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之惟有清风第2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镇长笑着捋了捋胡须,便让掌柜早点带风华来办户籍。
风华也想不到事情这么顺利,当然趁热打铁,立刻就在掌柜带领下去见了镇长,顺便提了四色礼物奉上,那镇长见风华虽小小年纪,却谈吐从容老练,行事圆滑周到,尤其是签名时那一笔草体,端凝严谨,笔锋凌厉,极是不俗,心中暗自惊诧,也不敢怠慢,于是两边皆大欢喜。
掌柜不好意思地要把剩下的十两还给风华,风华当然不可能要,又另补了十两当做谢礼,掌柜面红耳赤地收下了,随后两天为风华打听合适的房屋更是细心了。
在客栈住到十四日上,风华终于瞧中了一处翻盖没两年的店铺,据说这店铺刚盖好时,这户人家的儿子便在城里讨了一房媳妇,因他们夫妻俩一直都在大户人家做工,现在媳妇生了孩子没人照顾,就商量着把老夫妻俩接到了城里,这里的房子干脆卖了,凑钱在城里再买个小院子。
这店铺却是镇南第一家,一边隔着条三尺通道临着第二家店铺,另一边却临着山脚,一条狭窄的石条小道蜿蜒着向山顶盘桓,通常只有小镇居民打柴或者孩子们淘气上山摘果子吃才走,一般正式上山礼佛都是走另一边大道的,因此位置虽偏僻又不至于脱离人群。
这条街上的店铺连同后面的院子都是砖瓦结构,很有山西民居的特色,一条狭道把店铺和院子隔开。
店铺有两层,透着木头清香的崭新店门和窗户,一楼地面铺着磨平的山石,呈现灰白色,墙壁青砖垒就,墙角生着几蓬暗绿的青苔,里面空间不大,四十多平米,什么都没有,紧靠右侧是一条狭窄的木楼梯,通向二楼,踩上去咯吱咯吱地响,二楼却是铺着木地板,比一楼矮了三分之一,斜斜的屋顶,窗户也缩小了一半,很难透进阳光。
穿过三米多的狭道,现出一个四四方方的院子,一条笔直的青砖路,中央是一口布满潮湿青苔、显然出水的井,青砖路围绕着水井分成两股又合拢,再通向正屋,把院子分成了两半,两半都是泥地,没有一丝绿色,再过去便是青砖砌的院墙,足有三米高,西墙外就是郁郁葱葱的山峰。
正面有四间屋,宽敞的堂屋,堂屋东边一间,以及大小相同的西边两间,都是青石地面,青砖墙壁,镶着不大的木窗,屋前围着一条原木长廊,屋檐雕镂精美,看着十分秀气精致,倒不像外面看着那么质朴,屋里只有几件旧桌椅旧床。
除了四间正屋,靠着西厢的院墙拐角,单独用粗糙的木头围了一个简陋的小间,也不知是做什么的。
总体来说,风华是十分满意的,再加上已经把户籍拿到手,彻底解决了自己的隐患,风华心头大定,也不讨价还价,很痛快地付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在老夫妻俩惊喜的目光中收好地契房契,又去衙门里重新登记,更换了屋主名字,风华在这个陌生的年代终于有了落脚之地,真正安顿下来。
第六章 小动土木
风华买下房子后,并没有立即住进去,那狭小得晒不到太阳的窗户,那整面的暗沉墙壁,都不是她喜欢的,也许以她的性格,她不会一直住在这里,她已经在这里得到了可以行走天下的自由身份,但无论她将来走到哪里,这里无疑是不同的,是她为自己准备的休憩隐居的小窝。
她通过客栈掌柜找了当地的工匠,根据自己的设计,对自己的房子进行了一番改造。
很快地,风华的店铺就在一镇子居民好奇的目光中动工了。
一楼地面不动,店门由一块块的门板式改成了推拉式,看着简洁大方,店门后便是一个一米高的书桌式柜台,半弧形,又敲掉四米宽两米高的临街墙壁,用粗大的圆形雕花清漆木柱支撑,木柱两边是巨大的木窗,不再是那种中规中矩的方正格子,而是呈几何状错落有致的格子,蒙着细密的纱网,晴天时阳光可以毫无阻隔地透进来,雨天时只需放下窗户上方卷成卷轴状的透明油布,便能遮风挡雨,很是方便。
其他三面墙壁保留了从地面到墙上一米的青砖模样,上面全部用白石灰抹平,显得洁白而亮堂,靠着墙壁却是三面崭新的巨大书架,中间错落地放着几套桌椅。
楼梯重新刷了漆,二楼同样改造了墙壁和窗户,将墙壁涂一半留一半,窗户宽度拓展到原来的三倍,光线一下子好了起来,二楼上同样有着靠墙的书架,几套桌椅。
