被国家单位明文圈定了,里面没有一个人影,连他们那支考古队的人也一个不见,显然已经过去好些天了。

    风华边走边掏出手机一个个地联系队友,好几个都是无人接听,越打心里越沉重,直到联系到考古队带队的林教授,才有了反应。

    “风华,你没事?”电话那头,传来林教授苍老而包含惊喜的声音,“我们都以为你出事了,挖掘队没找到你,我还以为,还以为……”

    风华含糊地道,“我当时昏迷了,醒过来才发现自己在一条河边,也许是被地下河流冲走的……唔,你们怎么样?我刚才联系李浪他们,都没有反应……”

    林教授的声音十分沉痛,“这次,我们牺牲了四名队员,要不是那群盗墓贼拖延了时间,我本该把你们所有人都带回来,可是李浪,杨恒,赵敏丽,还有阿山,他们都……”

    林教授说不下去了,风华也听不下去了,得到宝贝的喜悦也无法冲淡那横亘在心口的伤痛,又一次,她失去了可以交托后背的伙伴们!

    考古并不像别人以为的那样安全,他们哪一次下墓,不是抱着丧命的觉悟?每一次平安出墓,都仿佛捡回了一条命,可即便如此,仍然没有人退缩,他们这支考古队,走遍天南海北,为国家做出了无数贡献,而就在这艰苦的辗转跋涉中,老伙伴被新伙伴代替,新伙伴又逐渐消失在记忆里,也许有一天,也轮到她,成为别人的记忆……

    “——对了,风华,你要尽快归队,这次和我们交手的盗墓贼隶属一个黑道集团,我们害他们损失惨重,听说他们放话要报复我们,这段时间你最好就留在学校,哪也不要去……”

    林教授急切地说着,风华心里却在想着——他们损失惨重就想报复,那么自己这边丧生的伙伴,又有谁来负责?

    泪水无声地爬满面庞,风华在夜色的掩饰下,放纵着自己的情感,如果这世上真有八仙,那么也会有地府吧?那些逝去的伙伴,也许正走在开满彼岸花的黄泉路上,正等待着下一次精彩的轮回……

    风华并没有按照林教授说的,完全躲在学校里做课题,善后工作极是紧张忙碌,但风华依然抽出时间来研究自己的随身洞府。

    白天过后,风华利用每晚的时间仔细研究洞府,并详细地制定着一系列计划。

    自从得到这个随身洞府后,风华心头就开始莫名其妙的不安,时不时发作一通,像她这样学历史做考古的,风水命理多少都有涉猎,说不上多迷信,但绝对相信自己的直觉。

    直觉告诉她,她的命运,即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和洞府有关,可到底是什么变化,她也说不清,可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她愿意先做好一切准备。

    于是,风华先把母亲遗留给她的金条、首饰、书籍统统搬进洞府里,然后把遗产以及她自己多年的积蓄全部提取出来,疯狂地采购起来,力图把洞府以及仓库全部装满。

    首先是把书室从唐朝以后缺少的书籍全部填满,连欧美各世纪的书籍也一本不落;

    然后是日常生活用品,衣食住行。

    风华买了大量布匹和成衣,最后觉得这样还不保险,于是在山边圈种了二十几棵桑树,放养上蚕,又买了几十斤最优良的棉花种子,反正洞府里也不怕东西过期,至于如何把蚕丝和棉花变成衣服,风华买了书,买了成套裁剪工具,她相信,有了书籍指导,她一定能学会。

    至于食,也就是粮食,果蔬,肉类,蛋类,顶多再加上一些西方饮食中特有的动植物,以及各种少见的花草种子,动物,风华也饶有兴致地收集齐全了,风华私下认为,这部分才是她所采购的物品中最重要的。

    直到风华觉得再也不缺任何东西,她现在靠着洞府里的存货足可以离开人群隐居一辈子都不成问题了,风华把手头剩下的钱都换成了金银宝石,不管在哪个年代,什么地方,这些东西都可以换钱。

