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重生之公子种田第3部分阅读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重生之公子种田 作者:myuzhaiwu

    合他们说的,再加上记忆里的东西,才明白所谓的束脩,其实就是他们现代所谓的学费。

    周岁,取名

    时间过得很快,农忙,秋收,入冬,过年。转眼之间,就到了第二年的春天。而上官谨童鞋来到这个世界也已经快要过周岁了。因为是婴儿的原因,他的活动范围不大,除了自家房子,就是房子外面那一棵大海棠树下。

    那里是村子里人最喜欢去聚集的地方,夏天早早吃完晚饭,大伙儿就聚到那里聊天,东家长西家短。小孩子们就围着那棵大海棠树周围打闹。

    上官谨在夏天被他阿爸抱出去,见到那一棵大海棠树的时候,只觉得这树还挺高。不过也只是觉得高而已了。比起他去神龙架见过的那些参天大树,这大海棠树就啥也不是了。

    也许是他阿爸侍弄的好,也许是上官谨的身体实在健康。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他胖了不少,脸上不在是一摸就是骨头了。现在他的脸,搁现代就是叫做包子脸,当然,他是那比较秀气的小包子,还不到山东包子的程度。

    白白嫩嫩的包子脸,肉嘟嘟的,加上一双大眼睛,实在让人很想上去捏两下。尤其是在过了一个冬季以后,他脸上的肉又长了不少。

    这里的冬季不冷,比起前世的北京跟东北来说,这里跟四川的气候很像。冬天不见雪,大人们也只是穿上一件厚棉衣就行了。地里还能见到耐寒的蔬菜,不像前世东北,一到冬天,基本上没有见绿色。

    他记得有一年跟爷爷去东北见他一个生意上的朋友时,东北给他的印象就是白茫茫,冷,而且很多树上都是光秃秃的。

    冬天他是没法出得去的,只能窝在家里温暖的床上。还被穿得厚厚的,胳膊腿动都没法动。

    现在还是正月,这会儿庄稼人是不用下地的,怎么也得等开春了,再去地里折腾。去年秋收的时候,家里的地收成挺好,阿爸的小储藏罐里又多了几贯钱。乐得他阿爸一连几天都给菜里加上那么几块肉,冬天的时候,家里人还都置办了一身新衣裳。

    两个哥哥很聪明,听阿爸跟爹饭后聊天说,那夏二叔公的小儿子,夏先生,在地里碰到爹的时候,不止一次在他面前夸两位哥哥聪明。不过听爹说,大哥喜欢诗词歌赋,才九岁的人,就能跟夏先生对上那么几对简单的对子。这还是大哥学得晚的原因,要是搁那些富贵人家家里,指不定现在都小有出息了。

    二哥在算数上面很厉害,诗词歌赋嘛,就勉勉强强了。每次说到两位哥哥,阿爸跟爹脸上都是出现一种矛盾的表情。

    上官谨瞧见过几回,心里也知道是怎么回事。阿爸跟爹,一方面是为着那位夏先生夸两个哥哥而感到骄傲跟自豪。一方面,估计就是因为家里的条件限制,耽误了两个哥哥的学习。要知道,那些富贵人家的孩子,在两三岁时就已经开始启蒙了。

    他记得他前世才一岁多,他爷爷就已经给他请了家教教他认字识数。比起两个哥哥来,他学习的貌似的确是很早。

    两个哥哥平时回来,做完了夏先生布置的课业,就帮着家里做事。大哥会去地里帮爹,二哥有时候会在家里帮着阿爸看着他。空闲了,两人还教三哥认字。

    上官谨觉得,这个家虽然穷了点,但是一大子人都生活得挺开心挺知足的。他自己也觉得这样的家庭才是他最想要的,穷就穷点吧,那钱是可以赚的。

    前世他那么好的家世,可是他并没有感觉到有多快乐。dad妈咪一年到头都在全世界各地飞,爷爷也总是没事去跟他那些老伙计聚会,奶奶就不用说了,因为他更喜欢孙女,那是他二叔家的女儿。

    他就记得,那个时候他总是一个人在家,除了那三个好友,他貌似就没有什么朋友。生日宴会什么的,那都是拿来当商业宴会做了。

    比起那个家,他更喜欢现在这个家的气息。一家人都在一起,吃得差点,穿得差点,住得差点,这些都是小事,主要是一家人生活得很开心。

    早在他三个月的时候,就已经断奶了。后面的日子里,他的食物主要就是一种黄兮兮的粉子,混合着不知名的野菜,煮成的浆糊。当然,每天早上他都少不了一碗蒸鸡蛋羹。

    阿爸疼他,爹疼他,三个哥哥也很疼他,因为他们说他是家里唯一的天赐哥儿。上官谨疑惑,天赐哥儿是个什么东西?不懂啊。

    不懂那就不问,就是问,那也要他能说的出话才行。他到现在,还是只能啊啊啊的叫唤,别说说话了,连一个爸都不会叫。不过值得高兴的是,他能把着家里的长凳子,扶着墙壁什么的,能慢慢的走了。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的,这刚一开春,村子里就忙碌起来了。育秧,挖地,种菜,家家户户都忙。