店铺和小院之间的狭道,她装了一扇门,平时都是锁着,小院里面,风华还来不及改造那□的土地,只等日后有了闲暇时间再慢慢丰富。
正屋里,她全部换成了原色木地板,反正这里最不缺的就是木材,家具全部是可拆卸的组合家具,堂屋还是按照这里的规矩改的,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这是为了防止有客人来看出端倪。
而东厢和靠着堂屋的西边第一间书房,墙壁都先涂了白石灰,又用了柔软厚密布满暗花的墙纸,东厢她自己的卧室甚至还悬有图案繁复华美的墙毯,当然这些都来自于她的收藏,没有暴露在众人眼中。
西厢的最后一间,被隔成了两小间,一小间改成洗澡间,门开在屋内,另一间改成厨房,门改在西墙角,至于西墙角那个简陋的小间(后来风华才知道那居然是厕所╭(╯╰)╮),风华把它挪到了靠近店铺的前面院墙处,盖了个两平米见方的小间,一面临墙,只在里面砌了一个斜坡的蹲位,斜坡后方,却是在整个店铺小院外面,靠着山脚,挖了一个大坑,盖着木板。
风华在客栈足足住了一个半月后,一切终于就绪,快快乐乐地搬入了她在清朝的第一个家。
但是光这样还是不够的,人是群居动物,她是耐得住寂寞,并不代表她喜欢离群索居的生活,她需要融入到人群中,成为社会的一份子。
接下来,风华自个儿做了个木底黑字的简单匾额,在店铺门头挂上了——租书屋。
在她穿越之前,曾收集了所有她在现代能收集到的书籍,再加上她母亲曾经的收藏,可以说是填补了八仙飞升后的空白,而书室又有自动整理的功能,所以当风华在书室角落的一个柜子(相当于一个小型图书馆了)里发现,书室把她重复搜集的书都堆放在了这个柜子里,其中以中国古代文论史书诗赋典籍为主,风华便萌发了一个念头——出租书籍,也幸亏当初为了保证书室书籍的统一性,风华卯足了劲,收藏的古典图书全部是繁体竖排版,也只有那些现代书籍以及外国著作不同罢了。
通过这些日子的观察,她发现这个小镇上只有一家书局,是镇长家开的,以卖书为主,兼卖文房四宝,以及一些字画帖子之类,然而书籍价格过高,极普通的一本书,动辄几两银子,家境稍差的读书人根本买不起,更别提十年寒窗需读的书量,这才有了贫寒士子抄书之事,因而镇上那书局的生意也很一般,不过维持日常生计罢了。
风华很有自知之明,她不是做生意的料,尤其这里还是重农抑商的古代,在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她绝不会轻易涉及商贾之事,免得不小心栽了跟头都不知道。
如果是做书籍方面的生意就不一样了,一来起码称得上一个“雅”字,于名声上无碍,二来她重复的书有四书五经,也有唐诗宋词,文论典籍,多数倒都是于科考士子有益的,对她自己而言也是无本买卖,资源再利用罢了。
风华不想和镇长家的书局抢生意,也不想杀鸡取卵,于是想到了一个后世有而现在没有的经营书籍的方式——租赁!
在一个晴空朗朗的黄道吉日,风华的租书屋开张了。
风华请了镇长,客栈掌柜,当铺伙计林三,以及街坊邻居,热热闹闹地在饭馆摆下了丰盛的宴席,因这三个人都见识过风华的本事,没把风华当做寻常不懂事的稚龄孩童,其他街坊邻居也有样学样,就此,风华在小镇上扎下了根。
敞亮的店面,优惠的价格,丰富齐全的书籍,悠然自在的环境,短短一个月,租书屋就吸引了方圆数十里的读书人,尤其是家境贫寒的士子们。
在这里,租一天书极是便宜,不过五个铜子,而且带回去也好,在店里看也好,风华都不禁止,甚至抄书也无所谓,只是她的租书屋里只有书和桌椅,要想抄书,却得自备笔墨纸砚。
对于家境贫寒的读书人来说,只要字写小点,密点,抄一本书的费用,连租金,纸张,笔,墨加在一起,比买一本便宜不少,况且抄一遍书,还相当于复习一遍,这么一算,大部分贫寒士子选择了奋笔抄书,风华的书,也得以供应给绵绵不断的士子们。
风华的生意,也带动了周边的一些小生意,比如茶水摊子,比如卖大饼的,比如卖果子的,比如……
随着自家生意的蒸蒸日上,这些摊主无不笑得合不拢嘴,极热情地欢迎了风华这个外来邻居,而这里面,数镇长的心情最为复杂!