    风华是个讲究生活细节、追求完美品质的人,这不是说她衣服非名牌不穿,行走非名车不坐,而是为了穿着适合自己,她会去学会裁剪缝制衣服,为了喝一杯正宗的功夫茶,她会特意去学茶道,为了能享受到最醇正的咖啡和巧克力,她会托外国的朋友弄来品种优良的咖啡种子和可可种子,她甚至花了很大的功夫,从英国定制了一辆两匹马拉的单侧门马车,马车外表看着普通,内部采用简欧风格,完全比照房车来设计,舒适又奢华,既可用电力发动设备驱动,又可以直接套马拉动;

    但同时,她也是个能吃苦的人,否则,她坐拥的财产足够她富富裕裕地活上几辈子,压根就不需要工作,可她却选择了又苦又累的考古,并且全心全意地投入进去。

    有了这个洞府后,风华更是把如何保证未来过上高品质生活的计划安排到了几十年以后,相信即使现在地球上只剩下她一个人,她也能舒舒服服过着田园与小资并列的日子,前提是她能耐得住人生的寂寞。

    第三章 提前准备

    风华自己都觉得,这一个月匆匆忙忙的行为,实在可以用一个“荒唐疯狂”来形容,她也说不清到底是为什么,就仿佛心底有个声音在催促她这么做,有意识地抹去她在这个世上生活的所有痕迹,和这个世界做一个最后的了结,切断最后的一点联系。

    最后,风华手中只剩下一些房产店面公司股份等不动产,她不准备轻易处理掉——这些,自然也是有去处的。

    风华给风劲打了个电话,约在咖啡厅见。

    风华先来到咖啡厅,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的阳光,神色淡漠,狭长的猫儿眼折射着冷冽的流光,背脊一如既往地笔直。

    窗外的停车场,刚驶入一辆法拉利跑车,一个嚣张的摆尾,稳稳地停了下来,车门一开,风劲似笑非笑地钻了出来,他五官深邃而深刻,黑漆漆的狭长眼眸,容貌和风华有六分相似,连那眉宇间的飞扬跋扈气质也如出一辙,穿着一件风马蚤的紧身衬衫,包臀贴身的黑色牛仔裤,把修长性感的长腿完美地勾现出来,一路招摇地走来,赢得了百分百的回头率,走进咖啡厅时,里面的客人不约而同地眼前一亮,惊艳至极。

    风华却不是其中之一,她皱了皱眉,眼底闪过一抹厌恶和忍耐。

    “哟,老姐,想不到我这辈子还会接到你——主动——打来的电话,正是荣幸荣幸啊!”

    风劲还没有坐下,吊儿郎当的声音便先落入风华耳边。

    风华抬头瞟了他一眼,顺手抽出一支细烟优雅地放入红唇间,刚准备拿打火机,一只修长的手已经抢先一步,打开火石殷勤地凑到她嘴边,风华顿了一顿,还是就着风劲的手点着了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风劲眸色一暗,转瞬即逝,坐到风华对面,收回打火机,直直地盯视着风华的眼睛,似笑非笑地勾起嘴角,“老姐,半年不见,又变漂亮了!”

    风华脸色一沉,抬手便是重重的一巴掌。

    “啪——”

    咖啡厅里骤然一静,注意到这边动静的服务员和客人都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心想这难不成是情侣在闹分手?不过这女的漂亮归漂亮,可也太御姐了,说打就打,那么响一声,那么明目张胆地一巴掌,痛不说,多难堪啊!!

    风劲保持着被打歪脸的姿势,半晌,伸手摸了摸火辣辣剧痛的俊美面庞,咽下嘴里的一口腥甜,眼底流转光芒,慢慢地,压下那抹无奈和酸楚。

    都习以为常了,还能怎么生气呢?如果打他能让她心里好过些,他就是天天挨打也乐意啊……

    风华丝毫不为所动,冷冰冰地道,“跟我说话,你得知道什么叫尊重!”

