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重生之公子种田第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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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公子种田 作者:myuzhaiwu

    点心上所谓的花生,也是碎的。

    伸手拿起那颗有点圆的花生粒,拿到眼前仔细看了看,然后毫不犹豫的扔进嘴里。也许是脱离了前世那显赫的家族身份,在这里生活了三年的李瑾已经没有了以前那种谨慎。

    “小谨。。。。。。”李乐张嘴,想要阻止自己那个傻弟弟,笨蛋,花生都认不出来吗?嘴却被边上眼疾手快的赵钱给捂住了。边上的几个小子碍于平常赵钱的暴行,都不敢出声。

    而且那个东西吃了也不会怎么样,就是,嘴里不舒服一阵子而已。喝点酸的东西就好了。

    赵尧张着眼睛羡慕的看着李瑾把“花生”扔进嘴里,下意识的咽了口口水,他也想吃花生。

    李瑾刚咀嚼了一口,漂亮的小脸立马皱成了包子样,大眼里也聚满了泪水,前世受到的良好教养,没有让他把眼里的泪水挤出来,知道自己被骗了,使劲把前面的赵钱推开,连带着被赵钱捂住嘴的李乐也跟着一起踉跄着倒在了地上。

    “阿爸,呜呜,嘴里好麻。”李瑾带着哭音的跑开,也不管后面愣住的赵尧,还有害怕晚上回家被阿爸收拾的李乐正跟赵钱扭打在了一起。嘴里好难受。

    赵钱自是被他阿爸狠狠收拾了一顿,而李瑾也知道了那个形似花生的东西其实不是花生,被叫做麻芋,至于学名叫什么,他不知道,反正他阿爸跟他说,他们是这么叫的。这东西小颗小颗的,看起来像花生,其实吃进嘴里的时候,很麻,喝点酸的东西就能把那股麻劲儿给消除了。

    自那以后,李瑾就下决心,不跟那个赵钱说话,更是决定,等他大点的,一定想办法报复回来。

    春去冬来,几个寒暑,李瑾已经七岁了。身高算是普通孩子标准,只是那一身白腻的肌肤,却是让不少同村的小哥儿羡慕了很久。

    这几年,他学会了做饭,学会了炒菜,学会了做家务,只是一如以往,他阿爸跟爹不让他跟着下地,说是地里活累,小哥儿就在家做做饭就行。期间几次过年,大哥李牧均都回来过,不过前段时间来信,今年过年不回来了,要准备明年三月的殿试。

    二哥李阳也从学徒变成了那家酒楼分铺的一个小掌柜,穿忙农忙的时候,依然会请假回来帮忙地里的活儿。而他三哥也许是真的喜欢农村,根本就无心去镇里找事做,一心跟着他阿爸爹做着地里的活儿,只是偶尔也会跟着村子里的小子们去离村子十里远的黑石山打猎。

    而李瑾,在六岁的时候就已经一边在私塾上学,一边抽空帮着他阿爸爹做做家事。

    七年的时间不短,却也不长。不过对于李瑾来说,却是很新鲜。自然,其中也发生了很多让他以后想起来都会恨不得忘掉的事。

    例如去年,因为大哥二哥的原因,家里越来越好过,房子翻新了不说,他也得到了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屋子。原本的三间简陋的石板房,也变成了如今的比以前大了两倍多的小院子。房子不算顶好,至少比起柳河村的村长跟那位夏先生的房子来说,差了很多,不过也从以前的贫困走至了如今的小康。

    家里的地也开多了几亩,其中就有四亩地改成了水田,用来种水稻,这还是去年朝廷政策提倡的,不然,以他爹的性子,肯定是不会花太多心思去种这么多精贵的粮食。

    对于种水稻,李瑾的兴趣很大,只是因为被家里宠着,他是不被允许下田的,不过倒是能在田边看看。

    李瑾记得,那天正好是插秧的日子,天上的太阳好似为了照顾辛苦的庄稼人一样,并没有出来,天空飘动着大块大块各种形状的白云。

    中午做好饭,下午不用去私塾,便提着篮子给在水田里插秧的阿爸跟爹送午餐去。

    看着阿爸跟爹快速吃完饭,他收拾好了碗筷也没有打算马上回去,而是在一边的背篓上坐了下来。

    看着在田里忙碌着插秧的阿爸跟爹,李瑾眯了眯眼,然后睁开时,见到一只漂亮的蝴蝶从自己眼前飞过。也许是抛弃了前世的身份,也许是在这里被宠得忘记了自己其实已经灵魂有十六岁。

