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三生有幸第9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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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生有幸 作者:rouwenwu

    保证到时候不要哭啊。”

    明珠嘟着嘴使劲扯头上的武冠:“谁稀罕你教,本来可以在被窝里暖暖和和的睡美觉的,现在却在这里被你折腾。”

    他把她的武冠给整理好,拍拍她的肩膀,告诉她每队列兵的位置和种属。明珠要跟着新兵从最初的体力训练开始,马步、长跑、举沙包、攻击防守练习……

    明珠听得头晕,摆摆手心想算了,大不了再来一次军训嘛,再打不了她还可以罢工嘛。

    霍去病嘱咐完了就向后面的主营地去了。

    一眨眼的功夫,就看见士卒们从高台后面陆续涌出来。明珠首先闻到一股钢铁和生理排泄物质混合的味道……

    “小兄弟,新来的?”一个老头跑过来在明珠身边站定了。

    明珠笑笑正要作答,突见老头憋了一口气,喉咙一涨,舌头一动,一口浓痰像一颗白色的乒乓球一样从他口中弹出——弹出一丈远!

    老头满意地笑笑,用舌头舔舔土黄|色的门牙,吧嗒吧嗒嘴。

    明珠悄悄回过头去准备离他远一点,还没来的及走两步,一个小矮子冲过来把明珠撞成个陀螺。

    “老蹄子,今天又有进步啊!隔老远我就看见了!”

    刚才吐痰的老头嘿嘿笑起来:“量量?”

    “量量!”小矮子说完就兴致冲冲的用步丈量刚才吐出的痰有多远。

    “十四尺三寸!”两人高兴的又蹦又跳。

    “这是谁?”小矮子指着明珠问。

    明珠学者平时霍去病的样子朝他们拱手作辑:“在下明珠!”

    “长的是白净啊!我叫郭润水,原是梁国人,这是老蹄子,我俩是同乡!”小矮子,也就是郭润水揉着他的蒜头鼻,蒜头鼻下挂着长江黄河。

    明珠尽量不让自己看见他的鼻涕:“我是齐人。”

    “咦,可是与东方大人同乡?”郭润水嘶溜把鼻涕吸进去。

    “东方?东方朔?”

    话未说完,列队的喝令声响起来,明珠是卒,被排在老蹄子前面,她比老蹄子和郭润水都要高一些。小队长是一个留了小胡子的年轻人,面相凶恶,声音洪亮。列队完了明珠扫一眼四周觉得自己这一队二十个人好像大都是“老幼病残”,一点都不像自己想想当中英姿勃发的汉家将士。

    首先要做的就是长跑热身,真跟军训差不多,他们绕着所在的操练营长方形式的循环跑动。浩浩荡荡,却训练有序,近千人顺序出队只能听到坐落有致的脚步声。

    虽是热身,但速度却不慢。明珠已经许久没有活动,现在即使使出吃奶的劲也才能亦步亦趋的跟上。老蹄子在后面一个劲的踩她的鞋——明珠现在才知道霍去病为什么给她一双长筒靴。

    “周发前面那个!跟上!”小胡子队长吆喝。

    “跟上!周发前面那个!听见没?说你呢!”小胡子队长把明珠揪出来。

    明珠才知道时说自己,原来老蹄子叫周发。

    “干什么吃的?当你还是新来的?!”

    “我是新来的……”

    “闭嘴!加跑五里!归队!”

    明珠睁大了眼睛,表示气愤,小胡子队长却一把把她推进队里。明珠只好跟在排在队尾——郭润水的后面继续跑。一面跑一面在心里咒骂小胡子队长。

    五里……十里……十五里……十八……十九……二十里。终于停下来。

    脑缺氧了……大脑嗡嗡只响。

    “你,怎么还在?加跑五里没听见吗?”小胡子队长把明珠拖出来。

    “对不起,我跑不动了……”明珠现在最想做的就是晕倒,可是怎么晕倒不了呢?

    “跑!!”小胡子队长的口水喷了明珠一脸。

    她不行了,跑也好,她得去找霍去病,她想慢慢来,受不了这样的训练。二十里,整整一万米啊!

    明珠点点头,出列,跑步——比乌龟快不了多少,她的腿已经没有知觉,像两条铅块一样。

    “跑快点!”小胡子队长喊道。

    明珠还是乌龟的速度,她已经尽力了。

    不一会儿口令声响起,所有的士兵都集合到高台下面开始攻击防守的练习。除了明珠。明珠在他们外围跑步,霍去病呢?他去哪了?

    跑到高台后面,明珠估摸着小胡子队长看不见她了,才敢偷偷休息一会儿。突然间隔壁的营场里传来叫喝声。这声音这么熟悉!明珠隔着栏杆望过去,那是一片蹴鞠场,十几个将士正在蹴鞠。他那身将军戎装在里面颇为扎眼,霍去病!

