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胭脂碎第15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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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胭脂碎 作者:rourouwu

    上这一架,从而好让我看出洛谦的武功来路。 ”

    也不愧为武乡侯之后的诸葛泓,这投石问路之招使得精妙。我凝望着泓先生,淡笑道:“想必现在先生已经了然于心了吧!”

    泓先生一点清瘦的下巴,道:“拓拨阳使得是西域密宗的无相大印掌。这套掌法刚猛威武,世上少有掌法能与之一对。可洛谦却是硬接下了这一掌,还将拓拨阳震得呕血。这等纯厚掌法也只有瀚阳七经掌了,瀚阳七经掌以瀚阳功为基础,掌力惊人。”

    “瀚阳功本是至刚至阳的无上内功,在武林中已经消失了几十年。瀚阳功因是绝顶神功,所以极难练成,几百年来,练成者也不过寥寥几人。上一位以瀚阳功威震武林的乃是北侠白飞,可白飞早已隐退江湖六十多年了。这洛谦与白飞有何渊源?他又怎么练成瀚阳功的呢?”

    泓先生最后两句直指与我,我亦摇头道:“我也是今夜才知道他会武功,更不晓白飞与瀚阳功是何人何物。”

    泓先生应早从刚才我的惊讶中知晓我完全不知内情,只是怀着侥幸问了一句。见我摇头,泓先生仍有一丝失望,继续道:“白飞乃是六十年前的武林高手,与我爹并称为北侠南侯。当年,北白飞,南诸葛,威震武林,无人能敌。”

    “江湖传闻中,白飞曾追杀一名江洋大盗,至大理时,三掌击毙大盗,但却也中了恶贼临死前放出的剧毒。白飞心知命不久矣,便想找个僻静的地方静静离去,就来到了大理郊外的密林中。也许是老天有眼,北侠命不该绝,恰在毒发之时,巧遇五毒教圣女。圣女心善,见中毒之人自是全力解毒。这二人,一个是少年英侠,一个是妙龄少女,相处久了自然就生出情愫。五年后,北侠携圣女隐退江湖,过着神仙眷侣的逍遥日子。”

    只羡鸳鸯不羡仙固然美好,但这故事中白飞的妻子却是五毒教的圣女。那日,我身中落红梅,用的就是五毒教特有的青尾毒蝎解得毒。当时,我还以为是洛谦权倾天下,派人四处寻得青尾毒蝎。可照泓先生所说,瀚阳功与五毒教,这其中只怕还大有渊源。

    我疑惑问道:“五毒教又是什么教派?”

    泓先生道:“这五毒教一直以来就是江湖中最为神秘的教派,大家都只知五毒教的总坛在云南境内,却无一人知晓其具体的方位,知道的怕也是早被毒死了。”

    “五毒教教众极少在江湖行走,但名气却是极大,那是因为五毒教中的每个人都擅长使毒,常杀人与无形,使人防不胜防,江湖中人皆闻之色变。五毒教之名来源于镇教之宝,五种剧毒。传闻这是天下间最毒的五种毒物,分别是蓝斑蛛王,黑爪蜈蚣,青尾毒蝎,红冠金蛇,还有一种毒中之王,却是无人知晓,只有五毒教教主代代相传。”

    虽然泓先生讲得极为平淡,但我却听得心惊胆颤,因为我曾亲眼见过青尾毒蝎的恐怖模样,还被它蛰过一下。此时,坐在草丛中听泓先生的描述,似感觉五毒就在身边蠕蠕而动,直惊得我额头冒出一层薄薄冷汗。

    这时,夜风凉凉吹过,轻轻带动我已经微湿的衣裳,冷得我身子微微颤动。

    泓先生见我颤抖,温和一笑,将手掌置于我头顶百会|岤,顿时源源热气不断涌入:“女孩儿们的就怕这蛇虫鼠蚁之类的,不想聪明的扶柳丫头也怕得紧。五毒教不常现于江湖,况且极少人见过五毒,难免有点儿以讹传讹,夸张地吓人。”

    全身渐渐暖和,我撇嘴道:“聪明的丫头就不能怕小虫子了?”

    泓先生撤了掌,笑言:“丫头嘴利,看来是完全恢复了。”

    我轻轻一笑,道:“扶柳无事,只是先生怎么到了拓拨,还成了国师呢?”