    李瑾有时候还是会做出很多幼稚的事,例如,他看到好看的蝴蝶,就像把他们抓来做成标本,放进他的书里,就像前世喜欢收集邮票一样。

    这会儿看到他没有见过的蝴蝶,本能的就站起来去抓,不过他忘记自己是坐在圆筒形状的背篓上,而背篓上面的绳子并没有放好,就这样,李瑾刚站起来,就被绳子拌了一下,直直的倒了下去。

    好死不死,背篓离水田很近,等他意识到等下会发生的事时,已经来不及了。李瑾以头下脚上的姿势,一个倒栽葱,把自己像秧苗一样给插进了不深的田里。

    捣鸟窝,竹象

    “噗通”一声水响,在地里忙着插秧的程风跟李大有听见声音抬头,吓得脸都白了,立马丢了手里的秧苗往田边赶去。

    还好两人离田边都不远,终是李大有快了一步,赶在程风之前把李瑾给捞了起来。之后的事,李瑾不大记得了,之后听他阿爸说,他因为头下脚上被倒插~进水田里,生了一场大病,不过好在无事。

    自那以后,李瑾便对那水田有了一定的畏惧,虽然那次没有要了自己的小命,不过那种头被插~进水里的感觉委实不太好。

    即使事情过了一年,偶尔想起来还是会觉得很不舒服。

    “阿爸,这是要做什么?”一大早,阳光就投射进了屋子里,李瑾打着哈欠的起床,刚进厨房,就见自家阿爸在那里拿着不少的鸡蛋往一个罐子里装。

    “起床了,锅里热着馒头,还有一碗鸡蛋羹,咸菜在台子上罩着,自己拿去啊。”程风头也没抬的做着自己的事,几年下来,家里也有富余的钱了,早年为了给李瑾补身子养的鸡也多了不少。头几年还每月都卖点吃不完的鸡蛋,倒也赚了不少银钱。

    现在手里有了点钱,小谨一个月又吃不完那么多鸡蛋,村子里养鸡卖鸡蛋的也多了几家,这两年鸡蛋反倒不好卖了。程风看着越来越多的鸡蛋发愁。

    你说把鸡卖了吧,又不舍得,这也不吃粮,每天就吃点蚯蚓野菜叶子什么的,浪费又称不上。你说不卖吧,这鸡蛋越来越多,又卖不出去。实在没法,程风一大早思来想去,想着拿一些鸡蛋做咸鸡蛋算了。以前手里没钱,不敢这么浪费鸡蛋。现在有点钱了,鸡蛋也多了,倒是可以做来看看了。

    “阿爸,你把鸡蛋都扔罐子里做什么?”一手拿着一个粗面馒头,一手端着一碗鸡蛋羹,李瑾吃了一口,才又接着刚才的问题问。

    “这不鸡蛋多了,又不好卖,也吃不完,我就想着做点咸鸡蛋。”程风把晾好的浸了盐的冷开水倒进装了鸡蛋的罐子里,直到咸水淹过鸡蛋,这才停了动作。一边回答着李瑾的问题,一边把盖子给盖好,看了没有不妥后,这才起身把罐子抱起放进灶屋的柜子底层。

    “咸鸡蛋?”李瑾几口把碗里温热的鸡蛋羹给吃完,跟在程风后面看着他的动作,“阿爸还会做咸鸡蛋吗?以前怎么不见阿爸做过?”李瑾是吃过咸鸡蛋的,他还记得那种粉粉的,咸咸带着油的蛋黄,具体怎么做的却是不知道。

    不过现在想想,貌似来了这个世界后,他就没再吃过咸鸡蛋了。想着能用咸鸡蛋做的几道菜,李瑾觉得自己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这孩子,家里以前不是不宽裕吗,鸡蛋拿去卖点银钱都来不及了,哪里还能浪费着来腌咸鸡蛋。”程风转身,好笑的看着自己小儿子那一双眼睛闪亮亮的看着自己,伸出食指点了点他的额头。

    “阿爸,这鸡蛋什么时候能好?”李瑾嘴里嚼着馒头,含糊不清的问道。咸鸡蛋啊,算起来,他都快忘记它的味道了。

    “着啥急,还得二十天左右呢。”程风好笑着摇了摇头,这咸鸡蛋腌法简单,就是烧点开水,把盐按着鸡蛋的数量配着放进开水里,等开水凉了,倒进装鸡蛋的罐子里,密封放个二十天的样子,就差不多了。当然,这咸鸡蛋还有一种是红心的,那个就得去茶叶铺子买点红茶丢进盐水里,到时候跟着鸡蛋一起腌,等鸡蛋好了出来的时候,那鸡蛋黄自然就变成了红心的。