    明珠喊他,他听见声音回过头来。

    明珠大喜。

    “你在干什么?”小胡子队长揪起明珠的领子,把她和栏杆分开。

    “我不玩了,放开我!”明珠喊道。

    霍去病朝这边走过来。

    “将军!”小胡子队长跪下行礼,手里却还忘不了紧紧抓住明珠。

    明珠看着霍去病,眼里直放光。

    “属下调教不严,将军恕罪!”小胡子说。

    “恕罪?每人加罚十里!”他淡淡的说完转身回了鞠城。

    “霍去病!!”明珠一下掉进了冰窟窿。

    “谢将军!”小胡子不容分说拖起明珠就跑。

    明珠只觉得天崩地裂一般的难过,任凭小胡子带着她一起跑。

    一个将领骑马巡视,明珠和小胡子跑过他的身边。他看见明珠吃了一惊,明珠瞟了一眼认出来是赵破奴。今年春天出征之前,他常来霍府与霍去病彻夜长谈,明珠与他打过几次照面。

    他张口欲言,却又合了嘴,回马就跑。

    心在嗓子眼里怦怦跳,脑子里想不起来任何事情,鼻腔深处干得像撕裂一般疼痛……

    整整一上午明珠跑了三十五里……

    一头倒在地上再也不起来了……

    “起来!”梦魇一样的声音,这该死的小胡子队长。

    小胡子队长叫郭润水过来扶她,他自己也气喘吁吁的坐到旁边休息去了。

    “刚刚跑完不能这样躺下,来,起来吧。”郭润水说。

    明珠喘着粗气,接过他递过来的水贪婪的喝。休息一阵,郭润水带她来到饭堂吃饭,刚到门口就看见赵破奴站在那。

    “将军给您准备的午膳。”他说。

    一个小卒端过来一个托盘,里面盛了一只金灿灿的烤鸡,一碗狗肉汤,一道青菜,一碗米饭。

    郭润水情不自禁的咽咽唾沫。

    明珠很想一袖子把这些东西都甩出去以解心头之恨,可是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声叫她没有力气那么做。

    郭润水笑着替明珠接过漆盘,明珠抢过来。

    她就地坐下,撕开鸡肉大口咀嚼,满脸满手的油腻。撕个鸡腿回头扔给郭润水,郭润水看看赵破奴又看看明珠,不好意思地嘿嘿一笑就吃起来。

    赵破奴低头拱手告辞:“您受累了。”

    老蹄子眼尖,看见赵破奴走了这才笑呵呵的凑过来,“啊呀呀,啊呀呀”的哼哼着,眼睛瞅着明珠的托盘打呵呵,明珠也撕了块鸡胸脯给他,他赶忙的接着。

    “我说,小兄弟,你是霍将军的什么人啊?”

    “你看呢?”明珠眼泪混着油水往下咽。

    “看不出来,反正亲近。”老蹄子说,郭润水添着手指点头,眼睛一个劲的望明珠盘子里瞅。

    “我也不知道。”明珠生气的把盘子扔给郭润水,两个人就像狗一样的扑上盘子,把话题忘到了脑后。

    下午时间先是扎马步,然后是弓箭射击。

    马步比起长跑又是另一番不好受,但也是可以忍的。春天当午的太阳不算毒辣但也不温和,尤其是列队必须要面对太阳却不能闭眼。当年军训的时候站军姿是明珠除了休息之外最爱的运动了,因为明珠擅长走神。站军姿的时候可以神游八方,回忆以前读过的好看的小说段落或是感人的电影片段。而如今在这汉朝的营场上扎了马步后,明珠发现走神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她满脑都是霍去病,她摆脱不了他。

    有一个将领骑马过来巡视,走到明珠面前,又是一惊,那个反应和今天上午的赵破奴一模一样。他回马奔走之后,明珠才想起来那是公孙敖,霍去病的姨夫。她只在冬至节的宴会上与他见过一面。

    不一会儿,另一个人扑腾而至,这人不是巡视的,而是直冲着明珠过来。马蹄立住,马上的人盯了明珠不敢相信。

    是大将军卫青!

    明珠低下头不知怎么面对他,再抬头的时候卫青已经回马远去了。

    明珠觉得自己成了一个陈列品,从赵破奴到卫青,看过的人都露出惊世骇俗的表情。不知道下一个参观看的人会是谁?

