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 重生之沉云夺日第16部分阅读
耽美 重生之沉云夺日 作者:肉书屋
声苦笑。
“你还是一点也没变。”不只是褒义还是贬义。
杜亦捷替我稍微料理了瘀伤,说:“医生再一会儿就会赶来了。”我流了一身冷汗,浑浑噩噩地点了点头,想了想,才摆了摆手赶紧说:“不、不用了……其实那些人也没下重手,还是有点……”这真是实话。
杜亦捷眼神倏地暗沉下来,扶着我躺下,低声说:“先躺着吧。”
他正要站起来走出去的时候,我下意识地拉着他的手,急急说:“那个……”他瞧了过来,我再次口吃起来:“这、这件事是因为——我想——”
杜亦捷像是安抚地坐回床边,将我的手放进温暖的羽被里,缓缓拍抚,道:“我知道。”
我突然有些脸红,到最后还得拜托一个比我年纪还小的人,这张老脸实在不知道往哪里摆,抬头,顺着床边的灯光,我这才发现他的眼角边有条细细的疤。
乍看之下,有点像刀伤,延长至脸颊。
“你别担心,我会处理好的。”杜亦捷说:“我待会儿再来叫你起来。”
他拿起手机走了出去,声量极小,神色有些凝重,不知是在说些什么。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才发现方才把手机留在包厢里。
后来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是因为感受到了阳光的热度。杜亦捷背着光坐在卧房内的沙发,而后回头瞧着我,语气平和地问:“醒来了?”仿佛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样,杜亦捷放下了报纸走来,边说:“饿了吧,我叫了海鲜粥,还是你想要点其他的。”
杜亦捷走到外头,没一会儿就走进来,手里还拿着托盘,放在床边,摆好了早餐。
想来是看出了我的疑问,杜亦捷笑了笑,说:“昨晚医生给你检查处理了伤口,都没把你弄醒,睡的挺沉。”
我微愣地点了点头,抚了抚额头,猛地想起了一件事。
“对了,程辰他……”
杜亦捷的神态依旧平静,从口袋里拿出一台手机,放到我眼前,说:“这是不是你掉的。”我看了眼,急急点头,下意识地接过,低头一看——果真是一长串的未接电话,除了程辰的,还有白君瑞。
我心一凉,正要拨打,却又被一手轻轻夺去。
抬头瞧着杜亦捷,只见他将手机收回口袋,端起那碗热粥,低头说:“先吃一点吧,暖暖胃,医生说你的气色不是很好。”
杜亦捷舀了舀粥水:“一会儿,我送你回去。”
我有些呆滞地接过那碗粥。
杜亦捷依旧是那身衬衫,前端的两颗扣子敞开,不知是不是因为个子的关系,不管怎么看,除了多了份沉稳内敛,那挺拔的身型仍有着往日的帅气。
还有……海鲜粥的味道挺不错的。
杜亦捷原来是想亲自送我,后来阿德走了过来,不知附耳说了什么。阿德瞧见我的时候,扬手友好地点了点头,和当年比起来,模样倒是没什么变化。
“小祺,抱歉,我让人送你回去。”
我摆了摆手,原本想告诉他我自己搭计程车也行,杜亦捷这方面却是少有的倔强,看着我坐进车内,从车窗将手机拿给我,说:“记得要再去复诊。”
阿德从后头走了上来,说:“杜哥,底下的人报告说,您昨晚吩咐的事已经处理好了。”
杜亦捷应了声,做了个手势,司机点了点头。
我在车上给程辰拨了通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他惊叫暴吼的声音,然后又沉寂下来,原来他已经知道杜亦捷的事情。
【胖仔,那你出什么事没有?!你等等,我现在就到你那里——!】
“不、不用不用,你今天不是还有个任务要出。”我下意识地碰了碰嘴角,已经处理过了,脸上的肿也消了点,只不过这模样要是给程辰瞧见,铁定没完没了。
【那……哎!乱七八糟的!胖仔……】
【是我不好,昨晚的情况——哎,我等遇见你跟你说清楚,总之,他奶奶的见鬼了。】
我“嗯”了一声,挂了电话,又打了通电话给凯萨琳,她二话不说就批了我一个星期的假期。
回到公寓的时候,保全汤姆少不得惊讶一番,两只眼睛盯着我,然后霍霍地挥动拳头,老说要替我教训那些混蛋。我苦笑着应付了他,脚步微虚地走回自己的套房。
