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三生有幸第10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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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生有幸 作者:rouwenwu

    破奴趁机逃脱。

    马蹄声远去,月光下面的戈壁滩渐渐归于平静。

    烈日当头,明珠远远的就看见霍去病帅了数千人缓缓前进。

    高不识带领的一百人已经完数归队。明珠和赵破奴一行百人因为昨晚的一场追杀,回来的只有二十来人。来不及歇脚,赵破奴便把昨日的详尽一一说给霍去病听。

    “红衣女人?”

    “是,还口口声声要找苍狼。”

    “苍狼?”

    “苍狼就是你。”明珠插口说道。

    “我为什么是苍狼?”霍去病不解。

    “匈奴人给你起的外号。”

    霍去病并不感兴趣:“随她吧。她应该会追随你们过来。现在我们人多势众,她不敢贸然行事。但是在往前走一段就不是戈壁滩了,会有不少山谷。传令下去,军队警惕起来,随时准备迎战。”

    “诺。”赵破奴领命退下。

    霍去病的五千人前部队先行,高不识带领剩下的主力后部队在后缓进。

    戈壁滩的乱石之间渐渐有草树长出,看来要出这片荒芜之地了。明珠突然想起了什么。

    “去病,你看着把匕首是怎么回事?”明珠掏出金线刀。

    “是上回抢休屠王祭天金人的时候,顺手拿的。”

    “红衣裳的女人好象对和把刀有渊源。她当时见了这把刀,眼神就不对了。”

    霍去病端量片刻:“我好像想起来了。今年春天,我和一个女人在休屠王的帐子里打过一仗。杀了她一千个手下。这把刀是她的。”

    “怪不得,人家来找你算账了。”

    “是啊,她说要报仇的。这女人也是条汉子,就是性子太烈了。”霍去病一笑。

    说笑间,青绿的颜色逐渐进入视野。草原出现在眼前。

    “等一下又一场硬仗要打。你跟在我身后,不要乱跑。”他说。

    “诺,将军。”明珠收起金匕首。

    果然不出霍去病的预料,出戈壁滩没多远,刚进山谷,便看见山头上人影攒动。估摸着有两千多人,一字排拉弓搭箭,只等一声令下。

    “他们在上我们在下,太不利了。”霍去病把明珠揽到身后。他高声下令,只见所有的士兵把盾举至头部,做上袭击防守。金属摩擦撞击的声音让明珠的耳朵微微发震。五千士兵用盾牌组成数十个盾城!盾城成45度角倾斜,迎面对向敌人的方向。

    霍去病带着明珠来到其中一个的最后面,这里安固一如城墙。

    训练有致的士兵和马匹组成的巨大盾城慢慢前进,箭像雨点一样的落下来,密不可分。偶然有马匹受了惊吓,跳出安全的地带,人和马就立马变成刺猬。落空的位置迅速补上,速度不受影响,甚至也不会有人去理会那血肉模糊的人与畜。这比郭润水的死又不知道残酷了多少倍。

    这时候的分心,即是送命。且不得好死。

    明珠集中精力躲在霍去病的庇护之下,跟上他的速度。她感激霍去病让她目睹了郭润水的惨死,现在她才能这样理智不至于疯狂。

    箭雨戛然而止,千骑马由山包上奔驰而下。

    霍去病断然把军队分成两部,只等匈奴人冲下山坡,便把他们包在中间,进行围攻。若是人少,这样就会等于是被敌方分之而逐个攻破;若是人比对方多,尤其是多两倍以上,就是减少我方伤亡的战术。

    红衣裳的女子,大喊着匈奴话,直冲过来。

    “将军小心,她说她要亲手拿下你!!”赵破奴喊道。

    “哈哈,没错!苍狼是我的,任何人不能动!”红衣女子用汉话说。

    骑的近了,红衣女子放慢下来:“你还认得我吗?霍去病?”

    霍去病不语,策马奔至她身边,拔剑直刺。红衣女子仰身侧开,“我是哲尔索,休屠王的公主。”她拉下面纱,嘴角微笑,像是要等待一个拥抱一般。“啊!”她斜身跳下马,腹部的血从手指流出来。

    霍去病手握带血的剑,驾马追上来,“打仗就打仗,哪来这么多废话!”