    下一个来参观的,是霍去病。

    那时候明珠已经在射击——百分之百的脱靶。后面的老蹄子已经急得不行了,可是明珠还是一发不中。小胡子的脸色越来越铁青。

    “手劲不足,自然是箭箭脱靶。”

    所有的人回过头,只见霍去病骑着他那匹雄壮的黑马站在明珠背后,威风凛凛。

    今天早上她与他共骑这匹黑马亲密无间,现在她与他却是一将一卒遥遥想看。这种感觉,太难过,却又那么熟悉,他总是这样,一直这样,时冷时热,叫明珠一会儿在天堂,一会儿在地狱。

    “你不要射箭了,去举沙袋。”他毫不顾及明珠哀求的眼神。

    举完最后一次沙袋,明珠的体力也到达了极限。

    为什么还不晕倒呢,明珠痛恨自己的身体竟然还能坚持下来。她多想晕倒,多想叫霍去病后悔。她不是没有考虑到逃走,只是这营地看护重重,她没有办法更没有力气躲开这么多人的视线。她也不能撒泼丢人,她只能坚持坚持到最后一刻,等到训练结束……

    日落西山,小胡子队长带着其他的人回营地后面去吃晚饭,明珠浑身无力的瘫坐在栏杆旁看着一队队士兵整齐回营。

    直到所有的人都走光了,明珠也已经昏昏欲睡。

    霍去病牵马过来,小心翼翼抱起她:“醒一下,要回家了。”

    明珠醒过来,面无表情的挣脱他:“混蛋,不要碰我!”

    “累坏了?”

    “你是不是故意的?我哪里有对不起你了?霍去病,我很难过,心里很难过,你能不能不这样对我?”

    “这是作为一个军人必须要做的。你是要和我出征的,你是我霍去病的女人,你不可能连这么一点训练都受不了。”

    “霍去病的女人又不是万能的,又不是神仙。不是能遭遇冷落后还能这么义无反顾的来受累的!”明珠泪如泉涌。

    “怎么又哭了?别哭,求你别哭。”霍去病手忙脚乱,“你就是这样让我很难过!”

    明珠止住泪水抽泣:“我让你难过?我怎么让你难过了?!”

    “难以启齿……”他叹口气在她身边一屁股坐下来:“怎么世界上会有你这样的女人呢?明珠,有你在我身边我很快乐,可是万一你不在了呢。我常常会有这样的担忧,莫名其妙的担忧。怕不知道哪一天你会生生不见,或是被别的男人抢去,或是,或是就这么不见了。没有理由的不见了。”他挠挠头,皱着眉头认真思考:“霍去病不再像以前那样无牵无挂,在我看来终究不是一件可以接受的事情。也许不是一件好事情。我试图冷落你,毕竟我会常年征战在外,我终究不能和你朝夕相处。我得锻炼自己,强制自己过没有你的生活。我提前几个月锻炼自己脱离你,直到战争结束。就像从现在开始锻炼你的体力,你才能在三个月后与我去打匈奴一样。要不然你会累死在马背上。”

    “哪有你这样的人!!?我不接受这个理由。”明珠气得脸通红。

    “那你之前见过像我这样的人吗?明珠?”他问。

    明珠无言以对,她没有。她的世界里没有他这样的人,她只有在这个时代里,才能找到这唯一的霍去病。他英俊的脸,高大挺拔的身体,他少年时代就扫荡匈奴驰骋千里,他出入宫廷王府如市井街角,他这般少年英才又桀骜不驯。明珠为他痴迷,从没有见过他就开始。她对他的迷恋始于他的显赫功名,始于他外在的一切优越条件,始于她的虚荣向往。而现在他任性,蛮横,执拗以及爱情上的洁癖症……他的缺点一一暴露在她的面前了,她对他的爱却有增无减。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有令人嫉妒的才智地位,也有单纯而任性的思维方式。

    “只有我对不对?我也只有你,我只见过一个明珠。”他抱她上马,“我以为我不见你就会渐渐淡忘你,出征的时候就会更专心。现在我想也许我错了,春天的那场征战里,我的军队越行越远,深入匈奴焉支山几千里又有何用?我对你的想念日益剧增,难以压制。我六日辗转五国,速度快的连自己都不敢相信。虽然早有计划,但也未曾想到可以快到这个地步。明珠,你要陪我,你陪我一起上战场,我们共生死,同福难。”他轻轻跃到她的身后,缰绳一甩,黑色的骏马便嗒嗒前行。

    “不要怪我现在给你这么多的训练,不要怪我在训练场上无情。更不许你作出可怜的样子来博取我的同情,你知道我是不会理会的!”他揪着明珠的耳朵说道。

    不提还好,一提起来明珠就觉得委屈,回头又朝他胸膛上拍打一阵子才解恨。

    群雁北归,小草原的枯草下,绿芽悄悄抽新。

    在有些人的不知不觉中,在有些人的期待中,又一个新的季节又一个新的人生阶段开始抽枝剥芽,慢慢繁盛。

    ————————

    天天:

    你的知识真是丰富。:)

    很荣幸你能读这篇小说。

    因为我写的毕竟是言情小说,所以很详细的历史细节不是很重要我也就没有做这方面的功课。应为毕竟不是史料库。

    希望可以交流一下,从你那知道更多的细节。:)

    第 25 章

    万事开头难,开头之后的日子,也就不是那么难过了。

    整整一个月里,每日霍去病与她一同去营地训练,一同回来。霍去病训练的还不只是明珠的体力,还有好睡觉的懒惰习性。每天只许她睡三个时辰,不到申时不准上床,逼着明珠与他一同研究地图,更甚者会在训练结束后带她一起去打猎。明珠苦不堪言,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卫青对于明珠会在营地出现一事虽然震惊,但是并没有做出什么阻扰的举动。不知道是他默许,还是霍去病已经说服了他。

    对于这样的“苦难”,明珠不时地恼怒,表示反抗。霍去病有时会一反常态的好声相劝,有时又会厉声喝斥,在他的危言蛊惑和循循善诱下,明珠不断的妥协……

    霍去病的苛刻还表现在进食上面,每日都叫厨子换着花样给她做好吃的。直到有一日她发现:举沙包不再手酸,三十里地的长跑也不再是苦难,甚至可以轻松发箭不至于脱靶。

    基本的体力训练差不多了之后,霍去病更强调的是明珠的骑术。

    “我不需要你骁勇善战,只要你能在紧要关头熟练的逃命就可以。”他老实的说。

    小草原上空空荡荡,霍去病牵着明珠的马缰缓缓行动。

    “雁门关外尽是平坦的草原和戈壁沙漠,少有山地可以藏身。你必须要知道怎样一眼望穿的地面上急速奔驰。况且,我要打奔袭战,你要时时刻刻跟得上我的速度,我不能一直带你骑马。”

    “我知道,长途奔袭嘛。我不用跑的很快,不用力气很大,但是要有足够的耐力和体力驾马奔跑;我不用射箭有多准,但是要有足够的敏捷力逃跑;并且不能睡太多,因为要随时准备突袭敌人。”

    “不愧是霍去病的女人。”他笑说。

    打情骂俏之间,她看见操练营方向李敢骑着马徐徐朝这边过来。明珠心里狠狠地抽搐了一下。

    好久不见。

    霍去病看见李敢,李敢也看见霍去病,两个人的表面上还是平平常常没有什么异样。

    李敢下马,俯身行礼:“拜见骠骑将军!”

    “起来吧。”霍去病淡淡的说。

    “李校尉这么晚了才出来?”明珠笑着问好。

    “是的,夫人。”

    明珠的心坠入千年的冰窟,他的表情漠然客套,这不是她所认识的李敢……

    李敢起身告辞,渐行渐远,只身在茫茫的小草原中。

    形影孤单。

    “你过来。”霍去病的话吓了明珠一跳。

    “怎么?”

    “过来和我骑一匹马。”他说道。细看之下才发现他微皱的眉头和灼热的目光。

    明珠识趣的下马,乖乖走到他的马下,他的大手轻轻一提把她抱到他的身前。他身上的热气透过他的戎衣渗出来。

    “去病,你身子很热。发烧吗?”她伸手摸他的额头。

    “没有,我再生气而已。”他严肃的把她的手抹掉,紧紧地拥她在怀里。

    好热,明珠想。她想跟他解释她与李敢的关系,她对李敢的感情,可是转念一想,她对李敢那样的感情恐怕霍去病不能原谅,恐怕会越描越黑。

    她没说,他不问。

    再也无心训练,两人同骑一匹黑马缓缓出小草原去,俊美的汗血马乖巧的跟在他们身后,跑跑跳跳。

    春去夏来,出征的日子越来越近。

    有霍去病这样的“麻辣鲜师”在,明珠的马术进步还是很明显的。只不过汉朝的马镫马鞍都不完善,明珠想要个好使的装备但是也不是很了解具体该怎么做。去找霍间庭,想让他帮帮忙。

    穿过西楼后面的花圃,新种的玫瑰已经盛开。倔强的枝条,厚实的花瓣,红色和白色为主,烂漫了整个天地。

    明珠驻足,心情前所未有的愉悦。这是属于她的东西吗?她亲自选种,插枝,浇灌……她的东西。许久不见了,她的孩子们,她的印象中它们还是花苗还是婴儿,孰知道再见的时候它们已经亭亭玉立风情万种。

    霍间庭不在房里,明珠便顺手拿了他桌上的剪刀出来,在花圃里细挑了几支含苞欲放的玫瑰带着枝条剪下来。

    心情很好,明珠带着剪下的玫瑰来到霍去病的书房前,远远的就看见燕青在门口走来走去。燕青看见明珠,脸一红甩头跑掉。

    明珠奇怪,推门进去。不见霍去病,却见一位身着白色深衣的翩翩佳公子。

    白衣公子回过头看见明珠,温和的起身点头:“弟妹近来可好?”