    风劲顶着通红的巴掌印,不以为意地轻轻一笑,“是,我明白了,姐,联系我有事?”

    风华从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文件袋,往桌上一丢,旋即站了起来准备离开,想了想,又转头俯视着风劲。

    “——我们两清了。”

    风劲直到此时,八风不动的面色才有了变化,他站起来伸手想挽留风华,却只能看着风华一步步地离自己越来越远——他没有立场,也没有资格挽留。

    他心里发慌,仿佛有什么不知名的变故正无声无息地发生,他抖着手撕开了文件袋,一叠资产转让文件掉了出来……

    风劲低低地唤着,百转千回,缠绵如刀,表情似哭似笑,他的同父异母姐姐,也是他的嫡亲表姐,这道横在他心中的伤口永远也得不到痊愈——

    “姐……”

    ~~~~~~~~~~~~~~~~~~~~~~~~~~~~~~

    风华驾着车上了高速,打开了重金属的音乐,瞬间加大油门,这时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她伸手接通电话,耳边却听到一个她永远也不想听到的声音,带着些许卑微的讨好意味——“小华,这个周末回家吗?”

    风华的车险险地在柏油路上划出了一道“s”型印记!!

    风华额头蹦出了青筋,眼神几如寒冰,然而她并没有像以前那样立即挂断电话,只一径沉默着。

    那边的人显然也感受到了风华有异于平常的情绪,“小华,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告诉爸爸——”

    “没事……”心里划过无数想说的话,只是无论她怎么抱不平,伤害已经铸就,逝者已矣,一切再也不可能回头了。

    风华终于哑着嗓子问道,“这些年,你后悔吗?”

    那边沉默了许久,突然传来一阵嘈杂,一个尖细失控的嗓音蓦然钻入风华的耳中,“小华,你什么意思?我和你爸爸都这么痛苦了,你还想怎么样?我又不是故意的,爱上姐夫我也很痛苦,伤害了姐姐我也很抱歉,可我是真心爱姐夫啊,而且姐夫和姐姐的感情已经淡了,我为什么就不能跟姐夫在一起?姐姐去世也不是因为我和姐夫在一起,你凭什么这么说你爸爸?我告诉你,我们不后悔,永远都不后悔!!”

    “够了,你闹够了没有?”

    “我没闹,这些年我受够她的阴阳怪气了,我们这么多年低声下气地向她道歉,难道还弥补不了当初的错误吗?”

    “够了,我不想跟你争了,你还有没有一点长辈的风范……”

    “风建军,你说话凭良心,什么叫没有长辈风范,风华她什么时候当我是她长辈了?见到我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好似我欠了她,我今天就要说清楚,我就算欠,也是欠姐姐的,跟她可没关系,我为你背着小三的骂名,我为你生了小劲,我一直忍受着人家的指指点点,到头来你还嫌弃我了??”

    手机里传来男女的厮打争吵,似乎撕破了最后一层遮羞布,已经不管不顾起来。

    风华冷冷一笑,“啪”地关了手机!

    这么无耻又自私的话,也就只有这个贱\人才说得出口了,只是,她不明白,这么多年,再漂亮的玫瑰也变成饭粒蚊子血了,她还以为自己是那个年轻妖娆随时可以勾走男人心的狐狸精呢!

    风华扔了手机,突然发现车后跟着几辆黑色轿车,不怀好意地围了上来,风华反应极快地一个变道,加速,甩开了车队——

    奇怪,她好像没有仇家,是谁想杀她?

    脑中蓦地想起林教授的叮嘱,她皱起眉头,难道是他们?

    容不得风华再多想,那支车队又围了上来,高速公路上上演了一场围追堵截的惊险游戏!!

    风华的车技是不错,但还不到顶尖的程度,而且双拳难敌四手,在对方不要命的撞、堵、挤连番袭击下,很快便陷入了险境!