    他也快一周岁了,所以现在也不用他阿爸总在家看着他,看他的责任就交给了他三哥。每天他醒来的时候,他阿爸跟爹还有大哥二哥已经下地干活了。

    私塾在春忙,农忙,秋忙的时候,都是会放几天假的。农村么,家家户户都是缺人手的时候。就是半大小子,那也是能帮着家里不少忙的。例如除除草,喂喂牲畜,照顾一下家里年幼的弟弟。

    在过不几天就是他一周岁的生日,听他阿爸说,那天会去请那位夏二叔公来给他取名。然后在家里吃一顿饭。按照习俗,孩子周岁是有抓周的。只是他家条件不好,抓周什么的就免了。

    对于上官谨来说,生日只是一个名词而已。至于抓周,好吧,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当然,不知道也只是针对现在失去了大部分记忆的上官谨来说的。如果他是完整的记忆过来的,那么他是一定知道了。

    因为他只有九岁的记忆,而且也觉得自己才九岁,所以抓周什么的,他自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取名好啊,到现在他阿爸跟爹还有三个哥哥都是小四儿四儿的叫他,听差了,还以为他叫事儿。然后,家里人就是事儿爸,事儿爹,事儿哥,一家的事儿。想到这,上官谨囧了。还是赶紧给他取个名吧。

    “四儿醒了,三哥给你端吃的去。”李乐刚从屋外喂完小鸡仔进屋,就见自己小弟睁着眼睛在被窝里躺着。赶紧又转身去灶屋给端早上阿爸出门时,给小弟煮好的鸡蛋羹,因为灶里一直有火星子,所以这会儿了,那鸡蛋羹还是热乎着的。

    上官谨躺在床上转动着眼睛,天气有点凉,他也没有乱动,整个身子都在被窝里裹着。想着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结束,他想下地到处走,想去看看他这世生活的村子是什么样的。想去爬山,想跟着阿爸爹哥哥们下地里去种菜。哪怕是去喂喂鸡,他也觉得比这样只能躺在床上的日子好。

    要是他没有记忆,只是一个婴儿,也许这样的日子真的没什么。因为不知道什么叫做腻嘛。可是他却是带着前世的记忆的,对于这样的他来说,这种小婴儿什么都不能做,不能走,不能说的日子,真的是一件很烦恼的事。

    尤其是,就连上厕所,都要人把。哦,对了,这里管厕所不叫厕所,叫茅厕。他们家的茅厕在灶屋另一边,那里有一个猪圈,猪圈边上有一个小棚子,就是茅厕了。他没去过,因为他现在是用所谓的夜壶解决。

    春忙不久,上官谨的一岁生日就到了,这天,程风没下地,专门在家准备吃的。虽说是小孩子的周岁生日,但是因为要请夏二叔来给小四儿取名,程风还是决定弄几样好点的菜,让人家夏二叔在家吃了午饭再走。

    中午把午饭做好,准备了两个荤菜,两个素菜,外加一个农村常吃的咸菜,一盆子汤。这就算是给上官谨过生日的宴席了。不过这也算不得什么宴席,一家六口人,外加一个夏二叔,还不到一桌的人。

    招呼着在家帮着看弟弟的李乐去地里叫他爹跟两个哥哥回来吃饭,这边一样一样把菜端上桌。

    夏二叔那里是昨天就给打了招呼了,一会儿该是会跟着他家大有和两个孩子一起回来。看着桌上热气腾腾的菜,程风忍不住叹气。要是自己注意点,他家小四儿的生日怎么着也会在春忙以后,那时候大家都有空,叫上两边的阿爸跟爹,这生日也不能这么冷清了。

    现在可好,这生日正正好大家春忙的时候,就是舍得花钱办,人家还不一定有时间过来。这庄稼人,秋收的时候收成好不好,就看这春忙的时候。当然,老天爷能多照顾那更是好了。

    没多大一会儿,外面就传来了说话声,还有一个稍微年老的声音,听声音,应该是夏二叔了。

    程风给上官谨把完尿,拉好衣服裤子,抱着就出了屋。正好见夏二叔跟着他家大有身边回来,忙笑着迎了上去。“夏二叔,这大忙的时候,还得麻烦您,真是不好意思。快过来坐上,边吃边休息。”