躺在床上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什么地坐了起来,当下给白君瑞打了通电话。
白君瑞一接电话便问:【小祺,你昨晚怎么都不接电话,事务所也说你没去上班,病还没好么?】
我支支吾吾地答了几声,白君瑞仍是担忧地嘱咐说:【今晚我会过去,要是再不舒服我就送你去医院。你现在还好么?】
我一听心底顿时一凉,赶紧说:“没、没事的,就是……今天觉得有些累才没去上班,你这几天不是很忙么,要筹办——”
我当下顿了顿。
白君瑞这次来b市的主因是要替舒媛筹办订婚礼。
【小祺、小祺……】
“哦哦哦,怎么——”
白君瑞轻叹一声,说:【我这次可能会留在b市很久。】
【你……搬过来我这里住好么?】
【小祺,我是真的担心你。】
我的手摸了摸胸前,猛地惊跳起来。
【小祺、小祺,怎么了?】
白君瑞急急唤了几声,我着急地回了句:“哦……没事没事,白大哥这些事我们之后再谈——就这样,我先挂电话了。”
我一合上电话,赶紧开灯低头找了找,一路从房间找到了玄关。
还是没有。
我突然有些头疼地捏了捏眉心。
王筝送给我的坠子,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要开始忙了……
含泪,可能不能每天更新了。
第三回(下)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三回(下)
若真要说那坠子对我有多重要,其实也不尽然,要仔细追究起来,估计也是王筝两世来难得送给我一个值得纪念的东西。
那是我高二生日的时候,王筝送给我当作生辰礼物,原本只是个精巧的小挂饰——虽说有点像女孩儿的玩意儿,不过王筝打小的心思品味就比较不一般,喜欢的东西就和他本人一样,必然是漂亮细致的。
有时候我不由得想,王筝当年之所以会做出绑架这种出格的事情,应该是心情忧郁和不安造成的。
至于那时候他所说的梦,我单是想想就觉得心凉,姑且不谈。
坠子丢了,我也不知从哪里找起。说句实话,心里头还真是有些落寞,怎么说都戴在身边好些年了。
只不过,有一些东西,丢了也就是丢了,找也找不回来。
这道理我上一世就明白过来,再说,未来估计和王任两家再也没什么多余的牵扯。这般想来,我心里果真释怀了不少。
结果才刚释怀没两天,程辰这祸害就忙不迭地来找我,好在这次是来赔罪请客的。
说起来,我有个少为人知的事——其实我并不抗拒甜食,甚至还有些喜欢。
坦白说,以在我这个年龄的人来看,爱吃甜食,总觉得有点丢面子,在他人来看,蛋糕巧克力什么的,都是女孩儿和孩子喜欢的玩意儿。
我个人认为,这可能和我幼时教育有关。小时候我妈不怎么让我吃糖,整个冷冰冰的大宅里就只有我一个小孩子,我爸走了后,也不会有人想去买甜食藏放起来。好容易熬到了春节,我妈看了那红彤彤的喜糖总要闹上一闹,我每每拘谨地坐着,连抓把糖都得偷偷摸摸。
说到这儿,我觉得该说件事。
任三爷似乎挺喜欢小孩子。
我记得老早以前,任氏主宅最为热闹的时候,也就是在过节时。王家还有任氏分家的一大群人都会来拜访,任三爷这时候少说也会露上一面,一大群的孩子瞧见他乖得跟什么似的跟着,甜甜地叫一声“三爷”。谁让任三爷给的喜糖包装不仅漂亮,也是最好的。
任三爷初一都会穿着一身大红四处扎人眼,任老太说这般能给任三爷聚点喜气,我怎看都觉得该加把白胡子,刚好跟圣诞老公公似的,会更加喜庆。
也不知是不是由于我没少因为任三爷挨骂,我没敢上去向他讨,任三爷派糖的时候,就把脸扭到边边去——别看他这模样,其实还挺偏心的。不过王筝打小确实讨人喜欢,长得跟娃娃似的漂亮,糖也拿得最多。
这时候,王筝多半会把多出来的分给我——其实我曾经认真地想过,我对王筝那朦胧的感情,估计就是吃糖吃出来的。啊哈。
程辰算得上是少数知道我喜好的人,好在他这人没什么不可吃的,这会儿投我所好地到了家甜品店。程辰大方地接受女孩们的窃笑注目,于众目睽睽之下,招摇地拉着我找了个窗边的位置坐下。