    微笑之间又带了几分讨好,可爱憨厚,并且面熟。明珠左思右想,却想不起来是在什么地方见过。

    “这是平阳侯。”霍去病推门进来,手里提了一副铁制的护膝。

    这就是曹襄了,明珠赶忙行礼,曹襄呵呵直笑。举手投足之间一副纨绔子弟的标准样,可是人又和善,不会觉得厌恶。

    “明珠很好。”

    “去病这么疼你,想必你也会很好。”他又笑。

    明珠突地想起来有一回在西楼门前被霍去病强吻,有个晚走的客人看见后睁大眼睛作了个鬼脸。那人就是曹襄了。明珠想到后整个脸腾的就红了。

    曹襄哈哈大笑,“明珠也是很害羞得嘛,原来脸皮厚的只有去病而已。”

    霍去病也嘻嘻一笑:“平阳侯以后取得佳人归,也由不得你脸厚不脸厚了。”他转头超明珠努努嘴:“下个月,平阳侯与卫长公主成亲。”

    明珠一怔,心里说不出是解脱还是担忧。

    “第一次见面,这个送给平阳侯好了。”明珠把玫瑰递到曹襄跟前。

    “这是月季?”

    “不,是玫瑰。玫瑰,就是爱情。”明珠说。

    “爱情?”曹襄眨眨眼,嘴唇一厥勉强收下。

    曹襄稍坐一会儿,就起身告辞。

    明珠试着刚才霍去病拿进来的那对护膝,霍去病坐在原来的位子上看书简。

    “哪来的这些花?”他突然问。

    “我种的,你忘记了,春天的时候我不是常常下地干活嘛。”

    “看得出来,你很喜欢这花。”

    “我对它们有依恋。”明珠低头沉思一会儿,“它们是唯一的完完全全属于我的东西。”

    霍去病放下书简重复一句:“唯一?”他笑:“这府里什么东西不是你的?这西楼不是专为你盖的?不是完完全全属于你的?”他走进了坏笑:“我不是吗?”

    明珠嬉笑的避开。

    “这次出征平阳侯去吗?”

    他摇摇头:“怕是不去,娶到了公主他再出征也没什么意义了。”他眼神一紧:“不过李敢去,连同他父亲李广。”

    明珠一慌不过又静下来,她知道他们不是一路的,没关系,她不用尴尬。

    可是,她尴尬什么呢?是因为那幅未履行的画像,还是她将军夫人的身份?还是仅仅因为李敢的那个眼神中的冷漠?

    霍去病与合骑侯公孙敖都从北地出兵,分道进军;博望侯张骞、郎中令李广都从右北平出兵,分道进军。在东北武帝出动了一万四千人,由李广和张骞率领,牵制东部,为了霍去病西北的出击能够顺利,武帝希望霍去病全力打击匈奴在西北的右贤王,以达到通西域的战略目的。

    公孙敖和李广都已经先行出兵,张骞的万骑军队也已出右北平。霍去病的数万骑兵是最后北上的部队,再后面只有他的军事辎重补给。

    汗血宝马上面配好了新打得马鞍和脚蹬,马背上除了弓箭水囊之外还挂着粗布棉衣。长安的夏天虽热但是出了雁门关一路北上将会越来越冷。

    大军行至陇西,人烟稀少,气候干洌。出陇西就是河西地带,不会再像大汉内部的中原地区一样安全。霍去病特地把明珠所在的一队编在自己身边,老蹄子和郭润水第一次做前锋都非常兴奋,两人分别在明珠一前一后,口沫横飞。小胡子队长就像一个小学教师似的不停的警告两个上课说话的小孩。老蹄子和郭润水却开始越发的放肆,兴奋丝毫不减,明珠好心的提醒他们,郭润水j诈的眼睛一斜:“你当是在操练营呢,他可以罚我们,当下行军途中,他是不能停下来收拾我们的。”他吸一下即将出界的鼻涕,得意地笑。老蹄子也附和:“就是,就是。”

    明珠无奈。

    “郭润水你们三个出列!”小胡子气的脸色铁青。

    郭润水出列,还油嘴滑舌,嘻嘻哈哈,老蹄子倒是变得有点战战兢兢。

    “还有你!”小胡子指着明珠。

    “徐校尉,我没有说话……”明珠辩驳。

    “少罗嗦!”