    只不过这红茶可不便宜,一般人家也不会去多花那些钱来腌什子红心鸡蛋。

    “还得那么长时间呐。”一听还得二十天左右的时间,李瑾不免觉得有点失望了。

    “着啥急,等着吧。”紧着把灶台上收拾干净,程风出了门,看看天还早,干脆着趁这时间去地里,田里看看。今年雨水不足,庄稼地里都干涸了。好在柳河村靠近一条小河,只要时间不长,这地里的水源还是不用担心的。

    这不,村子里见两三个月都不下过雨了,这夏季还热,地里田里早干了,这会儿眼瞅着再过两个月就是秋收了,要不再想想办法给地里灌点水,到时候秋收可就收不得啥了。田地相邻的几户人家联合着从河里引水往田地里灌,从昨天开始就忙活着了。

    也好在柳河村靠近一条小河,不然这几个月不见一点雨水,那庄家,到了秋收的时候还不指不定得成啥样了。这农民,忙一年的时间,就指望着秋收了。

    “阿爸要去地里吗,我也去。”见自家阿爸要出门,想着应该是去地里看爹他们灌水的事情,李瑾换上一双出去的鞋子就跟着程风后面一起出去了。

    两人到了地里,可好,就见河边围了一群的人,吵吵嚷嚷的,看样子是吵起来了。程风怕自家汉子跟三儿子吃亏,疾走几步到了人群外面。

    “这是咋了,咋还吵起来了。”程风进了人群里,拉过一边闷着不说话的李大有,又看一眼那边吵得厉害的几个人。其中两个他认识,一个是邻村李家村的,一个是燕山村的。

    “还不是这河水的问题,今年雨水不好,靠河的几个村子都想着引水往庄稼地里灌,问题是靠河的村子不少,这一来二去,这水就不太够了,所以那李家村跟燕山村的就过来吵吵了,说是我们柳河村用水太多了。”李大有沉着脸看那边越吵越凶的场面,想着想上去说道两句,又见人群外村长来了,便停了步子。

    这后面的事怎么解决的李瑾不知道,反正事情是解决了,几个村子也都把自家地里给灌上了水。之后还不到半个月,这老天爷就跟耍着大家玩似的,一连下了好几天的雨。

    李瑾心心念念着灶屋柜子里的那一罐咸鸡蛋,却也知道着急没用,这还不到时间呢。一如既往的,赵尧隔三差五的就过来拉着李瑾出去玩。李瑾总是纠结着被拉走,不过好在这赵尧也不是那种话多小气的哥儿,李瑾倒也跟他玩得来。

    这夏天也没啥好玩的,太阳又大,天气又热,村子里虽然栽满了果树,可那阳光也是无孔不入的,总也会被晒着。

    李瑾最是怕热的,这夏天太阳太大,他就懒懒的不爱动弹,哪怕就是呆在屋里喂喂鸡他也乐意。

    “这是去哪里。”看着领着自己直往后山去的赵尧,李瑾怕晒的在路过一片荷塘时,揪了一片荷叶下来。这荷塘是夏先生大前年不知道打哪里要来的苗子弄上的,这才不到三年,当初光秃秃的一片塘子,这会儿就已经绿衣浓郁了。

    “我在后山竹林看到一个鸟窝,位置可矮了,我们去瞅瞅,指不定里面有鸟蛋呢。”赵尧也跟着李瑾在荷塘里揪了一片荷叶当伞似的给这在头顶,还别说,当真凉快了不少。

    “鸟窝?”李瑾眼睛稍微亮了一下,自从跟赵尧混熟以后,又因着自己是所谓的小哥儿,加上也不太愿意去跟着一群小子满山溜达,这可玩的东西自然就少了。不过好在这赵尧也不是那种安分的小哥儿,一天到晚有时间就满山溜达,哪里有鸟窝,哪里有啥好玩的,他都能知道。也绝对会在第一时间就来拉着他一起去。

    不过看看这头顶的热辣的光线,开口道:“太阳下山了再去不就行了,干嘛非得赶着这大太阳的时候去。”

    “这不怕你哥哥他们那几个讨厌的小子发现了么,那可是我跑了大半个村周围的树林跟竹林才发现的。”赵尧挥了挥手给自己散热,看了看不远处的竹林,回头拉过李瑾的手就走,“走,我带你去看看,跟你说,我还在竹林发现一样可吃的东西,昨天我还抓了只拿来烧了吃,那味道可香着了。”

    被赵尧拉着快走,热的李瑾都快跟狗狗学着吐舌头了来散热了。“你慢着点儿,热死了都。”说着就到了竹林,这是一片靠近柳河村西山山脚的一片竹林子。竹林不大,倒是竹子茂盛得很。这倒了夏天,也算是一处纳凉的好地儿。