这两天,我的脸早就消肿了,虽说身上的伤还没全好,不过也不碍事。程辰也没追问当天出了什么事,只浅浅带过几句:“乱七八糟的一堆事,那天你突然不见了,我找你找个半死,差点就去找白大哥,还好没这么冲动,要不然就是我来等你救命了。”
“结果没找到人,我还见鬼了。”
程辰啧啧了两声,笑容蓦然一褪,沉声道:“说他是杜哥,我怎么也不相信。”
别说我认不得,程辰这和杜亦捷少年时候真有点交情的,一时间也觉得反应不过来。而且,从程辰话里,感觉不到几分好意,兴许是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两个人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
这件事,程辰倒是只字不提,我也不好逼问他。
“哎,别说了别说了,看你这眉头皱的,喔——你有没有觉得这店里的侍应生身材特别——”程辰鬼鬼祟祟地倾上前,小声地附耳道:“正点?”
非礼勿视。
程辰这爱好还真是打少年时期都没变过,虽说总没荒唐到处处留情,不过也……
“胖仔!胖仔!你看那里——女王!女王啊!”
我苦笑捂住他的嘴,摇着头,顺着他的目光往那处一瞧——豁然间,笑容停滞在脸上。
那一身连身的淡红短裙,身材娇笑却完美,脸蛋自然是漂亮好看的,一头波浪似的长发,微昂着头,每走一步都散发着自信以及迷人的神采。
不知是不是我的眼神太露骨,她原来像是寻找座位地环顾四周,目光后来落到我们这一桌上,缓缓地摘下了墨镜。
程辰立马拍着我,我捂住他的嘴的手慢慢下滑,只听他语带兴奋地说:“来了来了!女王走过来了!”
她盈盈走来,而后在我面前停下,嘴角轻轻扬着,却装着拧眉,像是在思考什么似地。程辰已经坐直了身板,正要开口的时候,却听她掩嘴笑了笑,说的是一口纯正的中文:“欸,真的是任哥哥。很久以前我和表哥一起到新加坡的,叫舒媛,记不记得?”
程辰顿了顿,一脸讶异地看着我。
我也觉得震惊,我认得舒媛是自然,倒没想到舒媛还记得我。她这模样和我记忆中没差多远,一贯地高傲有气质,就是为人比我所知道的还要柔和细腻得多——想来这和上一世她不大情愿地嫁给我有关。
“呵呵,我记忆力向来很好,那——”舒媛眼光一转,落到了程辰身上,友善地伸手说:“你好先生,你可以叫我tiffany,当然,我也喜欢别人叫我的中文名字。”
程辰愣愣地和她握了握手,干笑一声,说:“原来是……白大哥的妹妹啊。”
舒媛这一世和上一世有些微不同,起码我记得她是美国c大的艺术系学院生,结果从白君瑞口中得知,舒媛在高中时就去了英国。现下也难怪程辰惊讶成这模样,先前他从来没见过舒媛,问起白君瑞他这义妹,白君瑞却总是嗤笑一声,少见地说一句:“那是全世界最糟糕的女人。”
如此下来,程辰理所当然地把舒媛定义在个性骄纵怪异,还是个胸部平板脸上有雀斑的丑姑娘。后来听说舒媛要和王筝订婚,简直是笑开了花,谁都知道他和王筝中学时候异常不对盘,也不知哪里来的深仇大恨能放在心里这么多年,直说:“很好很好,丑女配孔雀男,天生一对。”
白君瑞又点头附和地说:“确实是天生一对。”
这下子,还真有够他惊悚的。
舒媛这一世脾气上似乎收敛不少,我记得,她这人自视极高,为人骄傲得很,现下能心平气和地说上几句话,兴许是我重活几辈子都想象不来的一件事。
中途舒媛接了通电话,回头又笑着,和我攀谈:“任哥哥看去没什么变化,还是很温柔的样子,和etace一点也不一样。”
etace是王筝的英文名字。
舒媛瘪着嘴,看去有些懊恼地用吸管戳着杯中的柠檬。
“你也知道的,我和etace要订婚了,我们刚刚就是去试礼服,他就是这样,喜欢绷着一张脸,不过我知道他很担心我的,呐,才一会儿就来电话问我在什么地方。”
我点了点头,笑说:“他是个嘴硬心软的人。”
舒媛脸红地垂眸,一双眼睫就跟小扇子似地眨啊眨,精致漂亮——很符合王筝的审美观。
“本来我们是想早完婚的,可是etace说可以等到我毕业,所以我们决定把婚礼挪后到年尾,渡蜜月的地方还没决定,对了——任哥哥。”
舒媛纯然是幸福小女儿的姿态,水眸眨得我跟着晕头。
“你和etace是从小到大的朋友,etace在英国的时候很常说到你呢,那你知不知道他喜欢什么地方?他只说全部按照我的喜好来,可是我们既然要做夫妻,一定要互相迁就的,是吧?”