    叫夏二叔的是一个还算得上健壮的五十开外的老人,头发许是因为生意失败的原因已经花白了。脸上皱纹也不少,不过人看起来倒是很精神,笑起来给人温温和和的感觉。“客气啥,都一个村子的。”

    “要的要的,这都是大家伙儿忙的时候,咱们还为了这点小事麻烦您过来一趟。”程风笑着说道,一边引着几人在灶屋边上早装好热乎水的木盆子里洗手。

    然后几人才走到堂屋的桌子上坐好。

    “给娃取名咋叫小事儿了,瞧瞧,小四儿长得这么俊,以后这名可是得跟着他一辈子的。”夏二叔刚坐定,就笑呵呵的从程风手里把上官谨给抱了过来。温和的眼睛看着他,让上官谨想起了他那个总是跟他说古代历史的爷爷。“瞧瞧,小四儿这眉间的金莲色泽金黄金黄的,以后肯定是有大福气的孩子。这名字呐,怎么也得取个好的,可不能乱取了。”

    程风跟李大有听了笑着点头,上官谨心里也很是赞同。这名字可是一辈子的事,他可不想叫什么庄子柱子的。他记得村子里跟他二哥同岁的几个伙伴里,就有一个小子叫柱子。

    “昨天你们跟我说呐,我就给想了几个名字,你们看看,选哪个,都是适合小哥儿的名字。”夏二叔说着就给程风跟李大有两人说了他取的几个名,还跟他们解释了意思寓意啥的。

    程风跟李大有都是没上过私塾的,除了认识自己的名字跟那铜钱上的数字,别的字,还真一个都不认识。这会儿听了夏二叔说的,两人商量了一下,也就捡了个好听的名,谨字。寓意严谨,小心的意思。

    想着自家的是个小哥儿,这小哥儿嘛,就得严谨小心点,这以后可是得嫁为人夫郎的。怎么也不能像那些小子那样整天跟个野猴子似的,到处瞎窜。

    就这样,上官谨童鞋在异世的名字定了下来,李瑾,倒是跟他前世的名字,除了姓,相同了。也好,免得取个自己不熟悉的名字,到时候被叫了,还反应不过来是在叫自己呢。

    这才是真相

    “行,那就这个谨字了。”夏二叔笑着点点头,有点粗糙的手摸了摸上官谨,哦,现在应该叫李瑾了。摸了摸李瑾童鞋的小脸蛋,抬头对一边乐呵着的李大有笑道:“看你家这小哥儿的面相,这以后啊,肯定能嫁个好人家。”

    夏二叔在城里呆过,又是个能识文断字的读书人,虽然生意失败了,却在那会儿认识了不少人,自然也就练成了一双能看相的眼睛。只是他也只会一点点面相,往深了看,那就是瞎说了。

    “哎,谢夏二叔吉言了。吃饭吃饭,没啥能招待的,随便吃点,这里还有点酒,喝点去去乏。”好听的话谁都喜欢听,程风跟李大有自然也是。先不管他家小谨以后能不能嫁个好人家,毕竟等他们家小谨能嫁人,还得老远了。就冲夏二叔这句好听的,程风心里就比吃上肉还高兴。

    笑着招呼夏二叔在桌子边坐下,再给倒上半碗过年祭祖时剩下的白酒,几人便就吃开了。

    李瑾童鞋在夏二叔吃饭的时候,就被他阿爸给抱了过去,本来还开心着自己的名字跟前世很差不多。结果在听到后面他阿爸跟夏二叔的对话时,脑袋就懵了。

    他刚听见了啥?他以后能嫁个好人家?而后面那嫁个好人家五个字,闪着金光的在李瑾小童鞋的脑子里来来回回的穿过,提醒着他刚才不是他错听。

    当然,李瑾小童鞋能想到的只有一个答案,难道我这一世是个小丫头?可是他却记得每次尿尿的时候,可是偶尔能见到自己那小豆芽的。

    连着前世加上今生,记忆由开始的十九岁变成了九岁,加上这一世也不过十岁的记忆,其中后面一岁的记忆还只是作为婴儿在床上跟小摇篮里度过的。自然李瑾小童鞋就不会知道他这一世所在的国度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不过这一点也不妨碍李瑾小童鞋继续发呆,说是发呆,在抱着他的程风眼里,只觉得他家的小谨真的是乖得不得了。别人家这么大点的哥儿,那可是娇的不行。看他家的小谨,不哭不闹,多省心。