他一向自诩是个有眼光的人,风华虽然年纪小,他却从没有看轻。
当他得知风华要开一家租书屋后,心里是不快的——以风华的聪明,必然事先了解到镇上唯一的书局是自家开的,而风华仍然不管不顾地开租书屋,分明是不把他放在眼里!
因此,风华请他去做客时,他私心里是不愿意去的。
然而现在,镇长很庆幸自己去了。
自家书局的生意,不但没有因为新开的租书屋而冷淡,反而因为租书屋里允许士子们抄书的规定,大批地卖出文房四宝,尤其是最低档的纸张,墨条,简直是供不应求,短短一个月,收益是那些书籍和上好文房的数倍,是以前每个月收益的两三倍!!
这个风华,果然不是普通人啊!
第七章 时光飞逝
终于在这里站稳了脚跟,风华便把视线转回了随身洞府。
随身洞府,灵魂绑定,哪怕她死了投胎了这个还是她的,没有比这更好的退路了,因此风华从一开始就没有陷入到初来乍到的惊慌失措中,反而很快便拾回了冷静,在最短的时间里为自己弄到了安居定业的身份。
当初在现代时,风华没有时间对随身洞府改造,弄来的东西都乱糟糟地堆在了仓库里,现在终于有了时间,在初步的安顿以后,风华接着要做的自然是利用随身洞府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
洞府里的木屋是一栋精致的两层小楼,摆设得古色古香,宽大的窗户,舒适的木质地板,很有唐风,睡觉没有床,只有比木板地面略高的榻,风华买了床垫直接放在榻上,倒也便宜。
从内心来说,在房屋方面,风华更喜欢典雅明快的简欧风格,或者温馨舒适的田园风格,中国古典的建筑风格普遍稍显晦暗深重,但盖房不是她的强项,在这个不可能暴露给别人知道的私密空间里,风华无法凭自己一个人盖出满意的房子,于是只能将木屋尽量布置得舒适满意。
很久以后,风华才知道,只要她的修炼达到了一定境界,洞府里的一切就会随着“升级”,山峦土地湖水迷你海药田炼丹房五行泉都会自主拓展,而仓库、书室、宝库、木屋却只要她以意念控制,就能变化成她想要变成的任何样子,此是后话。
风华将仓库分成了几大区域,成熟的果蔬粮食作物和种子,食物和日用品,常用和不常用的,还有那辆奢华的、也许能用上的马车,都要分门别类地放好。
木屋前的土地自然不能浪费,风华同样划出了区域,种上蔬菜,稻、麦、玉米,调味香料等,又在山边分别种下各类果树林,以及咖啡树,可可树,这些活很累,以风华常年挖土钻洞的经历,都有些不堪承受劳动的强度。
好在这里的作物成熟期极短,模糊了气温和地域的限制,种完以后,短短三天就看到枝干上挂满累累果实,你挨着我我挨着你,生长得热热闹闹的,结出的果实品种丰富,既美味至极又充满了能量。让风华很有成就感。
风华又搬出一套煤气灶放在厨房,日常的吃食,几乎都从随身洞府里供应,为了掩人耳目,她也移栽了一部分蔬菜稻谷果树种在了小院里,至于肉类蛋类,她嫌弃在洞府里养家禽家畜太脏,觉得外面买的味道也挺不错,而迷你海的海产也丰富到足够解决风华肚里的馋虫,暂时是不会动饲养动物的念头了。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来到了康熙三十七年。
每晚风华都是在洞府木屋的柔软大床上睡的,睡前喝一杯金泉水调和的牛奶,效果极是不凡,不止变漂亮了,身体素质也越来越好,思维越来越敏捷清晰,连记忆都提高到了近乎过目不忘的地步,一本书只要逐字逐句看两三遍,风华便能牢牢记住并消化理解,再也不会忘记,这让风华对把书室的书全部看完充满了信心。
人小也有小的好处,底子清透,身体柔韧,练那八仙留下的玉简中功法时,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过练了一年多,风华便感觉到丹田里的灵气已经浓厚得开始往经脉里充盈,身体变得异常轻捷,轻轻松松便能跃上三米多的院墙,力气也变大了许多,再辅以她原先的身手,已足够她自保了。
如今的风华,才满十岁,个头却已经窜到一米五以上,保守估计这辈子也肯定比上辈子高,原本便俊秀飞扬的容貌更是灵秀绝伦,光光的头型更显出了那份纯净,丝毫没有影响到整体的美丽精致度,白嫩细腻的肌肤,温润软滑得仿佛滴得出蜜奶一般,猫儿眼不再滚圆,眼尾逐渐拉长加深,从稚气可爱渐渐转向神秘深邃,眼中蕴含的流光却越发璀璨慑人,整个人便如一尊完美无瑕的羊脂白玉娃娃,令人一看之下,几乎移不开眼。
过于出色的容貌本不宜显露,但是风华毕竟是以男孩子身份示人,为了让自己的生活能够更加平静顺遂,她在镇长的推荐下,去年参加了县府院三场童试,居然让她过了,不过她暂时也不打算考乡试,因此也没有去上县学,捧了个名次不高不低的秀才功名回了镇上,一下子赢得了小镇以及小镇周边居民的敬重和肯定——九岁的小秀才,那是神童啊,他们镇上出了个神童,这简直和他们家出了个神童一样让人激动!!!