    大眼睛,乌黑的睫毛上卷,睫毛上已经有泪光点点,她宽阔嘴唇的嘴唇似合非合。

    “将军,不要!”明珠拦住霍去病。

    一道目光直射到明珠的脸上,明珠与她相望。明珠与霍去病……明珠与她……那是女人的直觉,她的直觉,直觉告诉了她难以置信的悲痛。

    一个匈奴汉子趁机捞起落地的红衣女子,驾马逃离。

    “拿下她。”霍去病喝道。

    “不要,不要。”明珠死死抓住霍去病的手不放。

    匈奴敌不过霍去病的黑甲骑兵。纷纷跟着主人落荒。

    钢铁和男人混合成的群队里,她的一身红衣仍然灿烂如血。只有她不肯转过的脸上写尽了失落。

    明珠轻喃:哲尔索……

    第 27 章

    “说说吧,你怎么想的?”霍去病问道。

    明珠跪在他的几案前默然,营帐里只剩下火烛吱吱燃烧的声音。她站起来,“去病……”

    “跪下!”

    “诺!”

    “知道什么是军令如山吗?你不从也就罢了,也敢拦住我!”他火冒三丈,“不要以为你是我妻子就能乱来。不要以为我不会惩罚你!”

    “我当然知道,你以前又不是没罚过。”她委屈。“我只是一时忍不住,才伸手拦你的。我本来就不是个军人,你现在把我赶回去还来的及。又不是我非要来的。”

    “你威胁我?”

    “不敢。”

    “怎么忍不住了?”他语气缓和下来。

    “她对你有情意。”

    “谁?”霍去病皱皱眉头。

    “哲尔索,红衣裳的女人。”

    “她是休屠公主!”

    “不管她是什么,我看得出来她对你情深意重,都无心出手。抓你不过是一个借口,我看她更想你能记得她,能对她生好感。我也是女人,我看的出来。她看见我的时候脸色都变了。她一定知道我是一个女人,一个你身边的女人。”

    “所以呢?”

    “所以,你可以不爱她,但是也不应该对她出手。杀死一个正在向你表达爱意的女人,……这个女人就太可怜了。”

    霍去病到抽一口凉气:“你居然在想这个。明珠,你这颗脑袋是用什么做的?”

    明珠睁大眼睛:“这是很正常的想法。是你想不到而已。”

    “刀架在我脖子上的时候我只能想到怎样搏倒对方!”

    “她都没有出手!”

    “战场出手只是快慢的问题。”

    “如果你不出手,她就绝不出手。甚至你伤了她,她都没有要还手的意思!……

    “打住!”霍去病过来拉起她。“好啦!这不是应该想的问题。一切如你所说又怎么样呢?要我娶了她还是杀了她?”

    明珠哑口无言。“至少……”

    “放了她?放虎归山?这个女人本事不小,这次我们把她引出来叫她挫败而归,她一定会怀恨在心,卷土重来。我们没有精力一路上和她周旋。最好的办法就是斩草除根。你不用睁这么大的眼睛,敌人就是敌人,对手就是对手,我没有怜悯心的。”

    明珠认输,毕竟他的话有道理,在战场上他是战神。“随你吧。”她淡淡的说。

    “行了,你出去在我的营帐门口扎两个时辰的马步。”

    明珠傻掉。

    一路上虽然会不断的碰到一些匈奴小部队的小打小闹,但是丝毫不影响行军速度。

    霍去病的部队按原定时间行至河水腹地,等待与合骑候公孙敖的汇合。

    一天过去了,公孙敖的部队还没有出现。

    两天过去了,公孙敖还没出现。

    第三天,霍去病就地做了鞠城,与将领们蹴鞠。

    第四天,霍去病把明珠也拉下了蹴鞠场,想一血他当年的“耻辱”。

    第五天的时候,霍去病等不下去了。

    因为军队庞大,并且速度奇快,又有赵破奴这样的人才辨别方向和路途,大军能够一直神出鬼没的行走在这些荒漠草原上。即使遇上匈奴小部队也不足为患。首先他们与汉军实力悬殊,硬打打不过。其次汉军的速度不允许他们纠结其它部落的实力。

    可是现在停了下来,几万人驻扎在这河水水地,实在是太危险。

    不能再等,霍去病放弃与公孙敖会合,决定立即启程进入右贤王地。

    孤军深入。

    没有了公孙敖的支援,霍去病以两万骑兵与匈奴硬打硬是不可能了。一路北上,老蹄子在明珠身边嘟嘟囔囔。

    “咱们这可怎么打,不如你劝劝将军?你和将军亲密,你劝劝他,咱们不能去送死啊,找个保全的法不好吗?”老蹄子掏着袖子,吸着鼻涕。

    越来越向北,气候也越来越冷,明珠里铠甲面早就穿上了粗布棉衣还冻得微微打着寒战。她揉一揉冻的通红的鼻头:“他打仗你还不放心?听他的没错的!”