    只是在程风眼里省心的娃现在心里却一点也不平静,满脑子都是以后他要嫁人这两个字。也不能怪李瑾小童鞋纠结这两个字了。虽然前世他是有个好家世,也知道同性恋这三个字,更知道有些国家对于同性婚姻已经合法化,可毕竟那是发生在别人身上跟身边的。

    可这会儿他听到的,却是将来要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也许他现在纠结这个可能是有点早了,毕竟他这时候也只是个还不会说话的小婴儿。不过这一点也不妨碍他在没什么事做的婴儿时期把这几个字塞满自己的小脑袋。

    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男人可以产奶他就已经觉得很惊悚了,为什么他以后还是要嫁人的?他不是应该以后要娶个漂亮的女人当老婆吗?还是说,这个世界也已经把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可是,即使这样,他也不是要嫁人吧,怎么着,他也是该娶的那个,不是吗?

    边上的谈话很热闹,桌上的饭菜也很香,因为阿爸今天是用了不少油去炒菜的,而且里面还有荤菜,那香味在这个家算是比较罕见了。

    不过李瑾觉得,他现在完全是没有心情去体会边上三个大人加三个哥哥愉快的心情。他满心纠结的就是为什么他以后要嫁人,而不是要娶人。他觉得,等到能说话了,能自己走出这个家的院子了,一定要把这个世界彻底的了解完了。

    作为一个被严厉教育着长大的优秀继承人,了解身边的一切人事物是必须学会的,也是家庭教育里首先被教会的。

    不能走路的小婴儿时期就算了,再过一段时间自己就能完全下地单独走路了,了解这个世界是必须得做的。他可不觉得自己的心理素质好到不在乎以后是嫁人还是要娶人。

    说白了,李瑾小童鞋上一世虽然没谈过恋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喜欢的女人还是男人,可至少还是知道,男人娶女人才是天经地义的。当然,也不是说他不能接受两男人在一起的事情,不说前一世身在那样的大家族,见得形形色色的人多了。就是这一世,他所在的这个家,就是两个男人在一起生活,所以他并不是不能接受,只是觉得,为什么阿爸他们就觉得自己是嫁,而不是娶。

    好吧,李瑾小童鞋纠结的不是以后可能会跟男人在一起的事情,而纠结的是,为什么他是嫁而不是娶这种比较客观的问题。

    原谅他在这一年的婴儿时期已经淡定的认清了以后可能会跟男人在一起的事情。毕竟生在这样只有男人的家庭里,很难以后不会因为家庭环境等主观因素,进而让自己心里觉得跟男人在一起比跟女人在一起好,至少这一年里,他见到的阿爸跟爹两个男人一起生活,就很好。不会有那么多鸡毛蒜皮的小事。

    不说刚满一周岁的李瑾小童鞋如何纠结嫁娶这样离他很遥远的事情,柳河村在春忙的时间里,家家户户都忙得热火朝天。

    这刚开春,天气虽然不暖和,却也不冷了,尤其是越到后面,这老天爷也更是照顾着庄稼人,天气是一天比一天好,即使天不亮就下地,也不觉得多冷。

    忙活了两个月,该种的都已经下了地,甚至早种下的种子,已经冒出了那么一点小绿芽。这春忙刚过,就迎来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春雨,刚好给地里才下的种子浇上了水。

    李大有坐在屋檐下修理着手上的农具,看着这一场及时的春雨,心里想着今年又是丰收的一年。然后咧开嘴直乐,想起前几天夏先生跟他说过的话,觉得这往后的日子,肯定是越过越好。

    时间一晃,就到了一年秋收的季节,而李瑾小童鞋,也已经一岁半了。一岁半的年纪,对于正常的孩子来说,还正是牙牙学语的时候。发育得慢的,估计这会儿连路都还不会怎么走。

    李瑾小朋友自然不在这一列,先不说他阿爸省吃省穿的把好吃的都给他,就说他那比一般小孩子多的那几年记忆,也够他比其他的小朋友进步神速了。

    不说走路,就说这说话,一周岁的时候他还连一个像样的字都不会说,可到了后面,虽然也不能像个大孩子一样说连贯的句子,可是阿爸,爹,哥哥什么的称呼,那已经是叫得相当顺溜了。