到底民风淳朴,虽然引起的风波也持续了两个多月,但等第二个八卦出现后,风华的身影便又从大家的眼里淡了下去,便是有那么几个调皮捣蛋的半大少年,谁好意思去为难一个独自生活的小孩子?况且人家还是神童秀才,他们都不好意思在风华面前露头!!
风华的日常生活一如既往地低调而有规律,早上五点起床,在洞府进行两小时冥想,练一小时功夫,然后洗漱换衣,吃早饭,打开店门放一干士子和她雇佣的小伙计进来,她自己也坐在书桌式柜台后看书,偶尔给借她身后书架上孤本的士子登记一下,这些孤本不允许带回家,只能在店里看。
中午十二点半,做午饭,吃午饭,给看店的小伙计送饭,再回来休息四十五分钟,起来,洗漱,回店里,继续看书,偶尔翻译一些欧洲著作,当做孤本给士子们阅读,也算是帮助他们拓展视野。
因天气犹寒,租书屋傍晚五点关门,由小伙计楼上楼下打扫收拾一遍。
吃完晚饭,风华闪进洞府,先查看一遍土地上的作物情况,洞府里的作物虽然成熟得快,但只要留在枝杆上,那就会永远保持最成熟的那一刻,不像药田,永远不停止地生长,那地里的新鲜人参是一个赛一个年份悠久,灵芝都放出七彩流光了,好在风华不指望用这些作物换钱,自然也无所谓。
不过尽管如此,风华还是抓紧时间收了一茬一茬的蔬果作物,反正她有一个可以永保新鲜、空间足有一个小型城市大的仓库,仓库装得越满,她越有安全感,人一辈子无外乎衣食无忧,只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才能获得心灵和思想的相对自由,将来不论她走到哪里,装满的仓库都是她坚实的后盾。
狠狠劳作一番后,风华开始了一天中时间最长的修炼,有时候是半夜,有时候是一夜,端看悟到什么,刚开始那个月,风华几乎每次从冥想中清醒,身体都会布满一层黑黑的污垢,腥臭难闻,好在这污垢日渐减少,一直到过年前,她的身体才算真正排干净,从此修炼更是进步神速,就跟坐直升飞机一样,当然还不到航空飞机那么夸张。
每隔十日,风华会给小伙计放一天假,她自个则在每月底结完帐后休息一天,所谓劳逸结合,怎么也不能影响她还在发展中的小身板生长发育啊!
第八章 雏凤清音
三十七年元宵节过后,小镇上突然热闹起来,镇长指挥着镇上青壮年男丁街头镇尾地清扫地面,妇女们清扫自家,沿街的商铺纷纷挂上了过年都舍不得挂的崭新红灯笼,客栈的掌柜神经质地一遍遍擦拭那铮亮的桌椅楼梯,不懂事的小娃们都被家长们套上了新衣裳,剃干净了小脑门上毛茸茸的短发,整个镇上的气氛变得极其古怪,绷得人心也跟着紧张起来。
风华毕竟是刚来小镇不久,不明所以地看着大家忙忙碌碌,傻乎乎地看了两天,她邻居看不下去了,老太太郑重地前来嘱咐她,要把家里打扫干净,并且这段时间最好待在家里,千万不要乱跑——显然,小镇上的人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忙碌已经习以为常,只剩下风华一头雾水。
不过风华也没有疑惑太久,不断有一些身着清朝贵族特有服饰的大人物乘着装饰华美的马车穿过小镇,陆续上山;一支支真正的军队开进了小镇,在不远处的一片空旷地带驻扎下来;最后,当一架明黄|色的銮车前呼后拥地出现在小镇尽头后,风华终于囧囧有神地明白了。
五台山,菩萨顶,三十七年——
康熙驻跸五台山菩萨顶!!