    “看看,就这上面。”赵尧拉着李瑾,到了几棵挨着的竹子下面,在几棵竹子包围的中间,长着一棵毛桃树,那鸟窝就在毛桃树的一个树杈上,离地倒是不远,不过对现在才七岁的李瑾来说,还是挺高的,至少爬上去得废点劲儿。

    “小谨,你上去看看了,你知道的,我不会爬树。”赵尧笑眯眯的看着李瑾,那几年不成变过的小包子脸一笑起来就鼓鼓的,听招人想去捏一捏。

    “知道了。”李瑾人命的在心里叹了口气,这也是为什么赵尧发现鸟窝会在第一时间去找李瑾的原因,就因为赵尧自己不会爬树,而李瑾却会。

    “你去看看鸟窝里有啥,我去抓那个我跟你说的那玩意儿。”说着也不等李瑾回话就一溜儿的跑了。

    看着那个在每棵竹子之间寻摸着什么的人,李瑾丢下手里的荷叶,看了看结了不少毛桃的毛桃树,蹭蹭几下就爬了上去。看了一眼挤了好几只毛都没长齐的鸟窝,李瑾看了半天,才小心的下了树。

    下树的时候顺带摘了几个有点黄影子的毛桃,这种桃子长得小,大小也不过比李子稍微大了那么一点,而且因为身上都是毛,也没几个人喜欢吃。味道酸得要死,李瑾摘下来,也不是为了想着就这么吃,而是想着试试做果酱。

    “小谨,看看,看看,这就是我跟你说那个烧着可香的东西。”赵尧一路叫着跑过来,手里还捏着一个什么东西。到了近处李瑾一看,“哎,这不是竹象吗?”看着赵尧手里捏着的黄褐相间的东西,李瑾一眼就认了出来那是什么东西。

    学名叫竹象,昆虫类,可做药,以吸食竹子里的汁液为生。

    “竹象?”赵尧看了看手里的东西,想要问一下,就听李瑾道:“你捉这个来做什么?你刚说烧了可香,你吃了?”

    李瑾这么问,也是有原因的,这赵尧别看是个小哥儿,这胆子大得很,而且还很富有尝试精神,凡是被他看到的东西,只要被他认为没有毒的,都会最后被他送进自己嘴里。然后觉着好吃的就会来告诉给李瑾,让他也尝尝。

    有些东西李瑾倒是有胆子也尝试一下,有些就不行了,例如这会儿眼前的竹象,还有去年被赵尧拉着一定要尝试着吃吃的螳螂的卵,还有那地里类似蜘蛛的一种东西。

    童年小事

    虽然赵尧再三跟他保证那些东西味道很好,也没有毒,可他就是吃不下去。前世作为上官家的继承人,他吃的可都是最好的,哪里会去吃这些虫子什么的,何况这些东西,光是想想都觉得吃不下去。

    “对啊,怎么了。”赵尧摆弄着手里的竹象,理由当然的回答,一边还说道:“我跟你说小谨,这东西可香了,等下给你尝尝。”

    “我不吃。”李瑾抽了抽嘴角,立马表明自己的决心。开玩笑,这东西能吃吗?虽然看起来好像没有什么危害。

    “很好吃的。”赵尧抬头,想接着向李瑾推荐,被李瑾出声给打断了,“好了,那鸟窝里是小鸟,走吧。”说完也不等赵尧回答,转身就往回走。开玩笑,再留在这里,赵尧一定会一个劲儿的给他推荐那竹象有多美味。

    “真的很好吃么,干嘛那表情啊。”看着走在自己前面,快要消失的背影,赵尧看了一眼手上的竹象,小声嘀咕。

    “走了。”李瑾的声音在前面传来。

    “知道了。”赵尧回答一声,立马小跑步跟上。

    两人一路往村子里走,却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拐了个弯,到了一条小溪流边。这是贯穿好几个村子的那条河的一个小分支,水很浅,连小孩的脚踝都没有没过。水清澈得能看见里面大小各异的鹅卵石,偶尔还能看见几只小虾米跳过。

    这条小溪算是村子里小子哥儿们最愿意来玩的地方了,因为小溪流两边种满了柏树,所以一到夏天,这条小溪流附近算是挺凉快的一地儿。再加上有时候还能从鹅卵石里翻出几只小螃蟹来,爱玩的小子哥儿,自然就更愿意来了。

    李瑾也喜欢来,尤其是愿意去翻那些鹅卵石,其实鹅卵石下面翻出来的螃蟹都挺小个的,吃吧,还不够一口的,养着吧,又得不少时间。真要抓螃蟹,还是得在小溪流两边的那些石头缝里。