    两个字,三个字的往外蹦,对于李瑾小朋友来说,与他计划的已经很慢了。可在柳河村这一批的小孩子里,李瑾小朋友还被见过他的叔叔伯伯们称赞是个顶聪明的孩子。

    这夸奖,李大有跟程风自然是乐得更对自家的小哥儿疼到了心眼儿里去了。有啥好吃的都往他碗里夹,就连三个哥哥,也对他更是喜欢。

    柳河村位于苍云国南边,冬季虽然不能像靠近北边的那样见到雪,夏季却还是很热的,尤其是一年里的秋老虎,这可是能让人就是不动,也能出一身汗的讨厌天气。至少这对习惯了空调房的李瑾来说,这秋老虎就是他最讨厌的。

    即使再讨厌,这到了一年秋收的时候,农民们还是得顶着大太阳下地去收麦子掰玉米,要是不赶在秋雨来临之前把庄稼地里的粮食收上来晒干,到时候可就得等着粮食发霉了,那这一年也就是白忙活了。

    农民们一年最开心的时候,大概就是秋收的时候了,看着自家地里黄橙橙的麦子,一个个顶大的苞米,即使太阳火辣辣的烤人,也觉得心里乐呵。

    李大有家今年地里就种了苞米跟麦子两种粮食,别家地多的,倒是有种稻谷的,只是那东西一直产量不高,即使收成了,也大多数是拉到镇里去卖了,很少有人家留着自家吃的。

    六亩地的苞米,三亩地的麦子,剩下一亩地,就分着块的种了一些蔬菜。柳河村兴许是适合苞米的生长,每年种下的苞米,只要稍微用点心,一亩地也能收个四百斤左右。

    侍弄的好的,一亩地一年高产还能到六七百斤。

    李大有家的院子不算大,但是堆个苞米还是够了的。六亩地的苞米地,产了二千六百斤,这么多的苞米,让一家人忙了大半个月才收拾完。苞米虽然不用这么晒,但是也得把苞米皮跟须子弄掉的。

    鉴于家里还有个小的,今年程风就没跟着下地了,而是就在家里看着,然后把收拾回来的苞米给搓下来。

    这活看起来轻松,做起来却是很费劲的事,因为没有任何机器可以帮忙,这活儿只能是人手工弄下来。

    程风让能颠着走路的李瑾在一边坐着,自己则开始搓苞米粒儿了。

    李瑾在一边看着觉得好玩,也跟着在一边学着捣鼓,让一边的程风看着好笑。因为手小,又没啥劲,半天也不见得能弄一溜儿下来。

    见自家阿爸那麻利的动作,李瑾坐一边发起呆来了。

    想到夏天去外面那棵海棠树下乘凉的时候,听来的事情,李瑾到现在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他还记得当时自己听到的时候,简直是觉得整个脑子里都是天雷轰轰的声音。

    就是现在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也真正的知道为什么当初周岁时,那位夏二叔公说他以后会嫁个好人家,而不是娶个人回家。

    他这世所在的世界,是一个只有男人没有女人的世界,而像他这种眉中间有莲花印记的,被叫做小哥儿,是以后等着嫁人要生孩子的。

    虽然觉得很不可思议,却也没有什么恐惧排斥的想法。而他也是那时候才想明白,为啥他从睁眼那天开始,就没见过女人,并不是那些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女人这种生物。

    要说李瑾小童鞋是怎么了解到这个真正的真相的,自然就得归功于柳河村那些话多的夫郎们。长舌的,碎嘴的,八卦的,不管是到了哪个世界,都是不罕见的,而且,这个也不是女人的专利,男人们也是可以的。

    而李瑾就是从那些闲磕牙的夫郎们嘴里间接听到,经过整理得到的事实。

    爱去电子书()自网络收集

    三个春秋

    不过要说一点也不排斥以后可能会面临嫁人这种场面,那也不是完全的。毕竟带着前世的记忆,接受的教育也是男女结合。同性恋虽然不再受到主流排斥,但是也不代表这种观念会被作为主流教育。

    只是到底是接受过大家族教育的,或许是接受能力强,也或者是那只有九岁的记忆原因,亦或者觉得,嫁人什么的,离自己还太远。总之,除了当时几天心里别扭以及真相了外,李瑾现在的心里已经不把这个放在心上了。