    老蹄子歪着脑袋:“将军也是个刚长毛的娃娃。这俗话说的好,姜还是老的辣。想那元朔五年的时候,我老蹄子也来过这片地儿,当时是跟的卫大将军。不是我说,卫将军打仗叫人放心,稳打稳扎,步步为营。你看看这骠骑将军,长安城里都说啊他原是纨绔子弟中的纨绔子弟,天天带着羽林军扫荡长安城,如今出了兵也还是横断独行的性子。前几天居然还蹴鞠!这可是匈奴眼皮子底下!我都觉得他在把这河西当成长安城一样横行了,天天在这荒原上跑,我说咱到底跑什么呀?这可没人护着,这不跟公孙将军会合,这不是等于砍断自己一根胳膊嘛!哎!明小弟,我看你人和善才跟你说的,你可别背后告诉了将军。我这也不为自己,反正我老蹄子是光棍一条,上无老,下无小,死了也就死了。可是你看这其他人可都是有家口的……”老蹄子咽口唾沫,迎着寒风眯起小眼瞅着明珠接着说:“没错,将军是名声在外,少年天才,可是他毕竟年轻。你在看看卫将军出征,那副将,左右手一帮啊,这是智谋团!这打起仗来多让人放心啊,你再看看咱将军,年纪轻,火气盛,一惹他不高兴就没活路了,他还连个副将都没几个,一人儿带着这几万人蒙头冲……这这,不是我说,他总得让咱们心里有谱不是。真没谱啊,真没谱啊!”老蹄子摇头晃脑“没谱……”

    明珠莞尔一笑:“他性子是蛮横,但是打仗是绝不任性的。他心里有数。你只要跟着他,就绝不会打败仗。”

    老蹄子翻个白楞眼:“知道你和将军亲近,就知道你会帮着他说话。罢了罢了,你也太年轻,不知道这活一天没一天的日子是什么滋味。”他仰天长叹:“珍贵啊!”

    她怎么不知道,她一直都活在倒计时中……

    霍去病骑着黑马一阵黑风似的跑过来,隔着老远把包袱扔了过来:“给你的,不要冻着。前面找个地儿穿上。叫赵破奴给你守着。”说完又一阵风似的跑了。

    明珠打开,是一件黑色皮毛背心。

    摸着温暖的皮毛,她冲着黑马上的背影微笑。一望无际的荒原上,冷洌的北风吹打明珠黑色的铠甲。

    她如此荣幸,能得到他的爱,能和他并肩作战。

    她怎么能忘记了着天大的荣幸而不断的回避战争?

    她突然想通,豁然开朗。

    行军算什么?战争算什么?杀人算什么?什么都不算什么了。

    他们共患难。

    这一刻开始,她决定做一个好士兵。她要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天,她不再逃避战争带来的恐惧,她要助他打匈奴,她要一直陪着他。

    老蹄子抠着牙齿打断明珠莫名其妙的幸福:“呀呀呀,这可是好皮子。”他弹出手指头上的食物碎屑,明珠初步判断那是块肉渣。

    老蹄子用扣过牙齿的黑手摸那件皮坎肩,明珠尴尬的应付了一声。

    “我说,呵,我说,你到底是霍将军的什么人啊?怎么他就对你这么好啊?我刚才说的那些话,你可真不会告诉他吧?我们可是兄弟一场啊?啊?我说?”老蹄子纠着皮背心问,眼珠子还神秘的望四周打量,生怕别人听到他说的话,尤其是怕给在很远处的霍去病听到似的。

    “你看我像他什么人?”明珠突然很有兴趣知道自己在这群人眼中是怎样的。

    “我心直,你是知道的。我就不跟你打幌子了。……”老蹄子变得难以启齿,吞吞吐吐,欲语还休,“大家都议论将军是不是……那个什么呢,你们两个男人之间不太正常,别人难免会误会的……”

    明珠眼睛能睁多大就睁多大,翻了无数白眼给老蹄子:“你知道将军婚娶了吗?”

    “婚娶了又怎么样?你知道的,出征在外,很多人都憋不住……”

    “老蹄子!!”明珠大喊一声,不少士兵都往这边看过来,小胡子队长也狠狠瞪了明珠一眼。明珠压下声音去,“你听说过霍去病的夫人也姓明吗?”

    老蹄子没心没肺的点头:“当然知道,霍将军娶配,自然是轰动长安城的新闻,我怎么能不知道霍夫人姓什么呢?明!”老蹄子一拍大腿,“对,姓明来着。哎,我说明小弟啊,……咦,……哎,你们同姓,难道是……”

    明珠怀疑自己的长相是不是太不堪入目了,说道这份上老蹄子还处于迷茫状,真的很让她心凉。

    大军驻营,霍去病的帐营里面灯火通明,明珠轻车熟路就找到了。

    “怎么了?也没让赵破奴来报一声。”他抬头淡淡的说,眉头微皱。

    是在为这次孤军作战烦心? “一直没有空换衣裳,来你这换。”她也淡淡的说,说得天经地义一样。

    霍去病不禁抬头看了她一眼,“来我这换?”

