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我挺喜欢那个张大宝,他手下还有不少能人。他不肯收百姓的钱财,我就送他一笔横财,算是交个朋友吧。”
“若他收了百姓的钱呢?”
“那我就不给他信,找人扮成土匪,照样去敲诈赵清源,然后再将得来的银子归还给百姓。”
徐莲生气呼呼地瞪大双眼,许久才无奈地笑笑,埋怨道:“你可够坏的。宋大哥,这事就算过去了,假如赵清源追查起来,我会担着。可你千万别再跟土匪有瓜葛,也别去算计赵清源的家财,我还要靠他的门路调回京城呢!”
黑暗中,宋泽身体一僵,猛地伸手抓住他的手腕:“你又要走?”
“嗯,我还是想做京官。赵清源和郑方杰交情不浅,我想进吏部。到时候,你跟我一起回去,我们再也不分开了。”
没有预想中的肯定答复,宋泽只是拍拍他的肩,叫他早些安歇。
数日后,接到赵清源书信。对于消逝的五百两黄金,赵颇感惋惜,但如宋泽所料,只字未提通缉土匪一事。还说,只要念秋贤弟安好,他的金子就不算白花。
徐莲生虽然并不倾心于赵清源,但始终心存一份感激。毕竟人家救过他的命,再相遇后不曾慢待,也认可他的政绩和才能。当然了,欣赏廉吏,并不影响赵清源自身贪墨。
而且,赵清源是同乡。
他很爱和这个男人聊起梦中的江南小城,采莲姑娘,月下浆声,青青绿竹。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了。
第18章 回京
徐莲生做了两年多知府,终于凭借赵清源的门路,有机会调回京城。可惜吏部无缺,他只好出任太仆寺少卿,正四品,主管养马。
赵清源劝他别回京城,多少人想任外官还出不来呢。虽然是平级调动,但一个管车马,一个管一方黎庶,哪个差事更好,任谁都能看出来。
徐莲生亦舍不得巩昌府的黎民。他殚精竭虑,境内虽称不上大治,但百姓生活安定,耕者有田,居者有屋。
他已经快忘了姐姐的模样,但心头的恨,历久弥新。如永远无法弥合的伤口,时刻都在滴血。
所以,他还是选择回京任职,哪怕宋泽执意留在陕西,打算回乡务农。
进京途中路过西安府,他盘桓数日,恳求赵清源向吏部举荐,重新起用宋泽做个知县。否则宋泽一身才学就此荒废于乡野,实在可惜。
赵清源颇有微词:“念秋,你这是怎么了?头脑一年不如一年,先是放着知府不做去养马,又要我向郑大人举荐得罪过他的人。”
徐莲生又显示出他油滑的性格:“你在信里这样说,百姓听说本地有个落魄榜眼,常觉得官府轻贤慢士。如果重新启用宋泽,朝中同僚会感叹郑大人宽宏大量,而从前那些弹劾他奸。杀民女的谣言也就不攻自破了。”
“此人不懂和光同尘,我何必在自己手下放个刺儿头。”
赵清源还是不愿举荐,徐莲生软磨硬泡,终于逼他写了信。将之交给属下后,他捏着徐莲生的鼻尖道:“真拿你没办法!我只提这一次,若郑大人回绝,此事就作罢。”
徐莲生笑着揖拜:“好好好,多谢赵中丞。”
“我怎么觉得,你心里始终装着那个宋泽呢?”
“君子之交罢了。”
徐莲生没有家眷,只带管家王福一人,轻装简行到了京城。周身家当里,最沉的是一尊玉器,整块花玉雕刻的“喜上眉梢”——喜鹊立于梅花枝。
下级官员孝敬给赵清源,赵清源又转送给他。他则在去吏部报到后,前往郑府拜谒,作为见面礼献与郑方杰。这就摆明了,他是郑方杰的人,谁让他本就是走赵、郑的门路回京。
郑方杰是吏部尚书,加太子太师衔,权倾朝野,但也并非无人能制衡。如今,朝中有一群清流,专与郑方杰抗衡。皇帝虽无智慧,但其背后的太后——曾经的郑贵妃——却颇擅平衡之术,既不让郑党大权独揽,也不让清流对郑党造成实际损害。双方此消彼长,相互消磨,朝局方能稳固。
这些,都是徐莲生从赵清源那听说的。
他面带微笑,藏起心中的杀意,恭敬地等着郑方杰发话。半晌,后者的目光从玉器转向他,笑道:“徐大人有心了。”
“一点薄礼,不成敬意。”
“赵大人常提起你。他信任你,我便也信任你。你本是革员,再度起用很不容易。明日朝会,切记叩谢皇恩浩荡。”
“谢大人提携。”徐莲生的视线,落在郑方杰面部的沟壑。仇人已年近花甲,苍老多了,若得以善终,自己绝对会死不瞑目。
“为官之道,不就是互相依仗提携嘛。你年轻,前程似锦,将来我告老还乡,没准还要靠你反过来照顾我呢。”
“那真是下官的福气。”
“徐大人家里还有什么人?”郑方杰示意他用茶,随意地聊道。
“父母已经过世,原本还有个姐姐,”徐莲生深吸一口气,垂眸掩住眼中的恨,双拳紧握,指甲几乎抠进肉里,“还未嫁人,就早逝了。”
“可惜可叹,徐大人仪容非凡,令姐必然也是国色天香。”郑方杰随口感慨了一句,又问:“前几天接到赵大人书信,向我举荐一个叫宋泽的革员。你当初在户部任职,又在陕西为官多年,与此人交情如何?”
“交情很浅,不过也听说了,他曾胡言乱语弹劾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