    明珠一幅苦瓜脸下马出列,真是倒霉。她所在一队直属霍去病,小胡子要处分是要先经过霍去病的许肯。眼看着小胡子队长跑道前面霍去病的面前禀报,明珠对郭润水真是恨得咬牙切齿。几个月来的事实证明,在这种事情上霍去病也不会对她有任何怜悯,反而会变本加厉的惩罚她。即使是被冤枉。

    霍去病离开前行的队伍,跟着小胡子队长向这边过来。大军成数列整齐的从明珠三人面前驶过,士兵们的余光里都露出好奇。明珠羞红了脸。

    “徐校尉说的可属实?”霍去病问。

    “我没有说……”明珠不高兴的说。

    “不许狡辩!”小胡子训斥。

    “她说没有就是没有。”霍去病反而喝斥小胡子。

    小胡子已经习惯平时训练时候骠骑将军与明珠处处为难的作风,今天看见将军突然对明珠这般好,一时不能接受,怔怔的愣在原地发傻。

    “你们呢?”

    “嘿嘿嘿,我也没有。”郭润水打呵呵。

    “我我我,将军,小的错了。”老蹄子扑腾跪下。

    霍去病下马挥手,示意军队继续行进。“参军几年了?”

    “十年……”老蹄子说道。

    “两年。”郭润水抢着说,“将军,我们真的没有说……”霍去病的眼睛像鹰一样犀利,郭润水不禁打个寒颤:“说,说了。将军赎罪,小的再也不敢了。”

    “闭嘴!”霍去病冷哼一声。“徐校尉,拖他出去,乱杖打死!”

    郭润水半咧的嘴僵在半空中,脸色转眼变得煞白,开始哆嗦。

    明珠也下了一跳:“将军,他只是说说话而已,没那么严重。”

    “行军是拿自己的性命来走路的。把征战当儿戏,迟早会死在匈奴人手里,倒不如现在先早走一步。”霍去病眼睛都不眨一下。

    郭润水就地被钳住,几个拿着军杖的将士出列执法。

    明珠惊慌失措,不知是跑还好还是上前拦住才对。霍去病急忙下马来一把抱住她。

    一杖下去,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响起,郭润水的眼睛瞪如圆钟,眼白上面布满血丝,脖子上的血管狰狞的鼓胀起来,几滴红的浓重的血水从鼻腔和口中溢出。

    “去病!”明珠吓得大叫。

    霍去病本能的搂紧了,想了想却又把她的头扳起,逼她面对这样的景象。“不许眨眼,看清楚了!”他说。

    “不要,不要……”

    长不见尾的队伍顺序经过,大半将士都目睹郭润水的杖死过程——霍去病特意把这番景象给他们看。看过的人或是心惊胆战,或是坦然处之,霍去病严酷的军法向这些新兵老兵展现的淋漓尽致。

    他要的不仅是如疾风般的战略,还有苛刻的战争纪律。你可以指望跟着他永不战败,却休想指望他体恤士兵……

    桌上摆了一只焦黄的烤全羊,肉的味道钻进鼻孔里,明珠突然觉得恶心。

    霍去病亲自割了一块肉放到她碗里。

    明珠在军队中的待遇特殊,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虽然同样是跋山涉水,艰苦行军,但明珠的吃住,马匹,却是和将军一般。之前晚上扎营时候明珠都是与赵破奴同营,说是明珠给赵破奴守夜,其实是他在保护明珠。明珠开始还觉得尴尬,在风沙和疲劳中长途跋涉久了,这种事情倒显得微不足道且习以为然了。

    上午目睹郭润水惨死后,明珠情绪失控,霍去病把她放在身边,寸步不离。现在更是被霍去病拖入他的营帐,亲自看管,丝毫不顾及别人惊讶的目光。

    “我不饿。”

    “不饿也要吃。”

    她木讷的夹几筷子青菜放在嘴边,却怎么也吃不进去,还是放下。霍去病结过她的饭碗,又一次端到她眼前。

    “你不要再逼我,我真的吃不下。”明珠手拨开,“珰郎”一声他手里的碗摔到地上,饭撒了一地。

    “不吃饭明天怎么会有力气?”他温怒。

    “我想回去,我不想再这样了,我不想打仗……”

    “闭嘴!”他把筷子一撂,语气变硬。

    明珠低头抽泣,霍去病气的来回踱步。

    “你知道,这种时候你哭也没用的。”他说。

    若是平时出了事情,明珠一哭他便会软下来,但是,除了在战场上,在操练营里。那样的场合他一向对她严厉,越是哭他就越绝情。

    可是这次她真的撑不下去了,她是一个连杀狗杀猫的事情都没见过几次的人,今日却清清楚楚地看见一个人有生龙活虎到乱杖身亡的全过程。前一刻还与她拌嘴的人下一刻就死在了自己丈夫的话下。

    他久经沙场,杀人无数,可她不是。

    她噙住泪,站起身来,挡在他面前。

    “不许哭!”他与她面对面,停下步子。

    她泪眼婆娑的直视他的眼睛,他避开她含泪的目光:“不能哭,听了没有?”