    泓先生的棕色眼眸忽变得闪烁不定,嘴角笑容凝固,一声长叹,怅然转身。

    月朗繁星下,泓先生立于山坡边沿处,清风徐来,吹起青衫飘然入空,似乎整个人就要溶入了这漫漫长夜中。

    幽白月色下,凄凄长草中,不知怎么的,只觉得泓先生的背影散发出一种彻骨的忧郁寂落。

    良久,我与泓先生皆不言语,这小小的山坡上一片静谧。

    “扶柳,”泓先生的声音似乎从远方飘荡而来,带着一丝无奈:“听说过胭脂碎吗?”

    胭脂碎,胭脂碎,新月黄金玛瑙簪子,那个将我带入这个尘世的胭脂碎,我怎能不知呢?胭脂碎正是让我刻骨铭心的三个字,只是这十八年来,我第一次听见有人提起它,不由地神色大变,低声惊呼。

    泓先生背对我而立,瞧不见我的惊变脸色,但这细微的惊呼声却是逃不过他的耳朵。泓先生身子微微移动,声音些许颤抖,带着一丝惊喜:“扶柳你知道胭脂碎是吗?”

    事关重大,我努力调整心神,镇静说道:“扶柳也是第一次听到胭脂碎。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奇特,才讶了一声。碎,玉碎,将完整的东西生生分散,胭脂碎,听着就让人心底升出一股凄凉之感。”

    如何能将这件事情从实告诉泓先生,若不是我亲身经历,我亦不会相信这等离奇之事,仅凭一支簪子就可以穿越时空回转千年。

    泓先生落寞一声轻笑:“是我太敏感了,你从未来过西域,又如何得知胭脂碎呢?”

    泓先生一甩长袖,身旁的灌木连根拔起,冲入空中,分散成为根根枝条。泓先生飞身一跃,握起其中最长枝条,迎着银白月光,潇洒挥起剑招。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无蓄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苍凉歌声随着剑招缓缓消音:“丫头,知晓此曲的来历吗?”

    我微微一笑,当然知晓:“昔年西汉名将霍去病率军大破匈奴,连取祁连山焉支山,直至狼居胥山封禅。匈奴人从此被迫移居漠北,创作此曲以寄托丢失祁连山焉支山的悲痛。”

    泓先生缓缓道:“传说这胭脂碎就出自于盛产胭脂的焉支山中。”

    我追问道:“先生可见过胭脂碎?”

    “不曾,只是在拓拨常听人谈起。可每个人的说法不一,有人说是上古宝玉,有人说是千年奇石。但所有人都说,胭脂碎就在拓拨可汗手中,代代相传,保佑拓拨繁盛。”

    “难道先生就是为了胭脂碎才到拓拨王庭的?”

    “嗯,可五年以来,我搜遍拓拨王庭也未曾发现它。”

    “先生为什么一定要得到胭脂碎呢?莫非它真的有什么神奇功能?”

    泓先生叹道:“传言胭脂碎有颠倒乾坤,逆转星辰之能,也就是说胭脂碎可以带人穿越时空,可惜我无法得到胭脂碎一试,否则或许能再见依依一面。”

    “穿越时空!”我忍不住地叫起,原来世上真有胭脂碎,而且可以穿越时空。

    泓先生对我的惊奇反应不再追问,只是认为我忽然听到如此荒诞的传闻而不可置信。

    理了理脑中的思绪,我犹豫问道:“难道先生想利用胭脂碎的力量,穿越时空,改变往事?”

    泓先生幽幽叹道:“也许我真的只是比上官毅之晚见到依依而已,若倘真如此,我为何不试?我早遇依依,依依或许就会改变心意了!”

    竟不想泓先生痴情至斯,我轻叹道:“若是这样,或许这世上就不存在上官扶柳了。”

    “丫头不存在这个世上了,去疾也不存在了,所有的事也不存在了。”泓先生仰头望着满天繁星,喃喃自语:“现在的这个世界也不复存在了。星辰将变,所有的人将会消失。”

    忽尔泓先生仰天大笑,笑声魄落,随后又极快的舞起剑招,树枝狂风般卷起茂密深草,在泓先生的身旁簌簌落下,狂魅似网,缠了泓先生一身。

    泓先生惨笑,声音震耳:“可叹,我诸葛泓研学一生,竟连这等基本的道理也未曾明白。”

    “改变往事就是毁灭现在!”

    改变往事,就是毁灭现在!那我们穿越时空而来,是否也曾改变了历史?

    我不可抑制的颤声急问道:“那胭脂碎存在的意义又是何在?”