她现在的家,可不就在五台山下的无名小镇么?
以风华的兴趣,自然不会放过近距离观察康熙大帝的机会,无奈到了这里才知道社会的等级到底有多严,他们这些原住民根本不允许出门,康熙大帝的御驾过处,家家户户紧闭门户,街上连流浪的猫狗都捕杀得干干净净,她若有异动,肯定会被当做反贼刺客处理,风华自认为还没活够,可不想去捋虎须!
等康熙等一众满清贵胄都上了五台山,小镇上一下子热闹起来,因为人口增多,客栈,饭馆,酒楼,茶楼也都生意火爆起来,一楼大部分还是本地人,而二楼基本上就被那些远道而来的贵客给包圆了,毕竟天天在山上吃斋茹素谁也受不了。
整个镇上,大概也只有风华的租书屋还维持着往日的水平,客人不多也不少,至于租书屋对面的饭馆,因为靠五台山最近,家常菜做得很有水准,生意更是好得不得了,二楼的几间包厢,都被贵客包了下来,掌柜乐得一张胖脸都快挤成一朵硕大的菊花。
照例是中午吃饭时,山上下来了一行人,领头的是位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公子,周身都萦绕着深海冰山的寒气,跟在他身后的是位笑容灿烂的阳光少年,容貌与前面的公子略有些相似,气质却是阳光与冰山的两个极端,第三位是三十出头的文士,一身斯文青衫打扮,三缕短须,颇有几分洒脱气质,三人身后跟着六位膀大腰圆的侍卫。
这行一看就是非富即贵的客人,一走进店门就让整个大堂内静了静,直到他们都进了包厢,才又恢复过来,虽然大家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可到底没人敢议论,只把话题围绕着自己身边的人和事,自然不怕什么忌讳了。
众人默默地吃饭,年轻公子不过吃了几筷子素菜,阳光少年则捡着肉菜吃得很是欢快,直到抱着个西瓜样溜圆的肚子,瘫在椅子上,才吁了一口气,露出满意的笑容,“四哥,我又活了,山上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翻来覆去就那几样素菜,连你的小京巴都不吃!”
年轻公子睨了他一眼,“小白是狗,自然不吃素食,拿它和自己比,瞧你那点出息,既是出门礼佛,本就该心怀虔诚之意,焉能挑三拣四?况那虽是素食,可也不缺山珍海菜、珍馐上品,偏你还不知足……”
年轻公子滔滔不绝地数落着少年,旁边的中年文士和侍卫们早就习以为常,他们家看着冷心冷面寡言少语的主子其实有个不大不小的毛病……呃,逮着机会就话唠真不算啥大毛病……
文士笑吟吟地看着两人互动,恰在这时,少年很不雅地打了个饱嗝,眼看年轻公子绷起了嘴角,薄唇抿成了直线,眼神凝成了冰霜,少年吓得一把捂住嘴,冲年轻公子讨好地直笑,换来了一记恨铁不成钢的瞪视。
文士见状,知自家主子下不来台,忙笑着打圆场,“说来少年人日日茹素对身体却不好,这也是四爷心疼十三爷,才带十三爷下山,只是不下山不知道,这小小地方竟也藏龙卧虎,若楼下那些百姓的议论是真,愚倒想见见这位趣人。”
原来这文士耳力极好,隐约听到楼下普通百姓高谈阔论,很有些意思,也正好转移主子兄弟俩的注意力。
四爷与十三爷果然转移了注意力,四爷自然是给身边这首席谋士的面子,便让人把包厢门开了缝隙,楼下众百姓的谈话声霎时清晰地传进来。
大堂上吃饭的多半还是本地小老百姓,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平时劳作,难得吃饭时人多,喝上两杯小酒,兴致一来,嘴巴就没了把门的,当然是不放过这个嚼舌头的机会。
“要说咱镇上最厉害的人,肯定是风小先生了,人家九岁就中了秀才,是天上文曲星下凡哩——”
这大汉一开口,立刻引起了堂内四面八方的响应,你一句我一句,异常嘈杂,难为他们还能说得口沫横飞,那掌柜窝在柜台里擦着酒坛,也不禁止,笑呵呵地听着。
“我看是镇长吧,人家可是镇上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哩,我媳妇有次从他家门口过,看到他陪着县里的大官说话——”
“你懂什么,镇长在咱镇上是第一号人物,可全天下有多少镇长?你都不长脑子啊,你倒说说,九岁的秀才才有几个?怕是咱大清也找不出第二个来,这还不是最厉害的?”