    李瑾记得,去年他就在那些石头缝里看见好几只特大个的螃蟹,只是那些螃蟹一个个机灵得很,听见一点动静儿,就缩了回去,想要把它们弄出来,只能把两边的田埂给翻个个。寻摸了几次,李瑾也就放弃了。他还没有那个胆子去把田埂给人家挖开。

    走了半天路,脚上的布鞋都给脚捂出汗了,李瑾把鞋一脱,就迫不及待的给踩进了小溪流里。冰凉的水一上脚,让李瑾舒服得直想哼哼。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两人用手上的荷叶兜了几只小螃蟹回去,在临近村子的学堂时,远远的传来几声呼喝声。

    李瑾不用看也知道是谁,是赵钱的弟弟,跟他同岁的赵同。李瑾很不喜欢这赵家的两兄弟。他还记着三岁那年被赵钱那小子骗着吃麻芋的事,赵钱现在也算是一大小子了。在农村这种地方来说,十二岁就算是大小子了。毕竟按照这边的习俗,小子再过得两三年,家里条件好的,就该给相个小哥儿,等着一过了十六,就该着成家了。

    赵钱现在也跟他二哥一样,到镇里哪个小铺子里去当学徒了,一年也难见得几回。而这赵同,跟他哥哥一个德行,完全以欺负村子里的小哥儿为乐。大的哥儿,他欺负不了,小的哥儿,他却一欺负一个准。

    李瑾就有好几次被那破孩子给欺负到了。例如,去年秋收的时候,他拎着饭篮子给田地里忙的阿爸跟爹,还有二哥三哥送吃的去。结果半道遇到这赵同,想着那小子平日里的劣行,刚想拐个弯绕过去,哪曾想那小子也跟着怪了个弯,走到他面前。

    看着一只手背在后面,一脸不安好意的小子,李瑾直觉的想躲开。不是打不过他,这几年他也有偷偷的背着家人把上一世里学的那些防身功夫练着的。真要打起来,两三个赵同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只是,都说了是偷偷的了,当然他就不能有啥动作。想着惹不起,还躲不起吗?还没等他躲呢,那小子手上就扔了个东西直冲他过来。然后那东西,吧唧一下,掉进了自己的衣服里,凉凉的。

    当时李瑾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等到感觉到那东西在贴着他的肚子蠕动的时候,李瑾彻底不淡定了。惊叫着把手里的饭篮子也给扔了,衣服全给捞了起来,然后终于是看清了那东西的样子。一条大菜虫。

    李瑾记得,当时他就哭了出来,虽然最后那条虫子被那小子给捉走了,但是自那以后,李瑾对于那种软体生物,也在心里留下了严重的阴影。直到现在,他只要一看到那种软体生物,他就浑身软软的,起皮疙瘩全部起立。

    那之后,那小子自然是跟他当年的哥哥一样,被狠狠的收拾了一顿,外加给他道歉。只是,那劣行,却是从未改变过。就是到了现在,见到李瑾,仍然要去逗弄他。在李瑾看来,这赵同比他哥哥赵钱还要让人厌恶,尤其是让他厌恶。

    “我们走别的地方。”此时听见这让自己厌恶的声音,李瑾扯着赵尧的手就从另一边绕过去。心里却在想着,小子,等着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一年的活计忙完,地里也算是收成颇丰。算着日子,也快要到过年的时候了。今年过年家里少了一个人,要做的事却是一点也没少。从腊月就开始忙着,直到过年那天,也没有闲下来。

    李瑾今年也跟往年一样,被赵尧拉着跟着同村的孩子挨家挨户去贺年去了。到自己家时,他是万分不愿意再动脚去别家了,奈何一双手赖不住人家四只手。

    正月一过,李瑾也算是八岁了,这一过完正月十五,家家户户又开始了一年的春忙时节。李瑾因为怕虫子,也没敢着跟到田地里去帮忙,独自留在家里喂鸡了。以前都是抓虫喂的,现在也因为害怕而只喂鸡吃切碎的草叶子。

    今年李大有家一边忙着春忙,一边还惦记着要参加殿试的大儿子,李牧。谁知道这都过了三月,也没有个信儿传回来,急坏了一家人。

    一边忙着,一边惦记着。便也到了秋收,今年的老天爷帮忙,地里田里的庄稼长势喜人,收成的时候,那是各种的高兴。

    李瑾觉得,这样的日子真的是很好,就是有人告诉他,让他舍弃现在的生活,然后他就可以回到他前世的上官家,他绝对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

    家里的条件一年比一年好,只是今年,他家即使收获得好,也没有多高兴。原因便是,上个月他大哥终于捎回来一封信,说是今年的殿试因为生病错过了。这一病就好几个月,怕家里人担心,也没敢给他们报信。这病一好,才敢往家里捎信。