    泓先生挥起衣袖,将树枝远掷,直插入地底:“若是胭脂碎真的可以改变星辰,那它顺天意而为颠倒乾坤,就是要维持这个世界。”

    改变这个世界,就是要维持这个世界运行下去。

    或许事实就如泓先生所说,原来的世界出现了裂痕,胭脂碎顺天意,逆转时空,就是要改变要弥补,让这个世界维持下去。

    “丫头,如此费尽心机,不会只是想要见先生一面吧?”泓先生已恢复常态,如玉清淡。

    我也抛开诸多想法,微微颔首道:“扶柳想请先生帮助我们逃离王庭?”

    泓先生敛眉道:“我们,和洛谦一起?”

    我轻点头:“必须一起走!刚才先生也听到了一石三鸟之计,我,上官家,柳家把全部身家性命尽押于此。所以它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我与洛谦一定要离开拓拨,回到西华。”

    泓先生浅笑道:“怕是理由不止这些吧?”

    我轻咬嘴唇,默默不语。

    泓先生继续道:“想逃离拓拨王庭不难,难得是如何过戈壁穿沙漠,逃脱掉拓拨阳的追捕,安全抵达朔方。”

    “拓拨阳武功虽是一流,但却并不是他最厉害的地方,他最擅长追踪之术。拓拨人从小与马为伍,对马常常比对人更为熟悉。拓拨阳更是其中翘楚,天赋异禀,可以仅从马的脚印推断出马奔走的方向,甚至还可以估出马上负重多少,马已走了多少时辰。因此要想逃脱他的追捕可以算是难于上青天了。”

    “不过,这事虽难,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再过几日,便是六月十五,是拓拨人的传统节日拜火节。到时候拓拨人举行盛大庆典,场面难免混乱,是逃脱的最佳时机,到时我会安排好一切的。”

    浴火凤凰之胭脂碎(96)

    天朔九年,六月十五,夕阳如火。

    “紫微转太徽,青龙变白虎,角亢西移。”泓先生用沾了茶水的手指,指着案几上的图形道:“丫头,明白了吗?”

    我淡然浅笑,亦将手指浸入茶水中,然后在案几上划出几条不规则的斜线:“而后启动咸火阵,东南斜七步,正北五步,定于朱雀轸位。”

    泓先生目露赞许之色,叹道:“丫头,越发厉害了。才短短几日,就将我五年竭尽心力创得的北斗震阵学个通透。”

    我笑言:“那也是先生教得好。”

    这几日,泓先生都会潜入我的帐篷,教我北斗震阵,其中我也会请教泓先生留给我的那本书中的不明问题,仅仅数日,我的学识大为长进。

    帐外喧闹声渐渐响起,接着便是一浪赛一浪的震天锣鼓声。

    此时,泓先生脸色凝重曰:“拜火节开始了,丫头,你准备好没?”

    我亦郑重点头,虽不能肯定绝对可以返回西华,但却是一个难得的逃脱机会。这世上的事,不试,又怎知结果呢?

    忽然,泓先生神色一变,道:“有人来了。”随后先生纵身一跃,抓住帐篷顶上的绳索,双脚轻巧一勾,便靠着绳索定于空中。

    我也立即正身坐在案几之后。

    帐帘随后就被人掀开,来人竟是林宝儿。

    我轻翻着案几上的书,低头浅笑道:“宝儿妹妹怎么不陪着拓拨王子参加宴会,却反而到我这冷清之地。”

    林宝儿并没有反驳,甚至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将秀眉皱得极紧,似有沉重心事。她欲开口说话,却又是不发出半点声音,如此反复几次,终是一咬嘴唇,切声道:“罢了,还是给你吧!”

    一个白瓷小瓶划空而来,我伸出右手轻轻接住:“这又是什么?”

    林宝儿目光复杂,盯了我一阵子,随后一扬下巴撇头道:“也算你我不枉称一声姐妹,瓷瓶里的药丸就是天山化劲散的解药。”

    我看着手中的小巧白瓷瓶,奇道:“你为什么要给我解药?”

    林宝儿目光如炬,直视于我:“我虽然找不出任何证据,但也能肯定你绝不会甘于囚禁,定会想尽办法逃跑。吃了解药,也算是有了一身气力。”

    我冷声打断林宝儿:“我的确有心,但凭我一介弱质女流,如何逃出这铜墙铁壁?”