    风华的车来不及变道,被迫卷上了长江大桥,死死地压在最右边的车道里,风华立即就发现了他们的意图——他们是要把她逼下大桥!!!

    “该死的!”

    风华深吸了一口气,一手控制方向盘,一手在车里胡乱摸索,也不看,直接把摸到的所有东西都丢进洞府里!

    忙乱中的风华没有看到,就在她的车被挤出大桥的一刹那,对方车里伸出了一支细窄的炮筒——

    “轰——”

    一团巨大的火云吞噬了整个汽车,风华昏过去的一刹那,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我真笨,有个随身空间都不知道躲进去!!!

    第四章 离奇穿越

    “轰——”

    风华悲剧地面部朝下一头栽倒在地,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风华悠悠醒转,眼前朦朦胧胧的一片深绿浅绿交织,鼻尖嗅到了丝丝缕缕草木的清新气息——

    奇怪,明明落下大桥后爆炸,要么掉进了江里,要么被人救了进医院,可眼前怎么是一片葱翠碧绿的野外呢?

    风华甩甩头,下意识地扭头看向左臂,结果——

    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

    这条环绕着八个玄龟纹身的胖嘟嘟白嫩嫩的藕节似的小手臂是怎么回事啊啊啊啊???

    难道她终于魂穿了?

    饶是她心里做了最坏的准备,也极端不淡定起来,低咒一声闪进洞府,往水边一照——很显然,还是她的身体,只不过缩小到了八九岁啊啊啊!

    水波微漾里,反照出一张小小嫩嫩的包子脸,粉嘟嘟的腮帮子,乌溜溜的猫儿眼,瞪得圆圆的。

    老天啊——风华抹脸苦笑,水里稚嫩的小人也做出了一个抹脸的苦恼动作,却显得分外滑稽可爱。

    自己需要休息,需要冷静……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自己返老还童,此刻身体疲惫得要死,肌肉酸痛,骨骼僵硬,好像全身都被打碎又刚刚重组好,变得熟悉又陌生。

    总而言之,风华觉得自己没死,往日的记忆仿佛更鲜明深刻了几分,而身体也没有退成没有丝毫行动能力的婴儿,这情况真不算最糟……

    第二天,风华在木屋二楼的柔软大床上醒来,已经恢复了冷静。

    那种从得到洞府起就萦绕在她心头的不安,不知不觉间已经消失,也许现在的处境就是映照当初的第六感,结果比她以为的死亡好得多,这就够了,她现在要做的,是要弄清身在何方,是还在地球上,还是……不不不,绝对没有可怕的‘还是’……

    风华搜了搜自己庞大的仓库,十分悲剧地发现,自己以为什么都买齐了是多么可笑——她没买童装。

    考虑了昨天感受到的气温,风华艰难地把一套纯棉休闲装剪到适合自己穿的长短,稍微缝制一下,再套上一件灰色成|人短滑雪衫,然后拦腰用皮带一系,好吧,虽然鼓囊了点,难看了点,但是舒适度不减,最重要的是看不出款式,足以应付外界的各种状况。

    风华小心翼翼地感知了一下外界的状况,然后拎起自己准备的小背包,闪身出了空间。

    居然身处在层峦叠嶂的深山中!!

    风华现在所处的位置是一个山坳,地上铺着厚厚的松针,踩上去松软软的,也不知积了多少年,四周的松树针叶半黄不青,颇有几分萧索,这个山坳离崎岖的山道并不远,风华目测一下,垂直距离不过五十米左右,但要爬上去以她现在的小身板还真得费一番劲。

    风华抽出匕首,一边砍着路上的荆棘,一边小心翼翼地向山道爬行,脚上的鞋是她昨天剪了双运动鞋自己做的,底还行,爬了一会儿,她才爬近了山道,忽然听到小儿的说话声,风华一愣,忙藏在一块巨石后,探出脑袋,不由得瞠目结舌——

    几个结伴的小男孩蹦蹦跳跳地从她眼前过去,看他们穿着,清一色胸前一排布盘扣的粗布小短棉袄,看他们脑袋,无一例外光溜溜只在脑后拖着一根细细的小尾巴!!

