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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迟弯下腰解开绳子,而后一头绕过栓船柱拽着,以防船飘走,长腿一迈便跳上了船。他回头伸出手。简常彻愣愣地把钓具递出去,宗迟却没有接,而是往前一伸够住他胳膊拽了拽:“上来啊。”
简常彻小心翼翼保持着平衡踏步上来,问:“你会开?”
宗迟嘚瑟道:“这有什么不会的。”
“哦。”简常彻没多问,估摸着估计会开船开飞机兴许也是土豪的标配。这倒还是他第一次坐游艇——小船体积不大,白色漆面的船体内搭橘棕色的皮质内饰,脚下是巧克力色的防潮木地面。船的两侧、船头和船尾都悬着气囊,避免靠岸的时候磕碰,此刻已经被宗迟收起来了几个。
今日又是个晴天,湖上有风,但太阳暖洋洋,水面一片晶亮闪烁。
宗迟今日穿着一个利落的风衣短外套,下身难得是牛仔裤,塞在黑色短靴里,脖子上倒是依旧围着那个灰色的围巾。他带着墨镜,头发随意抓了抓,绷着脸,一副酷哥样。酷哥坐进驾驶座,钥匙环在手指上饶了一个圈,插进仪表盘下面打开开关。电源灯亮,宗迟转动了一下方向盘——船体轻微地扭了扭,而后纹丝不动。
“怎么不走?”宗迟纳闷道。
简常彻观察了他半天,迟疑地问:“你……给油了吗?”
宗迟闻言打开膝盖朝下一看,还真忘了有个油门,他下意识一脚下去,船“咻”地朝前猛地耸了一下,差点没给站在船尾的简常彻掀下去。
“你不是说你会开吗!”简常彻咆哮道。
这时船又急剧偏右拐了个急转弯,把简常彻一屁股摔到凳子上。宗迟忙放缓速度,连连说:“现在会了,现在会了。”
简常彻气不打一处来,抓着船内的扶手小心翼翼地挪动到宗迟身后,狠狠敲了他脑瓜子一下。
宗迟“哎哟”起来,哼唧了一会儿,说:“倒点酒喝,冰箱里。”
简常彻低头一看座椅旁嵌着的小冰箱,打开发现里面东西还挺全乎。他惊魂未定,于是简单给两人一人开了一瓶啤酒,凑到一起碰了一下,宗迟咧开嘴:“节日快乐。”
“什么节日?”简常彻嘬了一大口冰啤酒,透心凉,随手放在了一边——小桌放杯子的地方都有防洒的一小圈护栏。
“冬至快到了呀,”宗迟说,“回家请你包饺子。”
简常彻纠正他:“请我包饺子还是请我吃饺子啊?”
然而宗迟不怀好意地“嘿嘿”笑起来,简常彻明白了——这坏家伙根本没嘴瓢,就是等着他包饺子吃!
虽然开头十分拉垮,但宗迟果真迅速掌握了开船要领,很快便从码头一路匀加速,驶出运河带,来到了更为开阔的湖面上。
简常彻没想到这片湖的水域竟然有这么大,一眼竟然望不到头,只有几个湖心小岛零星散落。宗迟把船速提了起来,迎着风大声说:“秋天这里可好看,有很多水鸟!”
简常彻回头看船尾远去的白浪,将手指从船沿伸出去感受水花的拍打,虽然颠簸,但这感觉十分自由,像是在飞,他觉得心里无比畅快。
二十分钟后,船行到一个小岛跟前围着绕了半圈,在码头边缓缓靠近。据宗迟所说,这小岛等涨潮之后面积就只剩现在的三分之一,也就趁这几个小时能转一转。
船到岸边,简常彻先爬上船头,再跳到岸上,牵着绳子把船拉近,嘴里故意哼哼道:“妹妹你坐船头。”
哪知不要脸他从来不是宗迟对手,酷哥立刻摆出扭捏的样子,回道:“哥哥你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
简常彻非常想把绳子扔水里走人。
有他协助,但两人都没什么停船的经验——宗迟这家伙明显也是第一次掌舵,估计以前都是有专人开船的,折腾了二十多分钟才勉强停好。
拎上没喝完的啤酒,两人开始顺着码头边荒废的铁轨线开始走。这铁轨既浅又窄,比公园小火车还不如。
“这是矿车的铁轨,”宗迟解释,“以前这里有矿,但很快就挖完了。后来又因为军事战备用途被征用了一段时间,现在岛上偶尔还能捡到鱼雷的空壳呢。”
简常彻扬了扬眉毛,表示惊讶。
“岛上有人住吗?”
“曾经有个七户,不到二十个人,现在不知道了,不过倒是有一家餐厅。”
“就二十个人还有餐厅?”
宗迟点点头,顺着路往右一指:“对,咖啡做得还听不错呢,以前就经常有人专门开船过来喝。”
开着私人游艇到一个无人岛上喝咖啡,你说的“有人”是不是你自己。
察觉到简常彻的内心吐槽,宗迟冤枉得很:“是真的!就我家里那些朋友,他们家的度假屋都在这附近,几乎每次夏天过来都会到这个岛上玩一下。”
简常彻重复道:“家里的朋友?”
“对,大多是我爸朋友的儿女,”宗迟忽然想起来,“啊!记得上次我们找她借狗的那姑娘吗?她家有个度假屋,就离我奶奶家两百米远。”
两人趴在餐厅的玻璃上往里瞧了瞧——没开灯,许是今天不营业。
说来有趣,要放在以前,听到宗迟随口说来的这些事,简常彻心里难免会想“普通房子都买不起,这些人还有所谓什么度假屋”,或者“果然相似背景的人从小就在一起认识了”之类的,今天却完全不被此类想法所困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气太好,或者空气太新鲜,他此刻竟然只是好奇更多年少宗迟的往事。
他本来就从来没忘,现在更是清楚地记起来了——当年在宗宅里的惊鸿一瞥。
简常彻那时候只是一个再不起眼不过的送餐小弟,他反戴着鸭舌帽,穿着布料廉价、版型松垮的背心,又黑又瘦。身后是开了空调就带不起发动机的破车里,旁边是一箱一箱搬运新鲜娇嫩的瓜果蔬菜,头顶是毒辣的日头。
忽然,大门打开,一辆酒红色的漆面豪车拐进院子里,而后从里面走下来一名高个男孩儿。他也戴着墨镜,遮住了半张不耐烦的脸,浑身透出拽兮兮的劲儿,像什么明星似的。天气炎热,男孩儿将袖子挽到胳膊肘,黑色表带下的手腕特别白皙。他面无表情地环视了一圈周围,墨镜格挡了他的目光,简常彻感觉对方似乎看向自己这边,短暂地停留了一下,又毫无感情地移开了。
简常彻记得自己彼时大概是局促地用裤子蹭了蹭手,赶紧收回目光继续帮忙搬货。
等到全部卸货完毕,带他来的司机师傅和房屋的管家核对货物时,简常彻忍不住还是往楼前的院子走了几步。他看见那男孩儿仍旧站在大门前,行李已经被司机从后备箱里拿出来了。与自己脏脏的布鞋面不同,那男孩儿与他身后那漂亮得不真实的大房子相衬十分协调,一点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