“就是,别说咱大清了,怕是……那个叫什么来着,前,前……”
“前无古人!!!”
二楼上,中年文士伴着四爷,两人已踱到门边,中年文士见那汉子马蚤着头拼命想,卡得难受,微微一笑,扬声接口道。
“对对对,就是那个‘前无古人’!你们瞅瞅,小秀才开的那个书屋,喏,就对面那个,乖乖那多少本书啊,比咱一辈子见的书都多,比镇长家书局里的书还多!我听说小秀才都读完了!你们想想,那么多书啃到肚子里,他不中秀才,谁中秀才啊?”
因说话的人太多,楼下的人也没注意到是谁插话,径自一拍大腿,兴奋地接口。
“是啊,听说连那些读了几十年书的老爷们都向小秀才请教……”
“还有,还有,我听我们村里教娃儿念书的杨先生说,因为小秀才开的这个书屋,咱们镇去年多考了四五个秀才呢!!”
“……小秀才是文曲星下凡,福气大着呢!那些人都是沾了文曲星的光!”
“嘿,小秀才又不是你家的,你得意个啥啊?”
“那也是我们镇上的,小秀才还喊我一声叔,可不像那些老爷们,对我们都鼻孔朝天,能栽一窝大葱!!小秀才和气着呢,小小孩子,又聪明又孝顺,他们家祖上肯定是大善之家!”
“小秀才……”
“小秀才……”
楼上众人都快被一声声“小秀才”绕晕了,中年文士眼中闪过兴趣,少年直接凑到四爷面前,笑嘻嘻地道,“四哥,这小秀才挺有趣的,文曲星下凡啊,够稀奇,咱们去看看吧!要真是那文曲星下凡,咱们就把他献给……阿玛,你说怎么样?”
四爷抿了抿嘴——九岁的小秀才,他倒也生了几分兴趣,但愿不是浪得虚名!
跟着这三人的侍卫很有眼色,那侍卫首领转头向身后的一名侍卫吩咐了几句,待一行人出了店门,那离开的侍卫已经赶了回来,细细地把打听到的小秀才的身世述说一遍。
少年听完,眨眨眼,拿扇子搔了搔下巴,满是兴味地道,“呵,爷倒是越发有兴趣了,既然这般孝顺,甘愿滞留此地等父亲消息,又如何不派人去搜寻事发之处?”
中年文士笑了笑,“十三爷果真敏锐,只是此子似乎不怕人查证,先安居落户、随后购地买房、再以租书谋生,融入民间,雅善而不坠身份,此等不急不躁之态,实难想象出自小儿谋划,四爷,您看呢?”
四爷淡淡地道,“眼见为实。”
说罢抬脚便往对面走去。
少年与中年文士相视一笑,跟着走了过去,还没到门口,就听到里面吵吵嚷嚷,其热闹程度竟不亚于饭馆酒楼,让这三人不约而同地黑了脸——这嘈杂的地方真的是读书人聚集之地么?别是小地方人没见识,把个市井俗人当成了文曲星吹牛,而他们却信了吧?
四爷抿着薄唇,心里给那浪得虚名的“小秀才”狠狠记了一笔!!
第九章 无心插柳
其实这真是冤枉风华了。
自开店以来,风华既不禁止士子们自携笔墨抄书,也不禁止士子们因为某个观点相悖而在自家租书屋里展开骂战,这般宽泛的态度,惹得租书屋里渐渐形成了一个固定模式——每日下午都要进行一场读书讨论会!
要说这事,倒是无心插柳,风华毕竟来自一个言论自由的时代,明白交流的重要性。
这个年代的读书人,为了科考,读得都是一样的书,光一个人在那里埋头苦读未免太过枯燥,且越读越狭隘,所谓理越辩越明,辩论说白了也是一种学术交流,所以那些读书人在她的店里吵吵她只当是看戏了,反正这里娱乐太少,其余客人若嫌弃吵闹,只要能说服对方就行,她绝对不插手!!
下午两三点一般都是租书屋最热闹的时候,阳光从巨大的窗户间透进来,照得室内又明亮又暖和,一楼的桌椅都被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排,平日里斯斯文文的士子们,纷纷挽起了袖子,大马金刀地分坐两边,开始了他们的每日一辩!