    林宝儿冷笑道:“上官扶柳,你这话拿去骗骗他人或许还有效果,但你我知根知底,又何必用这假话来唬我。那日你写诗让我转交葛先生,请他指点一二。我是没有看透其中玄机,但我却是能肯定诗中一定有问题的。如果我猜得不错,你与同样来自西华江南的葛先生应该以前熟识,你想借此联系上葛先生,商议逃脱大计。而今日又是拜火节,大家都守备松懈,现在就是逃脱的大好时机,你……”

    一条青影从天而降,两根白玉指急速地封住了林宝儿的全身大|岤。泓先生微微笑道:“你也是个聪明的丫头,只可惜你知道的太多了。”

    泓先生右手化掌,掌边隐含白光,砍向了林宝儿的脖颈。

    我急急道:“先生收下留情!”

    泓先生叹道:“丫头,她可是知道了我们的秘密,况且她乃拓拨阳之人,若留下她,将此事告知拓拨阳,我们就逃不掉了。”

    我缓缓走到林宝儿面前,盯着她的清丽双眸,笃定道:“先生,她并未将此时告诉拓拨阳。若是如此,就不是她单身一人来此,而是军队将我们包围了。”

    泓先生掌中白光渐消。

    “扶柳还请先生解|岤,有句话想要说清楚。”

    泓先生从我手中取过白瓷瓶,然后拂开林宝儿的哑|岤。

    林宝儿目光一沉,咬牙道:“上官扶柳,休想因为你的一点恩惠,我就会听命于你。”

    我幽然长叹:“林宝儿,若不是这世事弄人,或许你我将是难得的知己。”

    林宝儿一愣,随即无奈一笑:“一定会成为朋友的。”

    我深吸一口气,坦然直言:“成一刻朋友也好!作为朋友我将实情全部告之,葛先生其实就是我的授业恩师,我们计划在今晚逃离。”

    林宝儿似有极大的震撼,眼光复杂,明暗闪烁。

    “丫头。确为解药,时辰已不早,赶快吃下解药我们快走。”泓先生将白瓷瓶递给我。

    或许是相处久了,竟产生了一丝奇怪的相惜之情,我望着林宝儿的娇颜,失落道:“保重,后会有期。”

    林宝儿眼眶中忽闪有光芒,一行清泪滑落脸颊,却是恨声道:“最好后会无期,日后你我相见定是在战场之上,到时我决不心软。”

    我亦咬牙道:“再会是敌人,我亦全力以赴,决不留情!”

    一掌落下,林宝儿闷哼一声,随即到地。泓先生叹道:“自古多有互为欣赏的敌人,少有心意相同的朋友啊!”

    “快走吧,我只用了两层的力将她打晕,待她醒来时我们就难得离开了。”泓先生边说边带着我走出帐篷,穿梭于稀疏的守卫之中。

    出王庭,踏上草原的柔嫩青草,发出细微响声。

    我微眯起眼,瞧着不远处的前方,一轮满月,点点繁星,一个身影,三匹骏马。

    仲夏草原之夜,星月洒下温柔的光辉,浅风拂过茂茂长草,在一片银色光晕之下,荡漾出层层银白波浪。就在这静谧之时,洛谦从容转身,一身白衫反射着淡淡月光,如墨发丝如锦缎般飞扬在空中,嘴角勾完美弧度,散发暖暖笑意:“比约定时间晚了一刻。”透着慵懒的微哑声音就这样的,飘散在火热的盛夏也夜中,没有丝毫的责怪之意,反倒觉得是宠溺的关怀。

    “倒是让洛相久等了。”泓先生似乎对洛谦心存芥蒂,冷冷地回道:“既然洛相已经安全出阵,就请归还我的地图。”

    对于泓先生的冷淡,洛谦好像并不在乎,嘴角依旧挂着一抹微笑,不缓不慢地从怀中掏出一方白绢,用双手恭敬地将白绢递给泓先生:“先生称晚辈一声洛相,实在是折煞晚辈。如果前辈不嫌弃可直呼一声洛谦。”

    借着清明月光,我已看清洛谦手中的白绢,上面绘着北斗震阵辰时戌刻的方位图。北斗震阵每时每刻都会变阵,若是稍微走错一步,便会陷入阵中无法脱逃。看来洛谦就是依照着这幅图,趁着那仅有的一刻钟闯过北斗震阵。

    虽然洛谦态度谦逊,可泓先生并不领情,只是冷哼一声,单手接过白绢,便撇过脸不再瞧洛谦一眼:“丫头,跟我来。”

    望了一眼泓先生的背影,我对洛谦温柔浅笑,表示歉意,随后跟着泓先生向前走去。

    泓先生牵着一匹枣红骏马,走到离洛谦大约有十丈远的地方才止步,回身对我低声道:“丫头,既然你们尚无夫妻之实,回到西华后就立即解除关系。若那上官老匹夫再逼迫于你,丫头就告诉先生,先生定会为你撑腰,去找上官老贼算账。”

    没想到泓先生清雅脱俗之人也能讲出这等诨话,上官老贼如此流利地脱口而出,我不禁抿嘴一笑道:“倘若扶柳受欺侮了,定会第一时间找先生撒娇的。”

    泓先生却是淡眉微皱:“丫头,莫要再当作说笑话了。要将先生离别前的这番叮嘱记到心坎里。”

    离别?我一怔,止住笑意:“难道先生不与扶柳同回西华吗?”