我说:“其实我也不太了解他,我们虽然是朋友,不过这段时候也没有怎么联系。”
舒媛明了地点了点头,蓦地笑说:“那任哥哥有没有女朋友?”
程辰也瞧了过来。
我笑了一声,摆摆手,怎么女孩儿都喜欢烦恼这些事。
“是么?一定是任哥哥太注重工作了,刚好,我有个朋友可以——”
舒媛的电话又响了起来,只见她笑容甜蜜地接了电话,然后略微尴尬地笑着说:“etace在外面等我了,以后再聊吧。”
她临走前,不忘说一句:“记得要来参加我的订婚礼。”又看了程辰一眼,道:“程先生也请一起来。”
我看着对头那杯满满的柠檬汁,为里头都快戳烂的柠檬深深哀悼。
程辰拍了拍我的肩,扬了扬下巴,说:“喂,胖仔,那是不是你那个臭屁得要死的表弟?”
程辰又说:“靠,眼睛瞪了过来,胖仔胖仔,快看,他瞪到眼睛都快脱窗了,什么拽样儿,这么多年没见,还是一副模样,不就是和他老婆说一两句话嘛。”
我没抬头,站了起来,到柜台去结帐。
作者有话要说:
唔,是不是大家都忙,
所以也没给我留言呢tvt
最近挺郁闷的啊,大家陪我说说话吧tat
第四回(上)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四回(上)
恢复上班的第一天,我诡异地轻松许多,之前落下的案子,还有几个一块实习的律师们帮忙跟进,只是没想到我正松一口气的时候,凯萨琳突然把我叫到了办公室。
向我拿资料的斯蒂芬妮冲我频频眨眼,几个同期律师分别投来暧昧不明的目光。
事实显然,完全不是他们想的那一回事。
凯萨琳见我进来,一反以往热情的态度,神色有些严肃地让我坐下,然后将桌子上红色外皮的资料夹放在我面前。我微带疑惑地看着她,事务所里的资料夹颜色代表了各个不同的案件领域,红色外皮的主要是刑事案。
凯萨琳用笔指了指,我顺着她的意翻开瞧了瞧。
是有关毒品运输案件的辩护委托。
我抬头看着她,只见她抿了抿嘴,一贯地合掌,说:“其实这并不是非常棘手的案子,任,但是……”凯萨琳翻过最后一页,指说:“委托人据说,是个有点麻烦的人物。”
我低头看了看,瞬间一愣。
“一般来说,你可能不太清楚这个人。在司法界来说,这一位是个相当让人头痛的人物,另外,以法律界来说,他是会相当重量级的客户,我的意思是——”
凯萨琳突然放轻了语气,道:“美国有上百万的律师,这个行业是个颇具竞争性的领域,你知道当年我是怎么名声大振的么?”