就在这群读书人争得面红脖子粗,你不服我,我不服你,恨不得放下架子上去掐对方几把时,谁也没注意到屋外悄无声息地走进一行人,瞧见屋里‘有辱斯文’的情形,不约而同地气闷了。
今日风华并没有窝在柜台里看书译文,因讨论的话题引起了她的兴趣,她也从中参了一脚,很悲催的,就在这行人进门时,她正背对着门口侃侃而谈。
“……因故,学生以为,个人的才华实力固然重要,然外在环境诱因我们也绝不能忽略,比方身体原因,家庭背景,考官偏好等等,我朝考试,无论是童试、乡试、省试,多半都是连考数日,考验脑力不说,更是十分考验体力,若身子稍微羸弱单薄了些,只怕最后几场便要昏头昏脑,难以继续下去,而时至今日,我辈读书研习学问者多,辅习君子六艺者少,结果可想而知;再说考官偏好问题,如若当时主考的大人喜欢朴实无华的文章,而我恰好擅长骈体华丽文体,如之奈何?难道我们便不做一点准备,一味按着自己的喜好来,向老天赌自己的运气?”
坐在风华对面的反方阵营中,某名连考两次童试皆不得志的年轻男子愤愤地道,“如你所言,只要学那武夫莽汉之力,又百般讨好考官便可考中?这般钻营之态,岂是我辈文人所应为?小娃儿什么都不懂,满口胡言乱语,真真可笑,难道你的秀才之名便是这样来的?”
风华可不怕这种程度的言语攻击,当下扬起精致的眉毛,略带嘲讽地坏坏一笑,笑得对方脸色涨得通红,“……这位义正言辞兄,连这点变通都不屑为之,就算考上了,又如何面对官场的复杂诡谲,又怎么能在盘根错节的势力倾轧中明哲保身,甚至为百姓做上一两件实事?你既想做正直光明的君子,不若学那隐士风流,又何必汲汲营营于名利官场?你若是一心仕途,又怎能连这些起码的官场规矩都不懂不闻不尊?给兄台一个建议,若还想更进一步,还是放下这不知所谓的清高架子,文人和官员完全是两码事!唉,兄台这般拎不清,万一谁不长眼录取了你,我倒要替天下百姓担心——”
说着,摇头晃脑地做出忧心忡忡的表情,在场众人一向知道这位小老板言辞锋利,毒舌得有趣,只要不是刺自己,乐得看热闹,便是那被讽刺之人,脸色青白交错,亦羞亦怒,却仍旧没有夺门而去。
四爷一行却十分惊异,听了这一场唇枪舌战,只觉闻所未闻,却深蕴道理,越咀嚼越是心惊,顿时将那满腔轻视不悦都化作乌有,想不到这小小地方,当真是藏龙卧虎,一个小小稚子,居然有这般见识!
“好一句‘替天下百姓担心’——”中年文士感叹了一句,再看向那小小孩子,眼神便变了,悄声对四爷道,“此子虽年幼,见识不凡,气势凌人,如若幼虎||乳|狮,不可小觑,四爷若能得他辅佐,将来定是一大助力。”
四爷眯了眯凤眼,看向那张扬肆意的小小少年,鲜明而充满活力,就好像水墨画里的一抹浓重跳脱的色彩,牢牢地攫住人的视线,周围的一切人或物都成了灰暗的陪衬。
那句“怎么能在盘根错节的势力倾轧中明哲保身,甚至为百姓做上一两件实事”,入了他的耳,看向小少年的眼光也柔和了许多,嘴里的话却依然硬邦邦寒嗖嗖的,不见丝毫温度。
“读书人聚在一起吵嚷,成何体统?”
风华听到人插话,也不诧异,平时旁听的人便不少,偶尔激动了插一句嘴也不奇怪,她已经过了嘴瘾,也不打算再纠缠下去,只是这句“成何体统”让她眉头一跳——明显一副上位者的高高在上语气,该不会是山上下来的满蒙贵胄吧?