    泓先生棕眸一闪,散发出的宁和光芒取代了以往的忧郁:“那夜在山坡之巅,突然醒悟,也算是小有悟道了。天地万物自有定数,不容我们刻意改变。若是真有那改变天地的神物胭脂碎,胭脂碎真的转移了星辰,那也是顺应了天意,我等凡人岂可强求。”

    “既不在意胭脂碎,留拓拨与回西华又有何区别呢?在以前漂泊的日子里,我曾听西域商人说过。西方的大食国有一种不同与中原的术数,唤作占星术,堪比易经。我也想去游历一番,见识一下番邦术数。”

    泓先生原本是个极痴情之人,数十年来相伴柳依依左右,这一路坎坷饱受痴情之苦。他若能放开心中情结,也未尝不是一桩美事。思及此,我欣然一笑道:“先生到大食国学成占星术,可一定要回来让扶柳见识一番。”

    我哪里是想让泓先生教我占星术,就是现在我都可以立即告诉先生十二星座之事。其实我只是想日后还可再见上泓先生一面,虽然我与泓先生仅相处短短几年,但比之上官毅之,我与先生恐怕更像父女。

    泓先生何等聪明之人,怎会听不出我的弦外之音,便怅然叹道:“丫头,有缘自会再见的。还有那洛谦城府极深,若日后相处,你怕是会吃苦不少。听先生一句话,不如趁现在了段关系,以免将来徒惹伤心。”

    我勾了勾唇角,徒然薄笑,若情丝是一挥剑就能斩断的,它就不是情丝了。

    “丫头,凤凰卦,命数已定,万事不可强求,顺其自然,未尝不好。日后遇上困难,可以拿出飞龙白玉寻找同门,虽然武乡诸葛门人数极少,但也能帮你脱离险境。”

    泓先生的眼眶已微微泛红,如同上次离别时,他在竹林中醉酒一般,只是这次眼中多了闪有白色光芒的晶莹液体。

    泓先生极快地翻身上马,未留下任何时间让我说一声道别,就仅留下一滚尘土。我怔怔地站在原地,望着泓先生不再寂寥的背影渐渐远去,不禁莞尔一笑。在银华的月光下,我看到了,泓先生留下的晶莹液体,洒落半空,虽只有寥寥几滴,却已足够。正如泓先生心中有娘,那娘也许就在伴着泓先生漂泊天涯。我记着泓先生,那离别与相见又有何区别呢?

    望了一眼已小的模糊不可辨认的背影,我缓然转身,带着一丝微笑走向洛谦:“泓先生脾气古怪,你莫要在意。”

    洛谦温和笑言:“你也莫要在意,日后总有相逢的一天。”

    我笑了笑,走到马边。泓先生心思缜密,挑得都是可跑千里的良驹,且配好众多物件,大至遮蔽风沙的斗笠,小到清水干粮一一俱全,甚至连马掌也用青色厚布包起。这样虽然不能安全消除马掌印,但也能缓一下拓拨阳的追踪速度,赢得时间返回西华。

    我深吸气,手脚并用地跨上马。虽说姿势极为不雅,但经过努力也终是骑上了马背,望着天边明月,我略带豪气道:“策马而行,我倒要看一下你拓拨阳,怎能奈何于我!”

    顿时一阵清朗笑声响起,我侧头看去。洛谦虽是满脸笑意,却是狐疑问道:“世代大将上官家中也有人如此上马?扶柳,你会骑马吗?”