    她在他身边坐下:“很累吗?”

    “不累,只是头痛。”他长吁一口气,“没有在规定日期回合是姨夫的不对,但是如果因为我没有等他致使这次打了个败仗,就是我的不对了。回去没法和皇上交代。”

    “放心吧,你一定会胜利的!”

    他嘴角露出笑。

    “我不是安慰你才这么说的,你就是不会打败仗。你永不会战败。”她认真的说。

    他还是笑,大手搓着眉宇间的神经笑。

    “明珠,我喜欢打仗,喜欢打艰难的仗,喜欢打胜仗。”他收住笑认真的问她,“只是你,你想长安吗?”

    “不是很想。你知道我的家乡并不是长安,我对他的牵挂不深。”

    “你的家乡在哪里?”他兴趣大增。

    “我的家,靠海,临山。在泰山附近。”她说,她想起了姑姑。

    “想吗?”

    “想。有一点想。也许我应该去看看现在的那里是什么样子。”至少要看看姑姑,她想。

    “等仗打完了,我陪你回去看看,好不好?”

    她突然想到,自己的来历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告诉他。如今他是自己的丈夫,相濡以沫的爱人,她不是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吗?她没有理由隐瞒自己的来历的。

    “去病,你想听我过去的事情吗?我想……”

    “不!”他断然拒绝。“我不想听。”

    明珠一愣。

    “……不愿意听,也不愿意知道。”他把头一回,“至少,我现在不想听。”

    “不愿意?你以前不是想知道吗?”

    “以前也没有想知道,只是好奇。现在我不愿意知道。明珠,这样就很好了,我不想知道你从哪里来的,我只愿意知道你以后只会待在我身边就好了。”

    他在逃避什么?

    他百折不挠的勇敢和倔强背后的心,单纯无暇。

    霍去病——她的爱人,丈夫,父亲,儿子……她所有的一切。

    她握住他的手:“我想过了,我会一直陪着你,我要做个好士兵。”

    他微微一笑:“不用了,我知道你有几两重。只要你安守本分,听我的话就够了。我不需要你骁勇善战,你不是这块料。”

    真是个实诚人。

    明珠刚刚燃起来的斗志被他一盆凉水浇灭,连点儿烟都没冒。

    正说着,有个侍卫进来传报,高不识和赵破奴在外面等候求见。侍卫不敢抬头正眼看明珠,却也低头盯着她的脚瞅了半天。明珠心想难道他也和老蹄子似的以为霍去病有断袖之癖?

    霍去病传他们进来,把手中的地图地给他们看:“我们先到居湖泽,顺弱水而上,经过小月氏,从右贤王部后面攻过去。”

    高不识半晌没出声瞅着地图直发愣,赵破奴大黑手搓拧着腮帮子扮思索状。

    “将军,这个圈子转的可是不小啊。”高不识拱手说。

    “一千里吧。”赵破奴拧着腮帮子发出一声呜咽。

    霍去病点点头:“沿途有不少匈奴部落,我们可以顺带击落,一路沿着弱水南下,横扫右贤王地。”

    “说的容易,只怕做起来太难。”高不识摇摇头。

    “那就全速奔跑,极力突袭。我们的骑兵不都是精心挑选的好手吗?!迂回行军。”明珠说道。

    三个男人都不禁看她一眼,明珠耸耸肩:“与匈奴人打骑兵战,迂回奔袭是正道。对不对,去病?”

    霍去病点头称是。他的看明珠的目光,就像看见自己的女儿在猜谜,一不小心蒙对的时候对女儿投出去的目光,带着惊喜和鼓励。

    “再说了,这又不是他第一回打仗,不是第一回这样奔袭。他有全胜的把握。”明珠骄傲的说。

    赵破奴有点不敢相信以前那个打仗总是躲在他背后的,温婉柔弱的明珠会有这样胆大的见解。他搓脸的手僵在远处,不知如何是好。

    霍去病再嘱咐一些细节便叫他们下去了。

    高不识虽还有一些疑虑,但是明白霍去病一向倔强的性格,也欲言又止的走了。

    “在操练营的时候,你每日跑多少里?”他问。

    “三十里。”明珠回想起来就觉得双腿酸软。

    “还可以。长途奔袭将就的是呼吸法。你知道如何在长距离活动的时候调息吗?”