    他现在最关心的是自己的身体成长,农活他或者不会干,可是什么吃的对自己的身体有好处,他是绝对知道的。

    家里条件有限,不可能给他多好的营养,但是因为有养鸡的原因,这每天一个煮鸡蛋还是能有的。

    “小谨是不是困了,困了就进屋去休息吧。”程风边把苞米搓下来,一边还抽空注意着自家的小哥儿。见他精神恹恹的,瞅了瞅天色,这会儿正是他家小谨午睡的时候。

    “阿爸,不困。”李瑾把凳子挪到程风跟前,一双眼睛直瞅着自家阿爸手上麻利的动作。对于这个类似于现代妈咪位置的男人,李瑾是打心里喜欢。

    “乖,等苞米卖钱了,阿爸给你买甜糕吃。”程风摸了摸自家小哥儿的头,一脸的宠溺。

    “嗯。”李瑾点点头,对于阿爸口里承诺买的甜糕,他并没有多喜欢吃,这种甜腻的糕点,他家三哥更愿意吃些。何况前世,他什么样的糕点没有吃过。而且,这个所谓的甜糕他也尝过,不过就是用蜂蜜加上糯米粉做出来的而已。

    只不过这种甜糕在这个世界对于像他们这种条件的家庭来说,还算是比较奢侈的零食了,要不是他阿爸太喜欢他,是绝对舍不得花钱买回家吃的,毕竟这个甜糕可不便宜。不爱吃是一回事,就为了阿爸这份喜欢的心意,他也会象征的吃一块,然后把其他的留给三位哥哥跟阿爸和爹吃。

    时间总是在人们不注意的时候,慢慢滑过,等你懵然回首的时候,才发现,已经过了三个春秋。

    也许对于时间的流逝,柳河村没有人会去注意,却不代表李瑾没有记在心里。他重生在这个世界已经三年了,前不久才过了他三岁的生日。

    三年的时间,让他从心里融入了这个世界,他爱他的阿爸,爹,三个哥哥,也爱这个质朴的村庄。

    虽然对于以后可能会嫁人这件事,还是选择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或者说是顺其自然?李瑾觉得,以后的事,谁也说不清楚,等到了那一天再说。这种事,对于现在只有三岁的他来说,实在是太过于遥远了,未雨绸缪是好事,但是太早的去思考这种遥远的事,那就是没事找事了。

    三年的时间,家里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首先,他们大哥被夏先生推荐去了阳城一家书院学习,而且是免学费,至于生活费,那就是自己出了。只不过听说书院有专门提供寒门学子住宿的院落,且书院也有提供吃食,比在外面便宜很多。实在没钱的,还可以给书院做工,例如打扫,做饭等来换取钱财或者吃食跟住宿的费用。

    成绩名列书院前三名的,这些完全免费,都由书院特别提供。如果不是因为这样,他大哥估计就是说破了天,也是不会答应去的。家里的条件不允许,何况他的心也没有那么大,只想让家人过得好点而已。这些,种地也是可以得来的。只不过那夏先生不是那么想的,种地肯定不是最好的出路。也不知道他怎么说服了他爹跟阿爸,让他们同意了让大哥去阳城学习。

    至于这里的科举制度,李瑾完全不清楚,只知道他大哥在九岁那年通过了童生试,而且成绩还是前三。其他的,他是一个字也不了解了。

    其次就是他二哥,也不知道那个脑袋是怎么长的,对于数字的敏锐,可以说让李瑾都觉得惊讶。他记得他那三个好友里面,欧阳宇就已经很厉害了,没想到他家二哥的那颗脑袋一点也不输那个变态。

    对于他二哥,夏先生是知道他无心仕途的,因为他完全对那些诗词歌赋一点兴趣都没有,至今连一个好的对子都对不出来,除了能识文断句。他二哥待人温和,完全没有小子那股调皮劲儿,在经过二哥跟阿爸,爹的同意下,夏先生推荐二哥去了杨柳镇一家酒楼跟一位掌柜学习。

    其次便是他三哥,也许是大哥二哥实在过于优秀了,他三哥那个脑袋,却是平平。上了一年的私塾,就再也不去了。除了把自己的名字认识以外,现在在家完全就是一个野小子,成天的往外蹦。

    这一下子,家里就去了两个劳动力。不过好在李瑾一天比一天大了,再也不需要程风在家看着,而且三岁的李瑾还能帮着做点简单的家务事,例如喂喂鸡,打扫一下屋子什么的。而且在镇里的二哥,也许是因为知道他们家是农家,农忙的时候,那家酒楼还是允许他二哥请假回来帮忙的。

    他二哥答应去的原因,不光是因为能学到东西,另外一个原因是,虽然是个学徒,每个月也还是有一百个银钱拿的,而且还包吃包住。

    本来家里攒了几个钱,想着把房子翻新一下,怎么说,得加盖两间,三个小子长大了,自然得有自己的屋子,虽说不能一人一间,至少可以让其中两人一间。李瑾是个哥儿,长大了是不可能跟小子住一间的,那也得有自己的一间屋子。