“那是因为我替一位涉嫌贪污的政治家辩护,并且让他减轻了罪刑,甚至得以在一年之后取得假释。任,其实他们这一类的人,理当都有属于自己的强劲律师团,并不需要委托我们这一类规模的事务所。”
“当然,我……也觉得很意外。毕竟这是一个好机会,而且委托方面,只是希望我们能够争取把罪刑压到最低,不过我们的当事人运送了一千多克的海洛因,这方面还是需要一点时间来思考的。”
我缓缓点了点头,凯萨琳笑笑:“任,我想让你和我一起负责这件案子,这是一个让你崭露头角的机会。当然,要是能够成为杜先生的御用律师自然是……”
“我知道你在犹豫什么,不过身为律师,正义并不是我们的首要原则,虽然我们并不能失去它。”
我揉了揉额角,走出办公室的时候,连腰也不太能直得起来。实习一年多来,我负责的都是些小情小案,一般都是整理资料或者是给委托人提供意见。
下班之前,我接到了一通让我很是意外的电话。
我一直都觉得杜亦捷的声音很独特,说句实话,那的确是一把很有魅力的声音,至少我马上就认了出来。
匆匆下楼的时候,目光瞥见杜亦捷靠站在车门外,嘴里叼着一根烟,转眼就瞧见了我,淡笑着捻熄了烟头。杜亦捷的身型很是高大,并站在一块儿的时候,我估计还矮上了一个头。
杜亦捷坐进车内,嘴角扬起一个弧度,说:“吃法国餐么?或者有没有想要去的地方?”
杜亦捷带我来到市内一家顶级的法国餐厅,这种地方我也隔了好些年没来,这些年独自在外头生活,实在没有余力和闲钱来到这一种专门吃气氛的地方。服务员恭敬地迎了上来,杜亦捷驾轻就熟地拿出一张类似会员卡的东西,那服务员态度立时更加小心翼翼,领着我们到内里的座位。
餐厅经理还亲自递来了红酒,杜亦捷举止自然优雅,仿佛已经习惯了这种待遇。看着我的时候勾起笑,说:“这里的服务很好,东西也挺不错,你要多尝尝,可能是你喜欢的。”
用餐的时候,杜亦捷倒是随意得很,我微愣地看着他用叉子戳着牛排,听他道:“我和一些朋友经常来这里。”
杜亦捷笑了笑,看似无所谓地说:“其实什么地方都是一样的。”他用刀子切肉的时候磨着盘子,发出了略微刺耳的声响。
“我以前不明白,后来才明白,只要有钱,那就跟通行证一样。”
他看着我,用餐巾随意擦了擦嘴,说:“这就是在这个世界生存的原则。”
“很抱歉,我事前去调查了你。”杜亦捷举起酒杯,红色的液体映着他的笑靥,显得有些扎眼:“你是李小姐的助手,那件事就麻烦你们了。”
我想,我什么东西也吃不下了。
事后,杜亦捷替我叫来了计程车。夜里,他穿着黑色风衣,整个人就像没入了黑暗之中,连瞳孔的颜色也是黑蒙蒙的一片。
“谢谢你陪我吃顿饭。”在我坐进车前,杜亦捷略微抱歉地说:“今晚我还有些事情,只能麻烦你自己回去了。”
我看了看他。
最后,深吸一口气,对他叫道:“老大!”杜亦捷顿了顿,我说:“你在这里等我二十——不,十五分钟也好,你在这里等等,千万别走!对!就是站在这里,等我回来。”
我坐进车内,对着计程车司机说:“麻烦你载我到w街,就是离这里很近的那条——”还不忘从车窗探出头,对着杜亦捷大叫说:“一定要在这里等啊!十五分钟!就十五分钟!”
杜亦捷怔怔地看着我。
现在是晚上最热闹的时候,一条道上塞满了车,我不断张望,看了看腕表——
算、算了。
咬紧了牙关,往司机塞了一张钞票,匆匆忙忙地下了车,将外套脱下拿在手上,松开了领结,奋力地张腿跑至前头。
等我滑稽地抱着两个烤番薯急急忙忙地跑回原来的那条街时,已经是浑身是汗,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当杜亦捷一脸愕然地看着我,我脑中立马闪出一个悲哀的结论——体力活果真不大适合我。
我深呼吸了几次,好一会儿稍微顺过气来,杜亦捷已经微蹙着眉头走到我面前。
我胡乱地将其中一个烤番薯塞到了他手里,咬牙道:“我说啊……你这个孩——不对,老大你这人怎么这样。”
杜亦捷疑惑地看着我。
“说请我吃饭,结果带我来吃这种吃不饱的地方,喝酒能喝饱肚子么?还不如这个实在。”我径自坐到了一边的长椅,剥开了铝箔纸,那番薯被我抓得太紧,压散了些。
前方静得厉害,我头皮发麻地抬了抬眼,杜亦捷已经在我旁边的位置坐下,垂头剥着那包着番薯的铝箔纸,缓缓扬起嘴角:“很香。”
我点了点头,颇有些得意地说:“卖烤番薯的老板以前在大马、新加坡还有内地旅游过,学了很多手艺,店里什么都有,我也是在打工的时候好难才找到的。”
“打工……?”