    明珠摇摇头。

    霍去病便耐心的演示给她看,一边边的调教。明珠也顺便问他如何在骑马的时候减少为椎骨的疼痛之类的私人问题。

    他对她循循教诲,宽大的手掌不时地在她眼前比划。

    她的那番话,她说他有全胜的把握的时候,竟然希望自己是没有看过史书的,希望自己不是从来就知道的。她第一次痛恨自己为什么过早知道结果,她宁愿与他一同面对未知,一同走在困难的路上。在未知面前告诉他他会胜利,他是无与伦比的。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她好像已经在终点处等着他。

    他的手滑过她的耳际,她呼吸变得急促。

    她是怎么了,啊,她春情大法?她摸着红红的脸焦躁不安。

    第 28 章

    风驰云掣。

    两万马匹奔腾的烟尘,如云如雾。两万虎狼之师咆哮在浩渺草原上,一如巨大的乌云席卷河西之北。

    霍去病的两万汉军全数而上,渡河水,向西冲击,过居延泽,顺弱水南下直奔右贤王地。

    扫荡匈奴属国部落就如小打小闹一般,似乎就是霍去病顺手牵羊而已。明珠一直被霍去病挡在背后。她目睹死尸无数,却不曾出手斩杀一人。她不害怕,如果他让,她会随时站出来与他一同浴血奋战。他却不给她机会。

    “那是什么?”明珠指着远处一片宫城问赵破奴。

    “是小月氏国。”

    “博望侯就是到了那里吗?”

    “不,博望侯到的是大月氏。还在更西边的地方。”赵破奴抬起眼睛向远处望去,仿佛在看那更西边更西边的地方。

    “秦朝时候,月氏势力强大,与东部的东胡从两方面胁迫中部的匈奴,匈奴曾送质子于月氏。秦末,匈奴质子自月氏逃回,杀父自立为单于。这个质子就是后来的冒顿单于,说实话,其实我很佩服他的,冒顿单于。后来冒顿单于统治下的匈奴日益强盛,就不断的举兵攻打月氏,月氏渐渐落败。于是月氏便开始弃河西走廊而向西迁徙。一迁再迁,最后迁至伊犁河流域。当月氏离弃河西时,有一小部分越祁连山,在那里定居,就是小月氏。”

    “鹰击司马对这里果然是很了解。”

    “各司其职。”他学她昨晚上的样子耸耸肩,逗得明珠哈哈大笑。

    原本严肃迅猛的军队,被明珠的一阵笑声打破。高不识从旁边经过看了明珠一眼,明珠赶紧识相的合上嘴。老蹄子按乃不住,赶上来打听有什么笑话这么逗?

    旁边几个将士也乐开了。

    大家枯燥了很久了?

    “看见了小月氏,很快就能到祁连山了。一场大仗要打了。”赵破奴收回笑容。

    明珠像是他们枯燥军旅的一段插曲,虽然灵动欢乐,却毕竟短暂。主旋律还是一如既往的紧张奔驰。

    终于要打那场硬仗了?许久的长途跋涉,大家都很期待这最终的决战吧。

    明珠深吸一口气,霍去病,我会和你并肩作战的。她笑着眺望这越来越起伏的山谷之地,他们已经渐渐奔出大草原。山谷峡道之间,一点红色久久立在那里。

    哲尔索?

    明珠顿时一阵慌乱。

    浑邪王部居山腹盆地,要想从北面进去就要经过一处峡谷。峡谷是浑邪王北部的要塞,必定有重兵把守。

    峡谷汉军两万大军分列进入也要花掉一个时辰的时间,既然是偷袭就不能出任何的风声。峡谷这条路必然行不通。

    “应该还有一处地方可以进。”霍去病问赵破奴。

    “将军英明。的确还有一条路。不过要多跑一百里地,从西面的草原绕进去。西面是一块水茂草盛的畜牧地,要从这里经过毫不费力,只不过……”

    “什么?”

    “只不过这块肥地是酋涂王和浑邪王共有,若是这一击不成,我们拿不下浑邪王部就没有了后路可退,很有可能早两面夹击。”赵破奴摇摇头说。

    “多跑一百里很有可能就把士兵们的锐气耗磨掉,恐怕不能一鼓作气拿下浑邪王部。况且没有后路,我们就没有了卷土重来的余地。”高不识的瞳孔黑黢黢的,话语里面带着他一贯的老成持重。

    霍去病眉头惯性皱起来,他独自驾马超前面溜达一圈回来。瞟了一眼明珠,忽而一笑。“我们不能有第二次机会,只能一鼓作气,一击即破。高校尉,我们的将士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已经奔驰了几千里,又何苦在乎这一百里的距离。”

    他说到百里挑一的勇士的时候,高不识的眼睛显然对明珠的存在表示了质疑,但又碍在霍去病现在的气势上面不再表示什么。

    他对身后的士兵说到,“传令下去,告诉所有的将士:这一仗没有后路可退,我们只有胜利!我们已经离开汉土千里有余,想要回师是不可能了,要么饿死在逃跑的路上,要么死在匈奴人的刀下!要想活下来除非跟着本将军突袭浑邪王部,打下胜仗回长安城立功封赏!”