    现在老大去城里书院学习,虽然不需要太过操心生活费问题。但是疼孩子的程风还是给带了四贯钱让自己大儿子防身。

    这一下子,房子是肯定不能翻新了,余钱都得留着,万一家里有个急用啥的。不过还好李瑾现在也才三岁,还是不知事的年纪,跟他家小乐睡一屋也没事。

    “小谨,我们去玩吧。”李瑾正在屋里收拾自己的脏衣服,准备拿出来丢到盆子里洗,就听到院外有个熟悉的声音响起。“小尧?”李瑾把脏衣服团一团抱着出了屋,就见赵大夫家的小哥儿赵尧站在敞开的院门外叫他。

    赵尧比李瑾大一岁,也是个天赐的金色莲印哥儿,只是人很腼腆,村子里的小哥儿不少,却惟独只会来找李瑾玩。

    也许真的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个四岁的赵尧一点也不像现代那些四岁的孩子那样成天的娇。才四岁大的人,听说他就能帮着他阿爸做饭洗衣服了。

    当然,这些事李瑾小童鞋现在也是会的,不过他可跟这些纯原装的小朋友不一样,他加上这世,已经有十二岁了。会做些家务事那是正常的,只是碍于身高,他还没办法站在灶台边做饭,不过烧个火,添个柴还是可以的。

    “太热。”李瑾艰难的迈过自家堂屋的门槛,把手里的脏衣服丢到院子里的空盆子里,抬头看了看。现在可正值夏季,这才过了晌午,太阳热辣辣的,玩什么。

    “就去海棠树下玩。”赵尧锲而不舍,有点小白的脸胖嘟嘟的,眼睛看着李瑾站在那盆子脏衣服边上,忙说道:“小谨是要洗衣服吗?我帮你。”说完就走进院子来到李瑾身边,弯身打算帮他洗衣服。

    “别,没水。”李瑾赶紧给拉住,这盆子里可没水。

    “小谨,我们去玩吧。”赵尧扯了扯衣角,水汪汪的一双眼睛有点委屈的看着李瑾。他都好几天没有来找小谨玩了。

    “好吧。”三岁身体,十二岁记忆的李瑾实在不愿意跟个小屁孩去玩。这里的孩子玩具少,两人在一起也玩不出什么来,顶多就是在一起聊会儿天,然后满村子溜达。他自觉自己算是个小大人了,怎么能成天跟一个小屁孩去玩呢。

    只是每次赵尧拿那双水汪汪的眼睛委屈的看着他的时候,他就没办法不同意。他今年才三岁吧,明明比自己大一岁的人,搞得他好像才是哥哥一样,而且每次都用那眼睛看着自己,他又没欺负他。

    两人来到越来越高壮的海棠树下,捡了个干净的地坐下,李瑾正想问玩儿什么的时候,就见赵尧从上衣兜里掏出一条麻线出来。“做什么?”玩线团?李瑾直皱眉,猫呢啊。

    “小谨,我们来玩翻花绳吧。”赵尧笑眯眯的看着李瑾,稚嫩的嗓音开心的说道:“这个可是上次赶集的时候,我见镇里两个小哥儿玩的时候,偷偷学来的。”

    “翻花绳?”李瑾望着对面那个把头发用发带随意束在后面的小尧小朋友,一头黑线。他没记错的话,这个游戏貌似是他读幼稚园的时候,园里的那些小女生玩的吧。

    李瑾实在是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是绝对不会玩的。不光是因为自己是个男生,而且潜意识里也是有点抗拒玩这种小女生玩的东西。

    “嗯,玩吧。”赵尧把麻绳在两只手上穿插了几下,然后双手伸到正纠结不乐意的李瑾眼前,等着他动手。

    他可以拒绝不,可以回去不?当然,这会儿的李瑾小童鞋也只能有这种想法,如果换做完整记忆的他,估计这会儿不是在这里纠结,而是直接暴走了。不,也许根本就不会出那个院子跟小尧小朋友玩。

    乌龙事件

    瞅着对面一脸开心又期待的盯着自己的小尧,李瑾纠结了。“我不会玩。”这个东西,他只是看过那些小女生玩,他可没有兴趣学。

    “我教你。”赵尧一脸兴奋,胖嘟嘟的小脸红扑扑的,也不知道是热的还是因着自己要当小先生而开心。“这样,你把手像这样穿过来,对,然后这个手穿过去。。。。。。”赵尧教的很认真,很开心,李瑾学得很纠结,很郁闷。