    她要他看见,要他明白。她上前环抱住他的虎腰,脸颊在他的胸口摩擦:“我很难过,很难过……”眼泪噗噗的落在他盔甲的铁片上,声音里尽是哀求:“去病,不要这么凶。我已经很难过了。我不是不想陪在你的身边,可是我真的不行,我不是一个做军人的料,我害怕看见杀人!”她放声痛哭,一直以来的辛苦和委屈一霎间全部涌上心头。

    他没有料到她这样的哀求。他不作声,慢慢的抱着她在毯子上坐下,轻轻拍打她的后背。她就这么坐在他的腿上自己抱头痛哭,止也止不住,直到声音哽咽,红着眼睛不断的抽泣。

    ……许久。

    她抬头看他,他嘴角带着一点笑,眼睛中隐隐的露出宠溺。她环上他的脖子,吻他的唇。“你不讨厌我哭?”

    “不讨厌。我喜欢你这样哭。”他的下颚在她头顶上轻轻磨擦。“现在好些了没有?”

    “嗯。”她把身子紧贴着他,寻找温暖和安全。发泄过后,哭过之后的脑袋沉沉欲睡。

    “这些事情是必须经历的,只不过给你提前了而已。更惨烈的以后有的是。我们就是出来打仗杀人的,怎么能不见血光。我没有时间让你慢慢来……可是,你答应陪着我的。不要回去。”他温柔的语气让明珠言听计从。

    “嗯。”明珠闭了眼睛。

    过一会儿,她又说:“去病,以后我难过的时候,你能不能不再训斥我,能不能就这样哄我。我会好受很多。我喜欢你对我好。”泪花又闪烁,下嘴唇紧紧抿着,仿佛诸多的委屈会一不小心溢漏出来。

    他把头埋进她的颈窝里。

    第 26 章

    汉军骑兵虽人数众多,行军速度却毫不显慢,且行如蛟龙。

    越是远离汉关,霍去病就越把明珠贴身带着,不分白日黑夜如影随形。一方面是照顾,另一方面是调教,交给她如何在沙漠中求生,如何在茫茫的大草原上辨方向……

    明珠的皮肤日益粗糙,手心里生出了茧子,渐渐习惯军旅的风吹日晒。以她一直以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状态,是很难接受这样的转变的。但是只因为霍去病对她施软不施硬,她就只能硬撑着。她贪恋他的温柔。

    这几日军队行至一片戈壁,霍去病一直冷静的心态突然被打乱。打乱的原因不是敌人的突袭和马蚤扰,反而是这一路走的太顺了,有时候安静更可怕。

    “不可能,”他悄悄在明珠耳边说道,“我们肯定是被人跟踪了。”

    “那怎么办?”

    “徐校尉,通知后面的大军就地驻扎,叫鹰击司马赵破奴来见我。”他回头下令。

    明珠是出征以来第一次遇上大事,更是紧张。

    不一会儿,赵破奴来领命。

    “你带着前面的人假装迷路,不断徘徊,一个时辰之后再回来领命。”

    “诺。”

    “明珠。”

    “啊?”

    “我要磨练你。”他说的云淡风清,明珠听得却是波涛汹涌。他嘴唇一瞥:“不要怕,有我在,你拿出勇气来。”

    一个时辰后,赵破奴准时来领命。

    “你们假装去探路,赵破奴带一百人向南走,高不识带一百人朝北走,遇到匈奴人就逃,假装落魄。我会带大军慢行,大约一日百里朝延居湖的方向走,装出疲惫的样子。你们明日午时之前与我回合。明珠你跟赵破奴一起。”

    “可是,去病,我行吗?我……”

    “我的女人,不是养在深闺的娇花弱草,而是一个能与我并肩作战同甘共苦的女人。去吧。”

    “诺。”明珠三步一回首的上了马。

    赵破奴在明珠前面,他粗壮的身子体贴的为她遮挡些许的寒风。茫茫的戈壁滩上,干燥冷洌,即使如此,明珠的脸还是被吹得生疼。

    一百个人行了数十里还是没有见到半个人烟,天色渐渐暗下来,他们选了个地方扎营。

    明珠倚在营帐旁边搓脸,赵破奴一拐一拐的走过来。

    “放心吧,夫人,将军所言自有他的道理。您不必担心。”

    “嗯,我只怕自己会不争气。”

    赵破奴哈哈一笑,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给明珠:“这是上回和将军打仗的时候将军赏的。送给夫人防身吧。”

    明珠接过来,是一把镶金线的弯刀,刀柄上刻着弯弯曲曲的文字。

    “是匈奴文字吗?”