    信里是希望爹跟阿爸不要担心,今年的殿试错过了,他还可以再等个三年继续参加殿试,一定不会让他们失望的。

    只是据李瑾这一段时间的观察,他爹跟阿爸自看到他大哥那封信以后,貌似就想着让他大哥回来,不要去参加什么殿试了。

    乡下人,还是比较安于在乡下呆着。这做大官,当有钱人,还是让他们觉着心里不踏实。再想着他大哥一生病就好几个月,这心里就更是倾向于让他大哥回来了。只是不知道他爹跟阿爸怎么想的,这都一个多月了,也没见他们给他大哥写信去让他回来。

    不过这些事不是他该去操心的,在这里的几年,李瑾觉得,过得真的很开心。不用整天去学习那些防身功夫,不用一天到晚的学习那些交际,也不用总记着自己是上官家的继承人,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要喜怒不形于色,时刻要为上官家着想。

    在这里,他想哭就哭,想大笑就大笑,想撒娇,可以尽情的去阿爸跟爹的怀里撒娇。哥哥们宠着,想干嘛就干嘛。

    这种幸福,是多少金钱都不可能让他去换掉的。

    翻着手里的小话本,这是他从夏先生那里借来的。连着今年,他上学堂也快有三年了,上完今年,他就可以不用去学堂了。虽然这个国家没有限制小哥儿们考科举,但是他对那些东西实在不感兴趣。为了避免被人怀疑,他上个几年学堂,认认字就行。

    秋季的气温还是很热的,尤其是现在正是秋老虎横行的时候。坐在院子里的桃子树下,李瑾懒洋洋的不想动弹,无意识的翻着手里的小话本。

    “小谨,小谨。”一如既往的,赵尧的声音老远就从院子外面传到了李瑾的耳朵里。

    “做什么。”站起来给开了门,李瑾看着,门外一脸大汗的人,有点不太耐烦。这么热的天,这人怎么也不愿意消停一点呢。

    “小谨,走,我跟你说,村子里来了个卖小吃的,那担子里可多好吃的了。快点的走,不然一会儿估计就被买完了。”赵尧不由分说的拉着李瑾就走,一边嘴里还直嚷嚷着。

    “我热。”李瑾抗议,却被前面那兀自拉着他快走的人给忽视了。

    等到了地方一看,好家伙,村子里的人都围在那里了。这会儿太阳大,村子里的人也没有忙着下地去收粮食,都聚在专门晒粮食的晒坝的大树阴下纳凉。

    李瑾被赵尧拉着挤进了人群,仔细看了几眼,这个货郎担子里的东西还不少,一边是一些针线头绳什么的,另一边却是在担子里装了一个小桶。

    盖子开着,李瑾仔细瞅了瞅,发现是一种白色的面疙瘩,他还没见过,就更别说吃过了。看那桶里飘着的白面疙瘩,里面还冒着丝丝的凉气。李瑾正想开口说买一点回家让阿爸跟爹他们尝尝,这话还没出口,边上一个让他特熟悉的声音说道:“我都买了。”

    李瑾侧头,这个坑爹的破孩子,存心跟他过不去是不是。

    成长中

    “你故意的。”李瑾看着眼前比自己高了小半个头的赵同,眼睛里都是怒火。怎么走到哪里都能遇到这个臭小子。

    “我无意的。”赵同咧了咧嘴,被晒成巧克力的一张脸上,只露出了一口白晃晃的牙齿。

    李瑾盯着眼前小子那脸上很欠扁的笑,很有一股上前揍他两拳的冲动。

    走村的货郎不常来村子里,一般大概也就春忙、农忙、秋忙的时候才能看到他们的身影。毕竟杨柳镇离村子不远,走路也就来回半个小时的时间而已。所以货郎们来村子的时间一般都定在这三个农村最忙的时节来,因为这会儿,农民们大多忙得没啥闲工夫去镇上。

    而货郎们挑到村子里来卖的东西,要么是村子里汉子夫郎们平常需要用到的,要么就是一些邻镇上见不到,买不着的东西。

    虽然在这个世界长这么大了,李瑾只去过两次镇上,而这唯二的两次经验,也没有让他有看见货郎另一边担子上桶里的东西。所以这会儿见着了,便下了心的想买。哪想到那一见他就欺负的小子居然也不知道啥时候蹭到他身边了,而且什么时候不开口,偏选着他要出声的时候出声。

    这也就算了,那么多东西不买,便就看中他要买的东西,而且一买就全买了。

    “小心吃太多撑死你。”李瑾瞪了一眼眼前笑得见牙不见眼的人,咬牙切齿的诅咒。小半桶呢,看那桶里冒着凉气的样子,很显见人家货郎不知道是往里放冰了还是其他,总之看样子这东西也不便宜。