我干笑了几声,讪讪地咬了一口番薯。结果,终究是杜亦捷亲自把我送了回去,只说是烤番薯的回礼,又道:“我在那里等了你半小时,索性就把打电话通知下面的人事情挪后了。”
他笑了笑,心情看起来很是愉悦。
下车之前,杜亦捷突然叫住了我:“小祺。”他除了之前见面的时候这么叫我,这还是他这么多天来第一次这么唤我。
我不自觉地揉了揉耳,杜亦捷从一边拿出个暗色的小盒子,打开问:“这是你掉的吧?”
我低头一看,看着盒子里安放着的白金坠子——愣愣地点头。
“我想合该是你的,那天你掉在房里的,后来他们整理的时候交给我,我看着有些磨痕,所以自作主张地拿去金铺修了修,你不会介意吧。”杜亦捷将链子拿出,轻轻拉过我的手,放在我的掌心。
我不自觉的收紧。
“以前没看你戴过。”
“呃,啊……?”我回神地抬头看他,顿了顿,有些僵硬笑道:“你要不要上去坐坐。”
杜亦捷摇了摇头,唤道:“小祺。”只听他轻声说:“以后别叫我老大了,和那时候一样,叫我的名字。”
他的手轻轻勾着我的,有力地握了握,叹道:“你是不一样的。”
我脸上微微发热,冲他尴尬地一笑,点了点头,“你……早点休息。”
目送着杜亦捷离去,疲倦感顿时袭来,将那坠子放进口袋中,双脚有些酸疼地走进公寓里。
我住在最高层,这一层的灯光设备不是很好,不知是不是因为住这么高的居民比较少,维修费比其他几层少缴了点,总之我一路走过,那灯光是一会来一会儿去,这层楼又没什么生气,乍看之下,还真有些阴深。
我有些恍惚地走着,脚步蓦地停下。
前头隐隐约约似乎有个人,灯光一闪一闪,周遭仿佛弥漫着森冷的寒气。
大吉大利,现在才几月。
我攥紧了公事包,壮着胆子,走前了几步。
“呃……请问——”
那影子动了动,一身白色风衣裹得密不透风,闻声猛地回头。
我和他俱是一顿。
现在入夜了,难免有些起风,他原来定定地看着我,俄尔微微地低头,脸上毫无血色,身板子比记忆中的单薄许多,整个人包得死紧,看过去还真有带给人一种凄凄凉凉的错觉。
一时之间,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毕竟也有好些年没见了。虽说,那张脸和记忆中的变化不大,可感觉大是不同,露出的手肘有着苍白的骨感。
像是在门外等了许久,他的唇有些干裂,在光暗不明的廊道上,那抹眼光却似乎慢慢注入精光。
我呆滞半晌,硬是扯了扯嘴角,走到门前拿出钥匙。
不知是不是因为太累,眼睛开始泛疼,钥匙插 入洞中的时候花了点时间。他沉默地站在一边,我似乎能感受他冷冽的目光。
好容易打开门的时候,正要走进去之前,才发现衣角让他抓着。
他的手似乎颤抖着,剧烈地仿佛要抖散似的。
像是用尽全力地揪紧我的衣角。
我缓缓吸了口气,回头冲他一笑,强作自然地道:“进来坐坐吧,吹了一晚上的风,不冷么?”