风华定了定神,回头望过去——
说话的年轻男子个头足有一米八以上,身体稍嫌单薄瘦削,通身尊贵深沉的气派,面容清俊冷淡,细长漆黑的凤眼中明明没有半丝波澜,却又透出几分掩不住的凌厉锋芒,居高临下,让人有种喘不过气的压迫感。
好家伙,是个硬茬——直觉告诉她,在这个人面前,还是谨慎些好。
“这位贵客误会了,”她这小小店铺,可不能落下聚众议论的名头,风华说得口干,舔了舔嘴唇,朝年轻男子拱拱手笑道,“因学生等人在读书时总有些疑惑难解之处,却发现大家疑惑之处各有不同,不免就拿出来交流讨论,正所谓理越辩越明,时间长了,学生等人自觉收获良多,干脆便空出每日固定的时间讨论,也是互相学习的意思。”
风华不卑不亢地道,冲旁边那群呆愣的家伙使了眼色,这群人也不全是傻乎乎的书呆子,自然有人能看出这几个家伙身份不凡,不欲得罪,便三三两两散了,很快空出了一套桌椅,让他们坐下。
第十章 初露锋芒
四爷很自然地坐在了首位,细细地打量着眼前的小小少年。
风华此时身形尚未脱去稚嫩之气,笔直地站在四爷审视的目光中,却无丝毫畏缩之意,举手投足间,显出稚子罕见的优雅从容,兼具嫩竹拔节般的清傲气质,令人不由得眼前一亮——起码,风华看得出来,眼前这位爷对自己的表现是暗自满意的。
中年文士似乎对满屋子的书更感兴趣,站在书架边,饶有兴致地抽出书翻翻看看,少年更是活泼得有点过头,很快便窜上了二楼,站在他们身后的侍卫中立即分出了两人随着阳光少年追上了楼。
风华见这几人完全没有身为客人的自觉,心中默默念叨“反客为主反客为主反客为主”……反复念了十几遍,深吸一口气,淡定了下来。
算了,还是眼前的人最难缠,还是集中精力应付这个人吧!
“不知这位贵客如何称呼?”
“你就叫我四爷吧,难为你小小年纪,能说出‘理越辩越明’的话。”四爷平静地开口夸赞,神色却仍是淡淡的看不出什么表情。
四爷????( ⊙ o ⊙)啊!
不会吧……
风华眨了眨眼睛,心底翻起一波惊涛巨浪——难道这就是穿越者的主角光环?她就这样“被”中奖了!!!
不过,眼前这位可是九龙夺嫡的最后胜利者,奠定康乾盛世的雍正大帝——她居然见到真人版雍正!活生生的雍正!!嗷嗷嗷!!!
话说真人跟那青年中年老年完全迥异的囧版画像完全不像啊,到底是谁这么糟蹋人的,怎么这么没职业道德,真该回炉重造啊啊啊啊!!
风华在心里使出吃奶的劲儿嚎叫——以表达自己的激动,只表面还努力维持着淡定,矜持地咬文嚼字,雪白的小脸因此泛起了淡淡的红晕,“贵客夸奖了,这理并非学生自悟,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也自有真道理。学生也不过是多看了几本书罢了。”
“这满屋的书你都看过了?”明明是询问,口气却是肯定。
这个也不是什么秘闻,风华的确都看过,只是以前是囫囵吞枣理解个大概就行,自从穿越以后,少了其他娱乐方式,读书反倒成了她的兴趣所在,记忆力又几近过目不忘,她倒是很乐意把书都嚼到肚子里,所谓满腹经纶,既然古代的书生们能做到,没理由她做不到啊!
风华很痛快地点了点头,环视四周,笑容坦荡而自信,“学生要考功名,前提自是要熟读诗书经义,不能做到满腹经纶,又如何在考场上胸有成竹?!”
“你倒是不谦虚!”四爷轻哼了一声,这小孩骨子里虽然透出一股子的狂妄嚣张,然眼神清正,充满灵性,倒也不讨人厌。
风华不是真正的孩童,自然善于察言观色,四爷这一句话,一个眼神,她便看明白了——四爷此人,表面上规矩严谨不容置疑,可若有人顺了他的眼,就能在基本的三纲五常范围内获得他最大限度的纵容,果然如书上所说的爱憎分明。
所以说,当他的敌人很倒霉,当他的‘自己人’很幸福,她可不想在第一眼就被对方否定,就算当不了对方的‘自己人’,起码也要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呃,哪怕是有点张扬骄傲的小样儿……
弄清四爷对自己的态度后,风华露齿一笑,很彻底地运用自己的优势,尽量拉近自己和眼前人的心理距离。
“学生说的全是实话,况学生也没有说对这些书都理解透彻了,只是熟读而已,可不比谦虚的场面话好听?!”
四爷顿时觉得这小孩赖皮狡辩的样子有点欠抽,他儿子可比对方可爱多了,挑剔地把人上下左右打量一遍,忽然冲中年文士道,“这位‘满腹经纶’的小秀才倒颇有狂生的意气,王露,也不知你们两位哪个学识更好。”
四爷的口吻里有淡淡的调侃意味,那位看书入了迷的中年文士诧异地抬起头,看看四爷又看看风华,当下微微一笑,不客气地道,“既如此,我且请教小公子,诗经魏风最后一篇是何?”
——这就算考上了么?只是以背诵入题,还真把她当成小孩子了啊!
风华皱皱鼻子,只觉得郁闷,不过孩子也有孩子的优势,她不急,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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