    “二狗,山上庙里来了好多人哩——”

    “那都是大官,我看到刀了,那么长……”

    风华紧皱着眉头听着这些小男孩交谈,她身为一名考古学者,虽然听不出来他们的方言到底属于哪个地方,却能看出来他们服饰发型代表着什么!!

    她没有喊住他们,她心中隐隐有一个她不敢相信的猜测,事态已经完全超出了她的控制,她不能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暴露自己,想了想,她又悄悄闪回了洞府。

    将归类“清朝”书库里的书全都扒拉出来,堆得小山似的,而风华在书山里昼夜不休地翻阅起来,唯恐自己遗漏了什么。

    三天后,风华顶着两轮硕大的黑眼圈爬进火泉中,深深叹了口气——清朝,居然果真是清朝服饰!!

    一梦三百年啊,任她钢筋铁骨的意志也不免迷惘失措,这是一个她只在故纸堆里了解过的时代,它的民俗人情,它的社会规则,它的文化传承,越是探究越是让人着迷,隔着厚厚的书页和时空,它的一切都曾让她感觉到历史无与伦比的魅力,可现在,她身临其境,不认识这里的任何人,也不知道为什么来到这里,从清醒的旁观者被迫变成了糊涂的参与者,她到底该怎么办?

    镜子里,映着一张粉润灵秀的包子脸,挺挺的小鼻头,粉嘟嘟的小嘴,雪白的肌肤娇嫩得掐得出水来,水汪汪乌溜溜的大眼睛半眯着,好像刚出生的猫咪,透出一丝慵懒的意味,却不像成年人那样充满诱惑力,反而怎么看怎么稚气可爱。

    ——罢了,仔细想想,她也没什么好怕的,到哪里不是生活?既来之则安之,反正她在现代也没什么惦念的,不过是换个地方继续生活,无亲无故也就意味着没有牵绊,在如今身处的时代,一个人来去,未必就是坏事。

    风华左看看右看看,最后咬了咬牙,举起手中的军刀,慢慢地沿着头皮往下刮,很快便出现了光亮的头皮,等到风华终于停了动作,头上只剩下几处不小心划破的血痕,一个半月形的脑袋瓜,以及一条乌溜溜的小辫子,嗯,还不算太丑。

    暂时就这样吧。

    两天后,风华穿着一套用一袋奶糖和一本小动物画册跟小孩换来的粗布衣衫,出现在五台山下的小镇上。

    风华一眼就看出这里的建筑属于山西民间风格,再仔细地观察着两边商铺上出现的繁体字,当下也对所处的地域有了大致了解,穿过极具地方特色的镇头门楼,她迈步走进了镇东头的当铺。

    这个小镇因为靠近五台山,居民多信佛,因而民风相对淳朴,少有仗势欺人之辈,那正在打扫灰尘的当铺伙计见到风华一个小人儿进当铺,以为是贪玩误入的,也不恼,只笑眯眯挥了挥手中的鸡毛掸子,很是和气地道,“哎,小家伙,走错了,这里不是你耍的地方,快出去吧。”

    风华正四处打量着这个活生生的古色古香的小当铺,听见当铺伙计的话,见他并不像电视上常演的势利,弯了弯粉红的小嘴,“我是来当东西的,死当。”

    那当铺伙计愣了愣,虽然平时也不乏小孩拿着东西来当铺,但看着风华的气度相貌,明显是有钱人家的小孩,这样的人家,就算要当东西,那也是奴仆出面才对,何况还是死当。

    当铺伙计仔细打量着风华,他从小在小镇上长大,对小镇上的居民不说了如指掌,也没有不熟悉的,可这个小孩,看着眼生啊。

    想了想,他走到柜台后,趴在柜台上,笑眯眯地冲还不到柜台高的风华道,“小家伙是外地来的吧?我以前没见过你。”

    被人这样俯视的感觉可真不怎样!!