    后来,后来当然是李瑾也分得了几碗。那东西叫做凉面疙瘩,跟传统的面疙瘩不太一样,总之李瑾吃过他阿爸做的面疙瘩之后,心里是这么评价的。人家货郎卖的两面疙瘩,不仅味道甜,还凉丝丝的,而且口感滑滑的。阿爸做的面疙瘩,不说也罢。

    十文钱一碗,那凉两面疙瘩委实不便宜,至少以这个世界的物价来说,那玩意儿算得上是一种奢侈品了。所以那赵同想要全部买了的行为是不可行的,是要被他阿爸揍的,事实也的确是被他阿爸给揍了一顿。

    虽然贵了点,因为想着是自家小哥儿想吃的,程风后来过来的时候也就没有说出啥拒绝的话来。尤其是在看到自家小哥儿喝了一口那啥凉面疙瘩以后,那一张小脸上露出的大大笑容,甚至觉得,其实,这十文钱一碗的东西,也不算是太贵的想法。

    晃晃悠悠,李瑾也到了九岁的年纪,上完这半年的学堂,他就不打算再去私塾里蹲着了。

    五月的天气不算热,但是瞎蹦跶的话,还是会出一身汗。李瑾背着自己的小布包,里面放了两本从夏先生那里借来的话本,身边跟着赵尧,两人便晃悠着往家走。

    正午的太阳挂在头上,晒得人暖洋洋的,在路过夏先生那片荷塘时,罕见的荷塘边围了不少人,李瑾的阿爸也是其中一个。应该说,围着的大多数是村子里结了婚的夫郎们。

    想着阿爸不在地里跟爹锄草捉虫子,怎么有闲工夫跑来这里了,便走了过去。还没走到了,几句“作孽哦”,那“凶夫郎”什么的就传进了耳朵里。李瑾抬了抬头,这是在八卦吗?

    “阿爸。”,李瑾挨到程风身边乖巧的叫了声,然后一溜儿的向着这些夫郎们打着招呼。

    “下学堂了。”程风摸了摸自家小哥儿的头,一脸的宠溺。

    “嗯。”李瑾点点头,撒娇般的在程风摸他头上的手掌下蹭了蹭。对于这个类似妈咪的男人,李瑾觉得,他越来越依恋被这个男人宠着疼着的感觉了。这是前世他渴求,却未曾得到的东西。

    “一会儿我们回去吃饭吧。”程风含笑看着自家小哥儿对着自己撒娇,一边听着这些夫郎们说话,间或插上两句。

    其实八卦不是女人的专利,男人有时候也是很八卦的。至少李瑾来到这个世界后,就见识到了男人们八卦的精神。

    没聊一会儿,李瑾还没听出个大概来呢,夫郎们就散了。李瑾挥别赵尧,跟在自家阿爸身后往家走。一路上见自家阿爸脸上偶尔轻皱的眉峰,挑眉,难不成发生什么大事了?不过怎么看也不像,刚才那些夫郎们脸上可不是沉痛的表情。

    下午不用去学堂,李瑾吃了午饭,便进屋睡午觉去了,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以来,保持了九年的好习惯。

    晚上的时候,还在家的四口人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吃着碗里的西红柿鸡蛋面。一边程风便说起了中午发生的事。

    听完自家阿爸说的,李瑾才知道到底是啥回事。原来却是村子里那叫做陈二贵的两夫夫的中午在夏先生荷塘边吵了起来,然后不知怎地,那陈二贵惹恼了自家那凶夫郎,被那夫郎两手一边拎着一个肩膀,给直接下荷塘里抖落了一圈。

    要不是夏先生的夫郎见着嚷人过来劝着,估计那陈二贵还得被他那凶夫郎给拎水里抖落几圈。

    听完自家阿爸那哭笑不得的叙说,李瑾吃进嘴里的面差点没有喷出来。那陈二贵两夫夫,也算是村子里的一对活宝了。陈二贵人瘦的,就拿他阿爸说的,跟个麻杆似的。而他那夫郎,胖的,那是能把两个半的陈二贵给装进身体里去。

    这样一巨大差别,李瑾都不知道当初陈二贵是怎么把那个于姓夫郎给娶回家的。大概也是看中了那夫郎额上那饱满的紫色莲花印记吧。那两夫夫三天两头就会吵几句,而且均都是陈二贵最后被自家那又胖又凶的夫郎给收拾一顿的下场。可即使这样,那陈二贵也没见收敛,该吵架的时候一样跟他那夫郎对着干。

    李瑾觉得,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夫夫之间的生活情~趣?