    “准是吧,上回抢休屠王金人时候拿的。好看又好使。不过样子太娇气,不适合俺。我看倒是夫人是起来更适合。随身匕首,塞进靴子里更好。”

    “谢谢你。”明珠对他满是胡桩的粗脸添了几分好感。

    篝火兹兹作响,少了霍去病明珠就少了一点安全感,少了一个依靠。赵破奴憨厚的坐在身边天南地北,多多少少给了明珠一点温馨。

    说着说着,赵破奴慢慢停住,手慢慢摸起身边的弓箭。

    “有人接近了。”他说。

    “怎么办?”明珠把金刀塞进靴子里。

    “莫慌,”他站起来,“再等一会儿。”

    明珠禀住呼吸才听到远处那么一丁点儿絮絮的前进声。声音渐渐清晰,赵破奴估计好了距离,扬声大喝,许多汉军扔下火把四处逃窜,还有一些却急速上马,整装待命。

    明珠和赵破奴从营帐中间骑马奔出,带着一批士兵假装向相反的方向逃窜。

    几十个匈奴大汉恶浪一般追上来,一路叫嚣,马蹄声和呼喊声交织,在漆黑的戈壁滩上说不出的阴森恐怖。

    黑色的风在呼啸,两拨人马在广袤的戈壁上追逐,奔出几十里。

    汗血马的颈部渗出啧啧的血汗,明珠手里的缰绳也渐渐变得滑腻。

    突然,前方一道红影疾驰。一个红衣女子带着数十个匈奴大汉迎面奔过来。

    后面的穷追不舍,前面又突然被劫。

    赵破奴和明珠只好渐渐停下来,与红衣女子面对面。月亮升起来,灰蒙蒙的戈壁滩和一众黑甲骑兵的衬托之下,红衣女子站在中间如众星捧月。

    她脸上的面纱微微浮动,开口竟是沙哑的汉话:“苍狼在哪里?”

    一个匈奴头子上来在她身边用匈奴话报告什么。

    她点点头,呵呵朗笑,回头即对赵破奴说:“你是领头的是不是?”

    “姑娘是何方神圣?怎会与我们为难?”

    “笑话。我是谁?怎会与你们为难?我当然是匈奴人,自然是要与你们打仗。明知故问。”

    “姑娘的队伍穿的都不是军装,可见姑娘不是匈奴军人。”

    “大匈奴老幼皆兵,草木皆兵,没有兵民之分。只有你们汉人才这么斤斤计较。”她冷哼一声,言语之间带着不屑。身下的马匹微微向北动了几下。

    赵破奴吃了个闭门羹,不再接话。

    “你已经被我围困了,就要听命于我。强者生存。你们互相搏斗,最后赢得那个人就可以走了。”

    “不行。”赵破奴看了明珠一眼。

    “你敢跟我顶嘴?你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她的额头和下半边脸全都围在纱巾之中,只有两只眼睛楼在外面,像狼一样透出杀气。

    赵破奴与明珠对视一眼,马鞭一挥,两人从红衣女子的身边冲出去,一路向南。身后几个顽强的汉兵跟随,为他们挥刀断后。

    明珠骑的是汉血宝马,这会儿受惊吓后扬蹄狂奔,速度比起刚才更为迅猛,赵破奴的马匹不算极品,骑术确是首屈一指。不一会儿两人就把匈奴大汉甩在了后面。

    转过一个山包,明珠刚要松一口气,谁知道红衣女子却从侧面又杀了过来。她对这片土地念熟在心,赶上明珠和赵破奴不过是抄几个近路而已,自然不在话下。

    她直奔赵破奴而去,手里的马鞭一挥,目的是赵破奴的要害。

    赵破奴抬起佩剑挥挡,手背便受了她结结实实的一鞭,她回力,他的佩剑被甩出几丈。赵破奴的马嘶叫几声,奔跑的更为急速。红衣女子的第二鞭又从后面上来,缠住赵破奴,企图带他落马。

    正纠缠不开的时候,一个骑兵忽然而至,金色的匕首轻轻一划,马鞭断成两截。明珠脚缠马镫,侧身靠近赵破奴从他的后面又是一划,身上的马鞭割成几段依次滑落。

    红衣女子看见金匕首大为吃惊,当她看见明珠的脸的时候,更是一幅不能相信的样子。

    明珠与赵破?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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