    我立即狠狠地瞪了洛谦一眼,可心中的确是底气不足。我长久居住在江南西柳山庄中,从未练习骑射,只是小时候在长安将军府时跟着哥粗浅学过几日。

    可我性子倔强,岂肯轻易低头,当下一挥马鞭,奔驰而出,还不忘回了洛谦一句:“时日不早,若洛大人想留下来为拓拨效力,那扶柳就先行告辞了。”

    随后一连数日策马快行,穿越漠漠草原,抵到喀什沙漠边缘。

    这些天我虽骑术不精,但好在以前跟着哥学过几日,也有点儿底子,再加上洛谦从旁指点一二,所以并未影响我们计划的行程速度。

    喀什大沙漠绵延数千里,万里风沙,实乃人类的禁区。除了军队与商人,很少有人会横穿喀什沙漠。但如今情势所迫,我与洛谦为摆脱拓拨阳的追捕,不得不涉险进入这变幻莫测的沙漠。

    洛谦的一袭白衣早已沾满尘土,变成了淡黄长衫。连日奔波,他已不似往日俊雅,满脸疲惫之态憔悴之色,只是唇边的淡淡笑意从未消失。我亦淡然一笑,估计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风沙摧残,指不定脸上横生了几条皱纹。

    刚进沙漠十里,天色就变得极暗,周围风啸声四起,阵阵狂风吹得黄沙漫天,根本已睁不开眼。

    “快下马,莫要让风沙迷了眼。”突然手腕一紧,我已被洛谦拉下马,接着就被按趴在沙漠之上。“遇上沙漠风暴了,虽然猛烈危险,但只要伏在地面上……”

    风啸声越来越大,似隐隐含着雷鸣之声,洛谦后面的话也就被狂风啸声盖住,听不清楚了。不过我倒也知道,遇上风暴的最佳方法乃是趴于地面,因为暴风对地面的冲击力是最小的,所以我趴在沙漠之上,一动不动。

    这沙漠中的风暴来得快去得也快,只一刻钟便风平浪静了。

    感觉狂风已过,我才微微抬头,便瞧见身旁的洛谦也同我一般,趴在沙漠上,身上盖着一层薄薄黄沙。

    此时晴空初露,太阳亦从乌云之中拨出。我缓缓起身,拍落一身黄沙。洛谦也已起身,坐在沙漠之上,嘴角挂着一缕笑,不知是喜是悲:“也算幸运,没有卷入狂风也没深埋黄沙,只是马儿不见了。”

    我不禁噫了一声,这才发觉,狂风过后两匹坐骑不见了踪影。若无马,假设幸运或许我们还可徒步回朔方,但没有了马上所负的干粮与清水,则是寸步难行。更重要的是泓先生所给的西域地图也放在了马上,茫茫沙漠,没了地图,如同坠入地狱。

    我不由心头焦急,迈步小跑到沙丘之上,眺望四周,希翼可以发现马儿的踪影。可却是沙丘壑壑,一望无际,似乎天地之间除了这漫天黄沙再别无它物。顿时心中涌上一股颤心的恐惧,这苍凉荒漠中不知掩埋了多少白骨,难道我也将埋骨于此?

    “马儿自然会被狂风惊得奔走的。”洛谦不知何时也上了沙丘,站在我的身后俯览大漠,说话平淡,就像一位江南士子谈论烟雨美景般风轻云淡,一股安宁的气息从他身上散发而出,慢慢地绕住了我。“不如我们边走边找吧?或许还能碰上一支商队,这样多了一些人同行,不似两人般孤单了。”明知他话中只是安慰,哪有这般好运气可以遇到商队?但我的心不知怎么的就平静下来了,不像方才般急躁。

    一阵清风拂面,洛谦迎风而行,衣袪飘飘,真似飞仙般,我不禁跟着他走向沙漠深处。

    盛夏沙漠,骄阳似火,帜热的阳光恰似一把把炎热利刀刺入我的皮肤,刺痛难耐。可我知道我必须咬牙挺住,因为我要活下去。人一旦遇上生死关头,求生本能就会被激发出来,变得坚韧无比。

    已经在这寸草不生的喀什沙漠走了一天一夜,却未尽滴水滴米,现在我仅凭一丝意志,强迈着步子跟着洛谦。

    太阳真毒,不过阳光却十分漂亮,五颜六色,流光溢彩,迷幻着我的眼,呼吸越来越沉重了,为何现在吸一口气都这般艰难?为什么我听不到洛谦细细索索的脚步声了?