    这事李瑾也只当笑话听了过去,该怎么着还是怎么着。这生活还得过,各人管各人家的事。

    时间一晃,就到了盛夏时节。炎热的天气晒得人头晕眼花,即使坐着不动,也能出一身的汗出来。李瑾忍受着这种炙热,忍受着身上粘嗒嗒的感觉,站在灶屋里给熬了一锅的绿豆汤,丢了几颗冰糖进去,便把半桶的绿豆汤给放进了井里浸着,等凉了好给田里收拾稻子的阿爸爹跟三哥送去。

    中午的饭李瑾做得很简单,就是地瓜稀饭,抓了一把他阿爸泡的酸豇豆黄瓜出来切碎了,拌了点自家做的辣椒酱。等饭做好,这井里的绿豆汤也差不多凉了。

    拎着饭篮子,提着小半桶的绿豆汤,李瑾晃晃悠悠的往田间走去。他家的田挨着那条河不远,要过去,还得顺着河走一小段路。

    李瑾在经过那条他经常去翻石头找螃蟹的小溪流边时,听见前边一块水田里传来了几声嬉闹声。听声音,貌似就是他最讨厌的赵同那几个小子。

    李瑾有心不想过去,但是要去到自家田里,还非得走这边不可,这可让他为难了。看样子那群小子是收拾了自家田里的稻子,这会儿正在那边空了的水田里玩水呢。

    走到近处,兴许是那几个小子玩的太投入了,李瑾站在田边看了半天,那几个小子也没发现他。直到李瑾实在看不下去,笑出了声,才让那几个正玩到兴头上的泥小子发现他的存在。

    李瑾不是最讨厌赵同这几个小子吗,怎么还有那闲心情给留下来看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在路过的时候,李瑾见着了几个小子到底是在水田里做什么。

    因为柳河村靠着一条河,所以村子里大多数老少爷们都会游那么两下,当然,仅限于狗刨。要真说到泳姿,还真没有看见谁有过。

    开始那几年,李瑾还经常能见到不少半大小子在小河里狗刨几下,后来因为上游有个村子淹死了一个小子,也就没有再见到有哪个小子跑河里游了。

    所以李瑾在路过水田时,见到赵同几个小子在水田里狗刨时,不仅乐出了声。当然,让李瑾真正笑出声来的肯定不是这样。因为赵同几个小子因为没有大人教过狗刨,所以自然也就不会。而这会儿几个小子在不到膝盖深的水田里,做的不是狗刨,而是后冲?

    李瑾找不到形容词来形容那个好笑的动作,看了半天,李瑾只记得几个小子双手双脚撑在水田里,然后貌似双手往后一撑,双脚再往后一蹬,就那么冲了出去。真要拿个形容词来形容的话,那就是,离弦的箭,而且还是那种射程不到一米远,然后就得继续那种傻帽动作的箭。

    更好笑的是,其中有一个小子双腿没有蹬好,把自己整个头都给瞪进水里去了,出来的时候,就跟他以前倒栽进水田里一样,一嘴一头的泥。

    李瑾就那么站在树荫下看了半天,见那几个小子玩的还挺欢实,一点也没有意识到那种动作有多好笑,本来他也是不想笑出来的。只是在见到七八个半大小子都统一一个动作,排成一排,说什么来个比赛,看谁游得远时,李瑾实在是憋不住了。

    那种场景,就像是往一根起跑线后面放几只青蛙,然后口哨一响,那几只青蛙都同时蹬腿往前冲。你把那几只青蛙换成眼前的几个小子,你就能想象到那种场景,有多可笑了。

    所以,实在是不能怪李瑾在这个时候笑出声来。

    意外

    “李家哥儿。”听见李瑾的笑声,几个小子终于是停止了那可笑的动作,其中一个抬头看向田埂上树荫下的人时,不禁叫出声。只是那叫法,让李瑾黑了一张脸。

    “李瑾。”赵同在看清笑的人时,臊红了一张脸,虽然那张脸因为太黑,让人看不出来红没红。总之,赵同是能感觉到,自己的脸现在是烫得不行。

    对于自己的这种行为被李瑾见到,他心里是说不出的尴尬。他当然知道自己的这种动作有多可笑,可是能怪他吗?谁让就因为前几年河里被淹死过一个小子后,大人们就不让他们进河里去游泳了呢,至今他也没能学会游泳。

    而且李瑾之于他来说,那可是自己中意的哥儿,这下可好了,自己这种可笑的行为被自己喜欢的哥儿看见了,实在是让他有种干脆整个人都藏进水里去的冲动。没错,赵同欺负李瑾,跟他哥哥赵钱欺负李瑾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心思。赵钱童鞋那是纯粹娱乐自己,坑害别人。而赵同,则是秉承着喜欢你,我就欺负你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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