    小士兵跑进队伍里,不一会儿大军里面传来细细簌簌的议论声,再一阵安静,接着发出了响彻云霄的附和声!

    誓死的决心,追随的决心,一战到底的决心,也许还有梦想出人头地封侯博赏的决心,但是,都是渴望战斗的决心!

    霍去病满意的回马,大手一回,两万雄狮向浑邪王西部的草原奔腾而去。

    ……

    到处都是红色的血,像是灿烂的花朵开满了整个部落。

    一刀下去,血浆四溅,明珠觉得手背上一阵滚烫。

    这是生命。

    匈奴大汉吃惊的眼睛和扭曲的嘴角,盯紧了明珠手中的匕首。缓缓缓缓的落地,像是升格的电影。

    这一刻,是放慢的,延档的。死亡的驻留。

    害怕吗?不。恐惧吗?也不。

    第一次杀人的感觉,比想象中来的平淡。

    明珠的目光投向远处的霍去病,他硕长的背影与刀影纠缠,周围的人一个个倒下去,只有他,屹立不到。

    她保持镇定和淡然,只为了在他不时掠过她的眼神里,印下自己还活着的身影。

    血花怒放,远处的雪山,近处的草地,黑压压的人不断的倒下,站着的越来越少。他们嘶喊,尖叫。

    她却听不到声音,她只看着他的身影,她背后的匈奴人一个个倒下去,倒在赵破奴的箭下。她不害怕杀人,她只是突然想到,他的血是不是比刚才的更滚烫?

    死亡如此之近,她第一次感觉到失去他是如此之近。

    地上的光影一闪,明珠的匕首毫不犹豫的反手刺回。袭击她的匈奴士兵喷血身亡。第二个。

    赵破奴在她身后收回即将撒手的箭,她是一个不断成长的女人。他想。

    战争发生好像只在一瞬间,汉军突袭大捷,浑邪王本部的八万人被霍去病的两万人击打的溃不成军。

    歼敌两万,俘虏三万。

    霍去病的两万人马死伤不过五千。

    满地死尸,霍去病忙着调整军队和俘虏无瑕顾及其他,他需要用最快的速度撤离这块土地。

    明珠站在树荫里,用树皮把匕首的血擦净。

    像是做了一场梦……

    “哐!”一只羽箭擦过明珠的耳朵,稳稳射穿眼前的树干。惊醒了明珠。

    猛地回头,只见十几个匈奴壮汉列队站在她的身后,统一的黑色兽皮毡帽。

    哲尔索吗?她记得,哲尔索的手下便是这样的装扮。

    耳朵上一阵热,血汩汩的从左耳上滴下。疼。

    为首的人一挥手,十几个大汉迅速窜上,黑手一捞,明珠还未来的及反应,身体就被腾空驾起,接着甩上马背。

    “去病!!”她大喊着。

    远处的霍去病猛地上马,奔驰过来。

    “鹰击司马!!”他喝道。

    “属下明白!!”赵破奴迅速顶上霍去病的位置,继续执行俘虏的分配。

    霍去病一脸怒气,驾着黑马疾风一样的追过来。

    明珠双手被钳,空拿一把金线匕首却无处使力。霍去病马术超群,匈奴壮汉的马术也不寻常。明珠腹部架在马背上,倒空的头看见霍去病的黑马一点点追上。

    已经到了山谷地带,匈奴人逐渐的落入霍去病射程之内,他架上了弓箭。

    箭在弦上,这时候却从山石后面杀出另一群黑毡帽的匈奴人,明珠只觉得身体腾空,头一蒙,便已经被人扔出几丈,落入从山石后面出来的同伴手中。原来的十几个匈奴壮汉不再前行,回头拦截霍去病,保证新出现的匈奴人能更快的逃离。

    待霍去病杀掉他们,明珠已经在几里以外,距离再次拉开,霍去病再次追击。

    不待他赶上,便会有另一批人半路出现,明珠便会有一次被抛至新的接应的人手里。如此循环,像是接力一样。霍去病被逼一直落后几里有余。

    一定是有人早早设计好的。

    他们要什么?是霍去病,还是她明珠?