他抬了抬头,像是有些讶异。
我拍了拍他揪着我衣角的手,慢慢地抽出来,领着他走了进去,然后把门带上。
“呃,我住的地方有点小。”
他站在玄关,微微仰头环顾四周,眼中闪烁着微光。
我走进厨房的时候,他又紧紧地跟了上来,一句话也没说,甚至一点音节也没发出,在耳边回响的只有那忽轻忽重的脚步声和轻不可闻的呼吸声。
“你先坐着,我给你冲杯热茶,呃,对了,你吃了没有……还是——”我卷起了衣袖,回头问他。
他答也不答,只是伫立在那儿,直到那双眼看得我心里微凉,才见他慢慢走出厨房。
他这些年不知道经历了什么,整个人的感觉显然低沉许多,没有之前或是我记忆中的那般傲然,反倒是意外地深沉缄默。
我烧开了水,冲了两杯红茶,拿出去前双手拍了拍脸,振作地呼出一口气,扬起笑容边走边道——
“王筝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的,其实你应该先打通电话给……”
……人呢?
我看了看空荡荡的客厅,哪里还有王筝的影子。
要不是玄关的门还开着,我估计还以为刚才看到的只是幻觉。
我走到门外,下意识地去寻找那抹身影。
长长的廊道上,一个人影也没有,灯光依旧一闪一闪地。
我轻叹一声,慢慢地把门关上。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卷估计会是最长的……
于是等到明年春节应该能……(啊喂——
番外五
重生之沉云夺日 番外五
每个家庭里,少说都会留几本相册,记录着家庭成员的成长,还有一些重要的事情,以供日后缅怀。
任祺日是在工人们整理旧书房的时候,才从任大老爷身前用过的书桌最底下的抽屉,偶然翻到的一本颇具年代的老旧金皮相册。
相册里有任大老爷年轻时候的照片,还有几张是从未见过的,照片里穿着旗袍、面目模糊却隐约带着一股柔和气息的女人,应该就是任大老爷早前在大马的原配。关于任大老爷以前的事儿,他知道的不多,都是小时候听大宅里头老一辈的佣人说的。
任祺日看着那张照片,拿在手中转了转——他和屋子里的谁也不像,或许,模样就是跟了这素未谋面的亲奶奶。
这般想着,任祺日一时之间也对这早作古的人生出一丝朦胧的亲切感,嘴角不自觉地轻轻扬了起来,默默地把照片抚平,又小心翼翼地放回它原来的位置。
相册前半本多数是任大老爷的照片,后半本的照片看起来年代较近,任祺日还找到了任潇洋还是个小少年时候的相片。
看过去就是个斯斯文文的人,领子束得紧高,一板一眼的,眉宇间倒是有着一抹柔和。任祺日不禁微微出神,对这个英年早逝的父亲,那种温暖的感觉犹在,模样却是怎么也记不清楚了。
转眼间,他也当爸爸了。
翻了翻相册,还有几张任家二子女的照片,就是少了另一个人。
其实这也不奇怪,家里的相册好歹也有个十几本,任祺日从小翻到大,任氏三爷的照片,除了在二楼的楼梯口那张全家福里出现,其他的实在没瞧见几张。
不过说真的,那张全家福里的,只不过是襁褓中的任家三少,看也看不出个轮廓。
早前任氏三爷还未真正在商场上活跃的时候,一年到头就只露那么几个面,外人根本没几个人记得这一位。任祺日豁然想起,少年时候任老太好热闹,每隔一两月就要在家里办个小晚会,让人来热闹热闹。
这种小晚会,任三爷一般是不必出席的,也没听来客问起,那会儿任祺日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在紧紧跟在王筝后头跑的同时,偶尔也会往三楼的方向、那窗帘蒙得紧紧的落地窗瞧去,像是想从那里瞧出一丝光亮,却又怕看到自家三叔那张苍白的面容,总是瞧了几眼,就快快地别过头去。
任祺日现在也是个成年人了,现在想起来,忽然觉得那时候的自己确实不太懂事。那时候仿佛所有人都认为任三爷应该是喜静,身体羸弱不宜喧哗之类的,但是这样一个安安静静的人老是待在房里,又怎么不会闷出病来。