    眼前全是一遍金黄之色,绚烂极点,可我实在是累极了,只想休息一下,就只要五分钟的休息时间,恍惚间我闭上了双眼。

    睡着真舒服,像是躺回了软绵绵的床上,只是被子好像太单薄了些,根本就不保暖。

    一阵刺骨寒风终于将我激醒,我悠悠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竟是缓缓而动的沙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不由得收紧了双手,手似乎被什么东西搁着了,正要细细查看之时,清扬之声忽从耳边传来:“醒了吗?你受凉有点儿发烧,不要乱动了。”

    原来我是伏在洛谦背上,双手挂在了他的脖颈之间。洛谦的温度透过衣衫不断的传来,一时间我不知所措,也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沙漠日热夜寒,大概是昨夜受的风寒。”沙漠之中白天温度奇高,热似蒸笼;夜黑则寒如冰窖。这温差极大又无添加衣物,我应该是牵引旧疾,小染风寒,挺一下或许便没事了。

    夜幕已经降临,沙漠起了阵阵凉风,我轻声咳嗽,声音些许嘶哑:“我已经好多了,你也累了吧?不如先休息一会儿。”

    洛谦一声深叹,缓缓将我放下。大概是许久没有脚踏实地了,我刚立住,脚底一阵发软,又倒了下去。呯地一轻声,我靠在了洛谦肩头,跌坐在沙丘之上。

    就这样,我没动,他没动,我们一直维持着这个姿势。

    我淡然轻笑,微微仰头,尽览苍穹。在这天地苍穹中,人何其渺小,人的生命又何其渺小,或许我的生命就结束于浩瀚黄沙中。

    沙漠的天空如清水般澄净,碧蓝碧蓝的,幽幽不见底。

    眼前之景就是,月光如水,黄沙似镜。

    月光如水,黄沙似镜,让我想起小时候,小时候,也是在这如水的月光下,娘抱着我轻声述说着往事。那天,月光如水,黄沙似镜,我遇上了他……

    恍惚之间,我似乎看到了娘的脸,苍白的容颜,忧郁的眼眸。

    心底瞬间弥漫起一股苦涩,苦涩得很,苦涩得我无法承受,只想将它倾吐而出。

    我轻声说道:“洛谦,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嗯。”淡雅的声音仿佛是从天边飘来。

    “很久很久以前,我也不知道久远到了什么时候。有一个少女,她美丽而且骄傲,心比天高。她在及笄之年便接下祖业,经商不让须眉。可是有一年,就在她经过丝绸之路时,遇上了一群凶残的拓拨人。拓拨人很快地将她同行的家丁血腥地杀害了,她绝望了,犹如沉入深潭。”

    “后来,她说,那是上天给她的一份惊喜礼物,因为她在绝望之中看到了未来的幸福,一个骑着白马的英姿少年。英气勃发的少年救了她,并在她耳畔轻声呢喃道,扶风弱柳,果真江南女子。”

    “后来,她将扶风弱柳,果真江南女子,铭刻在了心里一辈子。少年与少女一见钟情,私定终身。”

    “后来,少女爱得决绝,决绝地拒绝了一个同样优秀少年的爱。半年后,少女怀揣着美好的爱情,北上成婚。”

    “再后来,少年成了将军,少女也经岁月磨洗成了妇人,爱情也消失殆尽。”

    “再后来。少女病入膏肓,临终前要她的女儿问上少年一句,曾经真心爱过江南的柳依依吗?”

    “再后来,也许是八年,九年之后或许是更久之后,长大了的女儿才问了将军。”

    不知怎么的,感觉喉咙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我再也说不下去了。

    “为什么这么多年之后才问?”洛谦问道。

    “因为怕在天之灵的娘听到答案后心碎。”

    “那又为什么问了呢?”

    “因为怕,怕以后就再没有机会问了,娘永远都不会知道答案。”

    “答案呢?”

    “曾经刻骨铭心。”我的声音完全哑了,眼中也是氤氲一片。

    “这就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洛谦说得很淡,淡得似在叹息。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也只是从我所知的事情,推断出的上官毅之与柳依依的爱情,可究竟如何恐怕还是他俩最为清楚吧。

    不由地忆起,那年除夕大雪夜,爹剑指哥的咽喉,冷声道,你何时赢我,我何时告诉你原因。不知如今十年后,哥是否打败了爹,知晓了当年娘独自离开的原因。或许匆匆岁月早已冲淡了哥的记忆,没有再向爹提出挑战了。

    人生漫长,不知什么才能记住一辈子?人生短暂,不知什么又值得记住一辈子?

    唉,我幽幽一叹,人面临死亡之时,倒全部放开了。我心中已没有了昨日失马之后的慌张恐惧,在这将死之时,心中却是一片澄静。只是在这一片澄静之下似有波澜,一丝不甘,一丝后悔。

    月光如水,黄沙似镜,若说柳依依爱得决绝,爱得一往无前,爱得不计成败,可她却终身不悔。那我呢,小心翼翼,一辈子藏在心底吗?