    山谷越来越陡峭,两边林立的石壁越来越高,明珠感觉到她已经被挟持到一处峡谷。

    速度变慢,空荡的山谷里逐渐多了人语马蹄声。

    明珠被拎下马,抬头只见数十丈高石壁之间的峡谷里黑压压一片匈奴军人中间一点红色,鲜艳欲滴。站在最前面的,不是哲尔索又是谁。

    她身后除了少数的黑毡帽打扮的匈奴人,大多是浑邪王部模样的士兵。

    霍去病的军队未经峡谷,绕了一个大圈从西面突袭浑邪王部,他们行动迅猛,突袭扫荡只是瞬间的事情,不知道这些守在要塞的士兵们是不是知道他们的王部已经遭遇了大规模的突袭。

    哲尔索高声用匈奴话说着什么,身后的浑邪王部士兵勃然大怒,雷鸣般的悲号声让两侧的石壁动容。

    明珠抬头,只见两侧的石壁上面站了数排持弓箭的浑邪王部士兵。只等一声令下,就会把她射成|人酱。

    红衣一闪,哲尔索右手擒住明珠的咽喉。

    大而明亮的眼睛微微发肿,仇恨里面带着的还有哀伤。她宽阔的嘴唇一掀:“明珠!”

    “哲尔索。”明珠说。

    “哈哈,你就是霍去病的妻子?”她笑,掩不住的凄凉。她高声说了几句匈奴话,惹得后面的浑邪王部士兵一阵呼应。

    明珠手臂一阵酸痛,哲尔索的左手上已经握住了那把金线匕首。她手指一挑,剑鞘弹出,剑刃黄昏昏的影子映在她漂亮的大眼睛里面。她的嘴唇微微嘟起,在剑身上印下一个轻吻。

    “苍狼。”她说。

    “嗖”的一声,哲尔索面部抽痛,擒住明珠的右手突然松开。

    明珠眼疾手快,反手夺过匕首架在了哲尔索的脖子上。

    霍去病站在左侧数十丈高的石壁上拉紧弓,脚下躺了一排匈奴士兵。右侧石壁上也站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老蹄子?

    “上马!!”霍去病喝道。

    明珠用匕首逼着哲尔索后退,一个黑毡帽的匈奴壮汉急忙送上一匹战马。

    “盾牌后护!!”霍去病喊。

    明珠把盾牌架在脊背上面,双脚踩在马背上保证全身都在盾牌的庇护之下。放掉哲尔索的手还没收回,背后的箭纷纷而至。射落在她身后的盾牌上。

    明珠向浑邪王主部的方向急奔。

    还未奔出几步,却听见一声呼啸,身下的战马听见主人的召唤一个急住,回头向哲尔索跑去。

    糟了,若是转身一定会乱箭穿心。情急之下,她一个跃身跳下,借力朝山涧滚去。

    乱箭齐发,眼见就要小命呜呼的时候,一面盾牌扔过来,不偏不倚护住明珠。

    接着是轰隆几声,地震山摇!

    箭雨渐停,明珠从山石后面探出头来,看见的是滚落在峡谷中间巨大的山石;死了大半的匈奴士兵;和与哲尔索对持的霍去病。

    短兵相接,一个一往情深的女人,和一个冷酷的男人。

    是一霎那间的错觉吗,明珠突然觉得,一身红色戎装的霍去病和红色骑装的哲尔索,是那么般配。

    如果没有自己,是不是那两个人也是一对欢喜冤家,会有一段美丽的传说?

    “明珠?”老蹄子喊道。

    明珠站起身,老蹄子骑着自己的汉血宝马立在山路中央。他朝明珠甩个头,明珠会意的跳上马背。

    老蹄子马鞭一挥,朝浑邪王主部奔去。

    “不去那,我们要回去救去病!”明珠打了老蹄子的后背一巴掌。

    “将军还用的找你救。你不要去添麻烦了!”老蹄子不屑的说。

    轰轰的马蹄声逼近,峡谷的另一侧,数百个黑毡帽的匈奴壮汉驾马赶来,营救他们的主人。

    “哲尔索的人来救援了!去病已经没有力气应付这么多人了!!”明珠喊道。

    老蹄子回过头,犹豫不决。

    “老蹄子!!”