现在任三爷住在郊外的洋房,也是个离市区有些距离的地方。任祺日收了相册,兀自走到了楼上,任三爷的房这些年还空置着,偶尔有仆人去打扫,多数时候是为大家所遗忘的。
毕竟在那时候,几乎没有多少人能够进得了这间房,就连任祺日本身对那空洞的大房间也存了些芥蒂。不只是因为他曾经擅闯被任三爷冷脸赶了出来,还有的是那一股沉甸甸的感觉——他记得老佣人曾经说过,任三爷在少年时候病情很是严重过一段时期,前脚几乎踏进了鬼门关里,不知怎地,后来还是奇迹地好了过来。
任祺日走进房里,打开门的时候,心跳也不自觉地加快。
房里的那股檀香味,怎么也散不去似的,到现在也有几年了,终究隐隐带着那股味儿。摆设就和小时候的记忆一样,一点变化也没有,右边的白色羽绒大床整齐的铺平,看过去似乎硬邦邦的。那一台钢琴用白布盖了起来,算起来,也有好几年没掀开过。窗边摆放的画架已经有些朽坏——任祺日仿佛能感觉到,那苍白的身影,站在窗边,看着外头。
那一瞬间,他有些激动。
在之前,他对任三爷隐隐的惧怕和明显的疏远,像是突然找到了突破口一样。
这段时候,任祺日其实常到任氏三爷的宅子走动,尤其是任三爷前一段时间受寒,他还真是尽了侄子的责任,日日陪着不说,几乎是就近伺候,任三爷看过去依旧是话不多的模样,眼神却是柔和温煦。任祺日甚至有种错觉——其实外头的人都误会了,任三爷根本就是个没什么脾气的温和长辈。不过这毕竟是错觉,单看那外头总是找机会力压他的老股东们,一瞧见任三爷就老实巴交的模样,任祺日就有种同人不同命的深刻感受。
前些时候公司的业务有些紧,他在探望任三爷的同时,也把公司里的文件带去,等任三爷睡下的时候,才悄悄拿出来看一看。看了好些时候,疲劳地揉着眼转头,却看见自家三叔躺在床上,一双深不见底的眸子冲自己轻轻地眨了眨,抬手招了招,任祺日有些脸红地拿着文件坐了过去。
任三爷侧头微微瞧了瞧,任祺日哪里敢麻烦他老人家,过了好半晌,见任三爷应该看够了,才要合上文件的时候,那漂亮修长却稍嫌骨感的手指往文件上头的条款指了指,只说要他再改改,就闭上眼,睡了。后来,重新审查的时候,才发现那环节确实有点问题,及时更改过来。
任祺日先是觉得庆幸,后是觉得心里不好意思,就带着礼物又去拜访了自家三叔,说是谢谢他那天帮了他一个大忙,语中是十足地诚恳客气。
任三爷是收了那一罐茶叶,看不出什么喜乐,任祺日只听外头说任三爷是喜欢这一类的东西,还特地找了行家,花了点钱买了送来,任三爷那一副平平淡淡的样子,说实话,他还真有些失望。
后来这几天,任祺日倒不怎么敢去了,说是任三爷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另外公司也有些小忙,其实——任祺日是觉着有疙瘩,他也不想让自家三叔认为,自己是觊觎任三爷的能力,想仗着他老人家的威信,才这般殷勤的登门拜访。
任祺日也怕三叔心里这么想他——无事不登三宝殿,他有空没空就去三叔的宅邸坐着,任三爷表面上温温和和,心里或许早就厌烦了也说不定。
唉,还是在家里逗儿子吧。
这天整理了书房,又在任三爷的房里待了好一些时候,任祺日突然生出一股要见见自家三爷的强烈感觉。
不过,拿什么理由去拜访人家呢?
总不能贸贸然地去打扰吧。
任祺日觉得有些烦恼,他丧气地走下了楼,没想到才到二楼的时候,就瞧见管家老何急急忙忙地走上楼来说:“小少爷,原来您在这儿,赶紧来接电话。”
任祺日还当是什么重要事情,可怎么又不打他的手机?他跟着老何后头下了楼到了客厅,将那中古电话拿了起来,应了一声。
电话那头静了静,然后传来一把暗哑的声音。
任祺日瞬间站直了,“三、三、三叔——你——啊!您、您怎么……”跟见到上级长官似的,舌头都打结了。
“呃……啊,没、没——最、最近有些、呃,忙!对!最近太忙了!所以才……”
“不不不……您——等等!我不忙、不忙!呃——好!好的,我现在就过去!”
“好、好,一会儿见!”
任祺日急急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