    是的,我不甘心,既然就要葬身沙漠,那我要在临死前,问清楚我的爱情。

    心跳地飞快,我努力压制住全身的紧张,轻颤说道:“洛谦,我告诉你实话吧,谈朋友的真正含义。”

    嗯,若有若无的淡雅声音。

    跨出了第一步,心却怯了,我轻抿起嘴,慢慢湿润着干枯双唇,心里百转千回,终于合上眼,怯声道:“算了,还是不知道的好。反正就要掩埋黄沙了,到时候见到阎王再说也不迟。”

    一声叹息,带着淡淡的失望,洛谦轻声道:“我早就已经知道了。”

    惊得我立即有了力气,坐直了身子,离开洛谦的肩膀,睁大双眼,颤声问道:“你……你怎么知道的?”

    如水的月光下,洛谦的笑更显温柔:“那日我就觉得不对劲,第二日便问了龙夫人。”

    轰得脑子炸开了,一通混乱,周围都是嗡嗡之声,不绝于耳。

    我怔住,全身僵硬,动弹不得,只知道自己的心脏跳到了极限,不能再快一分了。

    沙漠深夜的刺骨寒风,自己身上的火烧滚烫,都像是隔着一层纱,感觉朦朦胧胧,不大真切。

    洛谦望着我,无奈地轻声长叹:“傻丫头,还是我告诉你谈朋友的真正含义吧。”

    洛谦如玉般的脸越来越近,水墨双瞳,流光溢彩,泛着丝丝柔情,好看的唇线慢慢上扬,带着深深笑意。

    后颈一股灼热之力,拉引着我的脸向前移动。浅绵的呼吸划过我的脸颊,干涸的嘴唇被微凉似玉的气息包裹住,滑如丝缎地触及我的唇,渐渐炙热,麻木地忘记了呼吸。

    许久,夜风挤进一丝缝隙,炎热的气息移至耳垂边,魅惑的声音低哑道:“扶柳呵,这才是谈朋友啊。”

    我心跳如鼓,身子却还是如石雕般僵硬。

    “傻丫头,”洛谦将我抱起,墨瞳里溢着宠溺笑意:“还真的想葬身荒漠啊。再往北行走一个时辰,就有一片绿洲,那是商队的必经之地,等到了那儿,碰上一支商队我们就跟着回西华。”

    靠着洛谦站稳,我才缓过神来,哪敢再提及刚才之事,想了一会儿,疑惑问道:“没有了地图怎么能找到绿洲?而且按照计划我们不是应该向南,到天丝绿洲吗?”

    洛谦也不回头,牵起我的手,缓缓向北行走,轻声道:“丫头受了点凉,连脑子也烧笨了。”

    我立即轻哼一声,以示我的不满,怎么笨了?

    “马儿不见了,再去天丝绿洲,岂不是自动送上门给拓拨阳?这天丝绿洲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也是回西华最快的一条路,但却不是唯一的路。在喀什沙漠的北方还有一条路,是专门贩卖西域玉石的商路,在这条商路上也有一个必经之处,玉月绿洲。”

    虽然不满我很笨的评价,但我却无法反驳,因为洛谦说得很对。取玉月绿洲而舍天丝绿洲才是活命之道,而且还可以迷惑拓拨阳,将他引往天丝绿洲。

    在代表希望的初升太阳冲破地平线时,我与洛谦也顺利地抵到了玉月绿洲。有生机勃勃的绿色,还有一弯净澈的清水,我兴奋地挣脱了洛谦的手,奔到清水旁,捧起一掬清水,直接扑在脸上。一股清凉直窜心底,舒爽不已。

    一串清脆的驼铃声打破了沙漠晨曦的寂静,现在这单调的铃声就是我有生以来听过的最美妙的声音。我立即奔到高出眺望,果然一队商旅正向绿洲缓缓行来。

    待商队进入绿洲,洛谦立即上前攀谈。

    商主是一位年近四旬的精悍汉子,脸黑红黑红的,还有一大把络腮胡子。这商主外表甚是凶悍,实则内心和善。知道我与洛谦一天一夜都未进食后,他立刻掏出干粮,笑着递给我们道:“不够吃的,我还有。”

    商主是一位山东汉子,为了糊口不得已才挺险贩卖玉石。做这玉石生意一要眼光准,能挑出上等璞玉,二要运气好,避免碰上沙漠强盗,方能挣上几两银子,商主絮絮叨叨地讲了一阵子,才搓起手干笑着望着我与洛谦,用一口浓烈的山东口音问道:“俺说,这位小哥和大妹子都是有学问的人,怎么会在这鬼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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