    他是吃错了什么药,要来这里陪这个孩子玩这种幼稚的游戏。

    两人在树下玩得兴奋,应该说是赵尧玩得很兴奋,李瑾很郁闷。

    “李乐,那不是你弟弟吗?”一群半大小子,相互打闹着从另一边走来,一个眼尖的小子见到在海棠树下玩的两个小哥儿,认出其中一人正是好友李乐的弟弟,忙推了推他。

    “嗯,是小谨跟赵尧。”李乐瞅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两个小哥儿在玩,有什么好看的。

    “走吧,我们小猴坡上玩去吧。”另一个面色黝黑的小子拧了一下手里刚才在河里玩的时候弄湿的衣服,提议道。

    “行。”提议得到几个小子的赞同,现在可正是各种山里野果成熟的时候,这会儿上山,可是能摘得不少的好吃的山果子。

    “等一下。”一个身高在几个小子里算高的小子开口,眼睛看了一眼手里捏着的一颗圆溜溜的白色小东西,眼睛里闪过一抹恶作剧的光芒。

    “做什么赵钱,再不去的话,一会儿天黑我阿爸就得找我了。”庄小志看了一眼天色,这会儿正是下午两点左右。夏季的白天很长,可是农家的习惯还是会在夕阳落下地平线的时候就开始准备晚饭。

    “我过去一下就来。”赵钱咧了咧嘴角,赵钱今年七岁,比起八岁的李乐来,要高那么一点,皮肤黑黑的。是村子里十几个同龄小子里,最调皮的一个。平常被他阿爸揍的次数也是最多的。因为这小子有一个坏习惯,那就是喜欢去欺负村子里的小哥儿,同龄的,比他小的。几乎都被他欺负过。

    “你过去干嘛?”李乐谨慎的看了一眼赵钱,对于赵钱的那些坏习惯,几乎村子里的小子小哥儿们都知道。这会儿见赵钱盯着自己弟弟那边,李乐往前跨了一步,正好挡在赵钱的前方。

    “打招呼啊,你那个弟弟很少出来玩。”赵钱才不管呢,嬉笑了一下从李乐边上绕了过去,直直的朝李瑾跟赵尧的方向走去。

    李乐跟在身后追过去,边说道:“你不要去欺负小谨,我阿爸知道了会很生气的。”李乐可是知道他阿爸有多疼爱小谨,应该是他们一家人都很疼爱小谨。

    “他又想做什么?”一个小子看着前面一追一走的两个伙伴。

    “不知道,跟着去看看吧。”说完就追了上去。

    “赵钱。”庄小志瞅了一眼有点气急败坏的李乐,也跟着追了上去。

    “给,请你们吃花生。”赵钱伸出自己黑黑的手掌,只见在掌心上面躺着一颗白色的小球,形状跟剥了皮的花生仁很像。但是只要认识的花生的人,仔细看的话,还是能分辨两者的区别的。

    “赵钱。”李乐追了上来,看见赵钱手里的东西时,抬手就想抢过来。

    “这个不是。。。。。。”跟上来的几个小子,其中一个话才说到一半,就被赵钱的眼神给瞪了回去。想到赵钱的拳头,有点害怕的缩了缩脖子。

    “我要吃。”赵尧一听是花生,立马站了起来,也不顾着跟李瑾玩翻花绳了,小脑袋使劲点头,一双眼睛也盯着赵钱看。花生可是个稀罕物,他们村子里是没有人种的,听说镇子里的卖得可贵了。

    “这是给小谨吃的。”赵钱看了一眼边上双眼泛光盯着自己的小哥儿,缩回手,扭头看向一脸淡淡之色的李瑾。

    “我不吃,给小尧吃吧。”李瑾看向那颗||乳|白色的圆球,摇了摇头,他对花生没兴趣。

    李乐怕自己弟弟会想吃,刚想开口,就听到自己弟弟拒绝的声音,顿时笑开了花,使劲点头,对对对,小谨不要吃,那不是花生。

    “赵哥哥,我想吃。”赵尧张着一双黑溜溜的眼睛看向对面的赵钱,眼角余光却是不时的瞟向某颗“花生”。

    “乖,一会儿赵哥哥给你拿一颗大的。”赵钱笑眯眯的哄着,拿着所谓“花生”的那只手向李瑾身前递了递。意思很明显,非要让李瑾吃。

    “我不想吃。”看了一眼耷拉着脑袋,撅着嘴的赵尧,李瑾摇头。

    “小谨吃吧,等下我就去给小尧拿一颗大的。”赵钱继续诱哄,摊开的手掌并没有要收回的意思。

    “好吧。”李瑾看了一眼那颗在黝黑手掌里特别明显的||乳|白色的圆球,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整个的花生。以前吃的花生,不是粉状用来调味的,就是已经被分成两瓣作为配菜,即使点?br /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