    “他奶奶的。”他跳下马,把缰绳甩给明珠,“我去帮忙,你回去找鹰击司马来救援。”

    “我不,”明珠下马把缰绳甩给老蹄子,“我去帮忙,你回去求援。”

    “都什么时候了,你怎么这么婆婆妈妈!”老蹄子急得跳脚。

    “你的路比我熟,你能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他们!!你不要再说了,这是最好的办法!!”明珠丝毫不让,转身往霍去病那里跑。

    老蹄子一声无奈,只好上了马。

    一声呼啸,霍去病的黑马从山壁后面跑出来,明珠侧身翻上。黑马默契的冲入哲索尔背后,在仅剩下的几个匈奴壮汉中划过。明珠的手背不断的被热血灼烫。第三个,第四个……第七个。

    她至今为止杀了七个人了。

    “你回来做什么!!”他的脸上满是汗水,红色的戎装已经塌湿了大半。鹰一样犀利的眼睛里带着他杀戮时候的残忍。

    “同生共死。”她淡然一笑。

    他站满血迹和脏渍的脸上,霎那间绽放出花朵。洁白的牙齿在他月牙一般的笑容间露出来。

    他的犀利也在这一霎变成从容。

    哲尔索后退翻身上马,朝身后的石壁方向奔去。

    霍去病拽着明珠的手,跃到她的身后。“驾!”他一甩马缰,黑马朝浑邪王部一头疾驰。他已经没有再多的力气追杀哲尔索或是与她的救援部队搏斗,他们眼下最重要的,是与汉军主力会合。

    后面奔腾的马蹄声越来越远,前面的马蹄声越来越近。

    是说他们已经摆脱哲尔索的后援部队要与赵破奴碰面了吗?

    “不对!!”霍去病身子一紧,“来的不是我们的人!!”

    “不是赵破奴?”

    他侧耳细听。

    “有三批人朝我们这里来。后面一百人,是哲尔索的后援部队;前面东方有一万多人,那是我们的人。可恶的是……还另有一批人在赵破奴之前,从西面赶过来。”

    “西面?”

    “浑邪王部西面是酋涂王部。”

    “我们这撤离不够快,被酋涂王发觉了?我们被前后夹击?”明珠睁大眼睛。

    “可以这样说。”霍去病的脸像冰山一样。“你后悔跟我一起出来吗?”他突然问道。

    “我后悔自己不争气,害你陷入这样的地步。”她低下头自责。

    “傻瓜!!你已经出乎我的想象了。记得你刚才的话,我们同生共死!”他说着擦拭她的脸,找了块还算干净的地方亲了一口。

    “走吧。兵来将挡,水来土淹!还没有什么东西能难住我霍去病呢!”他大喊着,冰山融化,他像一个遇到挑战的孩童一样迸发出兴奋。

    第 29 章

    山谷间,上千人组成的匈奴部队把一双男女围在中间,为首的匈奴人看上去很年轻,他企图缴获这两个人。

    西面不远处尘土纷扬,霍字旗若隐若现,是一万五千人的汉军朝这边赶来。

    年轻的匈奴首领不时地往后张望,像是在等哲尔索,但是后面的马蹄声早已经越去越远,哲尔索的后援部队好像是已经撤离——他们听到了一万五千汉军的马蹄声。

    霍去病瞅准一个空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跃进匈奴部队,几刀起落,突出重围。

    年轻的匈奴首领才知道大事不妙。

    两人全力朝汉军奔去。

    一千人的匈奴部队不敢贸然前行,面对一万五千人的汉军他们还没有必死的准备。他们驻足,搭起弓箭。

    “啊!”他哼了一声,明珠回头,只见一支羽箭射穿他的肩膀,前面的箭头顶出一片血肉。

    “去病!!”明珠捂住他的肩胛,血水从她的指缝间流淌出来。好烫!她的心被他的血灼伤。“去病,你不要有事!!”

    大颗大颗的汗珠子从他脑门上滑落,他摇摇头,忍住伤痛。但是牵马缰的手却不自觉地颤抖起来。

    年轻的匈奴首领蹿上来,伸手要拿霍去病,霍去病的眼睛一动,刀子已出,在匈奴首领的手臂上留下一道血印。

    霍去病手臂包围的门户一开,匈奴首领的马鞭趁机卷住了明珠,轻轻一带,明珠落入他的怀里。

    “混账!!”霍去病翻身跳起,身手勾住匈奴首领的腿。

    匈奴首领却不想与他在纠缠,眼看汉军将至,匈奴人只管朝峡谷的方向急奔。

    “撕啦”,霍去病被他生拖了半里,拽下的确是他的裤腿。

    “去病!!”明珠被劫持着越跑越远,只看见汉军涌上,扶起霍去病。霍去病跃上马想再度追来,却无奈肩伤作祟……

    明珠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大牢里面。

    后脑像是有一根筋被人拽住似的疼。怎么了?

    她记得他被一个年轻的匈奴首领抓到了,她企图用匕首刺伤他,却被他一掌打昏过去。

    去病呢?

    他与军队会合了,应该没事。

    那这是哪里?是酋涂王部的大牢?

    明珠手触到的是潮湿的石块。这里不是游牧部落的大牢!这是地牢!石质的地牢,宫?br /免费电子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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