    不过也没办法,谁叫她现在的小身板实在太悲催,风华抿了抿嘴,并不回答他的话,而是把小盒子放到他面前,扬扬下巴,示意他打开。

    当铺伙计狐疑地打开了面前这个朴素的小盒子,顿时被一阵宝光闪花了眼,待眼睛适应了珍珠的光华,发现盒中足有二十颗一模一样大小浑圆的珍珠,忍不住惊叫一声,“这这,这可是极品东珠……”

    风华点点头,见这当铺伙计神态不对劲,为了让这笔财富合法化,风华还编了个小故事,煞有介事地道,“这是我随父亲做生意收来的,只是我们在路上惨遭劫匪,家父和随身家丁拖住劫匪,把我藏匿了起来,我流落到此地,也不知道父亲他们怎么样了,”说着,眼眶红了,大眼睛里慢慢充盈了泪水,欲掉不掉,看上去可怜兮兮的,“所以我想把这些死当了,先换些银钱,就在这里住下来,等我家人找来再说。”

    这番话漏洞百出,若换成一个成年人说,当铺伙计见多识广,未必会相信,可换成一个还不及柜台高的小孩,这番漏洞恰恰说明是出自孩子之口,而不是事先编好的谎话,何况风华故意做出可怜巴巴的样子,湿漉漉的大眼睛就那样怯生生地盯着当铺伙计,倒是惹得对方心里一热,升起一丝心疼之意,反倒安慰起风华。

    “恩,有你这么孝顺聪明的孩子,相信你父亲定能逢凶化吉,你要留在咱们小镇上等人的想法也不错,不过最好还是让人给你家里送封信,也免得家人着急啊。”

    风华垂下了头,胖乎乎的小手揉搓着衣角,一副不安的样子,低声道,“我没有家人了,我只有父亲。”

    那当铺伙计一听,更是同情,因这珍珠宝贵,当铺伙计也不敢擅自估价,便请了掌柜掌眼,并下定决心要为这可怜孩子多争取点银钱,于是为风华说了不少好话。

    那当铺掌柜窝在这小镇上,虽说有南北客商往来,到底不如大城镇繁华,等闲也碰不到什么好货,忽然之间得了这一匣极品珍珠,高兴之余,又唯恐风华反悔,也就没有如惯常那样压价,倒是给了双方都满意的价钱,总共一千六百两,虽然远不及那二十颗珍珠的价值,可这也是小当铺能拿出来的资金极限了。

    风华要了一千两银票,五百五十两银锭,四十五两碎银,另外五两全部换了铜钱。

    因当铺伙计热心,风华要给他一两碎银答谢,那当铺伙计却告诉风华小小年纪不要露财,免得招来祸事,无论如何也不肯收她银钱,还给风华介绍了镇上一些信誉良好的客栈饭馆,方便风华暂住下来,倒让风华感慨遇到了好人。

    第五章 落户安居

    风华根据当铺伙计的指点,找到了一家看着干净整洁的客栈,一出手便付了半个月的房钱,这里住宿,却不像现代那样非得掏出身份证才行,否则风华的计划可没那么容易实现。

    那客栈掌柜已有五十多岁,经营客栈数十年,他还真没见过一个小孩独身住店的,眼前这位粉嘟嘟的小客人,看着比自家孙子还小几岁,穿着打扮也平常得紧,可只是那么淡淡地扫他一眼,也没见疾言厉色,他居然连问都不敢问什么,直接就收下了订金,他不由得在心里暗叹,这富贵人家的小孩果然不一样,气势不凡,自家那个还在玩泥巴的孙子,也就只有继承他这小客栈的命。

    风华终于迈出了这第一步,在客栈居住的日子里,她没有乱跑,平时都呆在房里,三餐在隔壁的饭馆解决,一边细细地收集着一切信息,一边规划着自己未来的生活。

    这里虽然只是远离大都市的小镇,可给她的感觉很不错,背靠高山峻岭,山间云遮雾绕,十分优美,山下的小镇一色的黛瓦白墙,古意盎然,民风也相当淳朴,加上交通不便,田地较少,没有什么过大的地方势力在这里盘踞,居民们很能自给自足,日子过得悠闲安然,很适合居住。

    期间,风华让客栈的小伙计帮忙找来了布店的裁缝,量做了几套中档的衣裳,等衣服都做好了,风华一大早便出了房门,找到窝在柜台里点算酒坛的掌柜,这几天的观察,她心里也有了数,这家客栈能成为小镇上信誉最好的客栈,跟掌柜的朴实厚道也有些关系,这样的人,倒也适合打交道。

    “掌柜大爷?”

    风华趴在柜台上叫着掌柜,那掌柜抬头一看居然是风华,顿时受宠若惊地站了起来,搓搓手,下意识地绽开一个职业性的热情笑容,“哎,这位小公子,找小老儿有事?”

    风华眨眨眼,一改这些日子的面无表情,露出浅浅的笑容,“我姓风,掌柜大爷可以直接叫我风华,我这儿有件事想托掌柜大爷帮个忙,听说您家祖祖辈辈都住在这镇上,想来这件事也只有托掌柜大爷了。”

    掌柜一听忙道,“风小公子请开口,小老儿对这小镇还算熟悉,跟这小镇有关的事,小老儿能尽力一定尽力。”

    风华笑道,“是这样的,我很喜欢小镇,想在这里买个院子住下来,不知道哪里能买到附带店面的院子?如果能顺便在这里办下户籍就更好了。”

    掌柜想不到竟是这样的事,愣了愣,“房子倒是有几处,家里的孩子出外经商发了财,想把老人接出去享福,这房子自然要卖,只是这户籍,却有些难办。”

    风华早就想好了说辞,当下道,“我只是想留在此处等候家父,原先的路牌都在父亲身上,我没有户籍总是不安心,想来镇上总有新增人口或者外出不归的人,不知道掌柜大爷能否帮忙?”

    掌柜犹豫了一下,别人都巴不得往大地方跑,像风华这种要在小镇上定居的情况还从未有过,本该警惕的,但是看风华娇嫩尊贵,谈吐斯文有礼,且毫不掩饰自己的纯正京师口音,又实在不像歹人,万一人家有难言之隐呢?

    “这样吧,我先去问问镇长。”

    “那就有劳掌柜大爷了,这是五十两银子,有需要打点的地方,您尽可使用,若是有剩余,就算是我请掌柜大爷喝杯茶润喉,若能成,风华另有谢礼。”

    事实上,风华这几日在饭馆里吃饭,也搜集到了一些有用的信息,比如说镇上哪几处房子待售,哪些好哪些差;再比如说镇上各家势力分布情况,谁是镇上说得上话的人物;还有历年来有没有外来人口,又是如何定居下来的等等。

    风华请了掌柜帮忙,也因这里没有房屋中介,她一个小娃儿出头谁会搭理?只能找本地的老人出面。

    那五十两银子,却是经过风华深思熟虑才托给掌柜,一方面就当做房屋中介的报酬付给掌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摆出利益,她可打听清楚了这个镇上的整体消费水平,五十两银子怕是相当于客栈一年的毛收入,便是不去想人情人心,光是为了这份额外收入,她相信掌柜也会认真帮她的。

    当天下午,客栈掌柜便帮风华联系上了镇长,那镇长听说只是一个孤身小孩子,想在此处买房安居,心中也不大当回事,虽说户籍管理得严,但他们这里毕竟天高皇帝远,衙门里的小官小吏十年八年都不见得查一次户籍,按上一两个根本不是问题,只是他当然也不会什么好处都不拿就同意,等掌柜奉上了四十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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